6.自然人连带保证责任履约担保协议

协议编号:BUCG-ZRCJ-D

连带保证责任履约担保协议

债务人: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债权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借款协议》(下简称“《借款协议》”)。

2、丙方拟以其全部资产(不低于 年 月 日结算时丙方名下的所有资产,见附件),为甲方履行《借款协议》约定的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第一条 本协议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 的《借款协议》项下所产生的甲方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第二条 甲方履行债务的期限依主协议之约定,主协议指上述《借款协议》。

第三条 本协议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协议而产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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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主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 丙方承诺对甲方的偿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甲方未按主协议的约定履行偿付义务,乙方在保证期间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六条 丙方承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丙方受到任何指令、甲方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其他情形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 丙方确认,当甲方未按主协议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协议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乙方均有权要求丙方在其协议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生效后,丙方接受乙方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丙方应及时提供其财务情况资料。

保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减少、降低其资产数额(见附件),否则除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担保金额 %的违约金。

第九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

第十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时,应经各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丙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丙方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具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的名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丙方有权签署本协议,本协议各条款均为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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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已获得签署及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授权。

(三)丙方承诺,在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乙方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财务资料或收入证明。

(四)丙方确认,在甲方向乙方清偿主协议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丙方不得向甲方行使因履行本协议所享有的追偿权及相关权利。

(五)甲方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或者甲方对乙方进行个别清偿的,丙方对该提前还款或个别清偿被撤销后形成的乙方对甲方的债权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 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一)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部分;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三)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四)签署对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丙方有上述任何情形发生的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丙方未按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执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丙方担保金额的 %。丙方因本条前述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因丙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效的,丙方应在本协议的保证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如发生主协议约定的主协议提前到期或解除的情况,甲方又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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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还款的,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十六条 由本协议引发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本保证协议由协议各方加盖公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协议各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起终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

本协议由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经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已就本协议的全部条款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和讨论,对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责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附件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以下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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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 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配偶 (身份证号: )承诺对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无疑义并同意 按照本协议附件所列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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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个人担保款协议

个人担保协议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向乙方借款,丙方愿为甲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同意借给甲方;以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2、借款用途:3、借款期限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4、贷款月利率为,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在此利率基础上相应上调百分点, 逾期按每日百分之 % 计收利息。

二、借款可采取提前扣除利息后到期还本,按月结息、按季结息、利随本清等约定方式还本付息。

本笔借款经三方协商采取 方式,如需提 前还款须征得乙方同意。如到期不还,乙方有权直接扣押、扣收甲方或丙方的货款、存款、设备、车辆等资金、资产或诉讼解决,相关责任均与乙方无关。

三、权利、义务及借款担保

1、 甲方在协议期限内须按用途正常使用借款,甲方住所、通讯、地址、收入状况、 经营状况等发生变化须在变动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有权及时了解甲方、丙方的经营状况及其它可能对借款正常归还产生影响的 情况,如甲方、丙方发生失业、重病、企业分立、资产债务等较大变故时,乙方可提前要求归还借款。

2、 担保范围: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放款人为实现债 权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各担保人均与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从借款发放日起至借款到期日后两年。甲方借款如逾期未还,乙方可要求甲方或丙方任一担保人或全部担保人还款。

四、提示

1、 放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对本协议内容全面、准确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协议 的含义认识一致。

2、 本协议属民间合法个人融资行为,经各方签字(或手印)后生效。

3、 借款人 声明已于 年 月 日借到上述款项 现金人民币 ,并以此协议代替借款借条(据),不再另立借据。

五、其它约定

借款人: (签字/手印、联系方式)

担保人: (签字/手印、联系方式)

放款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