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承包经营合同

餐饮承包经营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甲方均为 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公司”)的股东,有权将餐饮公司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餐饮公司事宜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项目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包经营餐饮公司,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公司住所地为北京_____区 大厦 层。

二、承包期限:

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方式和条件

1、甲方将餐饮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交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参与也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乙方有权决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厨师和其他员工的聘用和辞退。

2、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费,乙方有权使用餐饮公司现有的房屋、设备、设施和其他用具等。水、电、暖、煤气(天然气)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直接向有关单位支付。除上述费用外, 1

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乙方索要任何费用和款项。

3、乙方仅负责自己承包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因其他原因或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以外所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4、甲方将餐饮公司现有的设备、设施、工具和用具(详见附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乙方使用。

5、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因餐饮公司的承包经营等事宜需要与物业公司、周边其他单位或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交涉时,甲方应给予乙方积极的协助,必要时应负责出面协调和办理相关事宜。

6、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负责提供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经营期内,甲方应保证其发包餐饮公司所在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对该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和餐饮经营的正常使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若甲方未在乙方书面通知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乙方有权组织维修,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5@p在乙方应交纳的承包经营费中扣除。

8、房屋前停车位的提供和保证

甲方保证,在该餐饮公司房屋前免费为乙方提供 车位,以方便乙方顾客停车就餐。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上述车位,若因此与任何第三方发生争议和纠纷,甲方应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不能保证上述车位时,应承担相应损失,每个车位每天按照 元计算,乙方有权先行从承包经营费中扣除。

9、商标使用

(1)本合同中所述“商标”指甲方或餐饮公司注册登记的各项 2

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2)甲方或餐饮公司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和餐饮公司同意乙方在餐饮方面使用其商标,即使在本合同有效期终止后,甲方和餐饮公司亦同意乙方继续无偿使用甲方的商标。

四、承包经营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费为每年元。

2、承包经营费按年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二年的费用于承包经营合同终止日前两个月内支付。

五、定金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以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第一笔承包经营费,甲方所收定金有权不予返还;若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项下的餐饮公司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双倍返还乙方的定金。

六、附随义务

为使乙方全面了解和确保甲方有权发包本合同项下的餐饮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附有签名或盖章的身份证、餐饮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身份证明、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等文件的复印件。乙方亦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以使甲方确实了解乙方的真实身份。

七、餐饮公司的交付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付餐饮公司,清点交接财物和办理交接手续。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作价接收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合同终止时甲方须按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其租赁房屋本身、附属设施、设备以及餐饮所需设施、设备和工具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合同到期后,乙方交回上述房屋、设施、设备和工具等时,甲方应允许乙方合理使用和折旧所导致的上述内容的房屋和物品在使用功能上的下降。

3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工具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事后尽快向对方主张。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餐饮所用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乙方的餐饮经营。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餐饮经营的。

(3)乙方经营严重亏损(连续亏损三个月以上),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时。

(4)国家指定的甲级传染病对餐饮经营构成严重影响时。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严重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拖欠承包经营费累计 个月以上。

4、承包经营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5、承包经营期满后,任何一方依据合同约定提出终止合同要求时,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餐饮公司在乙方非承包经营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形成的债务导致第三人向乙方或乙方承包的餐饮公司主张债权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所导致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应当交付的承包经营费中先行扣除,乙方无法扣除或所扣除数额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应立即补足,逾期不赔偿的,甲方每日应承担逾期付款额百分之三 4

的违约金。

2、因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餐饮经营用房和设施设备或提前收回餐饮所用房屋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3、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年承包经营费 %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承包经营费,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5、因甲方提供的餐饮用房存在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或无权发包该餐饮公司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同意,将餐饮公司转包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拖欠承包经营费累计 个月以上的。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 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的,甲方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应全额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经营租金按照实际承包经营时间以日计算(将年承包经营费按照每年365日平均到日计算),多退少 5

补。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20xx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xx年 月 日

我方为上述餐饮用房的所有权人,我方认真阅读、并完整理解了上述内容,同意和认可甲乙双方的上述约定。

丙方(餐厅房屋所有权人):

6

《餐饮承包经营协议书》附件一:

设 施 、设 备 清 单

本清单为 (甲方)同 (乙方)所签订的《餐饮承包经营协议书》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 ] 煤气罐 [ ]

二、暖气管道 [ ]

三、热水管道 [ ]

四、燃气热水器 [ ] 型号:

电热水器 [ ] 型号:

五、空调 [ ] 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 [ ] 型号及数量:

七、电器 [ ] 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20 年 月 日

7 燃气表现数:

 

第二篇:酒店餐饮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酒店餐饮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酒店餐饮服务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包标的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酒店的餐饮服务,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餐饮服务的酒店位于 ,承包经营场所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二条 承包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X年,承包经营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第三条 承包费用

1.承包费:在承包期内,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酒店餐饮服务的年租金为人民币xxx0,000元)。

2.计租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租,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次半年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员工工资及提成、营业宣传、煤气费、水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支付方式

(1)承包经营的租金由乙方按照每半年一次,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甲方确认的票据方式向甲方交纳,每次缴纳乙方应提前30日将租金支付给甲方。

(2)承包经营期间的其他费用,乙方按照规定自行向有关单位、部门缴纳,需甲方统一缴纳的,乙方按照实际应缴费用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支付。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酒店的餐饮经营场所给乙方承包,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管理经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3.甲方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不可抗拒因素例外)。

4.甲方向乙方提供xxx平方米包房无偿使用。

5.甲方负责酒店的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相关执照,确保乙方正常经营。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主体做任何改动。

2.乙方负责对承包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修期为1个月;乙方承包经营满一年的,装修期为免租期,该免租期的租金转为第二年租金或由甲方返还乙方。

3.乙方负责购买、配备经营场所的各类设备、设施、固定资产等营业所需的设施。经营期间,经营设备损坏或报废,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4.乙方经营过程中,应正确使用甲方所有设备、设施,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甲方固定资产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否则乙方按价赔偿。

5.乙方负责甲方住店客人每日早餐,甲方按照每位用餐客人xx元的标准向乙方结算餐费。

6.乙方承担日常消防安全责任并且承担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乙方负责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

7.乙方保证承包期内餐饮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因乙方经营活动不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法规规定的标准,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承租期内经营自负盈亏,其对内、外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依法纳税,因乙方偷漏税收造成甲方受处罚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经营场所因乙方改动而产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属于甲方负责维修范围之内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延误维修或延误通知甲方,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自主招聘雇员,乙方保证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并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伤亡、计生、治安及福利待遇等费用和责任。甲方与乙方聘用人员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12.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相关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承包期内转让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2.甲方同意乙方在无力经营时转让承包,但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与甲方签订解除承包经营协议。

3.乙方转让承包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交纳人民币xx万元整(xx,000元)作为转让押金。

4.甲方与转让承包的受让方签订新的《承包经营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交接结清有关物业、水电、煤气、设备用具、供应商欠款、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押金返还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支付损失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

2.乙方应当按时缴纳承包租金和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延迟缴纳的,每延迟1日应向甲方支付欠缴费用5%的滞纳金。延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支付损失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

4.乙方因拖欠用工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或拖欠供货商货款,致使甲方受到声誉、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支付损失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经营期间若发生重大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双方可以对当时租金或承包事宜作出修改或调整。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解除合同前30日将承包经营过程中的经营票据、与供应商的合同、税务#5@p等移交甲方,在甲方核对无误后方与乙方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须提前30天正式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签订解除承包经营协议。

3.解除合同后合同义务未履行的,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向X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3.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承包经营合同》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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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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