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协议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地 点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

保安服务协议 正大家居商贸城 南乐县西环路与昌州路交汇处 南乐正大家居商贸城 濮阳市利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第一版

保安服务协议 保安服务协议

委 托 方:南乐正大家居商贸城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南乐县西环路与昌州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受 托 方:濮阳市利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南乐县化工路锦华苑一号楼2单元4楼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服务的物业概况

1.1 项目名称:南乐正大家居商贸城

1.2 项目地点:南乐县西环路与昌州路交汇处

1.3 委托服务的区域:南乐正大家居商贸城运营中心及运营中心门前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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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协议 第二条 保安服务的内容

2.1 甲方聘用乙方对 南乐正大家居商贸城 项目实施 保安服务 管理。

2.2 由乙方向甲方派驻保安员,对双方确认的区域、地段、目标、出入口等运用

科技手段和设备,实施巡查、警戒、把守、验证、检查、看护、守护、财物守卫等安全保卫服务。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防破坏、防人身侵害和交通安全疏导管理等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安全保卫服务必须文明服务,讲究服务方法,符合甲方的安全工作质量体系标准,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3 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甲方的直接领导下实施安全保卫,防止侵害

区域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安全环境和正常秩序,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控制、报告并协助处理。

2.4 乙方保安员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由甲方在法律法规允

许的范围内确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做出调整,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实施保安工作,并达到甲方制定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

第三条 聘用保安员数量、服务期限

3.1 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 4 名。

3.2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三个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根据任务需要同乙方共同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并可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拟

订工作实施细则。

4.2 监督乙方确保对保安员进行业务、技术、政治思想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

4.3 甲方管理部门有权对保安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

求调换不合格的保安员,为了工作方便,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勤务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分配值勤任务。

4.4 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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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协议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5 负责监督乙方贯彻执行甲方内部的有关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并协助解决保安

员在值勤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4.6 教育本公司员工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的工作,依法保障乙方人员在本公司内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7 为保安员提供 工作条件和

生活条件。

4.8 保安员上岗用服装由甲方制作,归甲方所有,服装丢失或损坏按制作价格折

旧后进行赔偿,服装折旧期为一年。该服装只作为乙方为甲方值勤上岗使用,不得岗下穿着及用于其他场所。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返还服装,除正常工作磨损外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赔偿款从服务费中扣除,剩余部分返还给乙方。

4.9 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擅自撤岗,或乙方保安员在服务期限内累计缺岗(保

安员无故不到岗超过一小时为缺岗)达3次或月度累计缺员(人员不足本协议所约定的人员数量为缺员)达7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扣除当月保安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双方确认,是否缺岗以甲方岗位检查记录为依据,岗位检查记录包括乙方签字的: 。

4.10 因缺员现象所造成的保安工资数额、福利支出、危险情况等增大的,由乙

方自行负责。

4.11 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完全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派驻甲方现场的保安队长为 ,全面负责现场工作;该队长非经

甲方书面同意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换。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扣除上月保安总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

5.2 乙方所派出骨干人员流失率每月不得高于10%。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

本协议,并扣除上月保安总费用的5%作为违约金。

5.3 乙方保安员在甲方监督管理下,做好协议规定目标的各项工作,乙方负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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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协议 保安员的岗前培训和上岗后思想教育、日常管理、训练及查处违法、违纪问 题等工作。

5.4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负责保安员的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财产损害

险等,本协议约定的保安服务费用包含保安员工资、保险、税金等全部费

用。

5.5 乙方须提供保安员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乙方保安员须经过严格专业培

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乙方保安

员须经甲方筛选确认,对于甲方确认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工作中不称职的保安员,乙方应在7天内无条件调换。

5.6 乙方应保证具有营业资质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资质证明,并须定期

向甲方提供年审资质证明材料。

5.7 乙方进场后必须定岗、定编、定人,如有保安员离职后,应及时通知甲方,

并及时补充人员。

5.8 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条例和管理规定及服务标准,服从管理。

5.9 对保安员加强管理,杜绝发生漫骂、威胁或侵占甲方财物及各种违法、违纪

行为。

5.10 因乙方自身管理或保安员的自身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

安全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

5.11 乙方的保安人员对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5.12 确保甲方红线以内,户门以外公共设施、设备及财产的安全。因乙方人员

违纪、违法、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除依法追究乙方相关人员

责任外,乙方应对小区内公共设备设施丢失和人为损坏依法进行赔偿。(公

共设备设施明细表及新旧程度见附件)。

5.13 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保安宿舍严禁留宿无关人员、严禁存放易燃、易

爆等危险物品。

5.14 保证在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春节、五一、十一)保安员数量、素质、岗位

设臵满员率不低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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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协议 5.15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人员,需提前两周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确定

后增减,相关费用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5.16 对于新入职的保安员需在入职的当天将该保安员的照片、有效证件原件、

复印件、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等交于甲方安全事务部门予以备案,配合甲方建立保安员相关档案材料。

5.17制定周、月、季培训计划及训练方案,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保证

每周每人不得少于2小时的军事训练及2小时的思想教育培训。

5.18 组建义务消防队,并接受甲方的领导。

5.19 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管辖范围内的管理资料和信息。

5.20 向甲方提供保安员各岗位作业指导书及应急方案,经甲方批准后遵照执行

(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按甲方的方案执行)。

5.21 根据甲方要求准时参加甲方的各种会议。

5.22 现场负责人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后勤、内务管理制度并需经甲方批

准后予以执行。

5.23 保证保安员在岗值勤时应保证仪容、仪表达到甲方要求,行走时做到两人

成列,三人成行,精神饱满。

5.24 发现小区内的设备、设施、保洁,绿化等隐患或缺损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5.25 乙方工作人员应当按甲方提供的相关工作质量记录进行登记并及时交由甲

方存档。

第六条 保安服务费标准

6.1 保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的标准支

付。

6.2 上述保安服务费用已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福利待遇,人身保

险、乙方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外,无须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七条 保安服务费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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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协议 7.1 保安服务费按月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为:

7.1.1 乙方保安队长于 日前将月工作总结及保安员的实际出勤统计

表报于甲方。

7.1.2 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于 日前将上月服务费以 方式支付

乙方。

7.2 在达到协议约定甲方付款进度时,乙方应提前5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

面通知。

7.2.1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七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且暂时停止支付,并不承担任何违约

责任。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再行支付该笔费用。

7.2.2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

责任。

7.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5@p。若乙方不提供

#5@p,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相关

条款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8.2 如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或变相终止本协议,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协议总金

额的 作为违约金。

8.3 下列情形视为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不符合协议约定并构成违约,应按相应条

款承担违约责任:

8.3.1 乙方保安员出现临时缺岗、脱岗问题(以甲方对乙方的执勤检查记录

为准),每发现一次扣乙方服务费 元,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

面整改措施。

8.3.2 如乙方保安员违反岗位职责,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一周内仍无改进

的,甲方扣除乙方服务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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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协议 8.3.3 乙方驻甲方负责人绝对服从甲方安全事务部门的管理,值勤期间坚守

岗位,通讯工具应保持24小时联系通畅(移动电话、座机、对讲机),

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需经甲方安全事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

出,私自外出一次给予扣罚服务费 元,一次联系不通者给予扣

罚服务费 元,二次发生时乙方应调整人员。

8.3.4 业主有效投诉保安员,确定属保安责任的每发生一次,扣罚服务费 元。

8.3.5 如发生保安员殴打业主行为,除当事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甲方

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安保服务费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如发生辱骂业

主的情况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安保服务费总额的3%作为违约

金,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人员无故被业主打骂,甲方应协

助乙方的索赔工作。

8.3.6 乙方必须在每月30日之前支付乙方服务满月的所有保安员的全月工

资,试用期间的保安员必须保证不少于当月实际工资的30%作为基本

生活费,否则甲方有权从次月服务费中扣除给予发放。

8.3.7 如出现乙方保安员超过 人同时不上岗时,甲方将有权扣除当月

服务费总额的 %。

8.3.8 乙方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甲方管理范围内的业主进行非甲方

指定工作范围内的沟通及联系,否则甲方将扣除当月服务费总额的 %。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等不可抗力的

情况,如战争,恐怖事件、自然灾害等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协议另一方,并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之有效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违约责任。

9.2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3 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无实际意义时,甲乙双方均可书面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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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协议 对方解除本协议,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后续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4 如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选择甲方负责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此协议自

动解除。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0.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终止、续签本协议,如任何一方

不续签下次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续签本协议。

10.2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即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协议的另一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之有效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违约的责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协议履行中遇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本合同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

12.1 其它有关事宜见附件,附件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经双方协商并由有权代表人签字认可可以对附件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

12.2 本协议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

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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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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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保安服务协议

保 安 服 务 协 议

甲 方:湖南省锦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方坪左岸春天小区 法定代表人:袁可贵 联系电话:0731—4538918 委托代理人:马军 联系电话:0731—4538900 乙方:长沙市保安服务公司开福区分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63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甲方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根据《合同法》、《湖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服务管理的通告》的精神,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单位的保安服务事项协议如下:

一、保安服务的内容

1、甲方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聘请乙方事项协议如下:

23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2)保安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物业培训,并严格按ISO9000质量标准的业主组织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甲方职责

1、按时支付乙方保安服务费

保安服务费的标准为每人每月款后服务,付款方式:转帐;付款时间每月10日。以上费用为包干费用(含所有相关所有加班、生活补贴、保险费、公伤医疗费发生的费用)。

2、甲方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生产和工作经营,严禁违法违规开展各项活动,自觉地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管理和监督。

3、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管理和监督。对保安人员违背本协议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实事求是向乙方通报,可以建议对乙方对保安队员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及时听取意见,加强管理,必要时可要求更换人员;对保安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应予采纳并及时整改。不得指使保安人员从事违纪、违法活动。

4、甲方应为保安人员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关心保安人员的生活,如乙方需甲方提供食宿、条件、费用由乙方或保安人员自理。

5、乙方保安人员提供保安服务后,责任区内发案减少,秩序好转,经济损失减少,甲方应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三、乙方职责

1、应安排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经长沙市公安局保安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由市保安培训中心培训,并取得《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保安人员到甲方上岗。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必须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审批、统一经营、统一服装、装备和证件。

2、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必须服务从甲方和乙方的双层领导,参加甲方的服务培训。认真学习政治、业务和法律常识,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质量的保安服务。

3、保安队员执勤时间每日时,分任区巡逻执勤。

4、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必须认真维护责任区正常工作秩序,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抓获并扭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对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灾害事故现场,应当先行保护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对突发事件增派人员进行处理。

6、由于保安队员违反规章制度,使服务不到位的,乙方对当班队员应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扣除当月工资50%的经济处罚,直至开除。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期支付保安服务费,应支付合同。

2、乙方提供服务不到位,经甲方书面提出意见后,乙方不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或者由于服务不到位,责任区内发案上升,秩序不好、经济损失增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保安人员自觉执行《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长沙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监督保安人员实行计划生育,不准未婚先孕,不准计划外孕,一旦怀孕,必须中止妊娠。

五、未尽事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 名: 签 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 址: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63号 电 话: 电 话: 4515723 4534756

4510543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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