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协议

代驾协议

甲方(代驾人): 乙方(车主): 车主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车主身份证号: 车型: 车牌号: 经甲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代驾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派代驾人员于 年 月 日 时,为乙方提供代驾服务,本次服务的起点为 终点为

二、费用负担

根据本次服务的路程路况及车型等,本次代驾收费 元,路桥费及加油费由乙方支付。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保证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单证齐全,并车况良好。乙方保证车辆有如下保险(在投保的保险项打“√”)(全险、意外伤害、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险、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车损免赔额持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基本不计免赔特约险)若以上所提供资料有虚假并由此可能引发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受代驾服务时,在甲方驾驶员上车之前,乙方必须检查自己车上的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出现丢失等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3、酒后意识不清需要代驾的客户,必须有其家属或朋友随车到达客户指定地点,确认车无损后签字结束。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协议的约定把乙方客户送到指定地点,乙方确认车无损后,签字确认,本次服务结束。

2、因车辆自燃或刹车,方向盘失灵、爆胎,机件老化引起的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如甲方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甲方承担保险公司未理赔的部分及车辆修理期间耽误用车的适当交通补贴,属对方车辆主要责任的,甲方单位不负损失赔偿责任。

4、因特殊原因和不可抗力不能按正点到达(例如:天气原因或堵车,交通管制等)甲方不负责任。

5、因甲方驾驶人员违章(例如闯红灯,压线等)带来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承担后可向该驾驶人员追偿。

五、争议的解决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违约责任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对方人民币 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年日

 

第二篇:汽车代驾服务公司与酒店签约协议

天津市吉利马汽车代驾服务公司与酒店签约协议

甲方:天津市吉利马汽车代驾服务公司

乙方:

为达到本公司与各大酒店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和双赢的目的,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现就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共识,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代驾员将按照《吉利马代驾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接受乙方提供给甲方合理的每一次代驾服务业务。

第二条:甲方承诺代驾员工,均系由本公司严格挑选的驾驶技术与道德品质兼优,具有天津本市常住户口的职业司机,职业驾龄在8年以上。代驾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条例,甲方对代驾员工在服务流程规范,服务礼貌用语进行严格培训,甲方代驾员工为客户服务时须统一佩戴司徽及工作证件。

第三条:对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客户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代驾服务,甲方负责支付乙方费用(为每次代驾服务费用的10%)注:等候费用不含在内。做为乙方的酬劳金额。对于代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联。乙方可先行代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待甲方代驾员工到乙方酒店后进行

交接款项。乙方相关费用可当时扣除。

第四条:为了方便客户服务,在有客户要求代驾服务时,乙方做好客户信息的记录。如下:客户姓名,代驾的车型车号,电话号码,就餐地点,出发时间,目的地。后由乙方负责电话通知甲方。注:需提前90分预约

第五条:为了更好的对甲方业务的宣传,乙方对甲方的业务展板及广告名片予以重视。配合甲方做好宣传工作。(包括甲方在乙方店内展板,名片摆放)等。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协议修订

1、本协议的修改应经双方同意,并以补充协议形式确认。

2、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有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天津市吉利马汽车代驾服务公司

负责人:

日 期 :

乙 方:

负责人:

日 期:

如您有意向合作,我公司电话60317770,6031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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