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协议书

协 议 书

甲方: 村委会

乙方: 村 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经过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自愿严格按照《鄱阳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

案》的内容,危房改造后新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并执行“一户一宅”规定;

2、

3、 自愿拆除旧房,并在原基上建房; 如果不在原基上建房,也把旧房拆除,并将老宅基交换集

体,建新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西省村镇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

4、 如违背以上任意一条,自愿交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接受

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纳雍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协议书

纳雍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协议书

编号:

甲 方: 人民政府

乙 方: 村 组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20xx年度危改对象确定条件、程序及《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

一、乙方危改基本情况:原住房为 结构 级危房,面积 户。

二、乙方权力:有权请求技术指导,有权依据本协议获得农危改政府补助资金。

三、乙方义务:政府补助的农危改资金不得用于房屋改造外的建设,乙方有义务在协议和承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危房改造。

四、甲方权利:发现年度危改对象不符合危改条件的,有权取消其危房改造资格,收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

五、甲方义务:按照《纳雍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xx年度实施方案》(纳府发[2011] 号)文件规定,根据乙方家庭类别,应向乙方发放补助资金 万元,即:一级危房拆除重建的5月1日至5月30日基础完工付补助款总额的30%,6月1日至7月31日主体工程完工付补助款总额的40%,8月1日至9月30日搬入新居、拆除原危房并把老宅基地恢复为耕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剩余的30%;二、三级危房维修的,维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送县级农危改领导小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平方米;改造方式为 ,改造后房屋面积 平方米,家庭类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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