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联合开发合作协议书

房地产联合开发合作协议书

甲方:喀什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东方润园”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喀什市文化路,项目定名为“东方润园”。项目用地面积1098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商住,土地使用年限70年。项目总建筑面积53530平方米。

二、合作内容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负责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作为项目的部分资金,并按照约定享有利润分成。

合作期限暂定为2.5年,协议所涉及银行利息和利润分成均按2.5年核算和约定。

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费用5万元用于银行贷款前期费用。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

3、甲方负责整个项目按照约定期限建设完工。

4、甲方保证乙方所投入的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及相关支出。

5、甲方承担乙方所投入资金的银行借款利息,并按时足额支付。

6、甲方可根据项目的实施提前还款,银行利息按照实际支出支付,乙方利润按照实际使用时间与合同约定的时间2.5年的实际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拨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出资款。

2、乙方按照投资额享有项目开发的利润387.89万元(按照成本2200元/平方米,住宅销售均价3200元/平方米核算,可建面积:2000万元÷2200元/平方米=9090平方米,销售收入:3200元/平方米×9090平方米=2908.8万元,毛利:2908.8万元—2000万元=908.8万元,,两年半银行利息2000万元×10.2%×2.5=510万元,利润:908.8万元-510万元万元398.8万元)。

3、为保证乙方的资金安全,乙方可要求甲方以公司股份或喀什龙达实业房产作为质押以及乙方按照出资额扣除各项成本费用后分得房产自行使用或销售。

4、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建设。

五、付款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款项。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七、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xx年4月17日

 

第二篇:关于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的合作协议

关于XX项目的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各自优势,双方同意共同参与 地块竞拍、项目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 合作项目

,东至 ,西至 。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用地面积约 亩,建筑面积约 万㎡,地价约 元人民币,土地使用年限 年(最终以规划许可证为准)。

二、 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采取下述第 种合作方式。

方式一:甲方管理输出

1.

2.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成立开发标的项目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经营和管理。 经双方共同测算,该项目前期土地投资总额约司注册资本为 元,甲乙双方均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出资比例为1:9,即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双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后期项目追加投资甲乙双方仍按照1:9的比例进行出资。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由甲方派出1名,由乙方派出4名,监督项目开发经营。 项目的土地开发、经营管理、产业运营等工作,将以甲方为主导,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聘任并组建专业运营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后期运作。

因项目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全部由项目公司承担,因项目而产生的所有相关收益全部由项目公司享有。

甲乙双方按照1:9的出资比例分享项目开发的利润并承担相应风险。 3. 4. 5. 6.

方式二:甲乙合作开发

1.

2.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成立开发标的项目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经营和管理。 经双方共同测算,该项目前期土地投资总额约1亿元人民币,项目公

3.

4.

5.

6. 司注册资本为: 元,甲乙双方均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出资比例为4:6,即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资。后期项目追加投资甲乙双方仍按照4:6的比例进行出资。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由甲方派出2名,由乙方派出3名,监督项目开发经营。 项目的土地开发、经营管理、产业运营等工作,将以甲方为主导,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聘任并组建专业运营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后期运作。 因项目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全部由项目公司承担,因项目而产生的所有相关收益全部由项目公司享有。 甲乙双方按照4:6的出资比例分享项目开发的利润并承担相应风险。 方式三:乙方土地投入

1. 由乙方负责获取本协议所述的地块,地块获取后,乙方以地块作价

元,甲方出资 万元,共同成立开发标的项目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亿元。

甲方负责该项目的土地开发、经营管理、产业运营等工作,后期项目追加投资由甲方负责提供。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由甲方派出4名,由乙方派出1名,监督项目开发经营。 甲乙双方按照 2. 3. 4.

三、 协议变更和终止

1.

2.

3.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因相关部门未批准,及时通知对方,本协议自动终

止。

四、 违约责任

1.

2.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按照违约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若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

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五、 不可抗力

1.

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顺延履行协议。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 争议解决

1. 凡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生效条件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法律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 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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