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众筹平台众筹投资服务授权协议模本

房产众筹平台众筹投资服务授权协议

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署: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电话:

丙方:众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电话:

鉴于:

1. 经乙丙双方一致同意,决定授权甲方为乙方项目的投资人,甲方同意接受该

授权。

2.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 市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

责任公司。营业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主要从事 等业务。

3. 丙方成功运营房产众筹平台众筹网,能够为甲乙双方提供完备的服务支持,

并能够在授权范围内对甲乙双方的投资或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上述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融资额度及费用

1、 乙方拟对外融资______万元,拟出让______%股份。

1.1关于融资金额

(1)“必须”的固定额度

(2)“不必须”的上述额度之____% 至_____%均在接受范围,出让股份数随募

资额相应上下浮动,投前公司估值不变:

◎低于下限___%认筹,则视为募资失败

◎高于上限____%认筹,则概不接受

1.2本次融资对外出让的股份是优先股(享有优先退出权、优先清算权、优先转

让权,具体以甲方与乙方签定的《投资协议》为准)

1.3乙方同意将公司合法拥有的资产 评估价格 万元,抵押/质

押给投资方作为本次融资的担保措施。

2、募集时间

(1)本轮募资自从房产众筹平台网站正式发布融资信息起计划时长_____月

(2)到期若募资额未完成

◎结束募资

◎只要有投资人,延长___月

◎无条件延长___月

3、关于募资到帐

◎本次募资分二批到帐,分别对应的到帐比例是_______、_______

◎首批款支付属无条件

◎ 后批款支付前提条件是:

4、业务目标

4.1本次募资,乙方承诺将在20xx年12 月31 日前,实现业绩指标或业务目标

如下: 年度,完成年度销售目标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 年度,公司税后净利润达到人民币 万元; 年度, 。

4.2若以上 未能实现,乙方承诺:

◎要求乙方进行估值调整,调整措施是:本轮投资乙方的估值调整为

________万元,乙方原股东无偿转让相应股份;

◎回购投资人股份,回购方案是:投资方的全部出资额及自从实际缴纳出资

日起至原股东或者公司实际支付回购价款之日按年利率 10 %计算的利息(复

利);

◎对抵押、质押资产进行拍卖,补偿投资者投资本金和每年 10 %的利息收

益(复利)。

第2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投前

(1)甲方在同时投资于存在或可能存在竞争关系的两个或多个创业项目时,应

严守各项目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存在或可能存在竞争关系的其它方披露;

(2)甲方应披露相关涉及到投资者权益的潜在风险或利益冲突,比如该项目认

股权证、顾问赠股、曾参与过前一轮投资、已投资与该项目存在或可能存在竞争

关系的其它项目的情况等;

(3) 甲方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深入的调查,按照丙方所规定的标

准格式完成并向丙方及跟投人提交真实客观的调研报告,并初步确定项目的估

值;

(4) 在项目众筹前,甲方应与乙方拟定众筹成功后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与乙方的《投资协议》。并发布主要投资方案。一旦正式发布认投,此协议主要条款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若发生重大修改和变化,则允许有异议的原认投人无条件退出。

(5)甲方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深入的调查,如调查后决定不投资该项目,有责任不对任何第三方披露和利用该项目的商业机密。

2、投中

(1)甲方在本轮投资中必须推动完成30%的投资额,其中甲方本人至少认投10%的投资额,剩下的投资额则由甲方自己募集;

(2)甲方在确认投资额后,如需改变投资额,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3)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项目的线上、线下路演及问题的解答;

(4)募资到期时,若募资总额未到达乙方所能接受的最低融资下限时,甲方有责任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融资,也可以与乙方洽谈是否对项目重新估值,调整股份出让比例。

3、投后

(1)甲方须配合乙方在认筹完成后,按以下情况,挑选并最终确定跟投人名单: 在认筹期间,认筹额超过乙方所设定的融资目标时;

若认筹额落在乙方事先设定的融资额范围内,最终确定融资额后。

(2)在最终跟投人名单确定后,在丙方的配合下,积极办理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相关事宜;

(3)在创业项目发展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4)甲方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应当积极回应跟投人关于本轮投资的合理范围内的(跟投人仅享有受限的知情权)相关询问;

(5)有限合伙企业将成为乙方的股东,甲方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获得乙方董事会席位(甲方也可委派董事),代表全体合伙人行使股东权利和管理职责。

(6)乙方需定期向丙方平台汇报公司相关的经营、财务状况,供跟投人查看,甲方对乙方的汇报情况进行监督;

(7)甲方需取得80%合伙人书面同意,最多可以转让其所占份额30%的股份(后期收购其它跟投人投资份额不受此规则约束),必须在丙方平台上以公开拍卖形式转让;非对本项目有特殊帮助人,不得指定受让人,参考当时市场价格转让;转让所得的超额收益需扣除20%;其余份额只能在项目整体退出时转让;

(8)付出的同时,投资人享受以下两项回报:

◎众筹成功后,作为众筹期间的酬劳,房产众筹平台从收取的技术服务费中,

提取20%给投资人;

◎在企业分红或投资退出时,投资人与房产众筹平台平台共同获得20%的超额收益分配权,按照投资人10%,众筹平台10%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投资人没有完成上述投后1、2、3、4、5、6各项核心工作由平台完成的,每一项扣2%的收益作为支付给房产众筹平台平台的报酬。

第3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跟投人对项目跟投后,乙方有权拒绝跟投人的认投。

2、 在项目公示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如甲方的行为对乙方项目造成了损失,甲方要支付一定的损失费,损失费用为融资总额的3%,计________万元。

3、 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尽调,担保所提供信息的完备、真实,没有任何法律、经济上重大应告知而未告知事项。

4、众筹成功后,乙方委托投资方所成立的合伙企业支付丙方筹资款5%的技术服务费,在转给乙方的投资款中自动划出。同时出让 %股权给众筹成功后成立的有限合伙公司作为甲方和丙方的报酬。

第4条 丙方权利与义务

为甲乙双方提供完备的服务支持,并能够在授权范围内对甲乙双方的投资或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获得众筹成功后的有限合伙企业10%的超额收益的分配权。

第5条 声明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项目公示期间,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寻找合适的跟投人对项目进行跟投,配合乙方进行项目融资。

2、甲方承诺,在项目公示期间,所做出的任何行为不会对项目造成损失,切实维护项目可靠性。

3、乙方承诺,在授权范围内对甲方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

4、丙方承诺,在授权范围内对甲乙双方的投资或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第6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是各方关于本项委托的最新文本,将取代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除非在本协议生效后各方以书面的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否则本协议所载条款不能更改。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本着诚信原则友好协商并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处理。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一式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7条 其他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加盖手摸):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签署:

丙方(盖章):众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签署: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众筹网站投资人服务协议

甲方:深圳市哈富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甲方”)

乙方:您(“乙方”)

鉴于,深圳市哈富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其旗下网站众筹网站(网址:www.)和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客户端等其他平台(合称“平台”),旨在为创业企业提供股权众筹融资服务和为投资人提供众筹创投服务。平台所涉及的所有事项,相关权利义务以及最终法律责任均由哈富在线承担。

鉴于,乙方作为投资人,拟通过平台,搜集项目信息,进行股权众筹投资。

现,甲方与乙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公平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投资人服务协议》(“协议”)如下: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与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称“一方”。

第一条 定义

1.1“平台”是指甲方为参与股权众筹的投资人和融资人提供服务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众筹网站(网址:www.)、相关微信公众号和手机软件客户端等。

1.2“投资人”是指乙方,乙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对于投资人主体资格的相关规定、符合平台规定的关于投资人相关资格要求、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自愿申请且经平台实名认证并审核通过的、经由平台提供的服务而投资于股权众筹项目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3“融资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对于融资的相关规定、符合平台规定的关于融资人相关资格要求、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自愿申请且经平台实名认证并审核通过的、经由平台提供的服务以发起股权众筹项目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4“项目”或“融资项目”是指平台中展示的股权众筹融资项目。

1.5“法律”是指任何中国政府机关或监管机构发布的任何法律、法规、管理条例或部门规章、指令、通知、判决、法令或命令。就本协议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法律。

1.6“认购”是指乙方对某一融资项目通过明示方式表达其购买意向之行为。

1.7“认购款”是指乙方根据其认购的出资额所应缴纳的全部款项。

1.8“意向金”是指乙方认购相关融资项目时向甲方和平台支付的预付款性质的费用,

所收费用应当抵作认购款。

1.9“认购款移交”是指甲方或平台根据乙方指示,向乙方指定并经平台认可的账户移交认购款之行为。

本协议的术语如未在本协议中定义,则与用户服务协议所定义的术语一致。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乙方在平台阅读本协议并注册成为投资人的,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规定。注册为投资人的效力等同于乙方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签署了纸质形式的本协议。本协议自乙方在平台完成相关注册之日起在乙方与甲方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2.2具体项目的服务期限,自甲方收到乙方足额缴付的意向金时起算,至项目交割时终止。

第三条 乙方陈述和保证

乙方在此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3.1乙方保证其乃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对于股权众筹项目下投资人主体资格的相关规定、符合平台规定的关于投资人相关资格要求的实名注册用户。

乙方保证其是具备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乙方保证其向平台和融资人提供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乙方同意甲方和平台对其所提供信息和资料因虚假或者失效而引起的问题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3乙方已理解并接受《投资风险提示书》,理解所揭示的所有风险,并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和平台对其投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4乙方已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及平台相关制度、政策、规则、声明、提示等所涉全部内容,并同意平台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及相关制度、政策、规则、声明、提示中的任何条款。

3.5乙方同意,如其违反任何法律或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引起国家机关或第三方对本甲方和平台提出的任何形式的惩罚、索赔、要求、诉讼,甲方和平台有权向其追偿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国家机关或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费、法律费用、名誉损失费。

3.6乙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平台和融资人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商誉。

3.7乙方承诺并保证其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

3.8乙方同意,若由于法律法规的变化,甲方和平台需要向乙方收集相关信息的,乙方承诺将配合提供该等信息给甲方和平台以完成该等信息收集。

第四条 不担保

4.1甲方和平台不对乙方投资或其他交易的达成作出任何担保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不保证乙方可以找到满意的项目或者融资人;

(2)不保证推荐给乙方的所有商业方案均满足其商业需求;

(3)不保证向乙方推荐所有合格的商业方案;

(4)不保证对融资人和项目已经进行了尽职调查。

第五条 意向金

5.1乙方应根据平台的相关通知及时足额缴纳项目意向金,意向金金额为:(按项目指示执行)。

5.2一旦乙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反了前述第3条的陈述和保证或乙方从事了下述第7.2条下的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以意向金充抵乙方应付未付的各类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在甲方以上述方式使用意向金或其任何部分的情形下,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十五(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一笔款项,以补足该意向金。

5.3甲方行使对意向金的权利不应影响其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寻求任何其他救济。

5.4甲方应根据下述第6条的相关规定决定意向金是否向乙方返还及返还比例。

5.5本协议项下的款项应通过下列方式支付:(按项目指示执行)。

第六条 项目认购

6.1乙方对项目认购完成后应根据平台通知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甲方和平台有权根据甲方制定的平台规则决定乙方是否获得相应项目的投资份额,并向乙方发出相应通知。

6.2在认购款移交之前,乙方应委托甲方和平台代为管理全部认购款,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指定之银行对认购款进行第三方托管。

6.3若融资项目由于不能归咎于乙方的原因而未能交割,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和平台根据其内部风险评估决定终止融资项目,(2)融资人决定终止融资项目,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在七(7)日内向乙方返还其已缴纳的认购款或意向金。甲方和平台无需承担任何利息损失和/或补偿、赔偿责任。

6.4若乙方足额缴纳认购款且获得项目之投资份额后,除下述6.5条之情形外,因其自身原因决定退出项目投资的,甲方和平台在扣除意向金后向乙方返还其已缴纳认购款的剩余部分。

6.5若项目的尽职调查结果未满足所有或多数投资人决议通过的可行性要求(视具体项目规则而定),且经甲方和平台审核并确认后,甲方和平台向乙方返还其已缴纳认购款。甲方和平台无需承担任何利息损失和/或补偿、赔偿责任。

6.6认购款移交后,若由于不可归咎于甲方和平台的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甲方和平台不承担任何利息及补偿、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因提交或发布任何虚假或失效信息和材料,而导致甲方和平台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和平台的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甲方和平台有权不经通知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将注册资料部分或全部移除或删除。

7.2若乙方实行了以下违约行为,甲方和平台有权不经通知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将其注册资料部分或全部移除或删除,并向乙方主张赔偿责任:

(1)乙方账户涉嫌洗钱、非法集资、传销或其他足以使甲方身陷重大法律风险的情形;

(2)乙方从事毁损甲方商誉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侵犯甲方利益的行为;

(3)其他违约行为。

7.3对于协议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对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要求补救。除非违约方在十(10)日内采取及时、充分的补救措施,否则要求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如果由于违约方的违约导致本协议已经无法履行,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若发生了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风暴、严重水灾、瘟疫、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等事件,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也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其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而不加以处罚。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十(10)日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

9.1本协议在服务期限届满之日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终止协议时终止;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1)乙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甲方的平台使用规则或本协议约定,导致平台停止为乙方提供服务的;

(2)乙方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约定和平台发布的各类规则及其不时的修改,并停止使用平台针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的;

(3)乙方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投资人资格的;

(4)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的。

9.2经甲方合理判断,项目继续进行将会对甲方和平台产生不利影响,或项目存在重大瑕疵,继续进行将会加大项目风险的,甲方保留随时终止该项目或/及本协议的权利。

9.3本协议终止后,不影响乙方就其在本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之履行。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0.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约束。

10.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若双方于三十(30)日内协商不能解决或任意一方不同意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审理 。

10.3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的事项外,本协议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应当援引《用户服务协议》或其他协议或规则。

11.2本协议取代了双方就本协议之前所达成的任何口头协议、谅解或备忘录。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和条件构成双方完整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协议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的补充协议或确认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11.4本协议的文件标题仅用作参考,不应被视作是本协议的一部分或影响本协议的意思或者解释。

11.5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和平台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