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协议是否有效

职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协议是否有效?

【实务问题】

某职工去年签了一份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到了续签的时候,劳资双方均有续约意愿。因为职工在农村上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所以不愿意单位给自己上社会保险,于是职工想让单位和自己签订劳务合同或者签订一份自愿不上保险的协议,单位不知道如何处理此事。

【义贤律师解析】

双方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属于双方意思自治范畴。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和单位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不能免除单位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无忧劳动法提醒您企业操作指南】

实践中劳资双方签订劳务合同不意味着双方的关系一定会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如果符合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存在较大的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可能性。故如果签订了劳务合同,企业就应当以劳务关系来处理双方的关系,否则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较大风险。此外实践中常有劳动者和单位达成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后,离职后又向单位要求补缴或者赔偿的案例,其自愿放弃的协议不能免除单位的法定义务,故企

业应当尽量避免和此类个人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篇:关于职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协议

职工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协议

甲方:

乙方:泰州春江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甲方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乙方处工作,当日乙方通知甲方,乙方将统一为其在泰州市高港区社保中心购买社会保险,并按照规定由双方分别缴纳参保费用,甲方应负担的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关规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权利义务以及不购买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后,仍然决定不由乙方为其统一购买社会保险。

原因:__本人在本地区以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在此情况下,根据甲方书面申请,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不强制为乙方在社保机构统一办理社会保险。而由甲方自行决定或以个人名义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

乙方将因购买社会保险而应当由单位缴纳的参保费用直接支付给乙方。该费用由乙方根据泰州市高港区社保机构公布的上一年度参保基数确定,每年核定,并按月与工资一并发放给甲方。

二、在工作期间,如有需要,甲方可以重新书面申请乙方为其办理社保参保手续。

甲方接到申请后,按照泰州市高港区社保机构的规定,从社保机构同意受理甲方的参保的当月起统一为甲方购买社保,并从社保机构受理甲方的参保当月起停止向甲方发放社保补贴,按规定从甲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应当由甲方负担的参保费用。

三、甲方无论是在工作期间还是离职后,如要求乙方为其补办在乙方工作期间未办理社保的期间的社保,甲方需退还已从乙方处领取的全部社保补贴,并按照其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应当由其缴纳的社保费用,对在补办社保保险中社保机构按照规定要求缴纳的滞纳金全部由甲方负担。

对按照规定能够补办的社保项目,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前款支付的费用后,按照规定为甲方补办社保。甲方不按前款支付和退还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补办直至其完全履行止。

对因不能补办社保项目所导致的利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均认识到,由于养老保险是社保项目中的基础险,如未购买养老保险则无法购买其他险种。在因甲方申请没有统一购买社保期间,对因发生工伤或非工伤而造成的如在购买社保后应当由社保机构

负担的利益损失部分,由甲方自行全部负担。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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