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个人)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简称甲方):艾尔肯·阿皮孜,农民,住温宿县克孜勒镇哈拉沙村1组。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三人(简称丙方):住温宿县克孜勒镇哈拉沙村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丙方同意,签订了此合同。内容如下:

1、合同标的土地:甲方将位于20xx年6月13日在温宿县克孜勒镇哈拉沙村承包的200亩地中间修建的房屋门前的路东,即一边至 使用的土地 ,一边至 使用的土地,一边至 使用的土地接壤的25亩地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对此地的权责同甲方原承包的200亩地合同书规定的权责条款一致。

2、转让期限同甲方原承包的200亩地合同书规定一致即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1月共70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底免交承包费。20xx年至20xx年底以实际开荒面积每亩交20元承包费。20xx年至20xx年以实际开荒面积每亩交25元承包费。20xx年至20xx年以实际开荒面积每亩交30元承包费.,20xx年至20xx年以实际开荒面积每亩交35元承包费,20xx年至20xx年以实际开荒面积每亩交40元承包费. 20xx年至20xx年以实际开荒面积每亩交45元承包费,20xx年至20xx年以实际开荒面积每亩交50元承包费。20xx年至20xx年以实际开荒

面积每亩交55元承包费,20xx年至20xx年以实际开荒面积每亩交60元承包费.

3、合同标的土地性质:集体所有地通过合同方式承包的耕地。

4、转让方式:剩余合同承包时间和所有权及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5、转让费:转让费共 元。

6、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定当乙方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后甲方将向乙方交付合同书及转让该土地。

7、合同有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负责协调好于村委会关系。

8、甲方的责任:(1)甲方转让乙方的90亩地是,甲方投入大量资金开垦平地,甲方承担修建从自己打的井到乙方土地的防渗渠。合同签定之日期5日内修建好防渗渠(该工程已完成90%)。

(2)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与丙方之间签定土地承包合同。假如甲方的失误或者故意乙方与丙方之间无法签定土地承包合同,甲方加倍退还定金并承担一切损失。

(3)乙方与丙方之间签定的土地承包合同有效后甲方与本合同上的土地无任何关系,因此甲方决不能干涉乙方土地使用权。

(4)甲方应明确划分与邻居的土地界限并让邻居签字按指

纹或者盖章。否则导致损失甲方承担。

(5)甲方应办结与该90亩地承包合同相关的一切经济关系和其他事宜,如有抵押土地承包合同办理贷款情况,甲方应取消该承包合同有关的相关贷款事宜。

(6)甲方负责从其井内解决该承包合同上90亩地的灌溉水。水费不能高于附近其他井内灌溉水的最高水费。

(7)乙方可以用甲方的电解决其自己的生活用电问题,电费由乙方支付,电费不能高于附近其他用电户的最高电费。

9、乙方的义务:

(1)该合同规定的任何经费和钱款应及时全额交付。用水、电需提前缴费使用。

(2)乙方完全负责办理乙方和丙方之间的签订合同所需的相关事宜。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所需的一切经费由乙方全额支付。

(3)甲方划分土地界限后,乙方要把土地周围的 米宽的林带及树木,甲乙双方一同清点,登记签字。乙方应爱护好树木,避免受到损坏。林带及树木的所有权全权属于甲方,就林带管理、砍伐树木、补栽、如何处理等事宜,乙方一律不得干涉,否则没管护好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和丙方之间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乙方应完全履行好合同规定的义务,若未履行好丙方有权依法取消合同,并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就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合同期内,应自觉遵守村委会的安排,办理居住证手续,坚决遵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暂住人口管理规定、计划生育规定等。

(6)应保证安全生产,在土地承包其内及时发现和预防安全生产有关的(电线、交通、灌水、团结、义务劳动等)一切隐患。

10、该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取消、随意修改合同,若哪一方变卦或违反合同,变卦方应完全自负因本人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的同时,还应向对方缴纳按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该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甲方配偶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配偶签字:

担保人签字:

丙方法律代表签字: 丙方印章:

 

第二篇: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修改版参考版)

土 地 使 用 权 转 让 协 议

甲方:中卫市柔远镇夹渠村村委会

乙方:中卫市东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在柔远镇夹渠村老村部南边有本村集体耕地一处,因修中央大道与现在的新村部形成不规则的三角地带。水渠、道路不通,无法耕种,闲置荒废,现该土地的性质为四荒地。经社员大会讨论和公开协商后一致通过,将该地使用权转让给中卫市东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建设用地。经村委会研究,将该地以每亩 元转让给乙方永久性使用。为维护双方利益,协议内容如下:

一、四址:

东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

二、面积:

东西 米,南北 米,计 平方米,拆合亩面积 亩。

三、价格:

甲方以每平方米元,每亩计价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 元),该地价包括各种费用售给乙方。

四、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将征地款付给甲方,甲方出具凭据给乙方。

五、双方转让权利义务和要求:

1、乙方可以砌用地上建筑物但不得在巷道内砌露天厕所;

2、主巷道按统一规划宽度为4米;

3、甲方于乙方之间;南北地基交界无拖角;

4、电力、通讯、排水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其就本协议已经通过社员大会讨论并一致通过并履行相关程序,同时保证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经放弃优先承包权

六、乙方不再承担任何政策内附加费用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另外费用。#b@2工本费由乙方承担。

七、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出现政策性收费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甲方拥有司法责任和解释权。

八、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征收、征用、拆迁等情形以及类似情形,则相应补偿款归乙方。若甲方反悔、阻碍乙方享有权利,则赔偿甲方损失(损失额计算标准为:补偿款全额),并承担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第五条1-4项使用土地;

2、甲方保证按照第五条履行义务;

3、若因乙方未按照第五条1-4项使用土地,则乙方应承担1-4项过错责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承包费用损失、地上建筑物损失以及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同时承担协议总转让费用30%的违约金。;

4、若因甲方未充分履行第五条5项义务,导致本协议无效、被撤销、终止、中止等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形的,则甲方应承担过错责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费用损失、地上建筑物损失以及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可同时适用要求甲方承担协议总转让费用30%的违约金(兼具惩罚性和补偿性)。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柔远镇政府办公室存档一份。

十一、本协议一经签字即可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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