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电梯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2、每年要对电梯进行安全技术定期检验,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3、对电梯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电梯作业人员,应该持有效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电梯使用单位必须配备至少一名管理人员。货梯、医梯、住宅电梯必须配备专职作业人员操作。

6、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7、电梯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电梯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8、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9、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电梯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0、对电梯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负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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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守则

一、文明使用电梯,禁止在电梯内嬉闹、吸烟、扔杂物。

二、准确选择,轻揿按钮。

三、严格遵守电梯乘载规定,不得超载运行。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险物品进入电梯。

五、乘客进入电梯后,不要倚靠在轿厢门上,以防开门摔倒,后出梯的礼让先出梯的乘客。

六、遇到电梯发生故障时,请及时按揿轿厢内电钮报警或拨打轿厢内所标明的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报警电话,等待维保单位专业人员施救,乘客及使用单位严禁擅自处理。

七、使用单位或乘客如遇困难不能及时解救,请拨打维保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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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自身持证(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工作。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6、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预案、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电梯司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司机人员的技术素质。

9、与有资质单位签订有效的电梯维保合同,做到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维保工作。将各项记录统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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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电梯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电梯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2、交班人员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并作口述,接班人员应认真阅读记录,了解上班电梯的运行情况。经过相互签字认可后方可交班。

3、妥善保管电梯机房、操纵箱的钥匙,熟悉每把钥匙的用途,并在交班时做好钥匙交接记录。

4、按照《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开关电梯和自动扶梯,预防事故发生。

5、每天开梯前应进行试运行,检查电梯状态,做好运行记录。

6、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巡视性检查。检查内容有:

(1)检查电梯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主要检查楼层指示、外呼按钮、轿内照明是否正常,轿、厅门关闭是否良好,安全角板或其它安全设施功能是否可靠。

(2)巡视检查机房内曳引机系统、限速器、控制屏等主要部件是否正常工作,保持机房内清洁卫生,温度和湿度正常。

(3)将巡视发现的问题写入《电梯运行交接班日记》中。

7、发现下列异常问题,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停止电梯运行,等待维修人员维修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门未关闭即启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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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梯速度明显改变;

(3)楼层指示、内选、外呼、换速信号出现异常;

(4)安全钳动作;

(5)电梯到站未平层即开门;

(6)有异常气味;

(7)电梯机房、井道进水或严重漏油;

(8)运行中有较大震动或冲击;

(9)轿壁或机房金属部件有麻电现象;

(10)电梯运行中发出异常声。

8、认真填写每日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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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配备专职司机的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这类电梯一般为货梯、医梯、住宅电梯。在轿厢内一直有专人负责操作,该操作人员必须持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上岗,在工作中根据乘客或使用需要操作电梯运行。

一、电梯操作步骤

1、在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用厅门锁或基站钥匙打开电梯厅门,确认轿厢停在该层,再进入轿厢。

2、开启轿厢内照明灯及风扇,将“有司机/无司机”钥匙或开关转到有司机状态。

3、随电梯上、下行驶一个回程(不载客、不运货),检查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故障。

二、电梯运行时电梯司机应做到:

1、防止电梯超员、超载运行,随时注意电梯过载保护功能。

2、不得将电梯交给乘客操作。

3、严禁装运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的危险物品。如遇到特殊情况,需经有关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

4、严禁在轿门、厅门开启的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5、严禁揿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号手段。

6、严禁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超长物体。

7、不准乘客将身体依靠轿门、厅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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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轿厢顶部应保持整洁,不得推放其它杂物。

9、在平层准确度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可以用检修速度再平层。

10、严禁用手动控制轿门的启、闭来进行电梯控制操作。

11、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须在电梯停下后,再换向启动。

12、载货应尽可能稳当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倒,损坏轿厢。

13、运行时如发生突然停电,司机应劝告乘客不要惊慌,应采取安全救护措施,妥善处理。

14、停梯时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轿厢内电源操作开关转到“停止”状态上,再关闭灯和风扇,最后关闭基站钥匙开关。

三、发生如下故障,电梯司机应立即按“急停”按钮、“警铃”或电话通知维修人员:

1、厅、轿门关闭后,而电梯未能正常启动行驶。

2、运行速度有显著变化。

3、行驶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

4、内选、平层、换速、呼梯和指层信号失灵、失控。

5、有异常响声、较大震动和冲击。

6、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

7、安全钳误动作。

8、轿厢内接触任何金属部件有麻电现象。

9、当电气部分因过热而散发焦热的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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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司机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梯程序

1、使用单位应配备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管理人员,并由该管理人员开梯、关梯及电梯运行过程中的管理。

2、开梯之前认真阅读上一班交班记录,打开厅门后,弄清电梯轿厢是在本层后方可踏进。

3、进轿厢后,认真检查各控制开关及照明通风是否正常。

4、用手试安全触板开关、光电开关功能是否灵敏可靠。

5、把各开关打成正常位置,选顶层、中间数层及首层来回走一趟,没有异常后方投入正常运行。

二、关梯程序

1、关梯前乘电梯检查一趟,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维修保养人员处理。

2、检查电梯无异常后,把电梯停在首层,便于次日开梯。

3、断开轿内所有控制开关及照明开关。

4、把电梯门关好后方可离开。

5、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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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乘客须知

(1)儿童应由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手拉紧或搀扶搭乘,婴幼儿应由上述成年人抱住搭乘,成年人也应用手扶握扶手带,以免发生意外事故。依靠拐仗、助行架、轮椅行走的乘客应搭乘其他电梯。

(2)切忌将头部、肢体伸出扶手装置以外,以防受到相邻障碍物撞击,并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3)搭乘前应系紧鞋带,留心松散、拖曳的服饰(例如长裙、礼服等),以防被梯级边缘、梳齿板、围裙板或内盖板挂拽。禁止将拐杖,雨伞尖端或高跟鞋尖跟等尖利硬物插入梯级边缘的缝隙中或梯级踏板的凹槽中,以免损坏梯级或梳齿板,并造成人身意外事故。自动扶梯运行时梳齿板是较为危险的部位,乘客应尽量避免手、身体、鞋子、衣裙、物品、尖利硬物触及此处,以免发生危险。

(4)搭乘时应面向梯级运动方向站立,一手扶握扶手带,以防因紧急停梯或他人推挤等意外情况造成身体摔倒。请勿让手指、衣物接触两侧扶手带以下的部件。

(5)乘客在自动扶梯梯级入口处踏上梯级水平运行段时,应注意双脚离开梯级边缘,站在梯级踏板中间。请勿踩在2个梯级的交界处,以免梯级运行至倾斜段时因前后梯级的高差而摔倒。搭乘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时,请勿将鞋子或衣物触及玻璃或金属栏板下部的围裙板或内盖板,避免梯级运动时因挂拽而造成人身伤害。

(6)禁止在运动的梯级上蹦跳、嬉戏、奔跑。

(7)禁止沿梯级运行的反方向行走与跑动,以免影响他人使 9

用或跌倒。禁止倚靠扶手带侧立,以防衣物挂拽或损坏扶手装置。

(8)禁止在梯级上丢弃烟蒂,以防发生火灾;保管好你的物品,请勿在梯级上遗落或丢弃杂物,以防损坏梳齿板;乘客请勿脚穿鞋底沾有水、油等易使人滑倒的鞋子搭乘。

(9)禁止儿童攀爬扶手带或内盖板上搭乘,禁止将扶手带或内、外盖板当作滑梯玩耍,以防发生人员擦伤、夹伤或坠落事故。禁止用手或其它异物触及扶手带入口处,以防卷入;禁止儿童在扶手带出入口附近玩耍、嬉戏,以防产生安全事故。

(10)发生意外紧急情况(例如乘客摔倒或手指、鞋跟被夹住)时,应立即呼叫位于梯级出、入口处的乘客或值班人员立即按动红色紧急停止按钮,停止自动扶梯运行,以免造成更大伤害。正常情况下请勿按动此按钮,以防突然停止而使其它乘客因惯性而摔倒。

(11)禁止赤脚搭乘,禁止蹲坐在梯级踏板上搭乘。请勿穿着松软的塑料鞋、橡胶鞋搭乘,尤其是当梳齿板有梳齿缺损、变形时,容易使脚部或臀部受到严重伤害。

(12)禁止手推婴儿车、小推车等搭乘自动扶接续,以免车子失去平衡造成滚落,甚至造成其他乘客伤害或设备损坏。搭乘时乘客应将随身的箱包、手提袋等行李物品用手提起携带,宠物应抱住,切勿放在梯级踏板上或扶手带上。

(13)禁止利用自动扶梯作为输送机运载物品。

(14)在自动扶梯梯级出口处,乘客应顺梯级运动之势抬脚迅速迈出,跨过梳齿板落脚于前沿板上,以防绊倒或鞋子被夹住。

(15)自动扶梯停止运转期间,请勿将其作为步行楼接续使用,因为梯级的垂直高度不适于人员步行,容易造成绊倒或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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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维护保养,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坚持日常保养。

2、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电梯安全附件。

3、维保人员在正常维护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维保单位、使用单位主管,发现严重隐患的应及时报区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4、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电梯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7、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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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和应急抢险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二条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特大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特大事故时的职责。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电梯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对其电梯进行保养。

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职责如下:

(一)应对其保养的电梯的日常安全运行负责;

(二)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困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三)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状况、所保养电梯的技术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抢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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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使用单位和应急抢险救援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五条 使用单位和应急抢险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六条 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二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七条 电梯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立即拨打110报告,同时向区质监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 应急处理

第八条 电梯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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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电梯特大事故发生后,由庐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各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本预案。

第十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电梯特大事故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应做到具体分工。

第十一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参加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四章 应急总结与奖惩

第十三条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区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现场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一)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 14

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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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电梯管理制度目录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七、定期报检制度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臵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臵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臵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驾驶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臵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臵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臵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臵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2.6.4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

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臵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臵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 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 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臵,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3.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3.5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1.2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十、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臵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

拉萨新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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