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协议

征/租用地委托和补偿协议

(合同号:ZTHX-JJY-0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海西天然气管网金井岩隧道工程,需征/租用乙方辖区的土地。为尽快推动项目建设,加快用的征/租用进度,甲方委托乙方就征/租用地的协调、补偿与支付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租用地的地点、面积、范围及使用权限

1. 征/租用地地点:

2. 征/租用地面积:临时租地1.519亩(见附图)。

3. 征/租用地期限:临时租地期限2年(按乙方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二、甲方工作与义务

1. 甲方的工作与义务

及时对用地范围、面积和补偿款予以确认,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补偿款,组织施工。

2. 乙方的工作与义务

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用地的征/租地面附作物的清点工作,制止、排除甲方用地中受到的干扰和妨碍行为。向被用地的权属单位、组织或个人支付相应的用地补偿费。

三、补偿费用与范围

1. 本项目征/租用地补偿采用单价包干,即:

租地补偿款: 元/亩(大写:贰万圆整)。

注:本单价为两年的租赁单价。

2. 补偿范围与补偿费组成:

1)补偿范围:临时租地补偿费。

2)补偿费组成:临时用地补偿包干费中包含:租地费、青苗赔偿费、复耕费、绿化苗圃搬迁费、地面附作物补偿费、工作协调费、交通工具补贴、分户及测量费、相关税费等。

3) 施工便道,甲方负责修缮平整铺上石渣,方便以后乙方村民耕种、运输

使用。一次性给予村民修筑及租地补偿款叁仟元整(¥ ),在甲方施工结束前不再做任何经济补偿。

四、补偿款的金额及支付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征/租用地补偿款叁万叁仟叁佰捌拾元整(¥ )一次性汇往乙方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2天内向甲方出具政府行政事业专用收款收据。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 (公章)

代表:

乙方: (公章)

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征 地 协 议 (范本)

征 地 协 议

甲方:郏县东城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郏县东城街道八里营社区居委会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速郏县产业集聚区发展,受县政府国土资源局委托,本次

征收八里营社区居委会 组土地用于公益事业 建设项目。依据省政府(2009)8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该宗地的位置及面积

1、宗地位置:西至路中心,东至 路中心线,北至渠南线杆,

南至 北墙。

2、宗地面积:总面积 亩,其中 组 亩, 组 亩。

二、该宗地的补偿标准

该宗土地补偿款每为3.7万元/亩,青苗费2000元/每亩,附属物

按平政(2009)14号文件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合同签订时,保证土地征收补偿金30日内全部付给乙方。

2、青苗费按2000元/每亩支付给乙方。

3、根据平政(2009)14号文件支付乙方附属物款。

4、按征地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落实乙方权益。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征地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权益。

2、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以方便甲方打款。

3、按政策做好被征地农户补偿金分配兑付工作,不能以任何事由干扰甲方在征用土地上的正常施工。

4、负责解除以前有关土地争议问题,与甲方无关。

5、按时清理地面附属物。

五、违约责任

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擅自改变合同条款或干涉合同执行,否则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存档一份,甲乙双方 县土地储备中心各持一份。

甲方:郏县东城街道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郏县东城街道八里营社区居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字):

二0 年 月 日

附:被征地农户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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