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分包合同1

建筑装饰工程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为创效益、出品牌,保质保量,顺利竣工;确定_______ _____担任( ____ __工长:为签订本合同的本人),乙方承接本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工长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委托他人顶替,而且在本班组有一人施工的情况下均必须在场监管直至本班组施工任务结束;在施工过程中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如通信连接不通每一小时罚款500元,有事须请假的,须提前向项目经理请假同意后并委托人员顶替岗位(但不得超过二天)才可离开施工现场,如无故离场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而且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本合同:(本合同条款项目部不得更改,如需更改需报工程部及总经理批准)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本次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

第二条:劳务价款支付

一、承包价格: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如包干,按 元包干,大写 )。如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修改和变更,零星委托,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在结算时另行协商。(单项项目多的附:报价清单):

二、甲方负责材料运输到室外。材料下车、二次搬运、施工机具、工具易耗件、地拖线、工人差旅住宿等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价格中)。

备注:明确各工班报价中关于易耗件或个别辅助材料包含在承包价格中的确定

1、油漆班报价:砂纸、胶纸带、油扫油刷、灰刀、滚筒、灰桶、报纸等;

2、木工班报价:钻头钻嘴、电锯片、砂轮片、玻璃刀、修边刀等;

3、泥瓦班报价:斗车、、灰刀、滚筒、切片、钻头钻嘴、铲等;

4、水电班:钻头钻嘴、切片等;

5、钢结构及玻璃、铝幕墙及石材幕墙:钻头钻嘴、电锯片、砂轮片、玻璃刀、修边刀、斗车、灰刀、铲等;

6、消防及空调:钻头钻嘴、电锯片、砂轮片、玻璃刀、修边刀、砂纸、胶纸带、油扫油刷、灰刀等;

三、付款方式:按施工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待建设方验收合格后付 %款额,留 %作保修金。

四、保质金为工程保修期间的押金,工程如需保修,项目部或工程部以电话通知,乙方在保修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如乙方不进行保修,甲方有权扣除保修金。

第三条:施工管理

(一)技术交底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擅自修改图纸做法或未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带来的经济和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2. 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质量达标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项目大面积施工。

3. 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从一道工序进入另一道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交接验收,工序质量经验收合格,并做好记录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二)现场安全

1. 乙方必须承诺所属施工人员未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齐全的身份证件,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嫌疑人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乙方需将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甲方验过原件后只留存复印件)提交甲方存档。

2.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由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代乙方办理保险,保险金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及其下属作业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火、防盗意识及劳动技能,乙方必须加强内部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

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由安全事故带来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5. 协助甲方做好工人进场前的培训,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明火作业要在甲方领办动火证,并配有专人监督施工。

6. 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同时做好安全交底及安全知识的学习,落实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教育的培训及规章制度。

7. 乙方班前要检查安全,班后要检查质量,经常检查对施工设备及作业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要

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三)现场管理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安排,诚恳接受现场管理人员(包括甲方、监理、总包的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形象,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落实安全措施。

2. 施工中如发生纠纷,及时上报项目部管理人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出面协调解决,不能有过激的行为。

3. 乙方配合对工人劳动技能的培训,节约用料,杜绝浪费材料现象发生。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图规划整齐码放,材料随用随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4.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统一工作服,佩带好上岗证,不准穿硬底鞋、拖鞋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

5. 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工程成品,因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工程成品损坏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6.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严禁打架斗殴、偷盗等不良现象和其它违法行为的发生,禁止酗酒、赌博,一经发现将处以50-1000元罚款,情况恶劣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如必须移除安全防护设施才能进行施工的,须向甲方安全员申报批准后,方可拆改,并且作业完毕及时恢复,不留隐患。

8. 乙方所有施工器材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自负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施工现场一切机具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保持机器完好正常运转,要“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接地接零,不准故障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9. 乙方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必须符合与甲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乙方进场后施工前,应就楼内设备、设施的成品保护问题向甲方做出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成品;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承担赔偿责任。

10.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现场以外水、电设施,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11. 凡属乙方施工人员、车辆携带外出的物品,必须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到甲方办理携物外出手续,门岗方可放行。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或乙方指定可以携带外出的负责人签名;其他人员无权申办携物外出手续。申请人不得虚报携带外出物品,不得冒用、涂改批准单;甲方签发日期当日有效。对违反携物外出管理规定的乙方或乙方所属人员,甲方有权要求其缴纳50-1000元违约金,同时暂扣不明来源物品并

进行调查.

12. 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由甲方发放两套服装(工作服),收取半价50元。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甲方提供的工作证,此证由甲方制作, 如发现未穿戴服装、工作证者,一次罚款20-50元。乙方所属施工人员不得冒用、转借、涂改或损毁施工证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处以50-500元罚款。如证件遗失,须重新交费补办。

13. 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工地须行走指定通道,严禁乱窜区域。不得大声喧哗、乱涂乱画、随地便溺。不得破坏酒店宾馆内的公共设施。

14. 乙方所属施工人员如有盗用工地、宾馆内物资,一经查实,将由甲方依法送交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并加倍罚款。对采取欺骗手段、蛮横无理、态度恶劣、出言不逊、拒不执行管理规定的施工人员,甲方有权处罚(50—500元)乙方及责任人,并要求乙方停工、清退责任人。

15. 乙方施工进场车辆必须服从调度、低速行驶、规范停车,主动礼让客户车辆。严禁鸣笛、乱停乱放,司机和随车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内完成装卸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场卸货。乙方施工车辆及随车人员在进出、装卸过程中,损坏工地和宾馆内设施或给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责任,包赔损失。对违反施工车辆管理规定,或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甲方有权要求缴纳50-1000元违约金;或暂扣其车辆留待协商解决;或责令其停工。

(四)消防安全:

1:.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乙方施工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防火安全作业;甲方保安部、工程部负责监督和管理。

2: 乙方装修工程需要变更施工区域原有消防设计时,必须报送甲方,甲方根据规定报送消防局审核、验收。

3:. 乙方施工中严禁埋压、圈占、破坏消防设施,严禁占用楼区消防通道,严禁使用消防水源。 4: 乙方施工中必须安全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严禁私拉乱设临时电源,严禁使用碘钨灯做照明。配电柜或临时配电箱的安全和电气线路的铺设必须严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使用合格器件;设立安全标志,清理周围可燃物。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格用火管理;施工单位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事先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员同意,现场并配备灭火器材,方可施工。

6: 施工动火人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专业资格证书;用火现场必须清理可燃物,设看护人,配灭火器,有消防措施;严禁与油漆木工交叉作业。

7:乙方施工所用装饰材料必须符合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阻燃、耐火标准,装修结构必须符合防火安

全规范。

8:作业现场需隔离热源、火种,并注意通风。油漆储量不得超过当日用量,油漆容器必须密封,可能引起相互反应的油漆必须分开放置,严禁混放。

9:木工作业现场须安全用电,杜绝火种,所用机械、木材注意降温,防止阴燃;控制现场粉尘浓度,及时清理当日木屑、刨花。

10: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必须由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1:施工现场禁止烧水做饭,禁止使用电炉或灯具取暖;确需使用电热灶具或电炉的,必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使用。

12:施工现场易燃工程垃圾必须随时清运,可燃工程垃圾必须集中存放,及时清运。

1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施工人员必须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或消防栓扑救初期火灾。现场出现火情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保安部报告火警,同时组织力量灭火。疏散物资,隔离火场,防止蔓延。严禁隐匿或谎报火情。

15: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乙方或乙方所属人员,甲方除下发防火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外,另有权要求其缴纳50-1000元违约金,或责令其停工;对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甲方将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施工材料

1. 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做法结合定额消耗核算材料用量,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材料消耗量发放材料,乙方对领用的材料要妥善存放,施工时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量,乙方施工材料用量超过双方确定的材料消耗量部分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2. 需特殊加工的材料,乙方与甲方的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进行排版放线,确定加工尺寸,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采购。

3. 乙方有任务配合甲方验收材料,如对材料质量有怀疑,或确信材料质量有问题,应及时上报给甲方有关人员,由甲方组织落实清退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如果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施工,造成工程返工施工劳务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五)施工进度

1. 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劳动力进场施工,按时完成下达的各阶段施工任务。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业主下达的临时性的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

3. 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无条件增加劳动力,或者加班,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别的队伍进场组织施工,劳务费用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乙方应密切配合甲方、业主组织的工程中间验收工作。

(三)工程质量验收以业主组织的或使用者的验收依据,工程保修期以通过业主组织的验收日起计,期限两年。

(四)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第五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 甲方根据业主的要求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向乙方下达施工任务书,为乙方施工提供材料。

2. 甲方落实施工用临时设施安装到位,按计划将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移交给乙方。

3. 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及时组织项目过程验收工作,确认乙方所完成的项目工程量。

4. 甲方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发放劳务工资。

5. 甲方在施工前应向乙方作施工技术、安全技术、现场管理交底。

6. 甲方组织乙方按步骤安排施工,现场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工作

1. 乙方负责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

2. 乙方必须执行遵守甲方与业主、总包所签订的有关施工现场的各项协议及管理措施。

3. 乙方负责提供施工所用材料清单,清单须标明数量、型号、规格颜色等技术要求及质量等级要求,须确保清单所列材料符合施工要求,数量准确。

4. 乙方积极主动接受甲方的各项交底,特别是安全交底,并负责岗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工作,落实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监督作业人员施工质量和安全,纠正违章作业,承担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带来的各种损失。

5. 乙方有权拒绝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作业面施工。

6.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给作业人员办理劳动保险,配用的劳保用品,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7. 乙方必须保证从甲方领取的工资确保发给每一位工人,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程序将乙方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因劳动力不足或自身其它原因造成施工进度缓慢,无法满足甲方的进度计划;乙方劳务作

业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达不到合同要求,经整顿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待工程竣工后,质量合格的予以结算,质量不合格的

不予结算,并保留从劳务费中扣除因之而损失的材料费。

2、乙方如果没有按照规范施工,造成返工及材料浪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结算时在乙方劳务费

中扣除。

3、乙方如没有向工人发放已领取的劳务工资,公司将直接向工人支付劳务工资,这部分劳务工资从

乙方劳务费中加倍扣回。

第七条:其它约定:

(一)事故的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本工程双方特殊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安

全事故或意外伤害,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保险

1、乙方必须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为劳务作业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劳务作业机械设备办

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三)合同的保密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八、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负责人: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第二篇:1.1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范本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编号方式见后附说明                 

承 包 人: 公司或项目部(指挥部)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分 包 人: 分包法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填写甲方公司所在地                 

签约时间:                    

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名称业主单位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总包合同项目名称及标段或合同号    

2、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具体地址                   

    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分包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分包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说明)

    4、分包工程数量: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中说明)

《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规则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收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预算合同人员复核、监理和业主认可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二条:分包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最终结算与支付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和所列项目实际完成的可计量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2、分项单价: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单价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工程项目价格,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固定单价。在准备开工的项目还未得到业主批复单价的情况下,为保证及时开工、有理有据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业主最终批复价格下浮百分比确定分包单价。特殊情况下为保证工期和质量也可根据不同进度和质量情况采用等级价格)

本合同单价是按总包合同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除《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以外各项目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无偿供应和无偿提供使用的除外)、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合同价格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按总包合同规定应由甲方缴纳的税费。除此之外的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自觉缴纳。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因工程变更设计的新增项目应比照《工程量清单》中相类似项目的单价水平确定分包合同单价(或以最终业主批复单价的   %作为分包单价)。

第三条: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合同开工日期:           日;合同竣工日期:        日;

(单项)阶段性工期:开工日期:        日;竣工日期:         日;(确有需要时可依现场实际情况填写)

对于工程数量暂无法确定时,开竣工时间按业主要求、以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确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承担的工程不能及时开工超过三个月时,甲方可对乙方大型机械停滞费中超过三个月的部分以双方签证为依据予以补偿,其它原因给乙方造成的人员、机械误工损失(包括不超过三个月的机械停滞费)等风险乙方已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中,甲方不再补偿。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1、《     质量验收标准》;

2、依总包合同约定于以说明

施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乙方应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下发的技术交底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二)甲方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业主质量罚款等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  材料供应、机械租赁和试验检测

(一)甲供材料(可包含原材料、半成品等,下同):

1.甲方按照总包合同规定或甲方为保证整体工程质量认为有必要供应或指定的材料向乙方供应材料或指定供应商。

本工程甲供料为:(材料名称、规格、 额定损耗率,包括水电费等,可按实际情况将加工材料及价格列表说明,如无甲供料应在此条款注明)乙方负责卸车和材料的工地保管责任及费用。

2.甲方按照业主供应价或材料市场价加运杂费,并收取  %的材料采购及管理费后的材料价格供应给乙方。甲供材料款在每次工程结算时及时扣回。材料发票由甲方保管,乙方不得索要。

3.乙方应通过授权委托确定1-2名收料人,负责甲供材料的领收、签认,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个人签字应在甲方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留底备案。

4.乙方应根据施工情况,按甲方要求每月提交材料计划。

5.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不得随意使用于本项目之外,也不得自行采购。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额定损耗率或少于设计量的部分,甲方将以供应价格的150%扣除材料费(或按业主供应材料的具体约定加以规定,除业主规定甲供材料外,合同中请尽量不要发生甲供材料)。

(二)乙方自购材料及要求:

乙方自购的所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

(三)周转材料和机械使用: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甲方也可根据情况将自己所有的周转材料和机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另行签订租赁使用合同。

(四)试验检测

甲方在现场设置工地试验室,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工地试验室进行试验和检测,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双方签认的试验检测数量依以下项目和单价在每次对乙方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工地试验室不能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应在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列表说明甲方工地试验室可以进行的试验检测项目、计量单位、单价等内容)

第六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的关于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环保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保护器材、安全警告标示牌等,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三)乙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件,才能上岗。

(四)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保护用品,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因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对本单位参建人员进行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和康复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六)需要爆破作业的,乙方应遵守经甲方和监理审批的爆破作业方案,严格执行爆破操作规程,并对在建工程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由于爆破作业引发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财产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及《铁路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火工品的管理、使用工作。

(七)乙方要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建设。交工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保管并及时清理场地。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施工原因致使工程、农田、水体、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受到污染和损害。应及时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 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污染的因素。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八)乙方要主动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可根据总包合同规定和具体分包情况增列或修改以上内容)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施工图纸等施工测量和安全、质量和环境标准等技术资料;

2.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3.及时交付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设备等(若有时);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5.负责与本工程项目业主、监理、设计的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对乙方施工测量进行复测检查;

7.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进行竣工文件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8.对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9.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若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从乙方相应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完成工作不符合要求或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分包工程,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二)乙方: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若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立即通知甲方;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2.投入满足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和上岗操作证复印件须报甲方备案,以上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计划,确保施工安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5.自觉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6.按时提交施工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在本项工程中,业主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业主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制约作用。

9.负责分包工程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及独立使用的施工便道和临时设施的修建和维护;自行承担自有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10.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半成品需求计划、用水、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年、月、旬、周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1.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

12.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禁止转包。

1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4.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应收取相应的费用。

15.如需甲方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承担相应费用;

1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民事、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

17.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在结算时代扣支付(或在农民工工资专项帐户中直接拨付)。

18.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19.乙方法定代表人应书面授权委托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材料领用认、结算签认和收款人和现场安全质量负责人等,并将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签字交甲方相关部门备案留底,作为乙方各负责人在合同履行中的签认依据。

20.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等所悉信息赋有保密义务;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本工程实行按结算(结算方式分月/季/次,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在每次结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及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根据收方记录和收方单甲方预算合同管理人员编制《工程结算单》,财务人员依据各部门提交的扣款依据扣除相关费用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最后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按照程序结算支付。

(三)经双方有权限的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结算表是进行结算的依据。

(四)甲方在每次结算时扣除劳动竞赛奖   %、安全风险金  %等(按总包合同要求,但不得低于1%),同时由物资、机械部门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及机械租赁等其他费用。

劳动竞赛奖按照每    (同结算周期)评比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奖励,余额不予返还。安全风险金待工程竣工后视其安全情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甲方在每月结算时扣除    %作为农民工工资专项资金,存入甲方设立的专项帐户,合同终止后,除甲方代为拨付的民工工资以外,其余为乙方所有。

(五)工程结算款在收到业主付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帐支付。

(六)甲方可随时监督乙方本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如挪作他用必须经甲方批准,否则给予罚款或暂停工程款的支付。乙方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而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代其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并服从。

(七)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  %(不得低于大合同要求)作为工程质保金,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业主返还甲方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

(八)本工程保修期为   24    月(保修期要与大合同保持一致),保修时间从甲方全部工程正式交工验收日期算起。

(九)甲方对乙方的收方结算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时随时进行修正,乙方必须接受。

(十)乙方办理收方、领料、结算、补充协议签字盖章的人员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甲方只对在甲方备案留底的乙方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授权代理人办理工程结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二)乙方:(违约金标准不得低于总包合同,不得高于法律、法规允许的最高标准)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承担违约金     元/天。

2.分部或分项工程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监理(或甲方)的要求,承担违约金     元/次,若乙方承担的总体工程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承担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      %.

3.施工管理混乱,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承担违约金      元/次。

4.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承担违约金     元/次。

5.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尽可能约定在甲方住所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第十一条  分包合同解除

(一)由于乙方转包、分包其承包的工程,足以使甲方认为乙方无力完成合同工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三)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1.  本分包合同(含工程数量清单);

2.  中标通知书(若有时);

3.  乙方投标书(若有时);

4.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或资料;

5.  甲方提供的总包方的相关资料。

以上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

为准。

第十三条  附则

(一)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环境、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要求及双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签订前乙方须缴纳合同总价    %(不得低于5%,绝对值不小于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视其履约情况予以返还。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从            日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本合同

副本     份数(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甲乙双方各执    份。

附件:工程数量清单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住所:                                          住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附件:

                       工程量清单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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