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班组及分包劳务承包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班组及分包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方合同条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甲、乙双方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具体工程内容及部位均以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实施方案及书面通知为准。

5、工期:开工日期为,完工日期为:

6、工程质量:合格。

7、工程单价:详见《工程单价表》。

8、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施工资料,并向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的搭接点。

2、为乙方办理现场所需的出入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和登记手续。

3、对班组进行管理、监督、指挥、负责施工现场各单位、部门、班组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4、定期按工程进度及工作量发放进度款。

5、项目部定期举行例会,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问题。

三、 乙方工作

1、理解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方法,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示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

2、自行配置施工所用的手动、电动工具、施工电缆、灯泡、工作梯等相关用具。

3、服从现场项目部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

4、施工时间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并按时参加项目部召开的会议及活动,如

因事须离开现场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指定一人代理自己的工作。

5、乙方应自行处理与工人、与材料提供商及其他第三方的纠纷,不得由此影响甲方利益,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新增工程内容时,乙方接甲方代表通知后,应立即执行,新增工程内容在本合同已有结算方式的,按已有结算方式执行,如须甲乙双方协商价格的,双方可友好协商,但不得以新增内容价款未协商或未确定而拒绝施工或停工。

四、 关于工期、质量、安全、违约的约定

1、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等装饰工程之验收标准、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 因业主要求对工期进行协调改变的,甲乙双方约定的工期也随之进行相应的

调整改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及班组人员太少影响工期,乙方

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4、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以及业主、监理、甲方所提出的质量要求作为该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 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现场所需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乙方有权利

和义务对其保护,不得破坏和挪用。

6、 由于乙方在施工工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

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7、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延误工期及原材料浪费,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

8、 甲供材料在施工完毕后结算,若用量超过定额损耗,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9、 合同期限内,因乙方与第三方就财务和人员损失形成争议,对本合同工程项

目工程进度、质量和社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时,乙方应当在时间发生之日或甲方通知要求的时限内解决争议,消除对本项目的负面影响。若乙方未能解决,甲方有权代表乙方与第三人进行磋商以解决争议,乙方应当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10、 乙方进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四

川省劳动安全条例》及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标准、条例,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及要求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所导致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若导致甲方对此人身伤害承担任何不利,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应付工程款中作相应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1、 进度违约:如乙方延误工期(本条所指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时间控制点),

每延迟壹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仟元整违约金。

12、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本工程内容,每延迟壹天,乙方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若乙方延迟工期累计达15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费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予以顺延。

13、 乙方注意保护甲方的已完成品、半成品。由于乙方造成的甲方已完成品、

半成品的损坏或污染,乙方应在合同工期内恢复,其恢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恢复而通过甲方另行组织恢复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4、

15、 按照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凡在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

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1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累计延误达到15日的,或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

限完善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而影响甲方使用,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并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甲方决定另行组织施工单位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退场,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壹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1、本工程采取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本合同所涉及的装修内容均以单价包干方式结算,结算单价以附件1中所列包干单价为准。该包干单价包括不但限于

主辅材料费及相应的采购费,损耗及保管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各项管理费、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包配合费、进场材料取样检测费、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费、建渣清理费、赶工费补偿、税金等及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该包干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工程量按照竣工图进行核算。

2、甲供材料由乙方提交供货计划,该供货计划除定额规定的损耗外,乙方承担因多报、漏报、错报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若因甲方技术要求而超过定额规定的损耗,以甲方现场技术核定书面签证为准)

3、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业主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决算的97%,余3%扣留为质保金;

2)质保期(两年)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尾款(质保金无息)。

六、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

1、质保期(两年),质保期从竣工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质保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乙方在得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及完成,由此产生的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或承包部分材料),维修所需的相应材料由乙方自行购买。

3、质保期满后,业主提供维修,由业主向乙方支付其相关成本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合同附件:

1、《工程单价表》2、《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签章) 乙方(指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劳务承包合同(架子工班组)

劳务承包合同(架子工)

发包方:银设。唐堤慧苑二期一标段工程项目部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甲方决定就银设、唐堤慧苑二期一标段7、8、9、10号楼架子搭设工程以劳务分包形式发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权、利的义务,特定立本合同,希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银设、唐堤慧苑二期一标段

2、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以北,正源街以东,唐徕渠以西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标准层层高2.9米,总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

二、劳务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银设、唐堤慧苑二期一标段工程7、8、9、10号楼、车库外架搭设工程包括:外防护架子的搭、拆,卸料平台的安、拆,安全通道的搭、拆,临边、洞口防护栏杆搭、拆,施工现场防护棚的搭、拆,水平防护的搭、拆、安全围栏搭、拆,二次防护架的搭、拆等施工范围内的所有防护工作内容。

2、承包具体内容:提供安全防护所需的有关材料计划,材料进场的上、下车、堆放、搬运、钢管刷漆、安全防护的搭设及拆除,挂安全防护网、安全标志标牌,施工中甲方除提供塔吊运输外,所有施工所需的工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由乙方自理,所有材料按甲方现场施工人员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三、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1、承包价格及计价方式:本工程所有架子搭设按建筑面积包干计算,单价14.50元∕m2(大写:壹拾肆元伍角每平方米)。,包含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医保、劳保、养老、高处作业意外伤害等保险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2、付款方式: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主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四、工程质量要求

1、 严格按照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进行操作,与其它 1

工序或工种紧密配合,确保所完成工程质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2、乙方严格按照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每完成一道工序及时向项目提交完工报告,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甲方提供施工场所用的材料堆放必须达到安全文明施工验收标准要求,不能乱堆乱放,做到堆码整齐,条条有序。

五、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给相关的施工图,主要建筑红线,轴线,控制基线和标高、施工现场将水、电源接到指定位置,施工期间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临时住宿;

2、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对施工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提出明确的目标和具体要求;

3、配备必要的塔吊,运输工具,提供合同规定的乙方施工所必须的材料和构配件;

4、指派专人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

5、协调与其他工序或工种的合作关系。

(二):乙方责任

1、按特种作业规范要求,上架人员须持《特殊工种作业许可证》上岗,并将所持证件复印件交项目部保管,配置工程施工所需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并负责妥善管理相关人员的衣食住行等活动,保证其在合法范围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2、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交底,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的操作规范,督促所有上岗人员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工具,若有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与监督,保证工期和质量,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3、每天(每次)作业后,认真检查及清理施工现场,所剩余材料要妥善收集整理,搬运到现场施工人员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堆乱放,违者造成的材料丢失及浪费,由乙方全额赔偿并罚款500元。

4、服从工程建设大局需要,主动配合其他工序或工种施工,不扯皮,不推诿,不得出现以我为主,以我为先等影响工程建设大局的言论或行为;

5、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6、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未按规范要求搭设或搭设不到位,经现场管理人员检查不合格,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在规定时间整改;如不按期整改罚款1000元。

7、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分包协议或合同,若发现,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并拒不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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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安全责任

1、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亡的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费用。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70﹪的费用,乙方承担30﹪的费用;

2、偶发性事件的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费用。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90﹪的费用,乙方承担10﹪的费用。

3、乙方作业人员若在施工区域内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罚款200-1000元/次,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人员必须清理出场。

4、乙方作业人员及各班组长,若发现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内的违者罚款200-1000元/次。

5、乙方严禁招聘使用16岁以下、60岁以上的工人及病、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上岗操作,若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工地,并罚款200-1000元/人。

6、各班组在施工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事故或打架斗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双方班组长自行负责协调、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各班组处200-2000元/次的罚款。

7、在施工区域内,上岗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和临边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100-500元/人,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8、在施工现场作业区内,所有各工种的机械设备必须由各工种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若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出现的意外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处罚款1000元。

七、 保险

1、乙方所有上岗人员必须购买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已经在其他工地购买的,须将保险凭证的复印件交甲方审核,否则一律购买;

2、施工许可证前施工企业交缴的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人员进场自己需办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材料供应和管理

1、构成工程实体的所有材料由甲方统一组织采购,乙方按需领用,用量不得超过规定损耗,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

2、乙方每月提供主材购买参考计划,甲方负责审核,乙方负责收货,若发现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及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3、材料由乙方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造成损坏、丢失、浪费的超过规定部份由乙方按成本价赔偿。

4、施工机具、设备由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行组织并承担搬运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劳务承包单价内。

九、 施工配合

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验收,以及建设行政部门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的内容, 3

施工场地检查及工程安全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需乙方配合时,乙方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2、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现场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十、 违约责任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乙方有权停工且工期顺延;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故意拖延工期,每延误一日按1000元每天处罚。

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属乙方原因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处罚。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在甲方发出指令后仍拒绝复工的,甲方有权调整劳务承包内容,指派其他人员承担其部分工作,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得将甲方供应的材料倒卖或转移,一经发现查证,乙方负责按倒卖或转移材料价值的两倍支付给甲方赔偿金并罚款2000元。。

5、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认为乙方应暂停工作,乙方须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小时内乙方向甲方书面报告受灾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三)、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先行和解或调解,协商不好时,双方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签订合同以后,均应全面认真履行,若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十、 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退还

元整);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甲方在本工程主体框架完成后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十一、 合同履约、解除

1、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没有足够的财 力物力导致整个工程进度滞后或停工,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

2、如在乙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时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接到通知 4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质量、进度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大写

后应停止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已完的工程劳务费70%;

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

4、乙方每月造册发放工资人员名单必须是在甲方登记的人员,并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工人工资;

5、乙方机具设备未拆除前,必须提供给工程各单位使用,乙方机具设备具备拆除条件时(经甲方确认后),如需继续留用,则租用费用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银设.唐堤慧苑二期一标段项目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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