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安装合同样板

合同编号: [2013]GHT

供货及安装合同

: 方: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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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甲 乙 订立时间:

供货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三亚奥迪斯丹厨房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由 三亚奥迪斯丹厨房工程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与 (以下简称甲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设备的供货及安装签订如下合同:

一、合同目的:

乙方将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的 提供厨房设备并负责其所提供设备的安装和设备使用的培训,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

二、设备情况及工程项目情况: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等,详见附件一:设备报价清单[编号: ]

2、设备清单中所涉及的尺寸为参考尺寸, 根据工地现场情况对设备尺寸的调整, 经双方签字认可, 尺寸调整不超过30CM的不作价格调整。

3、工程项目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

三、合同总额

固定工程总价为 元整(¥ 元整),合同最终优惠价为 元整 (¥ 元整),(以下简称最终优惠价为“合同总额”,其中包括设备价、安装费、运输费、调试培训费、税费)。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30%定金即RMB: 元(大写: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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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分批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当每批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过甲方清点初验合

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50% ,当设备全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支

付乙方的货款应为合同总额的50%即RMB: 元(大写: )(不包

括已经支付的30%的预付款)。

3、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额的15%的货

款即RMB: 元(大写: 元整)。

4、余下货款总合同额的5%RMB: 元(大写: 元整),在一年的质保期满

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

5、甲方在支付合同条款第四条第3项款项的同时,乙方提供工程合同总额的95%的正规

#5@p,该#5@p有效且符合国家及海南省要求。

五、供货保证:

1、交货日期: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收到订金后 天。

2、交货地点:甲方工地(设备进场买卖双方共同进行验收)。

3、货物质量: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按合同规定的材料生产的,全新未用过的且

符合本合同附件中对质量、型号、规格的规定。

4、乙方负责所有设备的使用培训工作,并且交付有关培训资料给甲方。

5、从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日起12个月是有效的产品质量保证期。(若因甲方的原因货到

现场之后不能进行正常安装、超过一个月以上,质保期应从合同中规定交货期之日

13个月为有效的产品质量保证期)在设备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

料原因而发生的任何欠缺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运输,设备进场及保管:

1、设备包装为简易包装,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均由乙方承担。 2、设备运输由乙方公司承担,并保证对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保护。 3、设备进场甲方协助乙方卸货及设备进场就位,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由于甲方原因设备到达工地或场地后,10天内还未能进行安装或设备不能在厨房就

位,甲方协助提供仓库,以便于堆放设备,由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保管,如有遭损

坏或失窃,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设备验收:

1、货到工地,买乙方应共同清点设备总件数及检查设备外表质量并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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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给付甲方的产品,如甲方不经验收而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不得有异议。

3、设备验收期限:安装调试结束一周内。

八、安装接驳条件:

乙方负责对供货安装合同内所提供的设备项目的安装,在乙方进场安装前,甲方应在安装现场具备下列条件。

1、供本工程设备项目使用的水、电、能源(煤气、蒸气等)装置,须接在设备项目安装位置壹米范围内。

2、按工程的需要,完善有关项目的供水、排水设施,以及照明和动力电源等。

3、有关本工程之防疫、环保、消防,燃气以及在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必备手续等工作,均由甲方负责在当地有关部门申请报批办妥,如需要有关资料乙方将协助提供。

4、如甲方现场因受土建、水电、能源及其它原因之延误未能将现场交与乙方进行安装,其工程完工期可相应顺延,但须经买卖双方商定认可为准。

5、冷库安装:在乙方进场安装前,甲方必须完善冷库安装位置之地坪。有关冷库之电源及排水应装置距离冷库壹米范围之内,安装冷库机组只限在冷库顶或冷库侧,超出二米范围之外则安装费另行计算。

九、安装期限:

1、乙方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即派员至现场检查安装条件,并在确定后3天进场设备安2、安装日期:甲方工地完全具备安装条件后 天内完成安装工作。 甲方现场因受土建、水电、能源、及其它单位之延误未能将现场交予乙方进行安装,装。 其安装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如超出此限期仍未能将现场交由乙方安装,影响安装价格导致费用增幅,则买卖双方另行商议。

十、维修保养:

1、乙方的产品安装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计,保修期为一年。 2、如乙方产品运至工地,因甲方工地受水、电、能源、土建等影响未能按时安装,则产品保修期由运输之日计保用13个月。

3、保修期满后,乙方有义务对合同设备进行终生维修,并优惠收取维修材料费,不计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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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在四小时内到现场解决。

十一、技术资料:

1、设备安装验收结束后,乙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给甲方:

(1)、平面布置图

(2)、设备说明书

2、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①提出现状配合施工的基本要求,②提出供货及施工安装的进度计划;③提出水、电、蒸气、煤气的详细用量计划。

3、在生产或安装过程中,如发生变更,买卖双方本着协商的原则签定补充协议,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的设备若不符合供货安装合同及“设备性能、质量保证书”内容,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

2、乙方未在规定日期内将设备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应以每延误一天扣除设备总价款千分之一的方式赔偿因延误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乙方延迟交货超过原定期限三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索赔额度由仲裁机关裁定。甲方未按合同条款支付乙方货款,甲方应以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未经对方许可,擅自违背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支付相当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对于超过部分的经济损失,违约方也应一并负赔偿责任。

4、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设备保养及维修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或部分退货,乙方应采取合理补救措施,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但因乙方违约,如交付货物因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引起的,甲方不负责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内通报原因、理由,并在14天内电传或空运一份由当地有关机构印发的特发事件证明给对方,处在该类情况下,允许修订原合同,并据实减免双方承担的责任。

十四、合同纠纷解决:

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对执行本合同发生意见分歧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 5

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十五、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买卖双方均应履行。

2、本合同未经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本合同签署时附以下附件:

附件一:设备报价清单

附件二:厨房平面布置图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订合同地点:

乙方:三亚奥迪斯丹厨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三亚金鸡岭支行 银行帐号:22xxxxxxxxxxxx6176 地址:三亚外贸路磊鑫公寓B2栋 电话:0898-88391136 传真:0898-88392316 签订合同日期: 6

 

第二篇:供货及安装合同

供货及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20121101

供方:浙江浦江欧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

木合同就供方为需方提供浙江欧泰中央空调计费设备及安装一事, 由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订立如下协议:

一、空调计费品牌产地:浙江欧泰。

二、工程安装范围:附件报价包含的设备安装和调试。

三、交货地点: ;施工工期: 15 天。

四、工程总价:壹拾万贰仟肆佰贰十贰元(¥102421 . 00 ) (设备报价清单.见附件),

供方以上工程报价为不含税价。

五、付款条款:

合同签定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之30 %即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 00 ) ,

供方人员进场及计费能量仪表发货前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之50 %即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 00 ) ,

设备安装完毕调试正常后三天内结清余款贰万贰肆佰贰拾壹元.

六、供方应履行的职责:

1 、按合同的技术要求,提供该品牌设备。

2 、工程安装质量保修12 个月。

3 、供方按需方要求负责安装、调试。

七、需方应履行的职责:

1 、需方负责提供供方施工人员的食宿和施工条件。

2、需方提出变更工程时,必须及时通知供货方,并承担所增加的工程费用。 3 、需方应做好按合同.及时付款,如延期则相应的顺延工期。

八、竣工验收:

1 、需方因故需延期施工 ,则需方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且工期相应顺延。 2 、如遇特殊情况影响施工进度,应按实际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九、违约:

l 、如需方没有按合同条款履行,应给予供方相应赔偿,并可以相应的顺延工期。

2 、供方不能按合同竣工,应由供方给予赔偿,

3 、因一方违约合同不能履行的,另一方欲终终止或解除合同,

应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4 、在任何情况下供方的赔偿额以该合同总价为上限。

十、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工程通过验收并且竣工结算

需方支付完毕后,供方即将工程及设备产权同时移交需方,其他条 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终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 方可各自向当地法院起诉。

十三、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条款。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附件与木合同有同等法定效力。

需方(盖章):

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日期:

供方(盖章): 联系人签宁: 联系电话: 地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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