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租赁合同

蔬菜钢架大棚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枣林湾生态园蔬菜钢架大棚招租方案》,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钢架大棚和土地从事瓜果蔬菜种植经营活动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枣林湾生态园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内 区 号 米跨 栋 亩(平方米)钢架大棚、 亩土地(以棚间道路或水沟中心线至中心线计算承租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以现状租赁给乙方从事瓜果蔬菜种植经营活动。

二、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租金交纳时间、方式

2、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金标准为: 斤粳稻/亩/年× 亩= 斤粳稻/年(粳稻按照当年地方国家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折算现金支付)

4、租金交纳时间、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的租金,以后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足额将下一年度租金支付给甲方(先暂按当年地方国家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折算现金支付,后按下年度地方国家粮食收储企业挂牌实际收购价折算,多退少补)。

三、其他费用

5、水、电费用:乙方在合同期内的水、电费自理。因甲、乙双方合用总水、电表,乙方水、电费由甲方代交,乙方按月依据乙方分表的实际用量和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的供应价格,一次性归还甲方,甲方开据收款收据。乙方拖欠水、电费而造成的停水、停电,损失由乙方自负;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因但不仅限于乙方手续不全,进行违规、违章建筑或造成环境污染 1

等原因,致使甲方遭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处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土地及钢架大棚,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后,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合同期限内所租赁土地及大棚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将所租土地及钢架大棚进行转租、抵押、买卖等活动。

8、甲方为乙方提供二相电、自来水至乙方生活区门口;提供喷滴灌主管道到钢架大棚棚边。滴灌用水费用依据乙方水表实际用水吨数、泵站抽水总吨数、损耗率(10%以内)和泵站电费进行分摊收缴,每两月向乙方收缴一次。

9、甲方对乙方所租土地及钢架大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等享有监督权,如发现乙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抛荒、转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乙方若逾期一个月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水、电费等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1、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擅自收回乙方所租赁的土地。如需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甲方应提前6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坐落位置、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提前6个月及以上时间通知乙方停止种植而乙方仍种植的,甲方不予赔偿。

12、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如遇国家及省市建设项目需要,以及枣林湾生态园规划调整需使用该地域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土地、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迁补偿归甲方所有,在田农作物及薄膜(乙方铺设)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3、乙方从事瓜果蔬菜种植经营活动过程中,对生产、生活产生的垃 2

圾必须作无公害处理,做到无污染、无异味,且不影响整体生态环境,达到环保要求;经营场所内外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无杂草,有义务协助做好各方面的参观接待工作。乙方应严格按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进行蔬菜生产,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有害肥料,确保用药用肥安全。一旦查获,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4、合同期内,乙方负责钢架大棚的薄膜更换覆盖、大棚维修、棚间沟开挖及排水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15、乙方在土地租赁期内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和经营项目;如确需变更,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新建或改、扩建地面设施,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报请园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16、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需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预交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17、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对外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但乙方必须提前6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租金。若乙方不再续租,应在一月内无条件让出所有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保证完好设施交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18、合同期内,乙方转租所租赁土地及大棚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承租大棚,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9、合同生效后,乙方工作人员在枣林湾生态园内应遵守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如乙方不服从管理,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0、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及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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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

2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壹年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22、在合同期内,因台风、下雪、淹水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中大棚钢架部分由甲方承担,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3、如因遇国家及省市建设项目需要以及枣林湾生态园规划调整需要,提前收回土地而又未提前6个月告知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标准由有资质评估机构或本市行业主管机构评估确定。因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致使乙方未能全部履行合同期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最近壹年已付租金的200%。

七(2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25)、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仪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2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证方各一份,经甲、乙双方及鉴证方签字确认后即行生效。

甲方(章):_______ 乙方(签字):____ __ 委托代理人:___ ___ 身份证号:____ __ 联系电话:___ ____ 联系电话:___ ___

鉴证单位:_______(章)

经办人:______ 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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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租赁合同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店面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物的座落、面积、用途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店面座落于。甲方应按经营项目精装修后交付,内部设施及其他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上述面积为双方共同确认的租赁面积,如权证登记面积与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按登记面积计算租金。

2、乙方承租该租赁物仅用于 ,不得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3、租赁店面附属设施包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可正常使用的供电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10年,即自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包含6个月免租金装修筹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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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如要求继续承租,应至少提前2个月与甲方商谈并履行相关续租手续;续租的租金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3、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当交付租赁店面给乙方使用。

三、租金及其支付期限与方式

1、租金标准:第一年每月 元/ m(不含各种税金),年租金为人民币 ;从第二年开始,租金费用按逐年6%递增。

2、支付期限:按年支付。乙方第一年付款期限为甲方实际交房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自第二年起,乙方付款期限为每年 月 日前。

2、支付方式:转账支付。乙方必须按约定把租金缴入甲方以下的账户,甲方应在收到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盖有公章的财务收据;

帐户名:

帐户号:

开户行:

3、因本合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交给甲方负责代缴;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正规合法#5@p,以便乙方列支;

四、租赁店面的设施

1、水、电、消防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水、电到户;

2、经营期间的税费、水电费等相关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

3、水电费的计量和缴纳:由乙方按表计量自行缴纳;

4、其他设施的安装及使用约定(电信、电视、宽带网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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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租赁期间店面的修缮

1、合同期内,店面因可归责于甲方原因导致的毁损,由甲方修缮并承担全部费用;

2、合同期内,店面因可归责于乙方行为导致的毁损,由乙方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按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到期店面。

(3)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安全使用店面;

2、甲方义务:

(1)保证对本合同租赁物享有完全的权属,有权出租本合同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的安全。

(2)按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店面并确保承租人的正常使用;

(3)甲方无故提前解除、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甲方租赁要求的店面;

(2)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店面使用权;

(3)有权在不破坏店面基础设施的前提下,对租赁物进行装修;

(4)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租赁,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合同期内遇店面产权转让的,依法享有优先受让权。

2、乙方义务:

(1)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2)应按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且应当按期交纳租金及其他费 3

用;

(3)合法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店面结构、损坏店面安全;

八、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双方应当依据约定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下列情形下,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租赁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退回已收取但乙方未使用期间的租金;

(3)因政府命令、规划要求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出租时甲方隐瞒店面拆迁的信息,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全额赔偿),按拆迁办要求甲方应配合乙方收取相关的拆迁补偿,如甲方代为收取拆迁补偿则应及时交付给乙方。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租赁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所属信用社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同意以下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乙方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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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甲方营业执照、店面权属证书、合同签订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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