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大棚租赁合同

养殖大棚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自己的养殖大棚租赁给乙方使用,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互不受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签订本租赁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租金及租赁时间约定

第一年的大棚租金为2000元(大写:贰仟圆整),以后每年大棚租金为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乙方于每年 月 日将本年度租金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若乙方想停止租赁,必须提前半年通知甲方,解除租赁合同,否则支付给甲方2000元违约金。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

1. 甲方提供给乙方养殖大棚使用,所有权归属甲方。

2. 甲方承担养殖大棚的土地租金。

3. 租赁期间如因征地等原因拆除大棚,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拆除大棚所给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

1. 乙方负责对养殖大棚进行维修,以满足使用,维修费用由 1

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及维修保养费用。

2. 乙方承担养殖大棚的安全保障,若出现垮塌、火灾等造成的大棚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3. 乙方只能将大棚用于养殖用途,不得进行非法生产等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大棚终止合同。

4. 乙方不得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任何人员,一旦发现乙方转手租赁事件,甲方有权收回大棚终止合同。

5、乙方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付款金额和日期付给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大棚终止合同。

三、其他条款:

1.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如有一方违约,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2.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沟通、协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按手印)

乙方: (签字按手印)

签订日期:二〇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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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水库水面养殖租赁合同

**市**区**水库水面养殖租赁 发包方

承包方

合 同

甲方):乙方):编 号: 合 同 书

二〇***年**月( (

**区**水库水面养殖租赁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水库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提高水库经济效益,实现水库可持续发展,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区农林水利局组织公开竞租,乙方取得甲方所管辖的**水库水面养殖经营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租赁水库地点、面积及用途

租赁的**水库位于**区**镇**村境内,为甲方管辖的国有小(1)型水库。水库汛限水位***米,汛限库容***万方,相应水面面积***亩。承租方乙方可利用水库水面开展养殖经营活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

根据****年**月**日**区农林水利局组织公开竞租结果,乙方以每年租金柒万元人民币(¥70000.00元)中标。租金为五年一期,每五年递增10%,分三期交纳。

第一期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签订之日,乙方按照竞租价向甲方交纳第一期的租金,共***万元人民币(¥ 元)。 第二期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前,乙方交纳第二期租金,共***********万元人民币(¥ 元)。 第三期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前,乙方交纳第三期租金,共******万元人民币(¥ 元)。 1

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四、乙方经营权限和义务

(一)乙方保证按时交纳租金和政府规定要交纳的各种税费。

(二)乙方有义务维护好甲方的生活生产、水利设施。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拥有水库水面养殖经营使用权,在法律规定和合同允许范围内自主生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在捕鱼时禁止使用毒、炸、电等有害水源及影响大坝安全的方法进行捕鱼。

(四)水库以灌溉和防洪为主。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保证无公害养殖,投放养殖品种必须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水库内养殖品种不得影响大坝安全,不得进行网箱养殖,不得投放有毒有害物品。

(五)乙方只能进行水面养殖经营,进行其它与水面养殖无关的开发项目必须经水库管理所同意。

(六)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水库管理。乙方不得破坏水库工程管理设施和水库植被、生态。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水库调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水库蓄水、防水和防洪泄洪等管理活动。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在库区设置拦鱼、防逃设施时不得影响水库防水与泄洪,在不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乙方需在库区增加其他设施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八)在承包期满前三个月,乙方经营的水产养殖品及其他建筑物须及时清理完毕。如逾期不清理则归甲方所有。承包期满后1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水库水面养殖经营的书面移交手续。

(九)乙方应向有关部门了解水库所在地发展规划,根据发展规划确定乙方的经营事项,并承担水库管理单位的权证不齐全所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出租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并不对承租人所 2

有的投入费用做任何补偿。

(十)租赁期内乙方如终止租赁或转租,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退还租金。因项目需要引进第三方联合经营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水库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甲方为水库工程管理单位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预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二)甲方进行正常的水库蓄水、灌溉、防洪水位调度,对水库的坝首、排洪道、及水库的各种水利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乙方无权干涉,但不得故意放水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三)承包期内,甲方双方要互相协助做好水库安全工作。如有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尽量协助乙方解决,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涉及到乙方承保范围内的权属纠纷问题,甲方协助解决,但不负担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所产生的费用。

(四)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水库水面经营权,期间乙方的附属建筑物和水库内的鱼种归甲方所有。

(五)甲方有权禁止乙方从事污染水质的经营项目。

(六)在承包期内,如有国家征用土地的,所土地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在经营期间经甲方统一建设的建筑物补偿费归乙方。

(七)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灌溉等水利工程施工时,工程所需排水的水位按工程规定排放,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干涉,但甲方应提前2个月告知乙方。

(八)水库实施加固除险、灌溉等水利工程建设时,工程所需时间以工程竣工及上级水利部门通知正常运行时间为准,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尽量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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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如国家建设需要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可解除合同。

六、不可抗力

如合同有效期内由于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垮坝、库底下陷等不可预见灾害),甲方不负责因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一切损失。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执壹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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