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车购买协议

北京市二手车交易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如下:

买车方

姓名: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址: 北京市居住地址: 联络电话: 卖车方

姓名: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址: 北京市居住地址: 联络电话: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 行驶公里: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 行驶证登记人:_____________ 保险日期:_______________ 事故及维修记录 :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5@p) □购车#5@p □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保险手续

三、卖车方责任条款

1、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2、车主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车主保证所售车辆和本协议第一大项车辆情况的描述一致,不存在例如公里数调整、事故隐瞒等事宜,否则需无条件办理全款退车。

4、车主保证所售车辆不存抵达债务等经济纠纷,否则需无条件办理全款退车。

5、车主保证所售车辆车在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否则需无条件办理全款退车。

6、

四、买车方责任条款

1、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2、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3、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4、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

a)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

后当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七、补充条款:

八、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九、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签章) : 卖方(签章) :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二篇:购买外地的二手车能过户到北京吗?手续如何办

购买外地的二手车能过户到北京吗?手续如何办

理?

20xx年05月05日04:57 来源:第一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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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购买二手车到北京使用,需要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如果您购买的车辆排放标准满足欧III及以上,理论上都可以转回北京。但北京的车管所对外籍车辆的转入手续比较严格,所以您最好详细咨询一下北京的车管所。而且您在车辆原籍车管所的手续一定要办全办细,不然等您开车来到北京后,就算车的排放符合要求,但如果在手续上有任何问题都可能让你把车开回原籍,不予办理转入手续的。

点评解析:

机动车转籍限制:

1.未办年检手续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办理转籍手续。即使是转出车管所已办理转出手续的,也不能办理落籍手续;

2.外省市出租车或从事过出租运营的车辆,一律不予转入;

3.已确定为报废车辆或列入近期分批报废的车型一律不办理转、落籍手续;请参考中国境内汽车报废标准(《机动车报废年限一览表》);

4.档案中应具备的各种证明、资料及其它手续(核发机动车号牌应具备手续)缺项或不符合要求,亦不予办理落籍手续;

5.进口汽车距初次领取牌证时间不满两年,其余汽车距上一次交易时间不满半年;

6.属国家规定车种却未加装环保装置的车辆;

7.车辆因各种原因(例归国留学生、国外亲友馈赠等)属免税车。

国家规定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的车辆: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车辆法定证明、凭证的车辆;

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车辆转籍手续应如何办理(北京国税局)

车辆转籍,是指同一车辆的登记注册地发生变动的情形。车辆转籍分为转出和转入。既过户又转籍的车辆,纳税人依照转籍要求提供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纳税人应到原纳税地点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外地转京车辆应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业务科)(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甲11号)办理车辆转入手续。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转籍手续时应填报《车辆变动情况登记表》(此表您可登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www.下载中心下载或在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领取。为给您提供便利,在您办理车辆转籍手续时税务机关可代您打印此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转出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2.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转入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通知书》。

4.车辆购置税档案资料。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税务机关应核发(开具)及退还的资料

(一)车辆转出时税务机关应核发(开具)及退还的资料

1.核发(开具)的资料,包括:

(1)《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通知书》。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档案资料清单》及车辆购置税档案资料。

2.退还纳税人提供的所有资料。

(二)车辆转入时税务机关应核发及退还的资料

1.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2.退还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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