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转包协议

茶山承包协议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充分利用茶山,甲方决定将坐落在 的茶山一块承包给乙方,乙方则愿意承包经营,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山林为坐落在 一块,茶山面积为 亩(为双方实际丈量面积),其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为每年每亩 元, 年总承包金共计 元。本承包金分二次分清,第一次在协议签定时付 %,余款在 年 月 日付清。

四、承包期内,乙方有经营自主权,可以自主选择种植、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可根据生产需要搭建简易管山房。

五、承包期内,甲方必须保证原有道路畅通,如今后乙方扩宽路面需占用他人土地的,相关土地使用和补偿事宜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的,相关土地的征用款归甲方

享有;相关土面作物及建筑物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上述情况发生时,乙方已交的、未使用年限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还。

七、承包期内,乙方的子女对承包山林的承包权益享有继承的权利。

八、承包期满时,乙方应及时将上述山林经营权交还给甲方。山上的土面作物,按照政策和法律允许砍伐和处理的部分,由乙方及时砍伐和处理,不能处理或乙方未处理的部分,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届时,山止的简易管山房,如甲方需要的,乙方可将管山房适当作价给甲方;如甲方不需要的,则乙方应自行拆除。

九、协议期满后,如甲方对外继续转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违约金 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业务转包协议

业 务 转 包 协 议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开拓市场,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在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自身承接的 业务(以下简称“标的业务”)转包于乙方完成,标的业务具体工作内容为 。

二、双方同意,自甲方收到标的业务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支付的合同款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标的业务转包费,具体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承诺向乙方转包的标的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情况;

2、甲方负责与标的发包人进行沟通联络、汇报有关文件资料和工作进度;

3、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转包费。

(二)乙方:

1、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承担并履行甲方与发包人约定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详见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 《 》 );

2、不得将标的业务再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组织具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投入工作,确保标的业务按时完成;

4、由于标的业务未完成或完成有瑕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全部业务资料;

6、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四、保密条款

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为标的业务合同总额的10%。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双方未尽事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自签字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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