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首都体育学院小白楼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 期: 施 工 合 同 书 首都体育学院 北京六建集团公司20xx年12月9日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发包人: 首都体育学院 (简称甲方)

承包人: 北京六建集团公司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首都体育学院小白楼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工程内容: 室内装修、给排水改造、电气改造。 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筑装修工程:地上一、二层部分楼地面改造、内墙面改造、顶

部粉刷、卫生间改造; 电气工程:电气改造; 给排水工程:上下水改造;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9日;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3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3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197540 元人民币(¥ 拾玖万柒仟伍佰肆拾元整 元)

第六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一,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

事人以及取道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

人以及取到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项目经理:指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6、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7、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8、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次日。

9、预算造价:指本合同规定的工程的预算造价。

10、签证:指签字证明。

11、结算:指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付工程形象进度款。

12、决算:指单位工程竣工后,计算该单位工程总造价及应付工程尾款。

13、直接承建:指乙方自行组织的施工队伍。

14、间接承建: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或甲方将某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第七条 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实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第二条中所列施工内容,独立管理,自主经营并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第八条 工程造价及计算标准

工程量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为依据。

第九条 工期延误与提前

1、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五天,没有完成所有报批文件和其他阻碍乙方正常施工的条件时;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技术资料不全或不正确时;

(3)、施工期内连续停电或停水达八小时时;

(4)、甲方工地代表拖延办理有关手续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时;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时;

(6)、甲方原因造成甲供材料、设备未及时供应进场;

(7)、其他令乙方无法正常施工时;

2、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乙方组织抢工,乙方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3、若因故乙方确实不能履行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工期或甲方同意延期后的工期仍不能按时竣工,甲方每天罚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第十条 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验收规范。

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开工前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满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现场人员正常生活的用水需要。

2、提供施工场地,办理临时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并承担费用。

3、开工前办理好一切应该属于甲方办理的手续。

4、开工前提供已完建筑物等技术资料给乙方。

5、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保修金给乙方。

6、明确工地代表和监理负责人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7、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本工程开工后十五天内取得装饰施工许可证。

2、对甲方提供的原建筑物的技术资料进行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

4、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

5、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场区内的治安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工程交付甲方后,由乙方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价款的 70% 拨付进场费;

2、竣工验收后,甲方应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第十四条 暂停施工

1、因甲方未尽到责任和义务造成乙方停、窝工或不能正常施工时,甲方给予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按每天10000.00元人民币的补偿;同时顺延工期。

2、如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应征得甲方同意。

3、停电、停水连续八小时以上也参照此条执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甲方代表),由其作为甲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2、乙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乙方代表),由其作为乙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验收与中间验收

凡隐蔽工程及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后,必须先由乙方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与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和施工。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重新按上述方法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进入后期,乙方应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当工程完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由甲方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并承担经济支出。

2、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获得政府规定的建筑签署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竣工验收完成之日。

第十八条 竣工决算

1、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验收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决算书。

2、本工程决算书的审核与付款:甲方收到乙方工程决算书后3日内会同乙方审核完毕,核准的工程决算书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达乙方;如超过一个月未审核完毕,未审定部分以乙方决算为准。

第十九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定额文件、合同履行等发生争议,应谋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二十条 违约

该工程开工后,甲、乙双方违背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或一款,均视为违

约,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以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做到:

1、做好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保险,努力杜绝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在工地进出口及现场内安排警卫看守,负责材料、设备、人员的安全。

3、按文明施工组织生产,负责本施工现场的整洁,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及时清除施工和生活垃圾,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4、乙方负责做好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工程地点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可抗力发生:

(1)、周围250公里以内发生的六级以上的地震。

(2)、八级以上持续一天以上的大风暴雨。

(3)、动乱、战争。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四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损情况。在事后三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呈送甲方和保险公司,甲方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报告并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本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通力合作,协商处理,以减少甲、乙双方损失,有关处理事宜形成文件,甲、乙双方签字存档。

第二十四条 总包和分包

1、乙方作为本工程的总包单位。

2、经甲方同意,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把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有专项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如是甲方直接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这些单位作为乙方的分包单位,乙方可以向分包单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收取数额由甲、乙双方与分包单位协商后确定。

3、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如在施工中各分包单位之间发生矛盾,由乙方会同甲方负责处理。

4、乙方负责向各分包单位提供施工必需的水、电、住宿设施。分包单位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5、各分包单位协助乙方收集有关本工程的竣工资料。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结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收购合同范本

公司收购合同

转让方:四川省明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绵阳叶茂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

3. 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

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_____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 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______________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RMB)。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_____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____________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___________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___________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 ___________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______________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

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____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__________(百分比)的违约金。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______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 协议之生效

14.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 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_____________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

16.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 公司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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