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总 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等会计工作,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的会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必须遵守。

三、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四、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记账凭证或汇总记账凭证会计处理程序,记账文字为中文。

五、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六、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七、每笔业务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字。

八、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九、董事会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第一章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二级科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章 资 产 的 核 算

第一节 流动资产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核算

现金的使用范围: 1. 员工工资.津贴及各种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招待费等应酬性支出. 4. 车辆路桥费.油费. 5. 差旅费. 6. 结算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 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出纳每天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公司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应收票据”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四、“应收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按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五、“预付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公司5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六、“应收股利”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七、“应收利息”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八、“其他应收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本科目可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九、“坏账准备”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按期末余额的3%-5%计提。

第二节 非流动产核算

一、 “固定资产”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建造承包商的临时设施,以及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可在本科目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

二、 “累计折旧”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四、 “在建工程”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本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

五、 “固定资产清理”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本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 “无形资产”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七、 “累计摊销”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本科目可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八、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九、 “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公司如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本科目可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还应当分别“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第三章 负债核算

第一节 短期负债

一、“短期借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31、2201应付票据:本科目核算本公司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二、“应付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收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四、“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公司如按相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五、“应交税费”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

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六、“应付利息”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8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七、“应付股利”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八、“其他应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九、“专项应付款”的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收到、转拨指定专门用途的款项。本科目可按用途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节 长期负债

一、“长期借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本科目可按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二、“长期应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本科目可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和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核算

一、“股本”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二、“资本公积”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通过本科目核算。9本科目应当分别“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三、“盈余公积”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本科目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年利润”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五、“利润分配”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本科目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第五章 成本核算

公司设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进行成本核算。

第六章 损益核算

一、“ 主营业务收入”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本科目可按其他业务收入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投资收益”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本科目可按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营业外收入”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本科目可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主营业务成本”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六、“其他业务成本”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10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其他业务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七、“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八、“管理费用”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为组织和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 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 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

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 (含

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九、“财务费用”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资产减值损失”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本科目可按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一、“营业外支出”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本科目可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二、“所得税费用”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十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11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第七章 会计核算办法

一、会计凭证

1、会计凭证的种类:

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分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

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设置三类记账凭证,即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付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根据其附有的原始凭证的经济性质和内容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必须序时、连续编号,记账凭证的日期一般应为原始凭证的日期。

2、凭证的填制及审核

(1)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申请人、审批人的签字手续必须齐全且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2)记账凭证:记账凭证采用收、付、转三种格式,如有外币业务,要采用外币格式的收、付、转凭证;记账凭证必须每日填制,按旬或按月汇总,摘要与原始凭证内容相符且简洁明了。同时若有有损公司利益的信息,不宜在凭证和对外账簿上披露,而应登记在辅助账簿上。

二、会计账簿

1、会计账簿的种类: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及其他辅助性账薄。

2、记账方法:采用平行记账法,根据记账凭证的经济性质将经济业务平行记入总账及各明细账上。

3、账薄记录组织程序:采用会计凭证或汇总记账会计凭证处理程序

4、账薄的设置与登记

(1)日记账日记账分为现金日记账(人民币)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多种货币),如银行存款是外币,还需采用外币银行存款日记账本。日记账本均采用订本账,人民币账本采用三栏式(借、贷、存)的订本账。

(2)明细账

①公司主要设置收入、成本、各种实物资产、期间费用、应收应付往来、损益等明细账及其相应的辅助账和资产管理卡片。

②明细账均采用多栏式的订本账,根据实际需要作多级别明细分类核算。

③明细账按日登记并结出余额;

④往来账项、债项、投资、收入等应按户名设明细账。

(3)总分类账:各会计主体设置一本总账及相应的辅助总账,每月末登记并结转。

(4)辅助账:(根据公司管理和核算管理需要可临时设置)

(5)账薄启用的规则:账薄是重要的会计档案,为了保证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账薄资料的完整性,明确记账责任,必须在账薄扉页上填列“账薄启用和经营人员一览表”。

三、会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编制向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管理用会计报表。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其内容、种类、格式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财务报告分季度、年度上报。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

1、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

2、会计报表附注包括以下内容: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关联方关系及其关联交易、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企业合并及分立的说明、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

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4、子公司财务报告:

1)、公司各子公司应定期编制各种对外(如工商、税务、财政等)财务报告,并同时抄报公司计划财务部。

2)、公司内部管理所需的各项财务报告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制定,各子公司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及时间编制并报送。

3)、各子公司应随时报送公司计划财务部所需要的临时报告。

4)、上述报告及各种报表的具体格式由公司计划财务部统一制定。

四、标准会计科目及使用规则

1、公司内部为了会计信息传递的有效性,会计内容的可比性,实行统一的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规则,编制统一的计算机科目代码。公司及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会计信息系统设计统一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起草,由公司总经理审定。

2、标准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的会计科目设置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会计科目而设置;

2)、满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一切要求;

3)、满足国家有关会计、税务政策的要求;

4)、满足内部管理的要求;

五、基础数据分析与信息披露

1、基础数据分析1)、各子公司到公司计划财务部报送财务报告时,应对财务报告的内容进行基本的数据分析,具体要求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制定。272)、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定期汇总公司总体数据并进行相应的基础分析。

2、信息披露1)、公司计划财务部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编制中期、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计划财务部按期对公司的总体会计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监督股份公司内各项应披露事项的发生。

第八章 档案管理

一、 公司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期限妥善保管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会计报告类、其他类会计档案。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年、10年、15年、25年5类。

三、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需查阅或复制,需经分管的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四、销毁到期的会计档案前应先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并报董事长批准。

第九章 附则

一、本修订稿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制度、法规发生变更时,以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制定、修订,并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三、本办法从公司成立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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