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规划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学院:昆仑学院

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班级:10级水电(2)班

姓名:马军

学号:1053105062

指导教师:张霞

水利工程监理规划细则

3.3.15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3.3.16其它监理业务往来文件(包括监理备忘录、监理通知单、停工令、复工批准文件等)。
4.监理工作目标
本项目监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对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达到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进度、投资、质量目标。
投资目标:以合同价作为控制的依据,确保工程投资不突破合同价款。
进度目标:按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的要求,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质量目标:满足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施工质量等级确保合格,争取达到优良。
5.监理工作依据
(1) 项目批文。
(2) 业主与监理单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正式合同。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 《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6)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7) 经监理机构签发实施的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
(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
(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规范》。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
(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1-88、SDJ249-91、SL38-92。
(1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11)《水利水电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
(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13)《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14)《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1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16)《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
(17)《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
(18)《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230—98
(19)《水工砼施工规范》SDJ207-82。
(20)《水工砼试验规程》SD105-82。
(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2)《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SL-2003。
(2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
(24)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
(2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6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6.1 监理准备工作
6.1.1开工前监理部应收集和验证业主提供的以下文件
(1) 工程勘测、设计资料;
(2) 施工承包合同;
(3) 施工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4) 设计文件(含变更通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
(5) 其它。
6.1.1.1主要对业主提供的文件进行下列内容验证:
 完整性;
 有效性(是否有有效图章和签名等);
 其它文件的真实性。
6.1.1.2监理部应安排专人对验证合格的文件保存、管理,作好验证和收发文登记(以下简称登记),并在监理日志上作好记录(以下简称记录)。
6.1.1.3监理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情况,应向业主汇报,同时予以记录说明,并作好记录。
6.1.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部人员学习有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以及质量记录表式的填写方法。
6.1.3根据工程特点,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策划,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在工程开工前,完成相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工作。
6.1.4拟编写的监理实施细则(不限于此)
(1) 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 基础清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 原材料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4) 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5)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6) 土方填筑工程监理规划
(7) 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8) 工程变更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9) 工程监理工作细则
(10) 合同索赔监理实施细则
(11) 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2) 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3) 土建工程合同支付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6.1.5制订监理部工作制度(见附录2)。
6.1.6根据专业工程的特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依据质量体系文件制定和完善监理工作程序。
6.1.7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顾客的要求,参与施工招标和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6.1.8监理工程项目划分
6.1.8.1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设计图纸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对本项目做一个初步的项目划分如下:
二〇##年度计划实施项目,按工程性质及功能来确定单位工程。大坝工程、灌浆工程、白蚁防治工程、交通工程、内外部观测工程,合计单位工程五个。
具体项目划分结果以报泸州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中心站批准的为准。
6.1.8.2监理部应用《专题报告》把工程项目划分结果报送泸州市水利水电质量监督项目站审批。然后应批准的工程项目划分表发送到业主和承包商。作好登记和记录。
6.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6.2.1签发开工通知
6.2.1.1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商发出《开工通知》。作好记录。并要求承包商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从开工日起按签订施工合同时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6.2.1.2当承包商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未按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组织施工时,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商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行施工准备的原因并提交确保工期的措施。作好登记和记录。
6.2.2设计交底
6.2.2.1在设计交底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6.2.2.2监理人员应参加设计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作好记录。
6.2.2.3在设计交底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得到解决和确认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商签发工程师图纸。作好登记和记录。
6.2.3承包商的开工报审
6.2.3.1工程开工前,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核、签认后报业主。作好记录。
6.2.3.2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当各体系(包括人员)符合投标文件并能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在《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记录。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必要时应审核工作证)。
6.2.3.3如果有分包工程时,分包工程开工前,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记录。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 分包单位业绩;
(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2.3.4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商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由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商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上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检查内容为:
(1) 承包商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监理部可以指示承包商在监理部的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则要求承包商按照监理部的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
6.2.3.5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送业主。作好登记和记录。
(1) 开工批文或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 施工组织设计及前述各项申请表(报审表)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 承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到场并复核合格;
(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6.2.3.6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议业主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起草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业主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 业主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 承包商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 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6.2.3.7在专业工程开工前,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应监理实施细则交底。作好登记和记录。
6.2.3.8监理人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承包商安全工作的实施。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指示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商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应责令其停工整改。
7主要监理措施
7.1投资控制措施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是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有效地做好投资控制工作,在施工过程的各个时段,从资金需求量、资金的分配等方面有计划有措施地协调运作,以达到合理、稳妥地控制投资的目的。以控制投资保证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价以内。监理工程师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投资控制工作:
7.1.1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投资计划,拟定现金流量表,使资金投入连续、衔接、均衡、合理。
7.1.2监理工程师将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投资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7.1.3监理工程师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1)承包人统计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合同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作好登记和记录;

(3)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发包人。作好登记和记录。
7.1.4根据下列要求进行工程量的计量
(1)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当月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将要求承包人派代表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复核。
(2) 若承包人未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工程师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将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 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7.1.5审核承包人每月报送的工程量清单,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已完成的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客观存在项目的应付金额。
 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价格调整金额。
 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
 扣除应由发包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扣除由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额。
 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发包人的其它金额。
7.1.6监理工程师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人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将列入《工程款支付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7.1.7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后首先将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将分解表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7.1.8监理工程师将按下列程序进行完工(竣工)结算:
 承包人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完工(竣工)结算申报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完工(竣工)结算报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完工(竣工)结算报表,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完工(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
7.1.9总监理工程师将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以及施工合同要求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前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7.1.10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将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7.1.11监理工程师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7.1.12由监理工程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7.1.13由监理工程师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向发包人报告。作好登记和记录。
7.1.14在工程完工(未验收前)时的支付签证中,除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外,注意索赔结算,尤其要注意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和质量的承诺。
7.1.15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后应附有以下详细证明文件:
至工程竣工日期止,根据施工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款金额;
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
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7.1.16最终结清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
投资控制工作程序框图(见附录4)
工程量计量程序框图(见附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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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新场村灌区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

1对项目的理解

1.1业 主:

1.2设计单位:

1.3承建单位:

1.4工程名称:

1.5建设地点:

1.6工程监理范围:招标范围内的机耕道、渠道、排洪渠、集水池、排洪沟。

1.7工程总投资:静态 万元。

1.8建设监理服务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9监理承包方式:总价承包方式

1.10监理内容:

(1)新建灌溉渠道9条及田间灌溉渠道总长15.59km,其中干渠7条,共长8.97km;灌溉支渠2条,共长2.52km,田间灌溉渠道4.1km。排洪渠5条,总长3.39km。(2)提灌站维修1座。(3)集雨池110个(每个40.6m3)

1.10.1设计方面

(1)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2)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3)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4)及时向承包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5)协助发包人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6)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7)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8)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9)保管所有过程资料

(10)其他相关业务。

1.10.2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料进行审批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 1

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工程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保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挡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2

(13)其他相关工作。

1.11工程简介

龙水乡位于开阳县东北角,距县城52km,离久铜公路线花梨段17km。东与玉山镇交界,南与中坪镇接壤,西与花梨乡、米坪乡毗邻,北与高水乡隔河相望。全乡总面积58.94km2,辖5个行政村54个村民组,4010户14453人。

项目区位于开阳县东北角龙水乡的新场村,地处东经107°12′45″~107°15′00″,北纬27°10′25″~27°12′30″。东西宽4.1km,南北长5.8km,项目区涉及耕地面积5702亩。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水利工程:(1)新建灌溉渠道9条及田间灌溉渠道总长15.59km,其中干渠7条,共长8.97km;灌溉支渠2条,共长2.52km,田间灌溉渠道4.1km。排洪渠5条,总长3.39km。(2)提灌站维修1座。(3)集雨池110个(每个40.6m3)。

农业措施:(1)新建机耕道5条总长7.02km。

1.12工程要点分析及建议

渠道防渗质量、机耕道工程施工质量是本监理工作质量控制关键之一,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施工,要拟定专项控制措施。

质量与进度的矛盾,要有充分的认识,妥善处理两者的关系。

试验检测工作要有序布置:结合普查与重点抽查的要求,采用不同的试验方法来进行。

1.13对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设想

我方根据招标文件初步拟定了渠道防渗质量、机耕道工程施工质量控 3

制措施,岩石明挖及支护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结合计算机技术拟定更为全面(边坡开挖及支护、地下洞室开挖及支护、砼浇筑、特殊砼浇筑、灌浆、金属结构、材料检查等)、详细的监理质量控制措施及进度计划。

1.13.1渠道浇、块石填腹质量控制

渠道防渗控制包括砂石原材料、铺料、止水处理,以及为渠道顺利施工所进行的各项现场生产性试验和室内试验的质量监督和控制。

1.13.2本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及其相关的支护,监理工程师在土石方明挖和支护质量控制方面,主要将进行如下工作:

(1)审批承包方提交的开挖和支护作业施工措施计划,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开挖平面布置图、开挖爆破方法和程序、施工开挖设备、临时道路布置和出碴措施、边坡保护、安全措施、质量控制与检查措施、排水措施、锚杆、喷混凝土和岩石锚索的施工工艺和特殊地质条件下的开挖支护程序等。

(2)监理工程师应在开挖前对开挖实地放样成果进行复核后,批准开挖。

(3)对承包方的每次爆破设计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钻孔的布置,包括直径、间距和布置方式:

一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时的参数;

一装药量和装药结构、起爆方式;

一根据有关经验公式估算爆破可能产生的质点震动速度。

(4)在实施爆破开挖中,对钻孔的直径、深度和?L斜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孔指令承包方采用部分填塞或重钻的方式进行,检查承包方的装药结构并控制装药量,对起爆的连线进行检查,与审查批准的要求一致后 4

才批准实施爆破。

(5)进行钻孔和爆破试验确定爆破工艺,审查承包方提交的预裂爆破、光面爆破的设计成果和试验结果,获得正确的孔径、孔距、线装药密度、不偶合系数之间的关系。通过对前一次的爆破效果或爆破震动检测资料的分析,不断调整爆破参数,改进爆破效果,减小爆破震动。料场开采的爆破工艺,应通过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并审查,以获得要求的级配、粒径和成品。

(6)监督和检查承包方按照批准的开挖程序和步骤进行开挖。

(7)监督和检查承包方对开挖边线严格实施周边爆破(包括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必须使开挖符合施工图纸和监理工程师规定的边界井使开挖线以下或以外的基岩保持设计要求的完好状态,将周边爆破的审查以及钻孔、装药和连线的检查作为开挖爆破控制的重中之重。

(8)对于基础开挖后出露的软弱岩层和泥化破碎带区域,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或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认真采取排水、堵水等有效处理措施。永久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规定。如果监理工程师确认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开挖高程的基础仍不理想,则应指示承包方继续开挖到监理工程师认定的新开挖线。

(9)严格监督承包方按照批准的开挖和支护程序进行作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支护措施的检查与验收。

1.13.2.1岩石明挖的质量控制要点

(1)明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分层厚度应根据爆破方式、挖掘机械的性能等因素确定。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采取自下而上或造成岩体倒悬的开挖方式。采用分层开挖时,基础岩体的保护层开挖必须严格控制, 5

比如:建基面上1.2m以内的垂直保护层,采用手风钻逐层钻孔装药,火花起爆,其药卷直径不得大于32mm(散装炸药加工的药卷直径,不得大于36mm)。最后一层炮孔孔底高程可钻至建基面终孔,但孔深不得超过50cm,对于软弱、破碎岩基,则最后一层应留足15cm撬挖层。

(2)陡峭的边坡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开挖,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方的预裂爆破设计,检查预裂爆破的钻孔和装药,检查预裂效果,并与承包方共同研究,调整并改进爆破工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承包方按自上而下的程序进行开挖,井应对开挖边坡进行修整和清理,清除掉松散和半附着的岩石,使边坡处于安全状态。开挖后及时根据所揭露的地址条件和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指示承包方进行支护作业。在需要时监督承包方进行边坡的安全监测。

(3)基础开挖后表面因爆破震松(裂)的岩石、表面呈薄片状和尖角状的突出岩石及裂隙发育或具有水平裂隙的岩石均应要求承包方采用人工清理干净,如岩块过大,亦可用单孔小炮火雷管爆破。

(4)基础开挖后,如果基岩表面发现意料不到的基础地质缺陷,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开挖、回填混凝土塞、埋设灌浆管等。

(5)一般而言,除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之外,开挖后的建基轮廓不应有反坡。对陡坎部位,应将顶部削成钝角或圆弧状。若撬挖确有困难,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用密集浅孔装微量炸药爆破。建基面应整修平整。

(6)严格监督承包方在需要排水的开挖区内根据指示设置表面排水设施,以排除开挖面流水和积水。在建筑物最终开挖边坡以外的上部,监督承包方按施工图纸标明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开挖好山坡截水沟,以防止雨 6

水漫流冲刷边坡而造成滑坡。道路路面、边坡坡脚以及各施工场地周边均应开挖好排水沟槽和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对于可能影响施工及危害永久建筑安全的渗漏水、地下水和泉水,应就近开挖集水坑和排水沟槽,并设置足够的排水设施,将水排至不再重新回流到原处的适当地点。

(7)督促承包方及时完成临时支护以及永久支护久的安全、稳定。

1.13.2.2地下洞室开挖质量控制

(1)隧洞开挖过程中,地质工程师应配合项目工程师定期检测隧洞中心线的定线误差。隧洞等地下建筑物开挖的贯通误差应符合DL/T5099--1999第5.0.2条的规定。

(2)地下工程开挖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图纸和以下的规定,对地下洞室开挖断面的规格和开挖质量进行检查、校测和验收:

a.钻孔的测定和开孔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孔位应依据测量定出的中线、腰线及开挖轮廓线确定:

2)周边孔应在断面轮廓线上开孔,沿轮廓线的调整范围和掏槽孔的孔位偏差不应大于5cm,其它炮孔孔位的偏差不得大于10cm;

3)炮孔的孔底应落在爆破图规定的平面上;

4)炮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爆破。

b.炮孔的装药、堵塞和引爆线路的联结,应由经考核合格的炮工负并严格按爆破图的规定进行。

c.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效果应达到以下要求

1)残留炮孔痕迹应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

2)炮孔痕迹保存率:完整岩石在80%以上,较完整和完整性差的岩石不少于50%,较破碎和破碎岩石不小于20%;

7

3)相邻两孔间的岩面平整,孔壁不应有明显的爆震裂隙;

4)相邻两茬炮之间的台阶或预裂爆破孔的最大外斜值,不应大于20cm;

5)预裂爆破后,必须形成贯穿连续性的裂缝。

(3)地下洞室开挖完毕后,承包人应对其项壁开挖面的安全清理质量进行严格检查以确保施工安全。

1.13.3 灌浆质量控制

承包人应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岩基帷幕灌浆和固结灌浆的质量检查,其检查内容和方法如下。

1.13.3.1 帷幕灌浆质量检查

(1)帷幕灌浆质量检查应以分析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为主取岩芯资料、灌浆记录和测试成果等评定其质量。

(2)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布置检查孔,其钻孔位置应选在:

1)帷幕中心线上:

2)岩石破碎、断层、大孔隙等地质复杂的部位:

3)注入量大的孔段附近:

4)钻孔偏斜过大的部位;

5)灌浆情况不正常以及分析认为帷幕灌浆质量有问题的部位。

(3)帷幕灌浆检查孔的数量应为灌浆孔总数的10%,一个坝段或一个单元工程内至少应布置一个检查孔。

(4)帷幕灌浆检查孔压水试验应在该部位灌浆结束14天后进行。承包人应在灌浆结束后7天或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将有关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以便拟定检查孔位置。

8

(5)帷幕灌浆检查孔应按规定提取岩芯。

(6)帷幕灌浆的封孔质量应逐孔进行检查。

(7)帷幕灌浆压水试验合格标准:坝体混凝土与基岩接触段及其下一段的合格率应为100%:再以下段的合格率应为90%以上:不合格段的透水率值不超过设计规定值的100%,且不集中,则灌浆质量可认为合格。否则,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或批准的措施进行处理。

1.13.3.2 固结灌浆质量控制

(1)采用测量岩体波速或静弹性模量,井结合分析灌浆孔和检查孔的钻孔取芯以及压水试验和灌浆试验成果为辅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2)采用单点压水试验方法进行检查,其检查孔的数量不应少于灌浆孔总数的5%,检查结束后应进行灌浆和封孔。

(3)采用压水试验、岩体波速、静弹性模量法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应分别在灌浆结束后3~7天、14天、28天进行。检查和试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以便拟定检查孔的孔位。

(4)固结灌浆质量的压水试验检查,其孔段合格率应在80%以上;不合格孔段的透水率值不超过设计规定值的50%,且不集中,灌浆质量可认为合格。若达不到上述合格标准的,应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措施进行处理。

1.13.3.3 砼和砌体质量体控制详见《贵州省开阳县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13.4进度计划(待施工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后另行制订进度计划可以根据施工合同、现场施工条件、业主要求,督促承包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如严格要求承包方按投标文件投入设备、人员:在保证安全、质量、费用的前提下,缩短某些工程的施工时间、调整一些工程的施工作业顺序从而 9

缩短工期,确保关键工程工期目标的实现。

2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

2.1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贵州省开阳县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目标管理(投资目标、工期目标、质量目标)为中心,通过本项目的目标规划与动态目标控制,实现本项目目标,以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并依据贵州省江河水利监理有限公司的质量方针——信守合同、控制质量、优良服务、顾客满意。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监理工作原则,周密策划,严格执法,确保质量,提供高水平的监理服务,全面实现对顾客的承诺。

我公司将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以下列五项内容作为监理依据:

——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有关法规。

——业主与我单位签订的贵州省开阳县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

——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文件及附件。

——本项目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标准、规范、规程、规则以及本项目专用施工技术规范,监理工程师与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和其它文字记载以及业主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所有指令等。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定》[水建管(1999)637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施工监理规范》(DL/T5111—2000)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

2.2监理目标

10

——实施所监理范围工程阶段投资、工期、质量、合同管理及安全方面的有效控制和监理竣工文件的整编,做到资料完整、服务规范。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工程管理、质量管理系统的建立和健全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2.2.1工程工期目标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从20xx年11月01日至20xx年04月30日。

2.2.2质量、安全和费用目标

我单位将信守合同,达到优质服务,严格按施工合同文件的要求进行监督管理,使工程质量、安全和费用达到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在整个工程建设期间不出现质量责任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

(2)完工的工程满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

(3)国家安全鉴定和蓄水验收一次性顺利通过;

(4)所有设备的建筑物运行正常,并能达到设计能力和效益;

(5)除重大设计变更外,单项合同的结算价款控制在合同价格以内,并力争有节约。

3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监理人员情况、进场计划时间安排和设备配置

3.1监理机构和人员配置

贵州省江河水利监理有限公司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根据贵州省开阳县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建设监理服务范围,为确保向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将选 同志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组建(贵州省江河水利监理有限公司贵州省开阳县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部》作为现场监理机构,同时我 11

们将设立由监理公司资深专家组成的贵州省开阳县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咨询专家组,以便随时在技术上为现场监理部提供强大的支持。

项目监理机构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组、技术组及后勤组等部门。监理机构人员的职称结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基本为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监理员部分为中级职称,部分监理员和其它辅助人员为初级职称或技术员。

在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上,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下的项目管理体制,副总监理工程师全面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下设监理组,各监理组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并设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技术支持系统。考虑到本工程施工难度大,需要对现场情况及时做出反应,以适应现场情况的快速变化,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决策,因此采用直线制监理组织机构形式,并设项目副总监对每一监理组的监理事务进行管理。

本监理机构中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均具有丰富的与项目相关的监理经验,并曾担任其它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很强的独立处理问题和决策能力。专业工程师均具有丰富的技术功底和监理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处理各专业相关问题。

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技术支持系统的咨询专家组,将根据工程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到现场协助现场监理人员或业主解决工程技术难题。

3.2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和设备情况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见下表一,有关监理人员履历表见附件。

3.3计划及驻工地时间说明

12

3.3.1实施计划说明

我们的监理进场计划是根据我们长期监理的经验和本工程的特点来设置的,在实际监理工作中,我们还将根据业主的要求及工程情况的变化,对监理人员进场时间进行适当调整,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我们将按合同要求,总监、副总监进驻工地,同时拟派水工、测量、试验、金结、地质等监理工程师进场熟悉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制定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检查开工前的准备情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复核测量资料、原材料试验资料、设备人员进场情况等。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合同要求进驻所需监理人员,满足工程的需要。

3.3.2总监及副总监驻工地计划及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之前监理人员进场时驻进工地.直至监 理合同结束。在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作未全面展开、施工没有进入正常运行状态时不能离开工地,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后.平均每月驻工地时间15~20天,具体安排在每月的5~15日、20~30日。

(2)副总监理工程师(含部门负责人)

副总监理工程师(含部门负责人)常驻工地,平均每月驻工地时间25~30天,副总监在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地时,必须驻工地。以上计划为初步安排,具体进场日期及驻工地时间将根据业主要求和工程需要进行调整。

3.4设备配置

我方将配备测量仪器、试验仪器对承包方的测量成果和试验成果进行抽样检测,以保证其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配备计算机对项目实行计算机管理,为业主提供电子信息文件,对我方没有相应仪器而需要检测 13

的,我方将取样送有资质的试验机构试验,对施工单位的试验,我方将见证取样。

4监理机构的内部的职责分工及监理程序

4.1监理机构的内部的职责分工

监理组织机构各级人员的职责分工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项目建设监理的全部工作:

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项目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本项目<标段)工程的技术工作,并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专业监理工程师——为现场施工监理和合同管理捉供各专业方面的技 术支持:

现场监理员——负责各相应监理组和专业的施工工序的现场监理。

4.2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4.2.1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

(1)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履行建设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义务,负责其组织领导工作;

(2)确定监理组织机构,组织制订、批准并颁布实施监理机构的各项管 理办法和各级(3)根据业主要求,参加评标、工程施工合同谈判和合同文件审定;

(4)批准承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承包方案:批准承包方提出的合理化 建议及对设计的一般修改建议(涉及设计方案及主要结构改变的设计修改需报业主审定,涉及规范修改等重大设计原则问题报业主及其咨询专家解决);

14

(5)向承包方发布工程开工令及停工、复工指令;

(6)在授权范围内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承包方签发有关指令、指示、 通知、函件;

(7)组织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纠正监理工程师的错误 决定;

(8)批准承包方的施工进度总计划和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承包方案,批准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及工艺试验报告;

(9)监督承包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对滞后于计划工期的工程,向 承包方发出警告并督促其采取措施或调整施工计划;

(10)对严重滞后于计划工期且位于关键路线上的工序及时向业主汇 报,并建议采用能使工序按预期工期完工的措施;

(11)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并根据合同奖惩条款建议业主对承包 方进行奖惩;

(12)按合同文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批准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 各种材料的来源、试验报告及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决定额外的试验项目;

(13)组织制订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措施并监督监理人员检查;

(14)审核承包方的试验设备、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审批承包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检查机构;

(15)为保证工序和承包人员的安全,下达指令暂时停止施工承包方的安全措施是否有效;

(16)协助业主向承包方提出增补的合同外工程项目,处理工程合同的 变更、争议及索赔;

15

(17)掌握与控制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索赔以减少损失,向业主提供 所有索赔和争议事实的监理记录、证明材料和分析资料,并提出建议性意见,对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延期和索赔申请的期限和计算提出审核意见;

(18)审核、签署承包方的中间计量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并报业主;

(19)主持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20)负责确认“竣工图纸”是否与实际相符性和竣工资料的正确性, 决定额外试验与检查;

(21)当承包方有违约行为时证明其违约事实;

(22)对不符合合同、规范、施工图纸要求的工序,指令承包方返工, 情节严重及关键工序下达停工令,紧急情况下可指令暂停施工,对工序质量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并及时向业主汇报;

(23)在需要时决定采用计日工支付的施工活动,并报业主备案;

(24)审查和批准承包方的任何分包商的资质、分包合同及分包项目类 别、数量,提出意见报请业主批准;

(25)对承包方中任何行为不端,在履行职责中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 现场人员,要求撤换直至驱逐出现场;

(26)向业主报送各种定期报表和工作报告;

(27)审查承包方的交工报告,参加各分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组织编写分部工程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8)主持召开有业主、设计方和承包方参加的工程协调会议,参加业 主主持的总调度会。主持召开每月/周的常规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各种问题,发布会议记录;

16

(29)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呈报工程管理方面的建议及有关专题 报告;

(30)负责向业主提交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报告,参加工程监理项目的初 验和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作中,重点要抓好监理机构的内部管理、工程 合同的综合管理、各方关系的协调。总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各种问题时必须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副总监理工程师全面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暂离现场期间,授权代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4.2.2项目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中的负责人)

鉴于本工程比较复杂,涉及的专业较多。因此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设 置项目监理丁程师,其岗位职责主要有:

(1)全面负责监督整个项目(标段)的质量,对本项目工程的质量进行综合管理;

(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派,参加工程的招标、评标(主要为技术部 并对各个投标单位的技术部分给出评论意见;

(3)熟悉合同文件、图纸、标书及有关技术规范,了解和掌握设计意图,组织设计交底,组织有关各方协调有关技术问题的一般变更,会签设计修改通知;

(4)审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图计划,督促设计方按时供图;

(5)主持进行施工设计图纸和承包方设计的永久或临时工程的审查;

(6)主持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对施工事故及质量缺 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7)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监督检查工序质量;

17

(8)主持承包方案、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的审查;

(9)系统记录并分析整理各项质量成果,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现场质量 每月提出质量报告;

(10)参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例会并在例会上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报;

(11)参加工程的交工验收;

(12)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行检查;

(13)主持审批承包方提交的月进度计划和主要材料用量表;

(15)参加或主持技术或质量方面的生产协调会;

(16)及时填写技术质量方面的工程监理大事记;

(17)参加基础验收、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覆盖前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参加竣工验收;

(18)组织审查承包方的工程自检报告、竣工报告和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项目的竣工监理技术及质量报告与总结;

(19)承担由总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它工作。

4.2.3专业监理工程师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监理工作的范围,拟为贵州省开阳县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部设置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其相应的岗位职责为:

(1)负责监督本专业项目进度和质量,对分管工程的合同进行综合管理;

(2)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派,参加分管项目的招标、评标及承包合同 谈判、合同文件编制工作,参加分管项目的修改或变更合同的有关事宜; 18

(3)熟悉合同文件、图纸、标书及有关技术规范,了解和掌握设计意图, 组织设计交底,组织有关各方协调有关技术问题的一般变更,会签设计修改通知;

(4)负责审批承包方提交的进度计划,并根据批准的进度计划催促供货 —家按时保质供货;

(5)审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图计划,督促设计方按时供图;

(6)填写或审阅监理工程师填写的值班记录,指导监理员的工作,及时 发现并处理所分管专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对施工事故及质量缺陷、提出审批意见并及时向项目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7)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监督、检查和测验工序质量, 满足要求时予以签署;

(8)审查分管项目的承包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 施并向项目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

(9)系统记录并分析整理分管项目的各项质量成果,向项目监理工程师 或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现场质量状况,每月提出所管专业(或项目)的质量报

(10)定期向项目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分管专业(或项目)工程进展情况的综合报告;

(11)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12)对工序或成品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意见;

(13)审查分管专业(或项目)工程计量报告并向计量和支付工程师提出 审查意见;

(14)审查分管专业(或项目)的设计变更并向总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

(15)根据施工日志审查承包方提交的分管项目的索赔申请并向合同工 19

程师提出审查意见;

(16)对采用计日工的项目进行作业记录的签认;

(17)参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例会并在例会上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报:

(18)参加分项分部工程的交工验收:

(19)对现场监理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指导分管项目的监理员的工

(20)核查并签署所分管专业(或项目)工程量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审批 承包方提交的月进度计划和主要材料用量表,并对其规格、质量和数量进行

(21)签署所分管专业(或项目)的现场通知和会议纪要,审查承包方的 开工申请报告;

(22)参加或主持分管项目的生产协调会,尤其是设备供应厂家的供货 与现场土建以及安装承包方之间的协调。并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分项工程情况,遇有重大问题随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23)及时填写分管专业(或项目)的工程监理大事记;

(24)组织基础验收、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覆盖前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 批准签署施工合格证,参加分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25)审查承包方的工程自检报告、竣工报告和竣工资料,签署分管工 程竣工证明,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分管项目的竣工监理报告与总结;

(26)承担由总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他工作。

4.2.4监理员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适应现场施工监理工作的需要,贵州省开阳县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部中设立现场监理员,现场监理员的岗位职责如下:

20

(1)负责监督所分管现场工作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2)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委派,参加工程的招标、评标及承包合同谈判、 合同文件编制工作,参加分管相应专业的修改或变更合同的有关事宜;

(3)熟悉合同文件、图纸、标书及有关技术规范,了解和掌握设计意图, 参加设计交底,参加协调有关技术问题的一般变更,会签设计修改通知;

(4)填写或审阅监理检查员填写的值班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所分管现 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对施工事故及质量缺陷,提出审批意见,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5)审查现场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向监理组监理工程师、项目监 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

(6)系统记录并分析整理分管现场的各项质量成果,向监理工程师汇报 现场质量状况,每月提出所管现场(或项目)的质量报告;

(7)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分管现场工程的进展情况的综合报告;

(8)对承包方提交的原材料和构配件采购质量保证资料进行审查,提出 批准或拒绝材料和构配件来源的建议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9)审查承包方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保证资料和检验试验资料,批 准或拒绝材料和构配件的进场;

(10)根据材料和构配件的复检结果批准或拒绝材料和构配件在现场的 使用;

(11)对现场配制的材料提出配制要求并审查承包方的配合比试验报告,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

(12)对采用计日工的支付项目进行作业记录的签认;

(13)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组织的例会并在例会上对有关情况进 21

行汇报:

(14)复核并签署所分管项目工程量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审批承包方提 交的月进度计划和主要材料用量表,井对其规格、质量和数量进行核查;

(15)签署所分管现场的现场通知和会议纪要;

(16)参加现场的生产协调会,定期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 汇报分项工程情况,遇有重大问题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17)及时填写分管现场的工程监理大事记;

(18)承担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它工作。

4.2.5信息管理员

(1)管理建设监理工作的全部信息档案;

(2)出席并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的各类会议纪要,并分发有关各方;

(3)建立完善的来往文函和监理机构的相关文件管理办法,编制或安装 相应的文函管理程序;

(4)负责文函和文件的接受、分发和发送,

(5)制订文函管理和处理流程,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6)跟踪主要文函处理,提醒总监理工程师督促相关人员对文函做出及 准确处理;

(7)督促各相关部门编写并提交月,季、年度报告;

(8)协助编写月、季、年度报告;

(9)进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编及归档移交工作;

(10)现场监理机构的后勤管理和协调工作;

(11)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的其它工作。

4.2.6现场检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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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学习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本专业的监理细则,掌握本专业的 承包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监督检查要点,并对各项施工活动进行及时的记录。

(2)监督承包方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检验;

(3)检查承包方的材料和构配件的贮存条件,确认材料和构配件贮存时间;

(4)监督承包方对材料和构配件进行的抽样试验;

(5)对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进行跟踪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对承包方的施工活动进行详细而准确的记录;

(7)及时编写一周施工情况报告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

(8)承担专业监理工程师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4.3监理程序与方法

为了通过落实监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宋实现项目监理的总体目标,我们 将根据本工程特点建立一系列的监理工作程序来使我们的建设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并能很好地与本工程相适应,同时还建立一系列内部管理办法来约束驻地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以确保实现工程总目标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1)施工图纸的审查和设计交底

对设计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图纸,在工程开工前都应进行仔细的审查, 发现错、漏、碰等设计缺陷应进行记录,并书面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协调设计方改正,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对承包方进行的永久工程的设计,监理工程师应会同设计方进行审查,对于不满足要求的指令承包方进行修改,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用于工程的施工和检查验收。 23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并督促和协助设计方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工程的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要求和特殊技术措施等,并根据讨论决定事项作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或承包方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工程开工前,应具有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方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承包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3)工程开工申请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工程师 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根据报告进行现场检查,在满足各项要求的条件下批准工程开工并报业主备案。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框(如图1)

(4)工程材料及构配件检验和复验

所有材料和构配件订货前承包方应提供必要的质量保证资料供监理工 程师审查批准,批准后方可订货;所有原材料和构配件进场前应报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对出厂证明、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进行审阅,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或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由承包方进行复查,检查验收合格的材料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不满足质量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在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对准备投入工程中使用的材

24

料和构配件再次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或贮存超过期限或因贮存保管方法不当而引起变质的材料应限期撤离现场,不得用于工程。

(5)工序质量检查

25

新场村灌区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项目监理工程师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工序检查的内容,报总监理 工程师批准后指令承包方实施,监理工程师按此规定进行工序作业检查,上一道工序未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工程隐蔽以前,承包方应根据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检并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重点部位和重要项目应会同承包方、设计方共同检查签认。隐蔽工程未通过检查禁止覆盖,自行覆盖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剥露检查。

(7)技术复核

对所有的技术方案,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认真的分析复核,以保证方案切实可行并满足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要求。

(8)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

分项或分部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合同 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检并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分项或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重点部位和重要项目应会同承包方、设计方和业主共同检查签认,提出质量等级评定结果并联合签署。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完成后。承包方应及时整理竣工资料,并进行最终的计量报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分项分部的最终计量和竣工决算。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如图2)

(9)及时签发明确指令

26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的指令应以书面指令为准,并应及时、明确,避 27

新场村灌区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免因指令时或不明确导致争议。

(10)变更处理

所有的变更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执行。无监理工程师批 准不得进行任何永久工程的变更,否则变更所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监理工程师将不予以签证支付。

(11)质量事故处理

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 或超出规定的偏差范围等,都需进行返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指令停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会同业主、承包方、设计方共同研究处理方案,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指令承包方实施。在处理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进行跟踪检查,事故处理完成后,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布复工令。最后由监理工程师作出事故处理结论报告报业主备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如(图3)

(12)进度监督和报告

监督承包方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监理工程师每月 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及监理公司总部报告各项工程的实际进度及计划进度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施工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框图(如图4)

(13)现场协调会和会议纪要签发

监理工程师定期召集或针对具体的问题临时通知并主持现场协调会, 组织各方协商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会后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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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场村灌区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写会议纪要并发给与会各方,会后督促有关单位遵照执行。技术联系监理工作程序框图(如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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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场村灌区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图5 技术联系监理工作框图

新场村灌区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14)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当施工现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时,项目监理工程师有权采 取包括下达停工令等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或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在现场恢复正常或事态不再会扩大后进行调查处理井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及业主。

(15)工程计量验收

对于承包方的工程量计量报表和分项分部最终计量申请,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方一起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计量不予签认。所有 的计量都应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和书面的签证认可才能支付,所有的各项支付款项包括工程进度预付款、材料预付款、索赔款项或变更款项等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框图(如图6)

索赔款项或变更款项等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支付。进度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16)工程索赔签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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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承包方提交的任何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 对提交的时限、引起工程费用增加或造成损失的原因和责任以及所增加的实际费用或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审查,做出公正合理的决定。工程索赔监理程序框图(如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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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场村灌区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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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场村灌区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17)监理年度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并于每年年末提出本工程的年度报 告和总结,报业主和.监理公司总部。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应以数据的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8)业主对监理工作考评

每年度以及工程竣工,由业主对监理工作进行全面考评,监理公司将 根据业主的意见或要求,及时做出必要的调整或改进,完善监理工作,令业主满意。

5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

5.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为了使本工程的质量完全达到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 监理工程师在实施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以下的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由于本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工程本身的安全,影响到灌区建成后能否满负荷正常投入运行,是取得供水收入、偿还投资并获得利润的最重要保障,所以,监理工程师应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和工程建设目标控制的最高原则,决不能为了抢进度或节约工程费用而牺牲工程质量或降低基本的质量要求,造成质量缺陷,甚至质量事故。

(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的原则

人是工程质量的创造者,因此,质量控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核心”的 原则,把人作为质量控制的动力,在监理过程中发挥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增强人的责任感,使所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工作人员树立“质量第一” 35

的思想,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由于工程质量的隐蔽性和终检的局限性,在进行质量控制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做好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认真细致进行开工前的审查,严格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通过控制过程质量和工序质量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工程质量的尺度,是保证工程的质量和结构的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因此,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质量的控制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检查,以检查的数据为依据并对照质量标准进行质量状况评价,绝不能降低质量标准而留下安全隐患,也不能无原则地提高质量标准而增加工程费用或影响工期。

(5)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

监理人员在监督、控制和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应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采用科学客观的检验方法进行质量检验,以检验数据为依据进行质量评价,通过认真细致的分析找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运用科学手段有针对性地对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实施控制。

5.2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1)在本工程的监理服务中,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

(2)在每个单项工作开始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方的开工申请报 告,并对该项工程的施工计划、工序安排和施工工艺进行审查.深入现场 36

对人员和机械设备的配置、材料的准备情况及现场条件进行检查,满足条件的批准开工,不满足条件的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重新审查。

(3)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承包方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应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承包方纠正。在每道工序完成后,在承包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合格的签署确认意见;如果监理工程师检查不合格,应提出整改意见在承包方完成后重新检查,直到监理工程师认为合格为止。在上道工序没有检查合格之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当某个单项工程所有的工序都完成并在最后一个工序检查合格并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承包方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交工申请报告”,并附上整理后的该单项工程的完工资料。监理工程师对完工资料审查合格后,向承包方颁发“单项工程交工证书”。承包方凭“单项工程交工证书”办理本单项工程的最终结算。对于每个单项工程都采用同样的程序进行控制。

5.3质量监理的依

(1)合同条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变更与修改要求;

(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 技术规范的要求;

(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国 37

家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5.4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施工承包单位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

5.5.1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

5.5.2审查施工图纸,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图面缺陷和差错。 如果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和合同技术条件存在重大偏离,应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予以审议、分析、研究和澄清。

5.5.3施工承包单位应按经监理工程师签发实施的施工图纸与技术要求施 工。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或施工承包单位可以根据现场地形、地质与施工条件变化提出优化设计建议,提交业主研究。

5.5.4参与施工图技术交底,使施工承包单位明确设计意图要求。

5.5.5建立本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

5.5.6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准备情况。施工准备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必需的生产性试验已经完成,用于施工实施的各种参数选择己报经 批准;

(2)现场障碍物的拆除,迁建及清除后的验收;

(3)设计或安装图纸、施工技术与作业规程、规范、技术检验标准、施工措施计划等技术交底已经进行;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劳动力组织与技工配备已经完成;

(5)开工所必需的材料、构件、工程设备到位,经检验合格并能满足计 划施工时段连续施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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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辅助生产设备和施工养护、防护措施就绪;

(7)施工场地占有、场地平整、交通道路、测量布网及其他临时设施满 足开工要求;

(8)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施工准备查验合格或认定施工准备工作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展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单元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指令,并在开工后对施工准备不足部分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尽快完善。

5.5.7核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资质:

(1)总承包单位的资质在招标阶段业已进行了审查,开工时应检查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

(2)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5.5.8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5.9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

(1)审核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2)抽检材料、半成品质量;

(3)对采用的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4)对重要原材料、制品、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地考察,督促生产厂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5)核查结构构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考察其生产工艺;

(6)设备安装前,按相应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检查其质量。

5.5.10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1)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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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施工中使用的仪器、计量器具是否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

5.5.11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承包单位应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和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申报开工项目施工措施计划的编制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对每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监理工程师应着重审查其施工方案、程序和工艺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并在通过审查和批准后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和实施。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2)结合监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重点分部工程的 施工方法文件:

(3)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提交针对当前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

(4)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提交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

(5)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编制施工工艺流程图;

(6)审核施工承包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

(7)审核施工承包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法;

(8)审核施工承包单位试验室的资质;

(9)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5.6质量的事中控制方法和措施

5.6.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严格遵守合同技术条件、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工 程质量标准,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确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和施工程序,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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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加强对施工承包单位检验、测量和承担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的技术资质,以及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材料等的检查,以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等施工资源投入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

5.6.3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和监理委托合 同规定作出指示:

(1)对工程的主要部位及其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包 括进入现场、制造加工地点察看,查阅施工记录,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

(2)指示施工承包单位停止不当的或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造成损害的 施工(包括试验、检测)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方式,以及其他各种违章作业行为;

(3)指示施工承包单位停止不合格材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求施工承包单位予以更换;

(4)指示施工承包单位对不合格工序采取补工或返工处理;

(5)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质量管理中严重失察、失职、玩忽职守、 记录和检测资料,或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撤换、 报请业主责令退场;

(6)指令多次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经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作业班、 队停工整顿、撤换、直至报请业主责令退场:

(7)指示施工承包单位按合同要求对完建工程继续予以养护、维护 管和进行缺陷修复;

(8)行使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授予的其他指令权。

5.6.4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 41

5.6.5工序交接检查:坚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进下道工序的原则,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5.6.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5.6.7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处理工作。

5.6.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应及时查明其范围和数量,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审核、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措施的效果。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出理的质量问题、处理经过及遗留问题,在现场监理记录上详细写明。对于隐蔽工程应详细记录施工和质量检查情况,必要时应照相或取原状样品保存。

5.6.9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为保证工程质量,出理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按工程承建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文件规定事先报告业主后(合同规定时须经业主同意)有权指令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提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转包工程;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7)没有可靠的质保措施贸然施工并已呈现质量下降趋势。

5.6.10严格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5.6.11进行质量、技术鉴定。

5.6.12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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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3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5.6.14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5.6.15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5.7质量的事后控制方法和措施

5.7.1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 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承包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并会同施工承包单位、质量部门对分部工程进行核验,并核准质量等级。

5.7.2参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5.7.3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

5.7.4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5.8质量监理组织体系

建立完整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设置材料、试验、测量、计量等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其名称和职责。

5.9质量监理方法

5.9.1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 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对重要工程部位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符合现场承包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相符;

(2)检查各种集料的级配、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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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发出警告和作出指示;

(4)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5)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6)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承包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7)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作出分析及时反馈处理。

5.9.2抽样及验收试验

5.9.2.1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 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工程师应随时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在施工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或流动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按不低于10%~20%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施工承包单位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

(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增加抽样频率。

5.9.2.2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己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做出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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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 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2)在施工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或流动试验室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不低于10%一20%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施工承包单位抽样试验的结果: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5.9.2.3采用多种手段监督控制施工质量

(1)监理工程师将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监督控制。

(2)对施工质量有严重影响的工序、出现质量缺陷处理难度极大的工序、隐蔽工程等工序的施工过程,监理工程师将始终在现场观察、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的苗头和影响质量因素的不利发展变化、潜在的质量隐患以及出现的质量问题等,以便立即制订措施、实施控制,将可能出现的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采用测量的方法对施工放线进行检查,严格控制,发现偏差立即纠 正,在进行工序的检查验收时,对于位置和几何尺寸的任何偏离在指令承包方改正之后再签署验收凭证。

(4)采用试验的方法对每道工序中使用的原材料的性能和质量、配合比、种材料和工程成品的内在品质。

(5)对于承包方的违规作业、现场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以及工序或工艺 控制措施问题,监理工程师将采用发布指令的方式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提请承包方注意,敦促承包方及时整改,或向承包方提出要求或指示。对 45

于一般性的问题现场发出口头指示要求其立即改正并监督执行,对于重要的问题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当场签发书面指令,并作为技术文件存档。如因时间紧迫,对于重要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可以先以口头的方式下达给承包方,并在24小时内补充书面指令对口头指令进行确认。

(6)严格要求承包方按规定的质量监控程序进行工序质量的检查验收, 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都在监理工程师的把握之中。

(7)如果承包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其又不愿意按照监理工 程师的指示承担质量缺陷的处理责任,并进行有效的处理使之达到标准要 求,监理工程师将拒绝对不合格的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工程开具支付凭证,停止对承包方支付部分直至全部工程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5.9.2.4工序活动的动态控制

对于重要的工序,监理工程师在整个工序活动中,将连续实施跟踪控制,通过对工序质量的检验,判断工序质量的波动状态,对于处于异常状态的工序活动,查找出影响其质量的原因,采取措施排除干扰因素,使工序活动恢复到正常状态,从而保证工序活动的质量及成品的质量。工序活动的跟踪控制程序如下:

(1)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单项工程的施工措施、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检查制度为基础,确定工序质量的控制计划;

(2)进行工序分析,分清主次,重点控制。选定重要的、关键的工序, 或根据其它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经验确认为经常发生质量问题的工序,掌握这些工序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确定工序质量目标,分析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明确起支配作用的要素,针对支配性要素拟订对策计划:并加以核实,在此基础上将核实的支配性要素编入工序质量表,纳入控制的重 46

点,并按照标准的规定实施重点的管理。

(3)在施工中对工序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检查,监督承包方的各项作业活 动,随时密切注意承包方的施工程序、工艺的变化,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直到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如果承包方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监理工程师将采用发布暂停施工的指令的方式予以解决。每道工序完成之后,应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只有在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才能覆盖。对于各道工序,监理工程师将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对施工过程和监理工程师实施的质量控制活动进行完整全面的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施工依据的文件和图纸。

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控制活动的意见和承包方对这些意见的答复或反馈、试验报告、质量合格证、质量检查验收签证单、不合格项的报告和整改指令以及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情况等。施工跟踪档案将作为工程档案保留,作为评价、查询和了解工序质量情况以及工程维修和管理的资料和信息。

5.9.2.5设置质量控制点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控

为保证工序质量,监理工程师将确定一些重点控制对象、关键部位和 薄弱环节作为主要的质量控制点,事先分析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针对这些原因制订对策进行预控。质量主控点的设置根据各单项工程的特点,抓住影响工序质量的主要因素。

在本工程的质量控制中,将选择下列对象作为质量主控点。

(1)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环节或隐蔽工程;

(2)施丁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部位或对象,特别对气温影响的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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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后续工程施工或后续工程质量或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或 对象: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部位或环节;

(5)施工上无足够把握、施工条件困难的或技术难度大的工序或环节。 对于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我们将选择人的行为、物的状态、材料的质量和性能、关键的操作、施工技术参数、施工程序、技术间隙、易发生或常见的施工质量通病、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施工质量的不稳定或不合格率较高的工序、易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承包方法以及不利地质条件下的结构和施工等。具体的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参见本节以下的各个部分。

5.9.2.6严格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不断地进行现场巡视,加强现场的监督与检查,对重要的工序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检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任何工程对象始终全面地处于监理工程师的掌控之中,确保工程质量,避免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实施复核性检查:

(1)隐蔽工程在被遮蔽或被覆盖前,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 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覆盖,这是防止质量隐患和潜在质量事故的重点。

(2)每道工序完工之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其质量合格并签字确认 才能移交给下一道工序继续施工。这样逐道的工序交接检查,一环扣一环,环环不放松,使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完全得到保证。

(3)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对该分项工程之前已经进行的一些与之 48

密切相关的工作质量及正确性进行复核,检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给以书面确认,未经检验、复核或检验不合格时,不得开始下一个分项工程的施工。

(4)在进行复核性检查时,先由承包方提交有关质量资料,包括工序或 隐蔽工程的质量自检记录,监理工程师对照承包方提交的质量资料进行检 查、量测或试验等复核工作,符合质量要求的予以书面确认,发现问题则视问题的大小或严重程度,口头指示或以书面的形式指令承包方改正或返工。

(5)在每项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方对已完工的工程采取 妥善的措施予以保护,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方的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进行经常性检查,避免因成品缺乏保护或保护不善而造成损坏或污染,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

5.9.2.7行使质量监督权,控制施工质量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凡出现下列 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将行使质量监督控制权,下达停工整改指令,及时进行工程质量的控制: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监理工程师提出后,承包方未采取有 效措施进行改正,或改正措施不力未能彻底扭转质量状况时:

(2)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确认合格,承包方擅自覆盖时;

(3)己发生的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己发生的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还在继续发展或将对承包人员、设备或工程本身的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时:

(4)未经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批准,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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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经技术资格审查的人员或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6)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时,或擅自采用未经 审查认可的替换材料时;

(7)擅自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分包商进场施工时。

在因上述原因发出停工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方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的效果进行验证。在整改完成并达到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经承包方提出复工申请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

5.10质量事故的处理

5.10.1如果在本工程的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将按如下的程序进行处理。

5.10.1.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以正式文函或书面指令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停止质量缺陷部位以及与其有关联的部位和工序的施工,必要时指令承包方采取紧急措施进行防护,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报告业主。

5.10.1.2承包方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和参与下, 尽快对质量事故进行全面、详细、准确、客观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事故性质、对工程的影响和严重程度等,监理工程师也应独立地进行事故的调查。事故调查完成后,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以下事故报告说明:

(1)与质量事故有关的过程情况;

(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发展变化情况和可能的趋势预测:

(3)事故调查获得的有关数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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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5)质量事故的原因初步分析与判断;

(6)质量缺陷补救或处理的建议方案;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情况。

5.10.1.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施工和业主各方 必要时邀请权威专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5.10.1.4在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本着安全可靠、 不留隐患、满足工程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5.10.1.5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方按照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进行 处理。在质量缺陷处理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关键工序的要求进行处理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控制。

5.10.1.6在质量缺陷处理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和业主的有关人 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对事故的出现、调查、分析、处理的全过程形成“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给业主。“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内容应至少包括:

(1)工程质量事故情况;

(2)质量事故的调查与检查情况,包括调查的有关数据和资料。

(3)质量事故原因分析,包括调查的有关数据和资料;

(4)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5)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6)实施质量缺陷处理的施工过程说明以及检查和验收记录;

(7)对质量事故处理的检查、鉴定和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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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质量事故处理结论。

5.10.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承包人员所接收。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施工承包单位的承包人员所提收;

(2)如果现场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 的判断不能使施工承包单位承包人员所接收,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施工承包单位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 过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5.10.3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6投资控制方法和措施

6.1投资控制的工作任务

6.1.1投资控制中的关键工作是组强和协调好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之间的支付行为,使他们之间发生的每一笔工程费用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并做到准确合理。

6.1.2计量和支付是工程费用监理的核心。监理工程师要控制好合同中工程 量清单所列各项费用的计量和支付外,还应对清单之外的各类合同支付进行严格监理,并尽可能减少各类附加的费用。

6.1.3对未计价工程项目应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提出计量单价,对于施工 承包单位提出调价申请要进行审查,并签发调价证明,由总监最后审定报 52

业主批准。

6.2投资控制的方法

6.2.1编制工程项目的监理投资控制性目标,各年度、季度和月份的合理投 资计划。按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的可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费用分析,必要时提出投资计划整、修改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理意见上报委托方。

6.2.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理工期 组织施工。根据批准的施工总进度和承包合同价,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性目标及各期的投资计划,并及时审查施工单位的月、季、年用款计划。

6.2.3掌握工程进度,准确测定工程量,严格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程结算书,确保工程款支付与工程形象进度一致性。

6.2.4了解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图纸,分析合同价格的构成因素,找出工程 最易突破投资的部位,以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6.2.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合同,避免或减少合同外工程量。对合同 变更,要严格审查,作好技术、经济的比较,沟通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间的联系,随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有预见性的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索赔事件,则要实事求是的、公正的予以处理。

6.2.6熟悉合同文件,熟悉国家和地区性价格政策,了解价差补偿的规定合理进行工程款结算。严格执行结算、付款的有关程序和制度,防止资金的 不正当支用。

6.2.7提倡、鼓励优化设计、优化施工,大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工程投资。

6.2.8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合理确定材料供应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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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因国家物价调整及工程变更的不可避免性,对投资控制采用动态的方 法,绘制工程进度与费用控制曲线,利用进度与费用曲线进行动态管理。

6.2.10定期向业主汇报工程结算及资金使用情况,并报送相关文件。编制 每月工程财务支付报表(对支付工程费用按合同号及工程项目划分并分别列出,累计和汇总):编制合同完成后工程款项财务支付报表:按时编制年、 季、月工程投资分析报告。

6.2.11监理机构按以下程序进行工程计量、计价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1)施工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 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业主。

6.2.12监理机构按以下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1)施工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业主、施工承包单位协商签署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业主。

6.2.13合同价调整变化是工程变更、工期调整等一系列变化的反映,合同价的调整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监理机构对合同价调整的控制程序请见本监理大纲中第8.3.2(工程变更)及第8.3.4(费用索赔)条。

6.3投资控制措施

(1)成立由总监牵头的投资控制小组,小组中有专门负责投资控制的人 员。所有小组成员的任务和职责清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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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3)综合各标承包方的情况和业主的资金筹措情况确定、分解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析控制目标。

(4)严格执行施工承包合同,认真进行工程计量,防止因计量出现的差 错而影响投资的偏差;

(5)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合同费用跟踪控制,定期进行投资实际支出与计 划目标值的比较。如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纠偏措施;

(6)对合同费用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业主提交控制 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7)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8)做好各种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工程来往文件,处理索赔事宜,保证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6.4投资控制的程序

本部分内容请参见前面的程序框图。

7进度控制的任务

确保工程施工进度按合同工期完工。

7.2进度控制的原则

鉴于本工程施工项目难度大、各分项工程间衔接紧密、以及部分工程施工受天气和气候影响大,监理工程师拟设置专门的进度控制小组对施工总进度予以控制,在无其它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的影响下,确保进度的各目标控制点按时完成,从而保证本工程在合同工期内按期完成。

7.3进度控制的组织

我们拟采用三级控制的方法来进行进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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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级为贵州省开阳县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工程总进度控制,此为最高级进度控制。该级可从各施工项目组织人员形成总进度控制和协调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讨论和商定当前的或潜在的重大进度问题、各标之间的相互干扰的问题以及来自工程外部的于扰等问题。

第二级为各主要施工项目进度控制,由负责各施工项目的监理工程师 承担。该级进度控制的作用是接受第一级进度控制的指导,向上一级控制提供信息,协助一级进行工程总进度控制,并指导三级进度控制。

第三级为各单项工程进度控制,该级在二级进度控制的指导下工作, 具体监控各单项工程的进度实施并向二级进度控制提供基本资料和信息,协助二级进度控制工作。

三级进度控制职责分明,效率高,能有效地掌握工程进展运态,便于进度控制的实施。

7.4进度控制程序

进度控制流程图如前所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将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作进一步的详细和优化。

7.5进度控制的方法

7.5.1利用计算机技术

贵州省开阳县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进度控制将是一 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将考虑采用计算机运用网络技术对进度进行控制。 实际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依据工程的特性和实际的施工条件以及承包方提交的进度计划,合理划分施工项目,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的优势,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满足总进度要求的目标进度,并根据情况 56

的实际变化,及时调整(包括施工措施、逻辑关系、单项工期等),进行动态控制,保证工程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7.5.2单项工程控制

在施工总进度确定后,各单项工程(如对某一建筑物划分成几个单项)工期控制是首先要考虑的。因此,单项工程工期拟以半月为单位进行控制,必要时以周为控制点。每半月、月检查各单项工程情况,了解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方按计划施工。对影响单项工程进展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并及时加以解决。对超出工程师权限的事项及时报业主。同时,定期将单项工程的进展情况反映到网络计划中,便于施工总进度的统一协调。在施工总进度统一协调后,将信息反馈到单项工程,指导单项工程按计划施工,以保证施工进度阶段性控制目标的实现。

7.5.3工序控制

在无较大的不可预见因素时应按施工总进度的工序执行,避免无计划工序对工程施工造成干扰和冲突,影响工程进展。各工序的紧前、紧后及 平行关系要清楚地反映在施工总进度上。监理工程师在执行过程中应检查承包方是否按既定的工序顺序进行施工。在发生不可预见的影响工程进度的事件时,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将协调修改计划工序,以期满足新条件下的需要,保证目标进度的实现。

7.5.4形象面貌控制和工程量控制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施工项目形象面貌进度图,以月为单位,将实际施工进展反映到形象面貌图中,便于直观地分析比较和控制。进度形象面貌图同时也报送业主。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各施工项目的各分部的(比如开挖、坝体填 57

筑、混凝土面板、混凝土防渗墙、灌浆等)工程量柱状图或曲线图,以月为 单位控制工程量达到既定目标。这些工程量曲线图将反映计划量、实际完成量、累计量。差值等,便于比较和检查,同时报送业主。

7.5.5综合分析报告

在需要的情况下,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施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利和不利因素进行分析和比较,把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的措施,以及对工程进展潜在的影响因素和对施工项目的进展预测等编制成报告,呈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汇总处理后,报送有关单位,再由各方共同会议提出建议、做出决定,监理工程师将根据这些决定和建议,调整进度控制目标和方法,以确保各阶段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对于合同外的或工程师无法或无权解决的问题,必须呈送业主,请业主决策。

7.6进度控制的措施

7.6.1建立健全监理工程师的进度控制组织,督促承包方采取有效的组织措 施以保证进度的顺利实施。

7.6.2建立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完善进度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7.6.3严格审查各承包方的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1)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总工期和各阶段工期目标的控制要求;

(2)进度计划中是否考虑气候对工程实施的影响以及这种考虑是否恰当;

(3)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顺序是否符合逻辑;

(4)进度计划中是否考虑了场内外运输条件的影响;

(5)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套和有效;

(6)计划中是否考虑了某些工序之间转换所必要的间歇时间以及某些 58

关键工序所需要的预备时间;

(7)计划是否与合同中规定的业主提供场地、某些设备和材料的时间以 及各标之间场地的交接时间相协调;

(8)项目划分是否合理,有无漏项和重项;

(9)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和可行性;

(10)进度计划中是否考虑了设计图纸供应方面可能出现的滞后程度、合理性如何;

(11)进度计划中是否考虑了材料供应的可能影响;

(12)进度安排与业主资金的计划提供能力是否一致。

7.6.4尽可能协调各标以使整个工程的进度计划得到优化,使施工过程中的 局部拖延能够尽快的解决和消化,提高整个工程总工期实现的保证率。

7.6.5协调各标之间的施工于扰将是保证总进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

7.6.6作好进度控制工作中的三控制工作,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 制。其中事前控制的主要工作是编制良好的控制性进度和严格审查承包方的进度,事中控制主要是检查和督促承包方对进度计划的实施,事后控制主要是信息反馈、整理、分析与纠偏活动。

7.6.7会同各方尽量提前预测各种不利因素对进度计划可能产生的影响,如 地质、气候、材料、设备、资金、设计变更等。

7.6.8作好物资供应进度计划,督促承包方的自购物资按时进场和妥善的保 管,协助业主搞好业主物资的及时供应,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7.6.9本工程主要由排灌沟渠及机耕道这二项组成,这些项目既是质量控 制的难点,又都是进度控制的重点,对其中的每一项的控制都不能掉以轻心。

59

8全面合同管理方法和措施

8.1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

合同管理按施工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实施管理,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争端与仲裁、施工承包单位违约、转让与指定分包、保险和保函等。

8.2合同管理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的原则是公正、独立、自主。

8.3合同管理方法

8.3.1合同订立前和订立中的合同管理

按监理委托合同约定或业主要求,监理工程师积极参与工程招标全过谈判。

8.3.2工程变更

8.3.2.1规定

(1)业主认为需要而提出变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

(2)施工承包单位请求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业主批准同意后 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3)设计人认为有必要提出变更时,监理工程师经业主批准同意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8.3.2.2变更程序

(1)意向通知

监理工程师经业主批准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变更意向通知,内容主要包括:

60

a.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

b.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

c.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中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

d.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他认为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的影响的估价报告。

(2)资料收集

监理工程师宜指定专人受理变更,必要时可邀请设计代表参加,变更意向通知发出的同时,着手收集与该变更有关的一切资料,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技术变更洽商记录;技术研讨会记录;来自业主、设计、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方面的文件与会谈记录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

(3)费用评估

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

a.审核变更工程数量或拟修改的合同文件;

b.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及费率或拟修改合同文件引起的费用。 以上评估结果应报业主审批。

(4)协商价格

监理工程师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与施工承包单位就费用估价中的细节 单价与费率进行磋商,并由监理工程师推荐最终的价格,报业主审批。

(5)颁发工程变更令

变更资料齐全、变更价格确定之后,经业主批准,监理工程师向承包 61

单位发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令主要包括以下文件:

a.全套文件的目录

b.工程变更令

c.工程变更说明

d.工程变更费用估计表

e.附件:变更前后的图纸:业主、施工承包单位、监理方面的会议、会谈记录与文件;有关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有关行业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施工承包单位的预算报告,确定工程数量及单价的证明资料等。

8.3.2.3确定费用

(1)工程数量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数量的评审依据应是:

a.变更通知及变更设计图纸;

b.监理工程师的现场计量。

(2)价格

监理工程师按下列顺序,确定变更工程单价与费率的方法;

a.采用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和费率;

b.采用合同内规定的价格计算方法;

c.采用国家、部、省(市)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书; d.参考施工承包单位预算及实际支出证明,协商一个价格;

e.采用计日工方法;

f.由于施工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或施工承包单位为方便其施工而提出的变更,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所节省的费用归业主,或由业主与施工 62

承包单位协商确定。

上述方法的采用需报业主批准。

8.3.3工程延期

8.3.3.1规定

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并报业主批准后受理工程延期:

(1)工程由于非施工承包单位的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2)施工承包单位在延期情况发生后的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延期报告;

(3)施工承包单位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情况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4)监理工程师在延期事件终止后的合同规定时间内正式提交的延期申请资料。

8.3.3.2延期类型

(1)额外或附加工作;

(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3)由业主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4)不是施工承包单位的过失、违约或由其负责的其它特殊情况;

(5)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延误原因。

8.3.3临时延期

如果影响延期的事件有连续性,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并确认施工承包单位提交临时报告后,先给予临时延期。在收到并确认施工承包单位最终情况报告后,再给予该事件的最终延期。但最终延期不准少于累计的临时延期。

63

8.3.3.4受理程序

(1)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承包单位延期报告后,应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人员受理该延期,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2)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延期申请

收到施工承包单位正式延期申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a.延期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b.延期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延期的项目及编号,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延期测算方法、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a.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

b.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c.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当与充分;

d.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根据监理的现场记录有关资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的结果与业主和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4)审查报告

a.正文

评估人员的授权依据及名单;受理施工承包单位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 工程简况;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办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结论。

b.附件

监理工程师对该延期的评论。

64

施工承包单位的延期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5)确定延期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审查报告并确认的结论之后,签发延期审批书,报业主审定。

8.3.4费用索赔

8.3.4.1规定

监理工程师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报业主批准,受理费用索赔。

(1)施工承包单位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业主索到额外的费用。

(2)施工承包单位在出现引起索赔事件后的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 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送业主。

(3)施工承包单位承诺继续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等详情材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4)监理工程师在索赔事件终止后的合同规定时间内,收到施工承包单 位正式提交的索赔申请。

8.3.4.2索赔数额

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并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赔数额报经业主批准后,通过期中付款证书予以支付。

8.3.4.3类型

(1)难以预见的情况所引起

a.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异常气候。

b.外界障碍(化石、古物、地下建筑)。

c.战争入侵、叛乱、暴乱等。

d.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一种自然力

65

(2)业主责任引起

a.未按合同规定为施工承包单位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供对现场的 占有权和出入权(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b.未按合同规定向施工承包单位及时付款。

c.延误提供图纸。

d.占用或使用永久性工程区段而造成损失和损害。

e.违约使合同中途终止。

(3)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引起

a.延误签发图纸、指令。

b.负责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

8.3.4.4受理程序

(1)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承包单位索赔意向后,应立即做好工地实际情 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监理人员受理该索赔,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2)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索赔申请

收到施工承包单位正式索赔申请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索 赔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索赔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和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审查通过后,如业主批准,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应建设施工承包单位收回申请。

(3)索赔评估

66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a.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

b.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

c.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d.申请索赔数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数量应与监理记录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一致,价格与取费的来源能被业主接受,可根据监理的现场记录和掌握的资料,修订施工承包单位的计算方法与索赔数额并与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4)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a.正文

评估人员的授权依据及名单;受理施工承包单位索赔申请的工作日期; 工程简况;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协商、确定测算方法及由此确定的索赔数额。

b.附件

监理工程师对该索赔的评语。

施工承包单位的索赔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5)确定索赔

业主在收到监理送交的审查报告并批准后,签发索赔审批书。

8.3.5争端与仲裁

8.3.5.1争端的规定

(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争议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同时对争议的解决提出建议报业主批准后,发 67

出书面决定,通知施工承包单位。

(2)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施工承包单位不要求仲裁,则决定为最终决定。

(3)合同只要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精心施工。

8.3.5.2仲裁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做以下工作:

(1)在仲裁通知发出后的56天之内,对争议设法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应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2)在仲裁期间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

(3)在仲裁后执行裁决。

8.3.6施工承包单位的违约

8.3.6.1规定

(1)当施工承包单位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施工承包单位违约。 a.给公共利益带来伤害、妨碍和不良影响。

b.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

c.由于施工承包单位的责任,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d.不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e.末按合同规定管好工程。 .

(2)当施工承包单位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施工承包单位严重违约。

a.无力偿还他的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押,或停业整顿,或物质被扣押等,因而放弃合同。

b.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拖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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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一贯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d.未经监理工程师的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8.3.6.2处理

(1)监理工程师确认施工承包单位属一般违约后,做以下工作: a.书面通知施工承包单位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纠正;

b.提醒施工承包单位一般违约有可能导致严重违约;

c.上述无效时,书面报业主;

d.确定业主雇佣他人执行指示,或施工承包单位自行纠正违约给业主费用带来的影响,办理扣除施工承包单位相应费用的证明。

(2)监理工程师确认施工承包单位严重违约,业主进行部分或全部合同 终止后,应做以下工作:

a.指示施工承包单位将其为该合同的目的而可能签订的任何协议的利 益,如材料和货物的供应、服务的提供等转让给业主:

b.认真调查并与业主和施工承包单位协商之后,办理并初签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的支付证明。

8.3.7分包、转让和指定分包

8.3.7.1规定

(1)监理工程师严禁施工承包单位把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2)必须经业主批准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才能将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的同意不解除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8.3.7.2审批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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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分包人的资格及证明,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

9安全监督管理方法和措施

9.1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务

注意事先监理和主动监理,这是提高安全施工的方法。在施工准备阶段,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可减少施工中的不必要安全事故。

9.2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护工程建设人员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如下:

(1)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方制订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检查安全人员配备是否足够合理,设施是否齐全:

(2)协助业主与承包方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并在开工后以及每个单项 工程开始前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监理工程师不得签署开工指令。

(3)在对承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中,应检查其中有无不安全的施工 程序和方法,研究其预计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和存在的问题,如经审查不满足安全要求,对报告不予批准,直至改进后各方面满足要求为止。

(4)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方针对爆炸品,事先作出或采取所有必要的安排或预防措施,并应遵守与爆炸品有关的条例、法律和规定。并且将对 70

承包方有关炸药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的上述安排和预防措施进行审查。

(5)检查在封闭型工区(地下洞室)内是否有充足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以保证施工现场环境对承包人员的健康无损害,空气的能见度要便于观测或满足当地安全规定及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安全及健康保证规定。

(6)对现场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劳动保护。

(7)各种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均应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护和维修。

(8)在工程进展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随时对承包方的安全措施进行检 查,发现影响安全施工的违章行为及时口头进行纠正,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发出书面警告,直至下达停工令。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督促承包方限期整改,否则予以停工或禁止开工。

(9)如果合同文件规定承包方必须对其进入工地的设备和人员进行保 险,监理工程师还应对其检查和审核,由于工程进行中不断有设备进入工地,同时劳务人员和职员的人数也在变化,还应经常地、不定期地对承包方的保险工作进行检查,对没有及时保险的项目,应指示承包方及时保险。

(10)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伤亡或财产严重损失等重大安全事故时,监 理工程师应立即下令停止相关部位的施工活动,书面通知承包方按照事故报告的程序立即通知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和业主,并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只有在获得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的同意后,监理工程师方可下达复工指令。

(11)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晤,及时对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价,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对承包方的承诺应检查其实施情况,对于玩忽职守、不称职的人员,有权要求承包方予以解雇。

(12)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按月或按季度进行安全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部 71

门汇报。重大事故应立即汇报,并认真传达落实上级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文件和精神,按照内部的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的法规,管理好监理工程师内部的安全工作,组织培训和教育内部人员树立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避免监理工程师自身发生安全事故。

10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方法和措施

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施工承包方按照合同文件以及国家或地方有关环境管理或保护的要求进行施工,使得施工现场以及周边的环境井然有序,作到文明施工。还将监督施工承包方对其施工范围内及其受影响的相关区域的粉尘、污水、噪声、施工废碴等进行控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废物的弃置和施工物料的堆放,保持这些区域内的道路、公共场所和施工现场的整洁。监理工程师将按以下监理方法和措施督促施工承包方文明施工: 10.1承包方应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10.2承包方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10.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方、承包方、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姓名,开竣工日期等。施工承包方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10.4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监理人员、设计以及业主人员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10.5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 72

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0.6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10.7承包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10.8承包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机具,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9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宿、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建设单位或者承包方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承包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0.10承包方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承包方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11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依照《工程重大事故报告》

73

10.12承包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 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定抛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0.13承包方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施工废水;

(2)除在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 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抛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上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 污染,违反规定,监理工程师将配合业主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下停工令等措施。

(7)燃油及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布置。

(8)对混凝土废料、弃料,承包方必须按规定的地点集中堆放,并建立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废、弃料流失或扩散而污染环境。

11信息管理方法和措施

11.1信息管理的工作任务有:

(1)信息档案:各方来往文件、费用与支付等。各类合同、设计文件、进度计划、施工;

(2)监理记录:会议记录、监理日志、各类报表、天气记录、监测试验记当、验收记录等。

(3)监理月报与监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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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信息管理方法

11.2.1创造良好的信息管理环境

11.2.1.1良好的内部环境:制订完整的信息管理体系和方法,明确各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各专业分部、单位工程设置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对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整理、传递、反馈。

11.2.1.2良好的外部环境:信息传递和管理涉及到同工程有关的各方,监理工程师督促和帮助各有关方面建立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避免由于任何一环信息传递不及时,信息管理出现混乱和偏差,可能给工程带来损失。 11.2.1.3加强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制订各类信息反馈、传递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传递。

11.2.1.4保持信息管理的连贯性。保持信息传递的方法和信息管理人员的连贯性,规定内业资料管理人员的责任,明确其工作程序和步骤,以保证信息传递的连续性。

11.2.1.5保证信息反馈的真实可靠性。一方面理顺监理机构内部渠道,保证反馈后的信息的真实可靠:另一方面提醒、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完善内部体系,确保各项决定最后落实、指导施工。

11.3信息管理措施

11.3.1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监理人员信息管理职责。

(1)监理机构的资料管理员负责工程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保管、传递。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定期工地会议或监理工作会议,资料管理员负责整理会议记录。

(3)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状态以及工程实物量和工程质量的验收签认;

75

(4)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文件;

(5)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巡视施工现场并填写《现场监理日志》,准确 记录有关信息;

(6)监理人员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监理资料。

11.3.2明确工程建设监理信息流程。

工程建设监理信息流程反映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参与单位、部门之间的关系。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明确工程建设监理信息流程,使监理信息在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内部上下级之间及监理内部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的流动畅通无阻。

11.3.3建立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编码系统。

建立信息编码系统,为各项信息提供概念清楚的唯一编码、存储、加工和检索,还可以提高数据处理的效率和精度。

11.3.4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的搜集渠道必须广泛。

在工程建设的每一个阶段,都要进行大量的工作,这些工作将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而在这些信息中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它们将是监理工程师实施监理、提供咨询的重要依据,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充分了解和掌握这些内容。

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的搜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工作的质量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始资料的全面性和可靠性,因此,我们将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采集制度搜集工程建设监理的各类原始资料。搜集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各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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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对收集的工程建设监理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和存储。

监理工程师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应在全面、系统搜集监理信息的基础上,加工整理搜集来的信息资料,包括工程进展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与问题,工程结算情况、施工索赔情况等。从而为监理工程师的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经搜集和整理后的大量信息资料,将存档以备使用。为了便于管理和使 用监理信息,我们将在监理组织内部建立完善的信息资料存储制度,将各种资料按不同类别,进行详细的登录、存放。还将尽可能地采用计算机存储。

11.3.6建立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的检索和传递制度。

无论是存储在档案库还是存储在计算机中的信息资料,为了查找方便, 在建库是将拟定一套科学的查找方法和手段,做好分类编目工作。

信息的传递是工程建设各参与单位、部门之间交流、交换建设监理信息的过程。信息通过传递,才能形成信息流。信息流渠道必须畅通无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监理工程师及时得到完整、准确的信息,从而为监理工程师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我们将借助于计算机技术来快速传递信息。 11.3.7使用计算机技术充分利用工程建设监理信息。

经过加工处理的信息,将以各种形式提供给各类监理人员,如报表、文字、图形、图像、声音等。我们将尽可能应用计算机,提供电子版本信息,提高信息的使用效率。

11.4信息目录表

信息目录表

新场村灌区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77

符号含义:*——主送;O——抄报(送)。

A——业主;B——监理单位;C——施工单位;D——设计单位; E——质量监督站。

12组强协调工作方法的措施

工程监理组织机构作为工程项目监理的骨架,担负着沟通信息,下达指令、协调矛盾、统一步调、组织实施合同的责任,所以设置工程监理工程师是把目标、责任、权力和业主利益进行有效组合协调活动的可靠保证。 12.1工程监理组织机构组织协调任务

监理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理工程师的协调能力,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整个监理工作中占有的比重和地位都是很高的。

如果业主授权,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其他人将负责各个施工项目之间的协调工作。各标段内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相应施工项目的具体监理人员承担。一般情况下,与工程直接有关的单位主要有业主、设计、承包方和监理,由于各单位所处的位置及其所代表的利益不一致,对工程中有关投资、进度、质量及合同等方面的看法就存在一定的差异。为

78

新场村灌区水利工程监理规划

此,作为监理工程师,需要对各方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

●业主与承包方

施工过程中,业主与承包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的要求和侧重点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对于这种差异,我们将首先按照合同认真分析业主的要求和承包方的条件,分别与业主和承包方进行协商,最后以协调会的形式解决彼此间存在的差异,形成会议纪要,使双方都按纪要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

●承包方与承包方

各承包方在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计划施工并同时使用由业主提供的一些施工临时设施,如施工道路时,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出现一些矛盾,为此,监理工程师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时地召集由有关各方参加的现场协调会议,解决相互之间的施工干扰。

●与设计方

主要是协调设计方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设计技术交底等,若发现设计问题或工程设计变更等要及时与设计方联系解决。要协助业主会同设计方、承包方对设计、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设计优化问题进行专题讨论。

12.2工程监理组织机构组织协调方法和措施

12.2.1在施工期间,对各施工承包单位之间发生的矛盾、干扰、纠纷,要进行及时、有效的协调,以确保施工承包单位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12.2.2监理工程师要深入现场,了解各工作面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定期(周或旬)召开协调会议,向业主和各施工承包单位通报工程形象进度,指出各单位应该注意的事项,协调统一各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 79

等意识,齐心协力搞好工程建设。同时,请业主解决在施工中与地方政府、居民等外界所发生的矛盾,以及某些施工承包单位出现的财力、物资困难,为施工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2.2.3建立定期的协调会议制度,如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监理例会等。 12.2.3.1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业主、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业主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业主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施工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会议周期、地点及议题。

12.2.3.2工地监理例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 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12.2.4会议由监理工程师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发给有关部门单位,会议 80

纪要应主要写明:

(1)会议地点及时间;

(2)出席者姓名、职务及其代表的单位;

(3)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言的主要内容;

(4)决议事项;

(5)决议事项由何人在何时何地执行。

12.2.4技术分析协调

12.2.4.1定期召开各有关单位(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主要技术负责人会议,对工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商讨,取得共识,指导工程建设。

12.2.4.2组织进行现场设计交底会议,使与会各单位明确了解以下基本内容。

(1)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构思和要求、采用的设计规范、确定的抗震等级、防火等级、基础、结构、内外装修及机电设备设计(设备造型)等:

(2)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新设备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3)对业主、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

12.5材料设备协调

及时对供货单位与各施工承包单位之间供需矛盾进行协调、调整,以保证材料、设备的适时供应

13廉洁自律制度及措施

13.1监理机构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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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维护国家的利益。

(2)不与施工承包单位、设备制造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发生经营性关系。

(3)全面承担监理合同范围内所规定的监理业务,不从事超越监理委托 合同规定权限的活动。

(4)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维护 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的合法权利。

(5)接受监理公司和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主动向监理 公司和业主反映、请示监理情况,定期向监理公司和委托人报告工作。

(6)因监理过失而造成重大事故,按合同规定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并对 当事人进行处理,直至撤换人员。

13.2监理人员守则

(1)维护国家利益,热爱建设监理事业,努力钻研业务水平,为推进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而尽职尽责地工作。

(2)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正确执行有关部门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

(3)信守合同,恪守诺言,自重自律,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坚持“在 监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理”的工作方针,以科学的工作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各方关系,维护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4)不得涂改、出借、出租或出卖执业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监 理单位从业。

(5)坚持独立地工作,不在政府部门或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单位兼职;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分包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材料。

82

(6)维护监理工程师声誉,不惟利是图,不做任何有悖于监理执业道德 的事,敢于抵制不良倾向。

14完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期间的监理方法

14.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竣工预验收程序:

(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承包单位在自审、自检 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监理机构 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及时整改。

(3)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 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监督、 检查,必要时请业主和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试验报告单。

(4)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5)经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 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业主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14.2监理机构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 83

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14.3在竣工验收中,对某些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在不影响交付的前提下, 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机构协商,明确修整措施和完成日期,由施工承包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15保修期的监理方法

15.1监理人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和内容展开工作。

15.2工程保修期监理工作工期:12个月。

15.3工程保修期监理工作内容及方法

15.3.1工程保修期监理准备工作:

(1)落实工程保修期监理人员;

(2)汇编施工承包单位、商品供货单位名单及保修书;

(3)准备必要的检测表格。

15.3.2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15.3.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业主。

15.3.4督促和监督保修工作的实施。

15.4当监理工程师确认施工承包单位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并认为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时,建议业主成立由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有关监督部门参加的缺陷责任期工程检查小组,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验,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 84

书。

16监理报告目录及主要监理报表格式

16.1监理机构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目录

16.1.1定期的信息文件为监理月报,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 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16.1.2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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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日常监理文件

(1)临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理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9)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16.2监理工作主要报表格式(见附件样本)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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