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附页)

补充协议:

1、本合同租赁期限五年。该商铺月租金为人民币 壹万伍千伍佰 (小写:¥15500元),第一、二年租金不变、从第三年开始递增(即:20xx年1月20日开始递增)月租金每年递增8% (即第三租赁年的月租金为¥16740元,第四租赁年的月租金为¥18079元,第五租赁年的月租金为¥19525元)。

2、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为甲方实收租金,合同产生的租赁税费由乙方代甲方缴纳并代为领取租金#5@p。

3、合同期满后,乙方拥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约,合同条款可再协商:甲方在乙方使用优先续租权时商铺月租金须与周边同片区、同质物业均价相当或涨幅不得高于±10%,如不再续约,乙方将该商铺交还甲方,乙方经营的设备商品等由乙方自行处理,商铺入墙装修及固定设施由甲方无偿使用。甲方应在乙方交铺退房当天全额无息一次性退回乙方的承租押金。

4、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借故或无故终止合同及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否则双倍返还乙方押金赔偿乙方装修及其它损失。乙方亦不得借故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没收乙方押金、对乙方采取停水、电等一切必要措施、甲方可自主将商铺重新租予任何第三方。

5、甲方同意乙方将月租金存入孙***招行账户4100 **** **** 6288 。

6、本附件是双方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其它口头承诺或相关文件等均不再有效,产生争议时以本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以下空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钢管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甲方:石家庄市裕华区诚信建筑工具租赁站(系主合同的甲方) 乙方:江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卓达青年城二期项目部(系主合同的乙方) 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甲方因其堆场迁移,要把钢管寄放到乙方项目部工地。乙方同意寄放,为此订立补充协议。

1、 所有寄放物(钢管)在寄存期间甲方不计取租金。何时开始计算租金,视乙方今后的使用情况,由乙方通知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送到的钢管有许多是扁头、毛头、微弯的次品管,还有管壁薄的钢管也不在少数,甲方对此情况认可,今后在乙方完工归还这些租赁物时甲方必须照收不误。

3、甲方必须在乙方使用钢管租赁物前向乙方提交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4、上述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指定的代理人签字生效,并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由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5、附乙方收到甲方送到寄存钢管的规格、数量如下:

1米管 支 1.5米管 支 2米管 支 2.5米管 支 3米管 支 5米管 支 6米管 支

以上合计支数(大写):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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