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M协议书

上海********有限公司

委托定牌生产协议书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有限公司**分公司

甲方是生产低压电器元件的企业,从        月起,又开发生产了其它产业领域新产品。鉴于资金上的考虑,经领导层研究决定,将低压电器元件产品,甲方认证型号为:      的产品,委托给“上海*****有限公司****分公司”定牌生产,乙方同意甲方使用证书编号为     的3C证书做ODM认证。乙方同意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          。型号对照如下表:

现就有关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申请认证的3C证书,甲方为申请人,丙方为制造商和生产厂。

二、甲方所申请的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结构、尺寸、关键件及技术特性等与乙方认证证书编号为:          的产品全部相同。

三、甲方获得3C证书后,        ,全部委托给丙方生产加工,冠以“上海*******有限公司”品牌的产品全部并供货给甲方,由甲方组织销售,丙方、乙方均不得销售。

四、丙方保证为甲方定牌生产的        产品,在设计、关键原材料/元器件的供应商及型号规格、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工艺流程、检验试验等与自己的获证条件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情况发生,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丙方负责。关键原材料/元器件清单见表1:

表1关键原材料/元器件清单

五、除上述规定型号的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如发现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将追究丙方假冒生产的法律责任,并同时要求丙方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丙方组织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3C认证要求,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将追究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委托丙方定牌生产产品,由甲方——“上海*******有限公司”组织销售,价格及货款、结算方式由丙方与“上海*******有限公司”自行商定。

八、甲方将派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丙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生产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丙方必须听从甲方质量检查人员的意见,否则,甲方随时可以撤消对丙方(定牌生产)委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丙方自行负责;甲方派出人员的工资由丙方支付。

九、每年,由甲方向丙方交纳综合管理费用          万元。

十、本协议从          日起生效,一签  年,到期无异议,可续签。

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三方各执贰份。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现3C认证申请人)

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上海********有限公司(原3C认证申请人)

代表:(签字、盖章)

丙方:上海******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厂)

代表:(签字、盖章)

 

第二篇:OEM贴牌协议书范本

OEM加工生产合作协议书

协议书号:第OEM加工号

一、当事人名称及处所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手机:

二、订立宗旨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OEM加工生产合作协议书》有关条款并经法定程序生效后,双方应遵照履行,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开展、宣传和推广。

三、正 文

(一) 标的

1、标的物:乙方委托甲方按照甲方生产的“**有限公司 型水机的装置标准加工生产乙方品牌的 水机装置;甲方“*******”等字和甲方的商标、图案、标识等都不能在设备显著位置体现,设备外观必须明显显示乙方的商标及图案,图案由乙方自行设计提供图像,合作业务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它商品,具体按照乙方的设计要求生产。

2、OEM加工生产协议区域: 地区。

3、根据乙方要求,甲方为乙方首先加工乙方需要的****普通机价格****元,****豪华机价格*****元,加工价格*****普通机价格*****元,*****豪华机价格*****元,加工价格*****普通机价格*****元,*****豪华机价格*****元。

4、 OEM加工生产协议指标:每年加工 台,首批加工 台,每次加工 台以上。

(二) 双方权责

甲方:

1、按OEM加工生产合作协议标的规定,生产加工交付乙方协议指标数量的OEM加工生产*****有限公司水机装置。

2、负责按OEM加工生产合作协议条款与单价批量提供乙方OEM加工生产****有限公司水机装置(参照附件一)与按OEM加工生产合作协议单价提供****有限公司水机装置零配件(参照附件二)供货\维修体系与行政支持并安排运输到乙方指定地点,以保证装置品质。甲方仓库至乙方指定地点运保费由乙方承担。

4、提供加工的水机装置维修人员的培训和装置维修体系咨询,保证装置品质。

乙方:

1、按OEM加工生产合作协议标的规定,每年出清协议指标数量的OEM加工生产****有限公司水机装置。

2、负责按OEM加工生产合作协议条款与单价统一批量向甲方采购OEM加工生产****有限

公司水机装置方(参照附件一)与按OEM加工生产合作协议单价统一向甲方采购****有限公司水机装置零配件(参照附件二)并承担国内运保费,以保证装置品质。不得从其它渠道引进或彷制相同或类似甲方的装置。

3、负责每月一次例会,确定进货计划,反馈予甲方作为生产加工交付装置的根据,并以自有

商标图案、品牌开发产业市场。

4、负责按****有限公司****水机装置维修保养规

定培训专业人员,确保装置品质。

(三) 合作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乙方应负责出清每年OEM加工生产合作协议指标量。完不成合作协议规定指标,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协议;乙方如有异议可向甲方重新提出合作指标,甲、乙双方协商的指标数量有最终决定权力。

(四) 合作协议条款

1、合作条款:乙方委托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商标图案、设备外观生产加工“****有限公司水机装置”。

2、订货定金:乙方应按每次OEM加工生产的台数的**%作为订货定金,首次合作协议指 标量为**台,乙方余款在发货前付清,缴付**万元甲方作为本协议的履约定金;

3、交货数量:第一批**台,以后按乙方月业务进度要求批量交货每次不少于**台。

4、交货条件:甲方按乙方年业务进度要求批量通知乙方提货,乙方接到“提货通知”后三 天内必须付清批量货款并提货,逾期视为甲方已完成交货,乙方应无条件付清批量货款,如乙方未按协议支付批量货款,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协议,并没收定金。

6、整机设备保修期一年,配件包修包换,除水处理过滤耗材外(人为损坏除外)。

(五) 一般规定

1、甲方生产的 “****有限公司水机” 装置的商标、图案均为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即使甲方以书面同意乙方以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协议或因其它因素终止本协议时,此种授权即停止并取消,如有违约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均不得泄露彼方之任何商业机密。乙方并不得将协议超范围使用或彷制相同或类似甲方的装置。如因此造成任何争议,一方可向另一方追究法律责任。如因装置品质所衍生出任何争议及诉讼,由甲方负责。交货后如因乙方或乙方代理商对使用单位监督不当造成品质问题由乙方或乙方代理商自行负责。

3、 装置送达乙方单位或乙方代理商后如发现毁损,属运输问题所至,双方共同向运输部门索赔,

如因原包装所致由甲方7日内按数量换补。

(六) 转让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责任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同意,均属无效。

(七) 违约条款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违约方在接到另一方要求纠正的通知后30日内未能加以纠正,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对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另一方有要求违约方赔偿的权利。

2、 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本协议执行已产生并未了结的任何债权债务。

(八) 争议解决

凡有关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 议,则该争议应提交深圳市涉外仲裁机构裁决,仲裁费及合理相关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九) 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议增订之。

★本协议生效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OEM加工生产水机装置规范】

型 号:BD-1型

出水量:工业级*****

蓄水量:****公升左右

电压:****V/****Hz

消耗功率:***V/****W

尺寸:约W * D * H

全机总重:约 kg

最小值: 公升/小时/ oC

水压:> kg TDS< ppm 设备标准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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