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发挥甲方的资质资源和管理能力,并考虑到充分利用乙方在当地社会关系和施工经验及力量,本着遵章守法、互利互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决定合作参加蓝色硅谷区域及周边相关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及工程中标后施工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来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作的工程项目范围及方式

1、每项工程在报名前,双方互通信息,以防重报。

2、甲方使用自有资质和执照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工作。本项目的投标与中标后施工的一切事宜,均以甲方名义实施。

3、本项目中标后,以甲方名义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由双方协商组织实施,按中标的合同价(不包括中标合同清单中专项暂定金额及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向对方收取 %的管理费用。

二、双方职权和分工:

在工程联系及投标过程中

1、甲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提供投标所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有关

证照及业主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完成本项目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的编制、资审,投标文件编制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因文件问题而不能通过评审。

(2)负责资审、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工作。

(3)负责投标保函的办理工作。

(4)甲方保证在上述项目中必须与乙方合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与第三方合作。

2、乙方的职权和分工:

(1)负责与业主联系并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运作情况,确保甲方通过资格预审、运作投标事项。

(2)负责提供当时当地的地方材料价格信息及投标所需的关键报价资料,派专人配合甲方顺利完成投标工作

(3)承担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费用。

(4)负责投标保证金的投入或投标保函办理和银行和手续费用。

3、投标报价:由于乙方熟悉项目的设计方案、材料价格、施工环境等信息,最终投标报价以乙方意见为主,双方共同确定。乙方承诺绝不以低于当时成本价的报价投标。

项目中标后

1、甲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给业主开具工程所需的有关一切资料。

(2)负责以甲方名义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

(3)为更好的管理项目,应对各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人员的检查,甲乙双方应提前进行协商,在合同谈判时甲方可申请项目主要人员由乙方人员替换,以便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甲方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4)甲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对乙方所承担施工项目收取管理费,同时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监控,并与乙方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但在项目运转正常的情况下不得干预乙方的工作。

(5)甲方收到业主每期计量支付款并在乙方已完善了相关财务手续,同时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扣除管理费、相关规费和税金后应在正常情况下5个银行工作日内办理并支付乙方应得款项。

2、乙方职权和分工:

(1)负责配合甲方和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2)负责开工预付款保函、履约银行保函办理的手续费用及抵押金。

(3)负责以甲方名义组建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实施、计量、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工作,并负责用于本项目的所购设备、材料款及民工工资的支付;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的相关责

任和权利;与甲方共同协商管理本项目的财税工作,满足国家财税制度要求。

(4)乙方组织的施工人员、设备等资源的投入必须满足投标书承诺和工程的需要。

(5)负责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与业主、监理、涉及等各方面的协调处理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6)乙方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业主的要求如期优质的完成所承担的施工任务。

(7)乙方对项目的经营结果负责,不论项目的经营状况如何、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同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除管理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在中标后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无理由终止合同,甲方将赔偿乙方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承担工程如发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不满足业主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不服从整改或整改无效,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合作过程中或发生违约情况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严禁任何一方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在本协议的框架与原则的基础上签订详细的施工合作协议书。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第二篇:巴西大水库木材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巴西大水库木材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巴中商会(含大水库相关人员)

巴西圣保罗州圣保罗市阿克里马区皮埃尔莫塔街522号

Rua Pires da Mota,522,Bairro Aclima??o,S?o-Paulo–SP.-Brasil

乙方:中农公司及关联方

甲乙双方已经多次商谈巴西大水库木材的合作项目,进行资料和部分样品交流。20xx年9月11日,巴中商会会长Shie ChunKuang、 理事Wagner Brassolatti作为巴西亚马逊州州长全权代表,来华洽谈业务,期间与中农公司具体洽谈了巴西木材的合作项目。现在,甲乙双方为了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紧密合作,就巴西亚马逊大水库木材开发项目进行合作,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框架协议如下:

一、项目

巴西正在陆续建设大水库。现在的第二个大水库库区木材已经砍伐大半,且已经集中堆存,预计在4年内水库开始淹水之前,共有木材大约2000万m?。其中红木、硬木等原木大约有20%。现国家大水库管理委员会决定与巴中商会合作,招中国投资者投资合作建立公司并附设加工厂处理木材,然后销到中国。木材成本可以获得特别大优惠, 1

红木,硬木等原木,每立方米只算40美元,杂木每吨只算10美金上缴国家(因为砍伐、搬运费用不菲,上述价格实际上是贴钱赠送)。第一个大水库开发结束以后,可以再继续做第二,第三大水库。(一共约有二十几个大水库。)

二、双方的合作方式(权利和义务)

1. 在巴西成立木材公司。(以下简称巴西公司)

A. 在新设立的巴西公司,乙方投资200万美元,甲方负责其它事宜(向巴西各相关政府、大水库,以及重要人士努力争取项目贷款、施工条件方面的有利条件,并提供场所。协调在巴西的与项目有关的各种关系等等)。乙方占70%股份;甲方(巴中商会和水库管理局相关人员占30%股份。)

公司以乙方为法人代表(董事长),权利(管理)和利润分成均按股份比例。

B.巴西木材公司主要业务是附设加工厂对现有木材做简单加工(加工为长12米以内,厚度一般10.5mm, 宽度不限),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采购相关机械设备等等;同时出口木材到中国(在木材出口权尚未获得之前,可以委托其它公司出口)

2. 在中国成立木材销售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公司)

2

A. 中国公司主要业务是进口、销售木材。(在木材进口权尚未获得之前,可以委托其它公司出口)

B.在新设立的中国公司中,乙方酌情投入少量资金,主要用于销售的日常费用,还有木材的存放场所。乙方占70%股份;巴中商会和水库管理局相关人员占30%股份。

中国公司也以乙方为法人代表(董事长),权利和利润分成均按股份比例。

3. 巴西公司按出口价红木FOB500美元/m?,杂木FOB90美元/m?给中国公司。该价格扣去成本,算巴西公司的利润,在中国的销售价扣去该价格和成本,算中国公司的利润。

中国公司为巴西公司在中国的总经销。甲方在中国的其它尚未成交的木材买家,归入中国公司。

4. 本框架协议书签订后,甲方即邀请乙方考察大水库,考察后酌情签订协议书,进行双方认可的修改,补充各种细则;同时出资2万美元成立巴西公司(甲方负责注册资本的借用,办公场所的短期租借,办理相关手续)。巴西公司成立后,即与巴西水库管理委员会正式签订合同书。乙方正式投入198万美元。(最多可以分两次投入)

5. 加工厂一开始运转,即可加工中国公司需要的木材,并且可以先发货给中国公司,但不应影响巴西公司的正常运转,一旦影响巴西 3

公司的正常开支(含年度分红),以及必要的以扩大再生产,就应该酌情付货款,而且在一定时间内发货的欠款金额不能多于200万美元。(细则另订)

6. 中国公司销售之后,欠款应该立即汇给巴西公司,以利于巴西公司的正常运转。中国公司的利润扣去年度分红,可以再投资巴西公司,以利于扩大再生产。(细则另订)

7. 巴西公司和中国公司均可以兼营其它业务。如巴西其它木材制成品的代理、进出口贸易;矿产进口、相关的机械出口等等双方认可的其它中巴贸易。

三、其它合作者的合作方式

因为木材数量很多,而且需要做简单加工才能出口,所以木材加工厂越大越好,鉴于乙方投资有限,可以再招其它公司合作,但其它公司应以别的方式合作,不加入巴西公司和中国公司。

已有徐工集团公司拟以机械设备参加合作。合作方式主要采取易货或者补偿贸易的形式:

巴西公司付给徐工集团公司20%货款以后,货到巴西后的5个月内以木材付给甲方40%货款;(处理好的红木、硬木板材,每立方米400美元;其它木材和红木、硬木的树头树尾、大树枝每立方米10美金计算。不含运费。---如果含运费可能与上述价格差不多。)8个月 4

内再以木材付清40%货款。一年内再付给全部机械款的35-40%利润的现金或者木材。

第一笔交易完成后(即一年后),即进行第二批交易(数量大致相同),第三年以后与此类推。也可以再开展杂木处理设备的业务(从中国运来设备,做木片,或胶合板,或木炭,木棍,有订单出口)。可以不断进行,以扩大再生产。在本项目进行中,如果是徐工集团公司联系的木材买家,可以委托徐工集团公司为特约经销商(二级经销商)。

B、巴西公司先付给徐工集团公司20%货款,货到巴西以后半年再付给40%货款,一年后再付给40%货款,一年半以后再付给35-40%的利润。

(因为巴西徐工集团的补充贸易,巴西公司的实际规模将远远多于200万美元,但在贸易条件上应该给予特别优惠。)

四、其它事项

1.公司设立之前,双方的其它费用(如互派代表团等等)自理。

2.公司的组织机构,发展规划、分红细则、相关管理人员工资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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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设立之前,如果乙方需要购买木材,因为需要由其它加工厂加工,加之其它费用,价格将高于上述价格,但仍然给予优惠价,视不同品种,按红木700-850美元/m?计算。

4. 本框架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以中文、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均有法律效力,如有歧义,以中文为准。本框架协议书签订之后,应该要双认证。

5、未尽事宜,另外友好协商。

6、本协议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附首次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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