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雇工劳动合同书

私营企业雇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实习期限合同。乙方在甲方试用期为5-7天。试用期若乙方合格,续签实习期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化妆师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需达到甲方客户的满意。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每月工作三十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1000元,其中实习期间工资为700元人民币。前十五日工资作为风险抵押金。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周不超过15小时,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0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劳动纪律

第八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服从甲方在工作上的各项合理要求,工作认真,不迟到,早退,不旷工。化装师不应以任何方式自行收取现金,如有发现解除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

相关内容。

第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仍不能胜任工作。

第十三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第二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书

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性质: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籍贯: 省 市 县(区) 乡(镇)村(街)身份: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自月日止,试用期从 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 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协商工作时间如下:每个月原则上休息肆天,如公司有事或生产忙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经营生产要求。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甲方有关制度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乙方有权利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向工会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其中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共合计: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实行保底薪金 元/月和计件工资相结合的原则,即乙方在计件结算的工资额上如超过保底薪金的按计件结付,如低于保底薪金的则按保底薪金发放。

(三)甲、乙双方口头约定的或甲方的制度标准规定的工资,是商量约定的有效工资标准。

(四)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业务考勤、职业道德等的全面表现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

第十二条: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次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5日。 第十三条:非因乙方原因形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的按甲方有关制度标准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工伤等保险费用。社会养老保险费在征得乙方自愿参保的前提下甲方按国家规定中的30%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每年的农历8月16日、年底发放礼品。

(二)每年工作服夏装2件,冬装2套。

(三)公司规定的其它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悔改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因非工负伤,经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3)在试用期内;

(4)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或经甲方同意,乙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第二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是否续订合同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情况外,甲方应按

本合同中第二十四条第(一)条支付经济赔偿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 甲方为其支付的工伤保险费,招收录用费,培训费用;

(2)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一)双方对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职工劳动合同已履行的期限计算:

(1)6个月以下者,赔偿15天工资;

(2)6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赔偿30天工资;

(3)1周年以上者可以免赔偿,(甲方可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条执行)

十、其他

第二十五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或违反制度被开除的,甲方可不支付其工资。 (二)解除本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表达方可有效。 (三)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以签订时间起为有效。在此时间前的,乙方如有参保的同样有效,如未参保的甲方不再作经济补偿,签订时间后如乙方自愿参保的,甲方应为其办理,如不原参保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工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台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违背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并从签字当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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