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管理规定

物业奖惩制度管理制度

第一条 奖励的条件、形式及程序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3)在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第二条 处罚的种类以及形式

作为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对员工过失按轻微过失、中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第一条 轻微过失

1、 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牌者。

2、 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私自倒班者。

3、 无故离岗十分钟以内者。

4、 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怠慢业主(用户)或在与其打招呼时置之不理者。

5、 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6、 安全管理人员非上班时间穿制服外出管辖区者。

7、 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8、 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9、 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

10、 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岗位职责;

11、 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12、 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条 中度过失

1、轻度过失3次以及3次以上者;

2、无故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者;

2、旷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

4、不爱惜公司财产者;

5、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6、服务态度差受到有效投诉的;

7、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者;

8、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馈赠查实者;

9、在考勤记录、统计、病假、报销等有欺骗行为;

10、未经公司授权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类钥匙、重要财物及其他违纪行为者;

11、对用户(客户)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影响恶劣者;

12、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第三条 严重过失

1、中度过失3次及3次以上者;

2、年累计旷工达6天以上的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窃公司财产、同事财物,查证属实的;

3、在单位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

4、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

5、虚报伪造各种#5@p冒领费用的;

6、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的;

7、对外宣传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或制造谣言,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8、不服从公司安排或调动工作者;

9、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失贰仟元以上者、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严重损失的;

10、有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11、确认与公司业务竞争对手有联络,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潜在影响)的;

12、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亏空公款者;

14、袭击其他职员、主管同事或客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15、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赌博;

16、伪造公司文件的;

17、故意参与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员的活动;

18、故意破坏公司设施、设备,工具情节严重者;

19、伪造个人人事资料者;

20、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

21、从公司领取薪酬、报酬,或报销方面造假或协助他人造假

者;

22、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者;

23、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5@p的)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4、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25、服务态度差,对客户投诉屡教不改或损害客户利益;

26、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

27、触犯国家法律及法规,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严重惩罚。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过失处罚

过失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

1、发生“轻微过失”者,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扣款5-20元;“轻微过失”重犯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同一过失屡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2、发生“中度过失”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中度过失”重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3、发生“严重过失”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1000元;重犯者及严重违纪违法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对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递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一年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处分时,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5、凡发生以上过失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6、以上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列入以上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五条 处罚决定的签收

过失处罚由部门根据过失的事实表现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由失职的员工签字,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失职员工保管,一份由各部门每月上报工资单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存档。

青海业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2月1日

 

第二篇:物业公司保安部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保安部管理规定

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的安全,加强本公司的保安勤务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加强对水电消防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处理,对因工作失误者,追究其保安责任。

物业公司部管理规定

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的安全,加强本公司的保安勤务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保安人员。

3.保安部管理制度

3.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2.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3.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3.4.仪容整洁,讲究文明礼貌。

3.5.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零食;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打电话、看书报;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执勤职责无关的事。

3.6.不准包庇坏人,不准准贪污受贿,不准徇私舞弊。

3.7.不准擅自带人进入单位宿舍, 不准留宿客人。

3.8.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4.保安部员工上班管理制度

4.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2.着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文明礼貌,不准便装、制服混装上岗。

4.3.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或早退。

4.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4.5.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岗必须请示当值领班。

4.6.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无故刁难顾客、业主和宾客。

4.7.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动用公司财物。

4.8.严禁睡觉、喝酒、监守自盗。

4 .9.加强对水电消防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处理,对因工作失误者,追究其保安责任。

5.保安部日常管理制度

5.1.保安部依据公司的《员工守则》对保安员进行管理,同时根据“严格培训、严格管理”的要求,在实施具体管理时更应强调保安工作的重要性。

5.2.保安员应“律人先律已”,如保安员违反公司纪律,一律从严处理。

5.3.对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由保安部经理负责,并向分管保安副总经理负责。

5.4.保安部例会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导,小结工作及进行思想教育。

6.值班查勤规定

6.1.领班对保安岗哨及人员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6.2.查岗查夜的时间由领班自行安排,但白天不得少于二次,晚上不少于一次。

6.3.查勤形式可作全面检查也可抽查。

6.4.在查看时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应及时记录并作为考核的内容。

6.5.每日查勤情况应详细记录于查勤月报告上,次月交公司领导审查。

6.6.查勤内容:

6.6.1.保安仪容、仪表。

6.6.2.当班保安日记。

6.6.3.防盗报警监控等系统是否正常。

6.6.4.物件签收事宜。

6 .6.5.人、车、物出入等稽核。

6.6.6.异常事件的处理。

6.6.7.保安员的巡逻事项。

7.值班交接规定

7.1.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班值班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7.2.查看保安值班日记,检查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7.3.检查公司重要地点的出入人员。

7.4.查看了解上级规定指示的事项。

7.5.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转交的时间、地点、人数要详细写清楚,并落实好。

7.6.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7.7.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与无关人员玩耍。

7.8.接班时,移交物品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7.9.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日记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8.突发事件处理

8.1.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加强对重点位置的保护。

8.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小区、酒店、富丽达花园等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领班及其他保安联络,并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记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处理。

8.3.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本公司员工与外来人员发生争吵、斗欧等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领班或当值领导。

8.4.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当值领导以便公司安排车辆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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