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同居协议

同 居 协 议

甲方:男方 男方子女

乙方:女方 女方子女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在男方家一起结伴生活,共度晚年,不登记、不领结婚证。

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在一起合不来,可随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各回各家。如二人经常发生口角,一方擅自离家出走,不打招呼,视为解除同居关系,另一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已经确认在男方家结伴生活,同居期间的所有财产均归男方所有,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任何一方不用给对方任何补偿;任何一方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滞留在对方家中不走。

二、每月的正常日常生活费用由男方负担,每月月末男方给予女方xx元的生活补助。女方承担日常的家务琐事。照顾好男方饮食起居,如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另一方及其子女有权解除同居关系。女方的任何亲属不能以任何理由经常滞留男方家中,影响男方的正常生活。

三、同居关系期间,若女方生病,男方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女方子女,女方子女在收到通知后,应当第一时间赶到,不以任何理由推托,否则男方及子女不承担任何责任。女方子女必须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赡养、照顾,承担医药费缴纳。男方及子女不负照顾及承担医药费之责,同时同居关系立即解除,女方不能向男方提出任何要求。若男方生病,女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男方子女。

在任何一方发生大病或意外时,对方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发生大病或意外方的子女,其子女在收到通知后,应当第一时间赶到,否则另一方及子女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男女双方各自债务属于自己个人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变为双方共有债务。男女双方之间及男女双方与第三方之间的签订债权债务,均属无效。子女不予承认,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男女双方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一方明确书面同意,并且经其亲生子女全数明确书面同意的所负债务,方为双方共同债务。经男女双方共同签字的所负债务,没有亲生子女全数明确书面同意的债务不为双方共同债务,子女不予承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方卧病在床、不能正确表达意识、受欺骗隐瞒、受胁迫等原因而与另一方共同签字,形成的非真实意识表示的所负债务,不为双方共同债务。

五、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原各自财产仍归各自所有。男女一方先去世 ,另一方主动放弃对去逝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包括去世方有符合法律效力的遗嘱继承和遗嘱赠与,在世一方均主动放弃遗嘱继承和赠与。男女双方子女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这款无疑议。

六、男女双方的后事均由各自的亲生子女操办,骨灰由各自的子女处置;此协议签订后,如女方先于男方去世,男方名下的本协议签订之后所得到的退休工资的剩余存款归男方自己所有,女方子女无权干涉。此协议签订后,如男方先于女方去世,男方名下的本协议签订之后所得到的剩余存款,及其身故后的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男方子女所得,丧事由其亲生子女负责,女方不得干涉。女方必须在三日内回到自己亲生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男方家中。

七、男女双方其他的各自的遗产由男女双方各自的亲生子女继承。

八、本协议一式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纠纷,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中证人:

乙方: 年 月 时间: 日

 

第二篇:老年人同居问题

协 议

男方:

女方:

一、男女双方自愿一起结伴至女方住宅生活,共度晚年,不领结婚证,双方日常生活费用双方各自承担,男女双方无赡养对方的义务。

二、位于启东市新安乡建民村十三组(原新安乡十三大队五组)的三层楼房为女方住宅,该房产权为女方及女方子女所有与男方无关,男方及男方子女无权享有和继承此房产;同样女方也不享受男方原住房产权,女方子女也不享有和继承男方房产。

三、男女双方同居期间各人钱财由各人所管,互不干涉;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房产、家产等财产均为双方各自所有,不属共有财产,双方无权享有和继承对方名下的任何财产;双方各自的财产由男女双方各自的亲生子女继承,对方子女无继承权。

四、男女双方的一切债务由当事人自负偿还,与对方无关,双方不承担偿还对方的任何债务,也无权要求对方负责偿还。

五、双方各自承担赡养各自的老人,包括老人的生活费、医药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各自承担与对方无关。

六、男女双方各自负责自已亲生子女学习、婚嫁等费用。

七、男女双方将来由各自子女负责赡养(包括生活费、营养费、医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各自子女承担与对方及对方子女无关。

八、双方互敬互爱和睦

相处,如性格不合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各回各家。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男方子女签字: 女方子女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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