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车辆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提供驾驶员2

车 辆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承租方:

住 址:

出租方:_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车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的状况和用途

1、承租方向出租方租赁车辆的名称、品牌: ;型号: ;数量: 壹 辆;车牌号:豫 ;注册登记车主: ,注册登记车主与出租方不一致时,出租方应拥有车辆的合法出租权。

2、出租方保证车辆行驶、营运、保险等各项手续完备、合法,安全技术检测合格,性能良好,特种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经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的安全技术检测合格证,车辆备胎(如有)、随车工具、各种证件等齐全有效,并向承租方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出租方须出具车辆有效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货物)险及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凭证及复印件。

3、租赁车辆的用途: 用于项目部现场施工防线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车辆交付使用

1、租赁期限为:暂定 贰个月(年),从 2011 年 5 月 8 日至 2011 年7月 7 日,以实际交付使用日为租期起算日。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需要延长租期继续租赁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且承租方拥有优先租赁权。若由于工程变动、完工或非承租方、出租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可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可不作索赔。

2、租赁车辆应于 2011 年 5月 8日在承租方指定地点 项目部 交付使用。

3、出租方应随车派出具有合格驾照、特种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驾龄3年以上并具有丰富驾驶经验的驾驶员 壹 名,向承租方提供驾驶服务。出租方(为个人)即为驾驶员且自己提供驾驶服务时,本合同有关驾驶员的规定即为对出租方的规定。 1

第三条 租金标准、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标准: 20000元/月 。此租金标准中包含了承租方按本合同需另付费用之外的所有费用。

2、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转账 。

3、出租方在办理租金结算前应提供真实有效的#5@p给承租方,并承担相应税费。

第四条 保险费、油料费、过路费、修理费、驾驶员劳务费

1、车辆的各类保险费由出租方承担。

2、车辆租赁期间的保养、修理费由出租方承担;

3、租赁车辆的进场、退场费由 出租方 承担;

4、车辆租赁期间驾驶员的劳务费由出租方承担;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由 承租方 承担;

6、车辆租赁期间的过路、过桥费等由 出租方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车辆的保管与维修、保养

1、租赁期间,租赁车辆保管及其责任由出租方负责,车辆的调动使用权完全归承租方所有。出租方用车需经承租方同意,并由承租方开出派车单按日计价,在出租方结算费用中扣除。同时因出租方用车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2、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保养和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由出租方负责。

3、为保证承租方能连续用车,车辆确需正常维护保养,出租方应至少提前1天告知承租方,由承租方合理安排修车时间。租赁期间租赁车辆需大修等特殊情形而影响承租方连续使用的,出租方应提供同等档次、同等功用之替换车辆,不能提供的,承租方有权扣减相应租金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租赁车辆权属变动

1、在出租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通知承租方。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将租赁车辆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七条 意外风险和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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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车上人员(货物)、车辆盗抢等意外风险及责任。

2、出租方对意外风险责任可向保险公司投保(其中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其他商业保险可采取七选三或七选五的方式进行投保)或以其它方式承担。出租方未投保或未足额投保,损失自担。因此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3、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可为出租方处理交通事故提供协助,出租方有义务维护承租方权益。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根据《合同法》处理,一般互不追究责任。因无法归究于双方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本着公平原则协商处理。

5、因驾驶员自身原因及违返交通法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提供在运行使用中无保留条件、权利瑕疵的租赁车辆,办理车辆行驶、营运、年审所需的各种手续和承担应交纳的各种规费、税费;保证租赁期间租赁车辆专供承租方使用。

(2)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2款或本条第一款第(1)项标准,出租方不能立即解决或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租金,因此造成承租方损失的,还应予赔偿。

(3)租赁期间,出租方应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必要的检修,保证车辆性能完好、安全可靠,并接受承租方对租赁车辆的性能及安全检查。

(4)出租方派出的驾驶员等服务人员为出租方雇员,其安全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驾驶员撤换时应经承租方同意,承租方也有权要求出租方撤换不称职的驾驶员。

(5)出租方应对其驾驶员等服务人员的行为或过失负责,承担其交通违章处罚、事故及其他侵权损失赔偿责任,并保证和保护承租方免受此等索赔、诉讼和连带责任,承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6)教育己方驾驶等人员遵纪守法,遵守承租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承租方调动安排。出租方的驾驶员必须参加承租方的安全活动、 3

教育,自觉接受承租方及其上级的安全监督管理。

(7)为出租的车辆办理各类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2、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间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配合出租方保障租赁车辆性能的工作。

(2)合理使用租赁车辆。合理使用的标准指能较好地满足承租方乘用、运输等需要的合法使用。

(3)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性能及安全检查,对性能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出租方进行修理,对修理后还达不到性能及安全要求的,承租方可终止合同。

(4)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5)不得擅自变动、修改租赁车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指定地点交付使用租赁车辆,应按合同租金每天标准和迟延天数偿付违约金。

(2)派出驾驶员不合格、提供服务不周全的,应酌情扣减租金。

(3)提供的租赁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4)因派出人员操作、服务不当或过失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5)维修不及时,影响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应免除停用期间租金;影响严重的,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6)租赁车辆发生故障、损坏,经维修仍无法恢复正常使用功能,又不能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故障、损坏是出租方责任的,应免除停用期间租金。

(7)因出租方(包括其驾驶、服务人员)的原因使租赁车辆被扣押(留),以致承租方不能使用的,应免除停用期间租金,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8)出租方(含驾驶员)不服从承租方管理或擅自出车的,应承担每次100-1000元的违约金,并在月租赁费中扣除。

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时支付租金,超过 10天后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1 %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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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逾期使用租赁车辆,应补付租金。

(3)擅自将租赁车辆转租或改变用途,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租赁车辆损坏、灭失的,负责修复或赔偿。

(4)擅自变动、修改租赁车辆部件的,负责恢复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请各自上级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则选择向承租方总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承租方(盖章):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2011 年 5月8日 签订日期:20xx年 5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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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车辆租赁合同范本20xx年(1)

车辆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租用乙方汽车两辆作为工作交通车,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形成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租用乙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甲方租赁乙方汽车的价格为40000元/年,每年6月30日结算一次。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20xx年6月30起至20xx年6月30日,有效期三年。

四、甲方职责:

1、车辆在甲方租用期间,车辆的交强险、车船税以及一切所需的商业保险全部由甲方支付;

2、因甲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包括扣分)、车辆的燃油费、车辆维修费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需按时给车辆年审,并且按照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需自己聘用司机驾驶车辆,车辆租用期间,因肇事、饮酒驾驶及一切民事、刑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车费

五、乙方职责:

1、乙方须提供给甲方崭新车辆(提车日起1个月内的车辆);

六、如甲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车辆丢失、零部件丢失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自行解决、赔偿。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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