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维修合同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维修合同

发包方:

承建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

工程地点:xxxx

工程内容:单包——包料,包料税票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价款:xxx(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元人民币。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xx年x月x日

完工时间:xx年x月x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乙方要在x年x月x日前完工,验收要合格。

五、承建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责任。

六、工程付款方式:年底一次性付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签字: 承建方(盖章)签字:

年 月日

 

第二篇:居家养老生活照料合同

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协议书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为提高本乡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及时帮助老人们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倡导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风尚,认真做好老年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健全保障体系,努力让老年人在有保障、有安全感的条件下安享晚年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本乡镇老年人生活照料事宜,与常青松老年公寓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双方同遵守,并且政府对合肥常青松老年公寓提供的服务享有监督管理的权利。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约定的购买服务项目向老年人提供服务,但不承担监护人法定义务。

(2)按照本协议约定,甲方提前一个月收取设施费、服务费、生活费(供餐方式除外)等;

(3)甲方根据接受服务的老年人身体状况和自理能力,有权确定和变更服务类别并按规定收取相应费用。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接受服务者,并重新签订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协议;

(4)甲方应按约定项目向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对接受服务的老年人突发疾病,甲方及时采取救护措施,救护措施正确的;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在休养期间自然死亡,甲方及时通知老年人家属的,甲方无需负任何责任。

(5)接受服务的老年人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在经教育、劝阻无效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一个月内有不适宜接受甲方服务时或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二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委托甲方对本乡镇的老年人生活事宜提供服务活动,并由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活照料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收费标准,并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服务。

   (2)乙方对甲方服务设施和功能、管理制度有知情权,并对双方约定的服务项目及服务规范予以认可。

(3)对甲方的服务质量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批评;并有对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4)老年人生活照料的服务费、生活费均按月收取。具体费用由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支付给甲方。

(5)由于年老体弱,各种生理功能有不同程度的老化或衰退,思想情绪不稳定,无法避免日常生活中突发事件的发生,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家属对此承诺不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6)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应保护甲方提供的设施、物品的使用性。

(7)乙方有足够证据说明甲方提供的服务有质量问题的,指出后,甲方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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