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手册

 物业服务中心

员工手册

(暂行)

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二○##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简介                 

第二章   组织架构图

第三章   员工行为守则                

第四章   公司规定                   

第五章   人事管理规定              

第六章   工资、福利制度            

第七章   考勤制度                   

第八章  员工奖惩条例              

第九章   一般事项

第十章   安全守则

第十一章 附则(后附保证书)              

第一章   公司简介

各位同事:

欢迎您加入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以下简称“服务中心”)。

XXX是全球最具规模的国际物业顾问公司之一,专业从事物业管理、顾问、中介、策划等一系列综合服务。

物业服务工作属于高档次物业管理。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物业的安全运作,为各业户和访客提供最完善、最贴身、最实效的五星级服务。管理的宗旨是用户第一,服务至上。

员工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对公司而言都是同等重要,全体员工都是公司最有价值的财产,公司将通过适当的培训丰富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提高技能,为员工的发展提供和创造条件。

做好物业管理,有赖于全体员工通力合作及发扬敬业精神,对各业户和访客,不论其职位与身份如何,都提供优质服务,对物业的设备、设施,都精心维护和管理。我们期望,在各位员工的努力下,能够成为同类物业的标杆。

编制本手册的目的,是令员工清楚地了解公司的概况和目标,明确劳动条例、福利、纪律等。请各位员工熟读本手册的内容,它将会帮助您有效和成功地工作。

本手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   组织架构图

一、服务中心组织架构图

 

第三章   员工行为守则

 

3.1  员工行为守则

3.1.1 贯彻“以人为本、服务为先” 的服务意识,热情为业户服务,注意文明礼貌,不得与业户争吵,更不得动手打人。

3.1.2 全体员工在公众场所见到客人应微笑点头并称呼:您好或早上好!在乘坐电梯或通道中,应先礼让客人先行先上。在客人需要帮助时,要回答:我可以帮助您吗?然后解答客人咨询或对其提供帮助。

3.1.3 工作中主动、热情向业户、客人问好。急业户所急,努力为业户排忧解难,业户联系工作或进行咨询,应积极配合,如非本职工作范围或不了解情况,应协助安排相关人员接待,把受理业户的事情负责到底,保证业户咨询、办事不间断,不拖拉。

3.1.4 忠于职守,努力工作,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传播和提供有关不对外公布的资料。

3.1.5 下属员工应尊重、服从上级领导,不得顶撞上司或不服从上司安排,不得违抗服务中心规定或上级指令(无论书面或口头),不得对上司没礼貌。

3.1.6 每天第一次见上级领导,应起立问候;同事间见面应相互问候,相互关心,团结一致、相互帮助。工作中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3.1.7 不得兼任服务中心以外的职务,除非经项目驻场经理特别批准。

3.1.8 工作时间内,私人电话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非工作需要不得看报纸及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籍。

3.1.9 员工应严格遵守服务中心的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根据公司规定认真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3.1.10 注意仪容整洁,上班时间必须按照服务中心要求穿着服务中心制服、佩戴工作证;女职员须保持淡妆素雅。

3.1.11 爱护服务中心财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3.1.12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户索取或收取任何好处。

3.1.13 员工应遵守服务中心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有关管理上的通知和公告。

3.2  仪容态度

3.2.1 仪容整洁

员工必须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并应注意如下各点:

1.  男员工之头发:宜常修剪,每日刮胡须,发脚长度以不盖过耳部及衣领为标准。

2.  女员工之头发:披发以不过肩、长发则以盘发为标准。

3.  女员工宜保持淡雅清妆,不宜浓妆艳抹。

4.  男女员工均不应留长指甲,指甲油只可涂指甲原色色系。

5.  员工需按岗位要求穿着鞋、鞋子上清洁无污渍,皮鞋以黑色为主擦光亮,不能光脚穿鞋及穿拖鞋,鞋带必须系好。           

6.  女员工须穿黑色丝袜,男员工须穿深色色系袜子。

7.  制服及衣物应保持整洁。

8.  男女员工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不可使用过浓香水。

9.  男女员工之指甲,须经常修剪,保持卫生。

10.员工证应佩戴于胸前位置。

11.所有员工不得佩戴过分或夸张饰物,如佛珠等。

               

3.2.2 工作态度

1.  笑容:经常面带笑容,这是友善及欢迎之最佳表示。

2.  礼貌:代表着公司对业户之最基本态度。

3.  尊敬:任何时刻应尊敬业户和同事,这是使对方备受尊贵及建立良好人际

关系的关键。

4.  效率:认真投入工作,发挥最高效率。

5.  忠诚:是公司员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以维护公司利益为及己任,在公司

内若有拾遗,应即呈交秩序维护部。

6.  守时:员工必须严守时间,并在指定时间前穿着整齐制服当值。

7.  整洁:不但要经常保持个人整洁,更要保持制服及工具整洁。

8.  责任:对公司发给的工具、制服及财物,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对上司指派的

工作,必须以勤勉的态度,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第四章   公司规定

4.1  公司规则条例

4.1.1 完成工作

所有员工应做好本职工作,及时优质完成本岗位及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正常情况下,经常完成不了任务或不能正常完成任务而导致产生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1.2 遵守制度

所有员工均应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凡发生违反公司制度或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处理。

 

4.1.3 服从上司

员工应切实执行直属上司指派的任务,若遇疑难和不满,应从速向直属上司请示或投诉,如发生意外而直属上司不在场,又需马上解决不可,可越级向上一层主管请示或反映问题,但事后需写事件报告给部门主管。

4.1.4 上班和下班

员工必须依照编订之当班时间表上班,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任何调换班期者,须先得到部门主管允许,否则作旷工处理,下班之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内徘徊。

4.1.5 员工通道

所有员工上下班时,必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未经部门主管许可及知会秩序维护部,不得利用其他通道出入。凡员工出入公司,须接受秩序维护人员检查所携带物品,敬请员工通力合作,所有物品必须有部门主管签发之许可证方可携离公司。

4.1.6 员工铭牌

1.  所有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员工铭牌,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按规定正确配戴员工铭牌。

2.  部门主管及秩序维护人员有权随时检查有关证件。

3.  遗失或损坏有关证件应立即报行政人事部,并须每次缴费员工铭牌30元作为重新办理费用。

4.  离职时须将公司发给的所有证件交回公司。

4.1.7 公司制服

1.  公司制服按其工作岗位而定。主要包括衬衫、西裤、上装、裙、领带、皮带、外衣等。

2.  员工应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制服,以便准时到工作岗位报到。

3.  制服需经常保持整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

4.  下班后,必须将制服存放于储物柜内锁好,制服不得擅自带出公司。

5.  离职前须将全部制服交回公司,遗失或损坏者须折价赔偿。

4.1.8 员工工衣柜

1.  员工须经常保持工衣柜整齐清洁,柜内只准存放其公司制服和个人衣物。

2.  工衣柜须经常紧锁,公司绝不承担任何财物损失的责任。

3.  不得私自加配锁头,未得批准不得私换工衣柜或锁,工衣柜有所损坏,员工须缴费作为赔偿,并立即呈报行政人事部。

4.  公司将可随时选派最少两名管理人员对员工工衣柜进行检查。

4.1.9 办公设备、办公用品

1.  员工应爱护公司物品,工作时正确使用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2.  保管好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节约资源。

3.  正常损耗的物品经鉴定后办理报损手续,重新申领,因人为粗暴使用造成损坏的,按价赔偿,并将给予警告处分。

4.  公司将对员工使用的办公设备、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具进行登记。

5.  员工离职须按公司规定交还个人登记的用品。

4.1.10 个人资料变更

若有更改下列个人资料,须于一个月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更改资料手续。

1.  结婚、离婚或合法分居。

2.  更改居住地址。

3.  更改住址之电话号码。

4.  更新个人资料、学历及职称。

5.  家庭成员之变更。

6.  新领、换领身份证或更改其他资料。

4.1.11 亲友探访及使用电话

1.  无特殊原因亲友不准到公司进行探访。

2.  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严禁私用公司电话。

3.  外来私人电话一般不代转,如属紧急事故,致电所在部门代转。

4.1.12 拾遗及失物处理

公司内拾得之财物,不论价值高低,必须立即交与秩序维护部主管,由秩序维护部作详细登记,拾遗不报者,公司将予以处理。

4.1.13 公司财物

任何员工如蓄意或因疏忽引致损坏公司财物或器具,员工须作出赔偿。

4.1.14 盗窃行为

任何员工如有盗窃行为,将按情节轻重,予以立即查处。

4.1.15 小费

禁止员工用任何方式向业户索取小费,违例者即受解雇处分,如客户坚持给予,无论多少,如数缴公,不得中饱私囊。

4.1.16 携物出公司

未经部门主管签证批准,员工不得携带属于公司的任何物品离开公司,如有许可证者,离开公司时应自动呈交秩序维护人员检查,许可证明交秩序维护部存案。

4.1.17 车辆停放

员工自用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地点。

4.1.18 例行检查

公司授权人士有权检查各员工的工衣柜、手提袋、衣服或柜台物品。

4.1.19考核

直属上司或主管定期将对员工之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给予评核,所有评核纪录均存入员工档案内,并将直接与员工之工资、奖金挂钩。

4.1.20 员工布告板

所有员工必须经常阅读并遵守在员工布告板上之布告及规则。员工布告板由行政人事部管理,员工不可擅自标贴任何通告,亦严禁涂污任何布告。

4.1.21 商业保密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之商业机密资料,公司的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不得交给其他无关人士,如有查询,可请查询者咨询行政人事部。

4.2  廉洁奉公

 

4.2.1 廉洁意识

本公司尤其着重员工的廉洁奉公意识,员工理应基于工作能力、勤奋和忠诚以获取合理应得的报酬,而不是以卑污的手段,为图急功近利,不择手段,以获取一己之私而不惜违法乱纪。

本公司员工,一律不得为私人利益索取或收受任何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所赠送的金钱或其他利益,凡违反此公司规则之员工,一经发现,公司将视乎情况作出开除处理,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惩处。

4.2.2 范围

1.  “利益”的意义是指:

(1) 任何送赠、贷借、费用、酬劳或回佣,可指是金钱物质或有价的证券或其它财产。

(2) 任何职位、雇用或契约。

(3) 任何贷借、负累或其它的全部或一部份的支付,获免、消还或清偿;无论任何已经进行或未有进行的服务或照顾,包括保护免受任何刑罚或丧失资格的处置,或保护免受任何纪律、民事或刑事性质的诉讼或控告;任何权利、权力或职务的执行或节制执行;任何在上述利益的意义之内,对该利益作任何提供、承担或承诺,无论它们是附带有或没有条件的。

2.  禁止参与的活动:

在此条例下,公司员工严禁参与下列活动:

(1) 接受别人礼品或利益从而影响公司之服务水准。

(2) 与同公司有关的供应商、顾客、同业或同事作不正当之交易。

(3) 未经正当程序的付款或其他方式引致违背公司利益。

3.  利益抵触者

所有公司员工应尽量避免涉入与公司本身利益有抵触之活动。不论员工本身或其家中成员,凡影响其对工作之公正及对公司的忠诚,一律禁止涉及下列活动:

(1) 员工应避免在金钱、商业或投资方面与公司有关外界、供应商、顾客、承建商或同行涉及任何关系而影响本身职务的公正独立性。若因上述关系可能与公司利益有所冲突,员工应向部门主管及项目驻场经理透露实情;

(2) 所有员工未经公司当局批准及同意,不论是否有薪酬,皆不能受聘或作为顾问;

(3) 员工不得泄露公司内部资料,例如商业秘密,也不得向外界透露筹备中的计划而籍以谋取私人利益;

(4) 如员工违反上列禁令者,将被立即解雇而无需任何经济补偿。

第五章   人事管理规定

5.1  适用范围

员工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外,皆依本规定办理。本规定所指员工,是指经公司聘用的全体人员。

5.2  工作时间

客服部、保洁绿化、秩序维护部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服务中心办公室员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具体工作时间按公司规定为准,其他部门员工按部门需要进行轮班工作。

5.3  劳动用工制度

入职服务中心的员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工身份,提交劳动局规定“四证”(身份证、失业证/劳务证、健康证/体检表、计划生育证),按入职岗位提交有关的上岗证件,并如实填写入职登记表或职位申请表。

      5.3.1 入职手续

    面试合格的应聘者,凭以下证件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1.  身份证、学历证明、上岗证、专业技术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  失业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未婚证原件。

3.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4.  近期(三个月内)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或健康证。

5.  彩色相片三张(小一寸)。

6.  个人奖惩记录。

7.  无犯罪记录证明(限保安人员)

5.3.2 劳动合同的签订

凡入职员工,公司安排签订由厦门市劳动局印制的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

5.3.3 试用期

每位新入职员工均需要经过试用期,试用期一般定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前由部门根据其表现进行评核,评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职员。试用人员如因工作表现不佳、品行不良或违反规章制度者,在试用期内可停止试用,予以解聘。

5.3.4 员工变动

公司根据所属人员的思想品德、学识、能力及工作表现,在公司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力求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员工在接到《变动通知书》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按变动后之职位就职。员工如认为该工作不适合,也可向部门主管提出。员工变动一般设立1~3个月评估期,评估期满经考评后正式担任新职位。

5.3.5 解除劳动关系

1.  公司及员工双方有权根据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关系:

(1) 试用期内: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或以三天工资代替通知;

(2) 试用期满后:双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以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

(以辞职前一个月总工资计算),员工如欲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以书面通知有关部门主管,获有关部门批准方为有效。

2.  即时解雇

(1) 凡已被确认犯有严重过失者。

(2) 在接获最后警告后六个月内触犯同样或其它任何过失者。

(3) 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判劳动教养或刑事处分者。

5.3.6 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应按公司的离职程序办好有关的离职手续。

1.  与部门工作交接人员办好交接工作、按物品管理程序交还使用的办公用品、锁匙等。

2.  交还个人使用的工作服、配套用品及所有领用物品。

3.  清还有关备用金或公司欠款。

4.  行政人事部核对所有手续已办妥后,按公司工资发放原则计发工资,并交还离职员工个人有关证件。  

5.  部门负责人更改该员工电脑密码等相关资料。

第六章   工资、福利待遇

6.1  工资

6.1.1 公司根据职员职务级别及其工作表现实行级别工资制度。

6.1.2 工资全部通过银行代发,每月10日为上月薪资发放日期。

6.1.3 员工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加班,原则上以安排补休为主。法定假日加班之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2  福利

6.2.1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  元旦(1天) 

2.  春节(3天)

3.  妇女节(半天,只限女员工)

4.  清明节(1天)

5.  劳动节(1天)

6.  端午节(1天)

7.  中秋节(1天)

8.  国庆节(3天)

     服务中心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通知做出具体的节日放假安排。

6.2.2 年假

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五天带薪年假待遇;员工请年假,应在不妨碍或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提前十五天向所属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有效,并交行政人事部存档;年假不累计,不能跨年度休取。

6.2.3 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结婚者,凭结婚证和有关证明给予3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国家晚婚规定者公司多给予10天连续假期。此假期包括法定假期及休息日在内。

晚婚的标准(初婚):   男性:25周岁及以上

                      女性:23周岁及以上

·        员工必须在婚姻登记一年之内使用婚假。

·        婚假必须连续使用。

·        凭结婚证及申请文件提出婚假申请。

·        婚假必须提前15天向项目驻场经理申请。

6.2.4 丧假

如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给予三天有薪丧假,非直属亲属去世,公司将给予一天有薪丧假。员工必须在结束假期内一周内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6.2.5 产假

凡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之女员工,怀孕4个月内应携准生证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备案手续,在分娩时可享有按国家规定的分娩假期及产检假。

6.2.6 年终奖金

每年的年底公司将按当年年度经营情况及员工个人综合考核情况决定发放年度奖金,工作不足一年的员工按月折算(试用期未满员工不予发放)。

6.2.7 因工伤或死亡

1.  员工于工作时受伤应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行政人事部,受伤员工应及时到就近医院诊救。

2.  凡因工受伤或因工死亡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3. 员工培训

所有员工均有机会接受公司安排的培训,受训员工在合同期内必须为公司服务,否则需要赔偿公司在培训期间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凡接受特殊培训者,须签署培训协议书,具体办法依培训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七章   考勤制度

7.1 考勤制度

7.1.1 服务中心全体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不能委托他人或替他人打卡,一经发现替打卡情况,公司将对委托他人打卡者给予最后警告。发现打卡记录有问题,应即向项目驻场经理报告。

7.1.2 员工出现迟到、早退行为,所属部门即作口头警告并报项目驻场经理备案。每月迟到、早退每次或累计30分钟以上予以书面警告,。每月迟到、早退120分钟以上,予以最后警告。

7.1.3 因工作关系需要外出办事的,需先到项目驻场经理处登记,登记后外出办事。如因工作需要未能在外出前登记或外勤后未能回公司登记,需事先征得项目驻场经理同意,并于次日交回项目驻场经理签认,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7.1.4 上、下班没有打卡记录,同时在1天内不办理请假或补签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7.2  请假手续:

7.2.1员工请假应填写《假期申请表》,报服务中心领导批准,请假2天以内的,由项目驻场经理批准,请假超过2天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请假均需报行政人事部备案,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无论请假或出差,均需报项目驻场经理批准,员工请假至少半天(或4小时)起计算。

7.2.2 因紧急情况未能事先请假的,必须事后补假,没有补假或不经批准的缺勤按旷工处理;超过请假时间且又未续假者亦以旷工处理。旷工一日扣发当天工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7.2.3 住院病假处理:急病入院时,需通知部门备案,如非急病,应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入院治疗。医疗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7.2.4 请假方法

7.2.5 请假扣薪规定

* 若员工因严重违纪而被即时解雇,不会获任何经济补偿。

7.2.6 计薪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

第八章   员工奖惩条例

8.1  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维持良好的经营条件,达到高质量的工作效率和       服务,公司特别制定了给员工遵守的行为准则,希望员工认真依照履行。纪律处分是为纠正不良的行为以维护公司员工精诚合作、和睦共处及整体利益,对违反纪律者,将按下列规定执行处分。

8.2  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可视给予表扬及奖励,公司可视其表现,对表现突出者可给予晋升提级。

8.2.1  遵纪守法,模范执行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工作积极,团结互助,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全年无出现违纪者。

8.2.2  因积极向服务中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服务中心采纳者。

8.2.3  维护服务中心利益和荣誉,保护服务中心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8.2.4 为服务中心作出贡献,经项目驻场经理评估认为应给予奖励者。

8.2.5 年度被公司评为优秀员工者。

8.2.6 接受业主/客户书面表扬,为服务中心赢得荣誉者。

8.2.7 在区级以上竞赛,赢取优秀名次者。

8.3  处罚: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辞退、除名等处分。

8.3.1 口头警告

1.  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或每月累计10分钟内。

2.  当值时制服穿着仪表不整。

3.  不佩带员工证。

4.  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

5.  发出不必要之声浪、喧哗等有损公司安宁或值班时作不必要的攀谈。

6.  未能保持储物柜或地方整洁。

7.  工作态度不认真:包括工作时听收音机、录音机、看报纸(工作需要除外)、咀嚼香口胶或吃零食等。

8.  高声与客人对话或肆无忌惮地与客人过分亲昵。

9.  当值期间反锁值班室门,故意用物品遮挡办公场所之门窗的。

10.不按照部门主管所规定的时间用餐的。

11.在物业区域内乱停车辆的。

12.对下属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规章惩罚的。

13.在公司安排的培训课中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的。

14.不遵守保密规定,打听他人薪资收入或泄露自己的薪资收入的。

违反上述规定且态度恶劣者,将会受到扣款20元的处分。

8.3.2 书面警告

     凡三次口头警告或员工犯有下列过错者,将会受到书面警告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扣款50元。

1.  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或每月累计在30分钟内。

2.  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秩序维护员、工程技工)乘搭客用升降梯。

3.  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他部门闲荡。

4.  下班后逗留在公司范围内无所事事。

5.  擅自私调储物柜或在柜内存放食物或饮料。

6.  私用公司电话干私人事务。

7.  随意吐痰、乱丢垃圾、涂鸦或破坏卫生整洁。

8.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经口头警告不改正。

9.  不正确地使用任何设备用具造成办公设备损坏。

10.违反安全守则造成事故但未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

11.在公司内粗言秽语。

12.当值时打瞌睡。

13.未经许可,在员工布告板或公司其他地方张贴、更改、取走或撕去任何物品。

14.违反工作规程。

15.乱丢烟头。

16.未经许可或无故进入用户单位的。

17.未经许可,在物业区域内私自派发任何种类之文字或印刷品的。

18.故意消极怠工或停止工作的。

19.未经许可,擅自将公司物品移往别处或挪作他用的。

8.3.3 最后警告

     凡获最后警告之员工,于最后警告撤销前的期间内,一律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1.  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或每月累计在2小时内。

2.  故意顶撞上司、同事,对客人表现不礼貌,遭投诉者。

3.  使用专供客人使用之设备与物品。

4.  工作有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等行为者。

5.  未经许可,擅自闯入公司禁区。

6.  疏忽、不小心损毁物业小区或客人财物。

7.  吵闹、粗言秽语骚扰到公司安宁。

8.  违反吸烟条例,在当值时间、公共地点或指定非吸烟区内抽烟。

9.  不服从主管或上司之合理指令。

10.私自携友或其他人士到公司工作地点进行与工作无关之行为。

11.挑拨打架或煽动、参与公司内吵架事件。

12.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影响公司、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13.未经主管批准私自配储物柜锁匙或公司内任何锁匙。

14.存放未经批准之违禁物品、脏物于储物柜内或公司其他地方。

15.在公司范围内未得公司同意作任何形式之募捐。

16.违反工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17.无故旷工。

18.代他人签到。

19.虚报及漏报个人资料。

20.在公司内部、服务中心内部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的。

21.兼职于其它公司或从事其他工作,并影响本职任务完成的。

22.长期不能按要求完成指定工作的,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缺乏关键的管理知识或业务技巧,经培训后仍未见改善的。

23.擅用公司名义在外从事任何活动的。

8.3.4 无薪停职

     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公司有权对员工施以无薪停职。

1.  经发出最后警告而再犯者。

2.  听候刑事案中审判结果者。

3.  拒绝接受公司制定之严格检验、诊治或防疫注射者。

8.3.5 即时解雇

凡犯有下列严重过失者,将会作违纪辞退,凡被违纪辞退之员工,将自动丧失其在公司享有之一切权益及不获任何赔偿。

1.  隐瞒公司需个人提交的资料或向公司提交不实个人资料者。

2.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服务中心规章制度,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者。

3.  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

4.  连续旷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5天者。

5.  侮辱、漫骂或与客人发生争吵。

6.  恶意恐吓,危害公司职员、客人或其他人士。

7.  蓄意破坏、盗窃公司或客人财物。

8.  向客人或公司其他人士暗示、索取金钱或其他报酬。

9.  擅离职守,以权谋私,监守自盗,损害公司或客人利益。

10.作不道德、下流的行为及交易。

11.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

12.经常违反公司规则,经警告后依然屡教不改。

13.无充分理由而故意拒绝执行任务。

14.做出行骗或不忠实行为。

15.携带或收藏一切违禁品(如枪械、武器、毒品、爆炸品、易燃品、下流刊物等)。

16.受酒精或其他麻醉药物影响下当值。

17.在公司内利用工作之便贩卖或向任何人兜售私人物品。

18.做出任何破坏公司声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9.夜班员工当值时睡觉。

20.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21.赌博或围观赌博。

22.触犯国家刑事法例而被判罪者。

23.拾遗不报。

24.盗窃或复制公司机密资料,向外界泄露有关公司商业机密资料。

25.对知道服务中心人员违反服务中心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而可疑隐瞒不举报者。

26.严重违反公司秩序维护条例造成严重影响与后果。

27.诬告他人。

28.情况严重者,将送交政府有关部门追究赔偿的责任和法律的责任。

8.4  处罚程序

8.4.1 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见证为据,由部门两名或以上见证人签署,记录在案,项目驻场经理将警告书张贴于员工通道或公告栏,七天后该警告书自动生效。

8.4.2 一年内已犯三次以上的“口头警告”,第四次起(包含第四次)每犯一次相当于一次“书面警告”,两张“书面警告”相当于一张“最后警告”。

8.4.3 一年内记两次“书面警告”或一次“最后警告”后再犯任何过失,将被服务中心作即时解雇处理而不作任何补偿。

8.4.4 相应扣款由在当月工资中给予扣除。

8.5  员工上诉

8.5.1 当员工对其所受的纪律处分觉不公平对待时,可提出申诉,员工可亲自或以书面向行政人事部申诉,行政人事部将视乎情况之轻重而定,从而决定召开纪律小组会议研究是否接受办理,一般轻微过失之申诉,小组成员包括行政人事部经理及有关部门主管。若属严重过失之上诉,纪律小组将由行政人事人员、有关部门主管组成。一切结果报公司运作部经理审批及作最后决定。

8.5.2 员工违纪如拒签警告书,由部门两名或以上见证人签署,由行政人事部将警告书张贴于员工通道或公告栏,七天后该警告书自动生效。

第九章     一般事项

9.1  咨询

员工如对本规定及其它规定制度的条文不清楚或不理解,可随时向行政人事部咨询。

9.2  建议

欢迎员工就项目的管理、运作及其他各个方面提出积极性建议,并认真审议建议的可行性,如建议被采纳,公司将予以适当奖励。

9.3  投诉

所有员工必须专心听取客人投诉,多谢他指出不妥善的地方,对于不便之处致辞歉意。若可以处理的应即时处理,若投诉事件要急切处理,而超越员工本身权利时,应通知直属上司,以便马上采取处理行动。不可以与客人发生争论或未听完投诉就积极辩解。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如遇不公平对待,或认为上司处事不公,或对其他员工有任何意见,均可投诉。

第十章  安全守则

10.1  安全意识

物业管理的秩序维护工作是一项预防性的措施,目的是确保项目内人、财物的安全,并将可能潜伏的危险减至最低限度。作为公司的一份子,我们有责任经常保持秩序维护之警觉,预防一切对项目和客人不利的事件发生,使物业小区成为众人安全停留及活动的场所。

10.2  防火、防盗

10.2.1 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门窗及抽屉要锁好,熄灭一切火种关闭不使用的电源。

10.2.2 所有防火门必须经常闭上。

10.2.3 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处理并及时报告秩序维护部做到切实消除隐患。

10.2.4 防小孩子玩水、玩电、玩火、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0.2.5 如发现有任何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报告秩序维护部。

10.2.6 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

10.2.7 发现遗留物品,一律报告秩序维护部查处。

10.3  卫生

          物业项目是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公司对公众负有责任,对卫生讲究尤其重要。工作时不准吸烟及大声说话,咳嗽、喷嚏或打呵欠要用手掩嘴。做好防治害虫的工作,消除害虫滋生的条件。

10.4 火警

    当发生火警,不论程度大小,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0.4.1 通知消防中心,清楚地说明火警地点、火势大小,并立刻知会部门上司。

10.4.2 呼唤附近同事援助,在适当的情况下找来灭火器材扑灭火焰,但以不危及生命为原则。

10.4.3 若火焰迅速蔓延至危险程度,敲响最近之火警钟提出警告。

10.4.4 把所有火警现场之门窗关闭,并关掉一切电器、燃料之开关。

10.4.5 协助引导客人撤离火警现场。

10.4.6 切勿乘搭升降机,必须利用楼梯。

10.5  台风

遇有台风,根据当时情况,所有公司内员工必须服从上司指示在需要时必须继续留守岗位,当风力增强至八级时,特别指定之员工必须立刻返回公司报到,其他接班之员工应即致电部门主管查询应采取之行动。

10.6  停电

遇上停电,公司员工尽量安定客人的情绪,利用后备照明系统作紧急用途,尽快联络值班人员,特别留意升降机是否有人被困,并注意加强收款处之安全。

10.7  紧急情况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全体员工必须绝对服从上司的指挥,若被要求超时工作,员工应鼎力合作。

10.8  员工自身安全

公司于每位员工入职之初将进行职业安全教育,每位员工应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培训要求执行以免人身安全受到伤害,安全守则禁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0.8.1于上下班途中乘坐、驾驶违反法规的交通工具;

10.8.2无证从事需专业资格执行的工作,如:非专业资格人员维修水电等;

10.8.3从事具有一定危险性工作而不按相关安全作业规程做好防护措施的;

10.8.4其他不按作业规程或违反上级指示而强行操作的行为。

                    第十一章      附则

11.1  本手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11.2  本手册条款由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按照政府有关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对本手册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并将内容通知员工。

11.3  如有未尽善之处,依本公司其他管理细则执行。

11.4  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应认真掌握本手册的详细内容,并向有关部门了解和熟悉其他有关各项规定和实施细则。


保  证  书

致: 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XXXXX销售物业服务中心

   

本人收到公司《员工手册》,经阅读已清楚了解手册的内容。本人愿意遵守本手册及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并保证保守公司秘密。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处理,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谨此签收。                           

部       门:                  

员工(签名):                  

员 工 工 号: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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