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金融顾问合同书

常年金融顾问合同书(VIP服务)[适用各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第一条 根据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金融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 常年金融顾问的宗旨及目的是:及时了解国家金融政策和法规的最新信息,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委托方公司的行为,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三条 乙方保证将指派资深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为甲方提供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资本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

2.为甲方提供金融证券市场的咨询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理财咨询、投资组合咨询服务;

3.设立FSI顾问专线电话,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每天9:00-17:00),随时接受会员对证券市场有关问题的咨询;

4.每年为会员公司管理人员免费提供两人在FSI进行不超过一个月的研修(食宿自理);

5.为甲方提供企业重组、公司购并、市场融资、战略发展等方面的方案策划服务;

6.向甲方提供服务年度内的全部研究成果,包括年度研究报告、定期研究期刊和其他研究成果。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特殊委托,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其具体内容由特别委托合同另行约定:

1.依据特别委托为有会员资格的甲方提供在 的公关策划、公关运作和公关服务;

2.依据特别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重组、公司购并等方面的具体运作服务;

3.依据特别委托为甲方提供证券金融市场的专项分析、专项咨询和专项服务;

4.依据特别委托为甲方研究特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专项服务。

第五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1.甲方应真实、全面、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有误导或重大遗漏的任何信息或资料;

3.甲方应保证专人与乙方工作人员联系,并予合作;

4.甲方应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金融顾问费用和工作费用;

5.每次的进场或会议通知,应适当提前,以给乙方留出合理的准备时间;

6.保障乙方工作人员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第六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1.乙方有义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谨慎地工作;

2.乙方有义务随时提醒甲方注意其与有关当事人及在各种事务中可能承担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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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的陈述,以及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关甲方的重要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4.乙方在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的前提下,应服从总体工作安排;

5.按时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最新研究成果;

6.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

第七条 乙方工作人员对其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经营决策、商业及其他秘密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该项保密仅就不宜公开披露的资料而言。乙方工作人员依法向甲方、特定的部门和人士反映情况,不应视为泄密。

甲方就接触到的乙方不宜公开的资料、文件及提供的咨询性意见,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 甲乙双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其履行保密。

第九条 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金融顾问(VIP服务),每年一次性收取顾问费人民币 元整,特殊项目的收费将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条 本年顾问费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书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顾问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以后年度的金融顾问费,甲方应在顾问期满前一个月内交付,逾期不交,本合同将自行解除。

第十一条 如乙方应过错违反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如数返还所收费用;如甲方违反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乙方不再承担完成约定义务的责任,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协议: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必须修改。

第十三条 协议修改必须是书面的,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终止:

1.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必须终止。

协议终止必须是书面的。协议终止,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随即终止。

本合同于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签字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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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融资咨询顾问合同书

融资咨询顾问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话:

甲方和乙方就聘请融资咨询顾问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融资咨询顾问,乙方接受其聘请为甲方提供融资咨询服务。

二、乙方由xxx担任甲方专项顾问,为甲方提供全程融资服务。

三、乙方的服务内容:

(一)参与甲方与担保公司、贷款银行等相关单位的谈判。

(二)配合融资机构进行资产、资信调查:

1、协助甲方审核、完善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所需材料;

2、对土地、厂房、设备等相关担保资产进行资产调查。对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

3、其他相关融资调查。

(三)配合甲方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借款合同,完善办理相关抵押物登记手续。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及乙方需要,提供客观真实的贷款资料。

2、甲方应保证贷款用途真实合法,不得隐瞒相关事实,挪作他用。

3、除经乙方书面同意,或乙方由重大过错,甲方不得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也不得再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从事本次融资活动的相关事务。 1

4、甲方负有按本协议支付融资服务费用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本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工作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在工作期间及工作全部完成后的合理期限内,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

3、乙方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取得应得费用的权利。

4、若甲方严重违约,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五、服务时间:自本合同生效至融资项目结束止。

六、费用的计取和支付

1、经商定,本项目的融资咨询服务费为融资额的4%。在融资成功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融资合同不能签订或不能履行的,上述履约金予以全额退回。由于甲方的过错,履约金不予退回。

七、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若其中一方违约,应偿付另一方违约金 万元。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市仲裁机构解决。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甲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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