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欧阳尚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音乐制作与推广合同
甲 方:
性 别:
地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河南欧阳尚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80号康桥9号楼华城国际中心0812号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音乐制作和音乐推广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音乐制作
1、作词、作曲、伴奏、录音、后期制作
2、平面拍摄(用于:海报、音像制品插页、网络宣传、封面等等)
3、影像拍摄(用于:MTV 短片 纪录片 KTV上线 等等)
(二)音乐推广
1、百度音乐入库
2、Hao123音乐入库
3、QQ音乐入库
4、酷狗音乐入库
5、酷我音乐入库
6、虾米音乐入库
7、九天音乐入库
8、一听音乐入库
9、九酷音乐入库
10、网易音乐入库
11、新浪音乐入库
12、天天动听入库
13、搜狗音乐入库
14、360音乐入库
15、搜搜音乐入库
17、千千静听入库
18、酷狗音乐抢先听推荐
19、1500家论坛发帖
20、100家音乐网站入库(50家以上首页推荐)
21、个人百科创建,歌曲百科创建
22、搜搜百科创建及修改
22、全国5万家KTV入库推广(含县级的KTV以及港澳台)
23、视频入库(百度视频,搜狗视频,搜搜视频,360视频搜索全部上架试听)
24、新闻发帖:搜狐娱乐,凤凰网,中华网等各大娱乐网重磅推荐
第二条 :费用结算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音乐制作费用和音乐推广费用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3日之内甲方支付全额合同款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音乐制作和音乐推广服务。
2. 乙方享有授权音乐作品因宣传推广而需要的所有相关权利。
3. 乙方在提供授权音乐作品之推广服务时,应标明甲方所需公开的授权音乐作品之相关信息。
4. 乙方有义务将甲方授权音乐作品在互联网音乐推广中的相关数据、图象等资料进行保留和记录。
5. 乙方有义务把推广甲方授权音乐作品的详细情况公正客观地向甲方统计、汇报。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对其授予乙方使用的全部内容拥有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邻接权、表演者权及词曲著作权等,乙方使用甲方授予乙方使用的内容履行本合同时,无须另行获得其他权利人的授权。
2. 甲方有权利获悉授权音乐作品的详细推广情况和推广进度。
3. 甲方有义务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授权音乐作品和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作品信息、艺人信息等。
4. 甲方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音乐制作和推广的费用。
第五条 合同解除
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 本合同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 如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使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合同,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河南欧阳尚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音乐制作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乙方(受托方):成都葫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46号天紫界商务楼1-11-16
一、 合同内容:
(下简称“甲方”)现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负责 项目中的音乐创作(制作)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
1、共计: 大写:
二、 交付时间及形式
1、交付时间:
2、成品质量及形式: CD格式wav 文件
3、乙方交付载体: CD母盘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项目总费用的60%为订金,当乙方完成项目内容时,甲方再支付项目总费用的20%,剩余20%合同款项在甲方收到乙方制作的交付成品且验收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要求,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资料。
3、 乙方以甲方提供并经客户认可的创意稿和资料为准,进行音乐创作及编曲制作,乙方应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制作,并交付成品,如甲方对音乐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按甲方要求修改,修改时间由双方协商。
4、 乙方应保证其工作过程中及交付作品中使用的音乐、音效、素材等不构成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甲方或客户方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由甲方或客户方承担),同时乙方保证其成果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甲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保密义务:
乙方交付作品经甲方确认采用后,乙方不得将其交付作品以任何方式另行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作品流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中获知的甲方和客户方的商业秘密有严格保密义务。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条款均具有法律效力。
六、知识产权
1、甲方委托乙方工作所产生的作品之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乙方享有作品的著作权。
2、乙方可以将其列入个人和乙方公司作品中进行宣传,乙方不需事先经甲方同意。
3、如委托期内,甲方对乙方负责工作的要求因故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或以双方认可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如因此需调整费用或交付时间,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和协议的解除
1、在合同签定后,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乙方将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费用的4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2、在合同签定后,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甲方将有权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费用的4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第三条约定按期支付合同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后期工作,并收取预付款为违约金,由此导致项目延期完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在违约后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制作作品,将承担盗取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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