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服务协议

员工培训服务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1、根据甲、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受聘为甲方的自动插件和波风焊设备维修保养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叁年。

2、为提高乙方工作能力和技能,作为长期人力资源投资,甲方决定在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内对乙方进行培训。

为此,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部分:培训内容 第一条、甲方对乙方进行自动插件设备维修和操作技术方面的培训。

第二条、甲方根据经营要求,在适当的时机安排乙方在公司内或外派接受专门技术培训;20xx年9月15日开始外派到深圳中禾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专门技术培训。 第二部分:培训费用

第三条、若乙方培训结束后,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回公司从事工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第三部分:甲、乙双方的义务:

第四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状况,负责安排乙方接受相关技能培训;

第五条、乙方应勤奋认真学习、达到甲方要求的程度,并通过所有评定或考试。

第六条、乙方接受培训结束后,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回到公司工作,继续为甲方服务,服务期限从乙方回到公司正式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为陆年。

第七条、乙方需学以致用,把获取的技术、知识充分应用在实际工作中,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违约行为

第八条、乙方在接受培训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服务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事先请假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离开工作岗位;

2、学习态度不积极认真,表现散漫,经培训负责人发出书面警告,仍无改善;

3、无故不服从培训指示,或完全达不到培训要求。

如情节严重的,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本服务期协议,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部分:违约责任

第九条、在培训期间,如乙方原因私自中途退出培训,或严重违反培训纪律、刑事法律或其它法律、法规,导致不能完成培训课程,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甲方承担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乙方完成整个培训课程后,必须为甲方服务满陆年(不包括培训期)。如在合同期内,乙方因个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服务期协议,或乙方严重失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甲方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培养费用包括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培养费赔偿金额按服务年限折算。计算公式为:

培养赔偿费 = 培养费用 -(培养费用÷服务期限×实际服务时间)

多次参加教育培训且均在服务期以内的,实际交纳培养赔偿费累计计算。

第六部分:变更

第十一条、甲方保留随时缩短或结束培训的权利,并安排乙方回公司工作,不需向乙方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本服务期协议在规定期限内终止,但不免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终止前产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服务期协议明确规定在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权益、责任、义务,不受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八部分:保密

第十四条、乙方从培训中获得的任何技术、知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公开、泄露或提供给予他人,员工的保密义务在本服务期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三年。乙方违反保密规定,必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本服务期协议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服务期协议中如有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第十八条 本服务期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服务期协议与劳动合同

出现内容不相同时,视为对劳动合同的变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第二篇:企业培训服务协议(超有用的)

服 务 协 议

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名称:

注 册 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第二条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

第三条

鉴于:

(1) 根据甲乙双方 年 月 日签定的劳动合同,乙方受聘为甲方的焊工(工作岗位),合同期限 年。

(2)为提高乙方工作能力,增长其专业技能,甲方对乙方进行了*****培训。 为此,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培训内容

第四条 甲方委托******机构对乙方进行了******理论知识与实操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费用

第五条 培训期间,甲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照常支付乙方工资并提供社会保险福利。

第六条 甲方负责和承担乙方接受培训的全部费用,包括:

1、为委托*****培训机构对乙方进行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包括教师培训费、食宿费、培训教材费、劳保用品费、材料损耗费及其他因培训产生的费用);

2、乙方在培训期间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在第四条所述的****培训中,甲方总共为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6,000( 陆千元整)元。

甲乙双方的义务

第八条 甲方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不得对乙方提出其他要求。

第九条 乙方须学以致用,把获取的知识和学到的技能充分应用在实际工作中,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

服务期约定

第十条 乙方接受培训结束后,应按照甲方要求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约定服务期,服务期限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为***年。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在服务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因个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该服务协议;

3、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金计算标准为:

违约金=培训费用×未服务年限÷总服务年限。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

1、自乙方提出辞职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索取应付款项相应的利息(利率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2、如符合本服务协议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甲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在甲方发出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支

付全部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索取应付款项相应的利息(利率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变更

第十四条 服务期内,双方可通过平等协商修改本服务协议有关条款,使协议保持有效。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终止

第十五条 本服务期协议在规定期限内终止,但不免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终止前产生的违约责任。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服务期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服务期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劳动合同不同的地方,视为对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若因该协议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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