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正和广场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编号:

委托方:陈金兰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36xxxxxxxxxxxx

地址:

联系电话:130xxxxxxxx

受托方:江西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上犹县东山镇东山大道107号丽景佳苑

联系电话:0797-85399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商铺委托经营及管理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上犹县正和广场”项目 2 层 A1区 01 号铺位(产权面积 26.76 平方米)委托乙方经营及管理,乙方负责商铺招商及培育市场。

第二条:甲方自愿将上述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及管理的期限共计 15 年,签订本协议起至 2030 年1 月 31 日止,在上述经营及管理期内,乙方享有该商铺的经营权、管理权和相应的收益权,以及在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的自主转租权。但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15 年 2 月 1 日前为市场培育期及装修期,双方一致确认该期间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及任何费用。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

上述商铺在委托经营及管理期间,起始月租金为人民币 27 元/平方米。

2、年递增

上述商铺在委托经营及管理期间,年递增为 前三年不递增,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6%。

3、年租金

甲、乙双方同意租金按下方式计算: a) 2015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27元,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722.52元 (大写 柒佰贰拾贰元伍角贰分 )。 b) 2018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28.62 元,每

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765.87 元 (大写 柒佰陆拾伍元捌角柒分 )。

c) 2021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 月 31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30.34 元,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811.90元 (大写 捌佰壹拾壹元玖角零分 )。 d)2024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32.16 元,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860.60 元 (大写 捌佰陆拾元陆角零分 )。

e) 2027 年 2 月1 日起至 2030 年 1 月31 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34.09元,每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912.25元 (大写 玖佰壹拾贰元贰角伍分)。

4、租金的支付方式

a)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的租金乙方一次性预付给甲方。 b) 2017 年 2 月 1 日起至委托期限届满期间的租金由乙方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个月的租金。 c)甲方租金支付开户行:

甲方租金支付账户:

甲方租金支付账号:

5、租金契税及扣缴方式

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所获得的税前租金所产生的契税,甲方同意由乙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届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扣除契税后的租金。

第四条:乙方负责包括甲方上述商铺在内的委托经营管理物业实施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有权决定甲方上述商铺在内的物业经营布局和宣传推广;在不改变铺位主体结构和整体风格前提下统一进行装修管理,所涉费用与甲方无涉。

第五条:上述商铺仅作商业用途。

第六条:商铺的移交

1、甲方应于上述商铺的出卖人公告的交付日期办理商铺交付手续,并在与出卖人办理完毕交付手续的次日将商铺移交给乙方经营及管理,届时甲、乙双方应当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2、如若甲方不能如期至出卖人处办理商铺交付手续,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出卖人公告的交付日期届满后三日内代为甲方办理商铺交付手续,交付手续办理完毕后商铺即正式移交给乙方经营及管理。

第七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负责承担上述商铺所发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第八条:甲方保证乙方拥有本协议书所约定的完整经营管理权利和相应的收益权。在委托经营管理期内,甲方有权转让上述商铺的所有权,但甲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将上述商铺所有权转让他人,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书,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甲方还应会同受让方与乙方共同订立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转让协议。

第九条: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与承租人签订有关甲方物业的租赁合同获取收益,并直接以自己的

名义或者甲方的名义对第三方或者承租人违反相关租赁合同或乙方管理制度等行为,向第三方或承租人提起诉讼,需甲方提供相关授权和证照等配合的,甲方应予以协助。诉讼费用及诉讼风险均无需甲方承担。甲方未予协助而致乙方无法实现权利而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十条:本合同期间,如该商铺实际承租人因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事项需要甲方出具商铺产权证明和租赁证明等相关资料的,甲方同意予以无条件配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书予以终止:

(一)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

(二)政府决定征用委托经营管理商铺和依法需拆除委托经营管理商铺的;

(三)双方协商一致的。

第十二条:商铺的返还

1、甲方同意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委托经营期届满后10日内,乙方应将商铺交付给甲方,并保持届时装修现状(可移动的电器类设施设备乙方可予以拆除)。

2、如甲方愿意继续与经营商户建立租赁合同关系,可在委托经营期届满前90日向乙方提出书面意向,并由乙方协助甲方与经营商户商谈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事宜,但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甲方与经营商户另行签订了租赁合同,亦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返还商铺的义务。

3、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将该商铺交由乙方统一经营。如甲方继续将该商铺交由乙方统一经营的,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另行商议具体条款。

4、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未继续将该商铺交由乙方统一经营的,但仍须继续将该商铺交由乙方统一管理,并按届时乙方统一制定商业管理费用标准向乙方交纳商业管理费用。

5、本合同期满,如果甲方继续将该商铺予以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本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甲方承诺按乙方统一经营之规定业态和品质标准进行招商或自营,同时甲方接受并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7、本合同期满后,为使商场在招商、推广、经营管理等方面高度统一,乙方开具的继续受委托条款达到80%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同意,甲方需无条件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所属商铺。此条为不可撤销条款。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单方解除本协议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解除协议当年总租金的5倍,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该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招商费用、装饰装修费用、经营性设施投资、承租商户一切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因履行及终止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支出与费用损失,以及乙方的可得利益损失)的,甲方还应补足其不足部分。

2、甲方保证上述商铺权属清晰,若甲方发生与上述商铺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导致乙方或

实际经营商户受到损失(该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招商费用、装饰装修费用、经营性设施投资、承租商户一切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因履行及终止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支出与费用损失,以及乙方的可得利益损失)时,甲方应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

3、甲方违约解除协议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补偿乙方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物的残值损失。 第十四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的,应按当期应交租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六十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书。

2、因乙方原因单方解除本协议书或者因乙方未按照本协议书约定支付租金达六十日,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所涉年租金的5倍。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所有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一: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平面图

附件三:<<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或本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二篇:委托经营管理合同5(最后一个版本)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议双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同意依照合同的条件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条件下,接受甲方的委托,对其进行经营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营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条的规定为准.

名称: 简称: .注明包含酒窖. 管理范围: 的全体员工. 营业收入: 是指经营“ ”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经营毛利: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余额。 营业成本:指食品、饮料和商品等进货价。

费 用:是指如下费用,“ ”员工的工资、福利、水电以及因经营所必须的外项费用

房 租:是指土地房屋租赁费. 人事管理: 指公司对员工的选聘、培训、考评、解雇等管理。 经营管理:指各项收费定价、经营路线、经营策略、运营所需的相关赠送或免单等。 运营管理:指对员工的工作指派、检查、批评、督导、处罚、奖励等。 外派员工:指由乙方调往项目地工作的员工。

第二章 委托事项

第一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将下列事项委托给乙方管理;

1、“————”营业所需的各种准备,包括必要的岗位人员补充及经营定位的审修。

2、“————”营业中的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种行政管理及其他方面的工作,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在经营中应维护甲方的利益及声誉。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时限为一个月、即3个月。

1、第一阶段:自本协议签定生效之日起,为乙方管理人员班组搭建,人员培训、市场调研预热,广告宣传等。

2、第二阶段:为营业磨合、试运转期、时限1个月。

3、第三阶段:为经营指标正式履行期。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审批乙方提交的“ ”月度经营方案、经营目标,对“ ”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2、对“ ”的财务有直接管理权。

3、随时对“ ”财务进行审计,但需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4、审查批准扩建、改建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方案。

5、自营业第三阶段起,除市场特殊情况外,乙方若连续两个月份未达到经营方案所确定的经营目标,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营业总经理、或解除本合作关系。

6、甲方不可干预与《甲方权利》条款以外的事项。

7、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施建议更换。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及时完成各种设施环境内的装修建设,保证能够正常经营,装修档次不低于本地区同类高档次同行业水平。

2、及时办妥“ ”开展经营所必须的全部法律手续。

3、提供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的数额由双方商议确定。

4、保证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通讯、燃气、排水等各种基本条件的正常供应;并确保乙方作为管理者拥有完整的人事与经营管理权。

5、甲方必须及时配合实施乙方策划的经营促销、市场推广、广告宣传等事宜。

6、甲方必须提供乙方在“ ”经营所需的良好围环境(政府部门的工作衔接、社会恶霸的骚扰等)。员工在店内和提供租住房屋内的人身财产安全由甲方全权负责。

7、甲方需提供外派人员的住宿及相应的住宿设施及用品。甲方需提供管理层客房一间,招待用烟每月二条,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8、协议期内甲方须确保乙方是“ ”唯一的经营管理者。

9、乙方每月有 元的招待费,此费用不累计、超支招待部分从管理费中扣除。(经营及客诉所需赠送除外)

10、甲方每月有 元的招待费,此费用不累计、超支招待部分以当日营业额计算。

第四章 乙方的职责

第一条 在本协议期内、乙方将以其行业管理模式的标准进行管理,使服务和效益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同类档次服务业的水平。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内,在处理因经营管理与第三方所发生的关系时,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政府部门的工作衔接、社会恶霸的骚扰除外)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负责组建、招聘、培训全体员工。

2、负责考察当地相关市场,对“ ” 进行全面高效策划及运行。 负责“ ”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及必要的改造和装饰。

4、负责申报与计划“ ”正常经营所必须的全部物品。

5、负责广告和市场促销策划实施等工作。

6、负责进行各项筹备与正常营运所需的其他工作。

7、负责每月月底之前向甲方提交下月的经营管理计划及预算.

8、负责组建艺员 人。

第五章 管理费的计算和给付

第一条 外派员工的岗位为“总经理”、“楼面经理”、“出品经理”共 人,乙

方的基本管理费为: 万元/月 (大写: )。

第二条 组建艺员基本费用为 万(大写: )。

第三条 乙方自合作第三阶段起,进入经营指标正式履行期,每月任务额为

万元、超过任务额甲方则另支付乙方超出营业额部分的 %作为效益管理费,即提

成,若未完成月任务额则按照所缺营业额比例的 %扣除管理费。

第四条 基本管理费于合同签定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合计 万元(大写: )。组建艺员基本费用于合同签定之日内支付,计 万元(大写: )。

第六章 “ ”的产权及其处置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的全部资产属甲方所有,一切债权,债务

由甲方拥有并承担,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它任何方式处置资产。

第七章 劳动人事管理

第一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设置人员编制方案,制订劳

动用工计划,制定员工的工资分配方案和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

规制订劳动管理方面的制度。(上述各项制度均由乙方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

第二条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各级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当

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有违协议内容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并在接到对方的通知后五日内仍不改正的,均构成本协议的违约。

第二条 如果甲方导致乙方在第一、二阶段无法正常进行工作,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取的基本管理费不予退还。如甲方拖欠乙方管理费用或效益管理费则每逾期一日另行支付应付款项的 %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未达到协议约定的营业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赔偿月度管理费用。

第九章 合同的期限和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可以无条件终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无意延长协议;

2、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3、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义务,导致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或导致严重损害他方的权益, 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终止原因出现。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条 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其它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该方应立即将事件的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通知另一方,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履行义务。

第十三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条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打印件有效),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

第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子之日起生效(即合同的生效日)

第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个月。

第四条 本协议共有 页,如有修改,需双方签字认可,修改部分方可生效。 补充:乙方签约代表杨伯群负责所有人员的招聘,培训及艺员统筹,易比龙负责营销策划以及酒水、食品的统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签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