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样式20xx版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样式2016版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样式2016版

男方: 身份证号码:

女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 年 月在 县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有 名婚生女( , 年 月 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影响共同生活,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女 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婚生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以及其他重大费用开支,生活费 元/月,计算至18周岁,共计 元,男方一次性于 年 月 日前向女方支付。教育费、医疗费以及其他重大费用开支,男女双方各承担50% ,待实际产生后的一个月之内,由男方向女方支付。18周岁后的有关费用日后协商处理。

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也可以到学校探望,女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需提前2天联系,共同居住需提前一周联系,共同居住日期以双方协商为主),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生活、学业为准。

女方或男方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当婚生女面或其他方式灌输,语言诋毁、仇视或辱骂另一方。应提供积极、健康的氛围,以利于婚生女身心健康的成长。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2)夫妻之间共同财产: ,女方取得 所有权,其余归男方所有。

(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离婚后,一方(包括近亲属)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故意诋毁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 万元。

五、双方确认各自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六、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第二篇:民政局专用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

男方 与女方 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

通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因感情不和,无法一起生活,造成婚姻关系破裂,我们双方自愿离婚,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协议内容如下:

1、 子女抚养

2、 共同财产

归男方:

归女方:

3、 婚后债权债务

婚后无债权债务

我们完全同意本协议书的各项安排,没有其他不同意见。

协议人: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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