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

20xx年度

食品安全责任书

微山县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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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微山县人民政府与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20xx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食品安全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评价与绩效评估,督促落实监管责任。

二、主要目标

(一)健全完善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县乡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建立协管员队伍,全面建立起覆盖城乡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加强各级公安机关食品犯罪侦查队伍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经费投入与食品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

(三)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合理划分部门职责,建立部 -2-

门间高效、畅通的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协调配合与信息沟通,实现监管无缝衔接。

(四)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健全完善诚信体系,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实施“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强化舆情监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置食品安全事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根据20xx年省、市、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2项专项整治。通过有效治理,清理整顿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黑工厂”、“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解决突出问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六)保持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1.20xx年底前,启动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及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2.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大型及连锁超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率达到60%以上。

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90%以上,食品销售摊贩监管覆盖率达到70%以上,小餐饮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七)完成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开展 -3-

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三、事故控制目标

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本辖区内无因履行食品安全组织领导不力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责任目标考核

年终,按照《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县委组织部关于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等有关规定,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本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履行食品安全职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县食安委会各组成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范围抓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落实。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微山县人民政府 代表: (签字)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代表: (签字)

20xx年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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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书签订单位:

1.韩庄镇人民政府、微山岛镇人民政府、昭阳街道办事处、夏镇街道办事处、傅村街道办事处、驩城镇人民政府、留庄镇人民政府、两城镇人民政府、鲁桥镇人民政府、马坡镇人民政府、南阳镇人民政府、张楼镇人民政府、西平乡人民政府、赵庙镇人民政府、高楼乡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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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渔业管理委员会,县粮食和物价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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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年度xx镇食品安全责任书

Xx镇20xx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青州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现与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签订20xx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管辖范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至少确定一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明确的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对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业户)检查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

4、及时掌握并积极报送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食品安全动态和信息,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标准化、种植

养殖及生产加工新技术等知识的宣传、推广、服务工作。

6、加强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镇做好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7、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做好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安排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三、事故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本地区内无因工作失误和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责任考核

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终千分考核。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镇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单位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Xx镇人民政府(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 (签名):

二○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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