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房地产公司组织架构、职责范围与管理制度v8.0

海林XX置业组织架构、责权范围与基础管理规定

《XX置业组织架构、责权范围与基础管理规定》旨在明确公司内部管理结构、各部门责任范围,并明确相关制度内容。

管理结构采取“战略+操作”的集团管理模式。在集团层面,设计有战略部、财务审计部及专家委员会,通过这三个部门对XX置业“战略”、“财务”、“绩效与规范”进行管理与审计,保证XX置业取得最佳的集团携同效果。

在XX置业内部,建立以总经办为领导的执行团队,其中有:营销部、工程部、行政部、财务部四个部门。

一、公司组织架构

三、公司部门结构与职责

本章节明确了各岗位的主要工作与职责内容,帮助岗位界定权责范围。

1、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是XX置业公司的领导,起项目总管理、总协调的功能,并对项目重大事务性决策负责。

2、行政部部门职责

行政部为XX置业的协调部和支撑部,负责到客来访、档案管理等支撑性工作

3、财务部部门职责

财务部由XX置业总经办领导、接受XX投资集团审查监督,负责XX置业的财务管理,并对公司与集团负责

4、工程部部门职责

工程部主要负责地产项目中建设施工工作,包括协调规划设计、招投标实施与建议、成本核算、质量把握、竣工验收等工作。

5、营销部部门职责(暂定,视与天创的合同具体确定)

营销部对整个项目的销售负责,包括市场分析、产品定位、宣传推广、营销销售等,如与天创合作,则需明确对接方式并设定具体的考核点,进行过程控制与目标控制双监督,其实降低销售风险。

6、人力资源部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XX置业的人力管理,包括组织架构设计优化、关键岗位招聘、部门规章协调、绩效考核等,为企业提高绩效。


四、业务流程与管理制度

本部分明确了在XX置业基础管理工作中的细节,着重说明了财务、人力、行政这三个流程性工作频繁的部门管理流程,为工程部、营销部的工作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推动工作有序进行。

1、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制度由资金计划(预算)管理、授权制度与报销制度三项组成。

(1)资金计划管理工作流程

计划资金(预算)控制制度,即各部门以季度为单位,向财务部门提交预算申请《部门资金计划表》(尤其是大项、工程类支出,具体指标应提前在预算管理中体现,根据施工合同支付)。在总经办审查通过后,提交集团审批,经董事长批准后,集团财务部门制定资金计划,保证XX置业资金情况良好。

(2)报销制度

每周例会,保证开销有计划,已经同意的,执行即可;特殊情况,提出申请,根据申请单进行报销,申请单一式三份,有经办人、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审批,所有票据应有经办人背书。

1、财务管理制度(备选)

第一节  财务部门的分工

一、公司财务部设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三个岗位,其中财务会计根据公司需要可以一岗多人担任。

二、财务负责人负责企业资金管理与运作、协调财务部与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会计负责日常企业财务核算及财务处理、纳税申报等系列工作;出纳负责现金收支、与银行的业务往来及相关帐务处理。

三、在银行开设的公司帐户中,银行预留印鉴为本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章。

第二节 现金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现金管理,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

3 可支付现金范围

  1)、职工的工资、资金、津贴、红利。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用。

  5)、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开支。

  6)、符合银行现金支付规定的其他支出。

4  现金使用规定

1)、公司必须按上述范围使用现金,超出范围的均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支付。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属企业一律实行“备用金”限额管理,不得超额存放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存放限额,由银行核定后,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3)、严禁“坐支”现金,即不可从本单位的销售及其他业务收的现金中直接支用现金。

4)、公司收到的现金当日必须送存开户银行,并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款项的来源,从银行支取现金必须在现金支票上写明用途。

5)、不准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如“白条”)支取现金或抵充库存现金,如工作需要借用现金的,按规定办理供款手续,填写《现金借款申请单》。

6)、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用现金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

8)、不准私自借用公款。

9)、不准利用银行账户替他人套取现金。

10)、不准将单位现金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11)、不准设置“小金库”。

12)、不准设置“账外”账户。

13)、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的收、付、存,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

14)、切实加强现金的监护。向银行存、取现金时,必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由公司派车或派人护送,确保万无一失。

第三节 银行结算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银行结算行为,防错杜弊,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

3 银行结算管理规定

3.1 认真贯彻招待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银行信贷、结算和现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在银行检查时,向银行提供账户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

3.2 对于所开立的银行存款户,只供本单位业务经营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准出租、出借账号,套取银行信用。

3.3 正确记载与银行之间的往来结算账户,随时掌握存款余额,及时取得开户银行的“对账单”及时对账。每月终了,对账清楚。凡发生有未达账项的,即查明原因,做好“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将“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上的未达事项处理时限,不得超过次月底。

3.4 各种收付款(原始)凭证,必须如实填明款项来源或用途,做到收、付有依据,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物资。严禁利用“银行账户”搞非法活动。

3.5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3.6 加强支票管理,将未使用的“空白支票”存放在保险箱里,并将印鉴和支票分开存放,开具或领用支票时,应做好登记事项。

3.7 及时做好银行收、付款记账凭证的填制、编号、汇总工作,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天结出银行收、付金额,编制企业“银行存款余额表”,保证计划内正常开支所需的资金。

3.8 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开具支票、加盖印章、会计处理等项工作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兼管,并由专人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账。

3.9 为加大监控力度,对该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第四节 支票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支票的使用及管理,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

3 支票购领

3.1 财务部对新购买的支票必须按顺序进行登记,并存放在保险箱内。

3.2 支票领用人在领用支票时,应在支票存根联上签名。

4 支票签发

4.1 出纳必须根据经审核签章后的“支票领用申请单”及有效付款凭证签发支票。

4.2 转账支票必须按支票签发规定要求填写:日期、收款单位、金额、用途、不得转让等。

4.3 严禁签发空白支票,因特殊情况需携带空白支票的,应由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财务部门才可以签发。

4.4 签发空白支票时必须填写:日期、用途、限额(¥),出纳人员还须做好登记。

5 支票管理

5.1 支票由出纳保管,出纳签发支票后,必须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作好记录,包括:签发日期、支票编号、付款内容、支票金额等,并让持票人签名。

5.2 支票印签章(公司财务章和法人代表章)应分别保管。出纳签发支票时,由财务章保管人加盖公司财务章,法人章保管人(可由出纳保管)加盖法人代表章,不得由一人同时使用两枚印签章。

5.3 财务部门要做好转账支票的报账和核销工作。应于每月底对签发、使用的支票进行全面核查,督促有关记账凭证的附件。

5.4 收取外单位的转账支票如需进行“背书”的,应将该支票复印(正反面),应将该支票复印(正反面),并依此复印件作为有关记账凭证的附件。

5.5 因支票领用人、签发违反规定造成企业经济损失与纠纷的,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第五节 发票、收据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发票、收据的安全,避免工作失误给企业不必要的损失,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法规,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

3 发票收据使用规定

3.1财务部门设专人购买、保管发票和收据,并定期进行清点、核对、结报。

3.2 发票、收据购买后一定要作好登记工作,并管理好发票购买登记簿。

3.3 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发票管理规定,正确开具、使用发票和收据。

3.4 发票、收据使用部门必须到财务部门办理领用登记手续,以旧换新。

3.5 领用后的发票、收据必须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借、转让、买卖、代开、销毁、涂改及丢失,并定期到财务部门办理结报手续。财务部门每月要编制发票的“领、用、存”月报表。

3.6 财务部门必须设专人定期检查发票、收据使用情况,并核对资金回收情况。

3.7 财务部门对已开具发票、收据在入账前应核实是否合法、合理、合规;收款时在相应的发票、收据上加盖“收讫”章,并及时入账。

3.8 已作废的票据,不得缺少联次,各联次都要加盖“作废”印章后,与原发标存根联一并妥善保存、备查。

3.9 凡违反发票、收据管理规定第3.5条,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10 任何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地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专用发票。

3.11 发票存根的保管期限五年,在保管期限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私自销毁。

第六节 应收款项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收款项的管理,避免公司资产的损失和坏账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

3 应收款项核算

3.1 应收款项是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3.2 按照国家财政规定,应收款项的核算工作,必须严格根据“权债发生制”原则作好相关账务处理。

3.3 公司不可凭空记载或者随意扩大应收款项的金额,编造虚假的业务收入和业务往来。

 3.4 公司应当按照不同客户及部门的应收账款和借款情况,按欠款单位 或个人分别设置明细账,详细反映本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及企业内部应收款项的情况,掌握应收款项的发生、增减变动、账龄长短及余额等财务信息。

3.5 公司对到期的应收款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应及时联系和催讨入账;对已逾期,并经积极催付仍未归还的大额应收款项,必要时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防止企业资产流失。

3.6 对确实不能回收的各种应收款项,经报批后当作“坏账损失”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7 公司在年末,按应收款项余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率为5‰,并设置“坏账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3.8 应收款项中的“预付账款”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但证明确凿已形成坏账的,须将原已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3.9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的应收款项,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

3.10 已核销的坏账,如又收回,应冲减原“坏账损失”。

4 管理职责

  4.1 财务部门职责

1) 定期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

2) 季度与各部门核对应收款项情况,如:余额、账龄,及时分析应收款项存在的问题。

3) 年未对公司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核对后,对年内发生的应收款项,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催收入账;对一个以上的应收款项,应编制汇总清册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领导签证后,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4.2 各部门职责

1) 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有责任对本部门发生的经济往来中的应收款项进行催讨、对账、结账。

2) 在财务部门配合下做好应收款项的函证工作,各部门在取得对方回执后交财务部门保管,以便日后追溯。

3) 年末,由财务部门根据账上余额开出清单,与各部门进行核对、认可、清欠。对确有特殊原因的,由分管领导审核,董事会批准后,次年重新办理续供手续。

5 应收款项催收、考核、奖惩

加大催讨力度,落实催讨责任。应收款项的回收应与内部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相结合。对于因工作疏忽造成应收款项逾期未收回的主管部门和经办人给予适当的警告,对由此造成“坏账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 应收款项“坏账”审批权限

6.1 公司单笔坏账,损失在十万元以上的,由财务部初审后报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批准后,送财政税务所复审,报所在区财政税务分局批准。

6.2 公司单笔坏账,损失在十万无以下(含本数)的,由财务部初审后报总经理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报所在区财政税务分局备案。

6.3需要申报坏账,在上报董事长或董事会的同时,需另上报公司对口财政税务备案。

7 应收款项“坏账”内部处理程序

7.1 公司内部有关责任部门经过取证,提出报告,阐明造成坏账的原因和事实。

7.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经过审计确认该坏账的性质和责任,提出相关建议。

7.3 坏账涉及诉讼纠纷,公司应当委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7.4 财务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对确认坏账造成的损失提出财务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审定。

第七节 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保证其安全、完整,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3 低值易耗品确认

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不满一年或虽满一年但单位价值在200元(含200元)以上、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下的劳动资料、低值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和管理用具等物品。

4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低值易耗品虽不同于固定资产,但应比照固定资产管理,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并加强实物管理。

5 低值易耗品购置和领用

5.1 生产经营用的低值易耗品等应由物资管理部门统一采购并验收入库。

5.2  生产经营需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必须填制领料单,并按领料单的

要求写明项目及用途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向物资管理部门领用。

5.3 管理用的低值易耗品,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的申请统一办

理采购、入库手续,使用部门凭填制好的领料单向行政管理部门领用。

6 低值易耗品计价和核算

6.1 生产经营用的劳动资料、低值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采用实际价

格计价和核算,领用时按实际成本一次计入当月的相关成本和费用。

6.2 管理用的低值易耗品按实际价格计价和核算,领用时采用“一次

摊销法”,按实际采购价格在相关费用中列支。

7 低值易耗品管理和清查

7.1 在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和维修,对购入单价较

高的低值易耗品(专用工具、办公桌椅、传真机、橱柜等),在设置低值易耗品卡片的同时,要建立备查账本。

第八节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资产效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发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结合本财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3 固定资产定义、范围及分类

3.1 固定资产是公司从事各项生产经营的重要物质条件,它具有使用年限长,单位价值高,能多次参加周转,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特点。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 单价在2000元(含)以上。

2) 使用年限在一年(含)以上。

  3.2 固定资产范围

3.2.1  下列财产,不论其价值大小,均属于固定资产:

  1) 永久性的房屋和建筑物。

  2) 种类设备、电器等管理用具及非生产设施设备。凡在这些主要设备上固定装置的附属设备,均应属该项资产的组成部分,其价值并入有关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内。

  3)土地是指已经计价入账的土地价值,未单独计价的土地不能列作固定资产:为项目开发使用的土地而支付的土地坐及补偿费等均应并入有关房屋及建筑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3.2.2 下列财产不作为固定资产

  1) 临时、简易的房屋建筑物,如每平方米造价不超过200元的简易工棚、天棚。

  2) 属于工具材料性质的资产,如专用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等。

  3) 属于周转性、替换性的资产。

  3.3 固定资产分类

3.3.1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1) 房屋及建筑物。

  2) 设备。

  3) 辅助设备

  4) 电器电子设备

  5) 公务车辆

3.3.2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指用于非生产经营方面(如食堂等福利性质)的固定资产。

3.3.3 出租固定资产

  指经批准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多余闲置的固定资产。

3.3.4 未使用固定资产

  指尚未使用的新置或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正在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经批准暂停用而以后仍需使用的固定资产。

3.3.5 不需用固定资产

  指本企业现在和今后都不需用,已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

4 固定资产

  4.1 卡片管理

公司应对每一项固定资产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联,第一联存财务部门,第二联存职能管理部门,第三联由使用部门存查。

4.2部门管理

4.2.1 财务部门职责

  1) 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手续,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账务处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 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做好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工作,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对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必须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3) 对拟列作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审定,待批准后作好相应的账务处理。

  4) 参与制订并审核固定资产的新增、更新、修理计划,在计划实施中要积极筹措调度资金,保证年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5)、 公司购入的对讲机、手机等,在购入时按买价的95%一次列支成本费用的,必须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另有5%的残值,应吊在固定资产账面上,待报废时再核销其残值。

4.2.2 实物管理部门职责

  1) 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切实管好固定资产卡片,保证账、卡、物三相符。

  2) 根据生产需要和资产的技术、使用状况建立固定资产检修保养制度。会同使用部门提出增减、调配、报废、出租等及时办理早报手续。

  3) 掌握和研究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合理安排和调配,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

  4) 组织办理固定资产的验收、交付、盘点、拆除、清理等工作,并对固定资产的盈亏和毁损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

  5) 编报固定资产的新增、更新、修理、改造等计划。

  6)贯彻执行颁布的固定资产技术标准,对报废、改变用途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

  4.2.3 使用部门职责

      1) 负责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使用,加强岗位责任制,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动态、保养和管理工作,保管好本企业的固定资产卡片,保证账、卡、物三相符。

      2) 根据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和生产需要,及时提出固定资产的增减、修理、调拨、报废、拆除以及改造计划和意见,当公司需要购置固定资产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制附表并办理相应手续。

      3) 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盘点、清查、报废等工作。

5 固定资产增减审批

5.1 增加审批

5.1.1 各部门需增加固定资产,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列入企业年度计划。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并按计划执行不得任意增加,确需变更原计划的,应书面报告并补办报批手续,凡没有列入年度计划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5.1.2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后应由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及财务资料的交接手续,并填写统一印制的《固定资产竣工交付使用验收单》和一式三联的“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门据以办理相关的结算手续,第一联交财务部门入账,第二联存职能管理部门建档,第三联由使用部门存查。

5.1.3 由公司统一购置或建造,分配给各部门使用的资产。决算后,由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通知单”,由财务部门办理结算、入账手续。

5.1.4 土木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项目竣工后及时验收及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按时做好账务处理,对不属于土建项目的固定资产应单独列账。

5.2 减少审批

5.2.1 调拨

1)对于多余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进行调拨时,需报经职能管理部门,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职能管理部门填具“固定资产调拨通知单”,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办理转账或收(付)款手续。

2) 公司内各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由职能管理部门填制“调拨通知单”通知财务部门据以及时调整账面和固定资产卡片。

3) 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由财务部门提供账面价值清单,按程序报批后,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作价,由财务部根据作价后确认的价值作账务处理。

5.2.2 报废

1) 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的。

2) 因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无改造价值的。

3) 因事故或意外灾害造成的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4) 修理费用超过或接近新购价值的。

5.2.3 报废审批和清理

1)固定资产报废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职能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随同书面报告,送财务管理部会签。

 2)经报批同意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转销手续后,才能进行拆除清理。凡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整体继续使用或恢复使用。

 3)对于改造项目,应遵循先报废,后建设的原则。在报废的固定资产中,某些组合部分的单项固定资产,尚可修理使用的不予以报废,应在报废总价值中,扣除可利用的部分的价值,并应另建固定资产卡片。

 4)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拆除清理。除整体出售外,房屋建筑物报废或改造拆除后的可利用的木料、砖瓦等物资;机器设备报废,对尚有修复使用价值的零部件,均应作价或整修使用,作好固定资产的清理核算工作。

6 固定资产计价

6.1 购置的直接安装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6.2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6.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6.4 在现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6.5 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6.6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6.7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6.8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 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就支付的相关税费减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 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6.9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低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支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6.10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同类或 类似的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值,作为入账价值。

3)捐赠方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7 固定资产期末计价

企业在年末对固定资产要进行逐项检查,如有以下情况,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以产生负面的影响。

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副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副度降低。

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1 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8.2 减值准备按固定资产单项计提。

8.3 当公司存在下列情况时,应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9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

9.1固定资产折旧

是指固定资产由于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

9.2计提折旧的方法

9.2.1 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使用年限法。每月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国家有关规定预留残值3~5%。

9.2.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折旧所限÷12月

9.3 折旧年限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所限如下:

      固定资产名称    折旧年限

      公务车          5年

      管理用具        5年

      房屋、建筑物    20年

      设备            8年

9.4 折旧计提的口径

9.4.1 按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要计提折旧的原则处理。

9.4.2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9.4.3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9.4.4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按固定资产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9.5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9.5.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9.5.2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9.5.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10 固定资产大修费用的核算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对于较大的修理费用支出,为均衡成本支出,可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进行核算。实际使用的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差额,采用“多退少补”办法,年终时予以清算,该账户年末没有余额。

11 固定资产清查

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清查,每年至少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清查工作由财务总监亲自负责,成立专门清查小组。根据“见物就点”的原则,以实物为准,由账、卡相对照,查清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制公司统一负责制的处理单。

11.1 盘盈

  在财产清查中,发现有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如属本公司的资产,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按第6条定价原则进行定价后,报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在未经批准之前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待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

11.2盘亏

在财产清查中,如发现固定资产的缺少或毁损,应查明原因并由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盘亏表,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上报,在未经批准前,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待批准后按原价和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计入营外支出。

11.3“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规定

  清查的财产损溢,应在年终决算前完毕。未能在年终决算前处理完毕的,应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年度终了里,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第九节 对外投资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以确保对外投资的收益,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 对外投资规定

3.1 对外投资:是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3.2 对外投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协议、合同、章程,并将所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报公司备案。并送财务部门作为财务入账的依据。

3.3对外投资应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资金周转的可能性。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4 对外投资程序

4.1 投资调研

4.1.1 对投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作细致、踏实、充分的可行性分析。

4.1.2 在没有做出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之前,经公司领导同意,可先“草签”意向书,但不作任何“承诺”。

4.1.3 可行性研究工作应由公司有关领导挂帅,并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门调研小级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进行。

5 投资授权

5.1 总投资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公司领导集体讨论决定,自行审批,报董事长备案。

5.2 总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公司领导集体讨论后,报董事长审批。

6 投资方式

6.1 公司“中外”、“合作”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程序和公司要求以及外经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6.2 凡公司以土地、房产等资产对外投资均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按有关管理程序办理。

  7 对外投资计价原则

  7.1 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包括向有关部门支付的手续费等)计价。

  7.2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7.3 以认购股票方式的,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7.4 以认购债券方式的,按照实际支付价款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7.5 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摊销,计入投资收益。

8 对外投资分类

8.1 短期投资

是指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和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当期的有价证券收益以及有价证券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2 长期投资

8.1.1 是指投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8.1.2 对外长期投资一般是指股(债)权投资,投资期内的应计利息、出售时收回的本息与债券账面成本及尚未收回应计利息间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8.1.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应转入流动资产,并单独列项反映。

9 对外投资核算方法

9.1 成本法

9.1.1 企业的长期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实收资本中占20%(不含2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变动。

9.1.2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一般在收到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被投资单位年度会计决算报告和董事会分配决议后,根据分配到位的金额确认投资收益。

9.2 权益法

9.2.1 企业的长期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实收酱中占20%(含20%)以上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资单位增加或者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长期投资。

9.2.2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和正常反映投资的效益,一般在收到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被投资单位的半年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后,予以计算投资收益。

9.3 对外投资减值准备

9.3.1 短期投资

  公司应在期未对各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计价,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应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9.3.2 长期投资

  在期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清查,包括:

  1) 成本与市价的情况。

  2) 了解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确定投资的未来可收回金额。

  3) 对已经发生的损失,按投资比例计算损失额。

  4) 根据以上清查情况,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而导致其可收回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应按各个投资项目分别计算应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9.3.3 年末减值准备账务处理

  年末,对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4 利息收入确认

  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10 对外投资管理

10.1 对外投资账户应按项目、分账户明细登录记账。

10.2 公司应设置专人经办对外投资权益处理,以保证投资方的的合法权益。

10.3 开立证券基金专户的,应由职能部门及经办人及时把对账单和交易返回单交财务部,财务部对交易回单进行核对,并登记账簿。

10.4对外投资中的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财务部的保险箱里,并应做好登记。到期债券由财务部门负责兑现。因故对未到期债券实施转让或者提前兑现的,应由财务部提出分析报告,经由公司领导讨论、审批决定。

2、人事管理制度

(1)人力规划制度

人力规划制度,即各部门以月度为单位,向人力部门提交人力计划申请。在总经办审查通过后,提交集团审批,经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制定人力规划,保证XX置业人力储备。

(2)招聘制度

招聘制度,每月根据人力规划内容,由人力资源部门主导,各相关部门配合,对相关人才进行招聘储备。


(3)高级岗位招聘制度

高级岗位是指部总监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的招聘。该岗位初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协助、公司总经理面试录取。

(4)员工内部调动管理

对于希望更换部门的员工,可填写提交《岗位调动申请报告》,部门副经理级别及以下人员由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级别由董事长审批。

(5)请假考勤规定

第一章  目的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执行方式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三章  请销假

1、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扣除一个工作日的工资。

2、事假扣除一个工作日的工资。

3、病假须持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发放基本工资。

4、旷工一天者扣除三个工作日的工资。

5、婚假3天;晚婚假10天(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如到外地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

6、丧假:直系亲属死亡丧假3天。路程假根据路程远近给予销假。

7、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产假发放基本工资。

公司给予报销路费

第二章  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附件),请假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三天以上,总经理审批,然后交由总经理批假。不按请假权限请假,经主管领导核实后,视为旷工。并在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2、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第三章  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迟到或早退当月累计三次者附带扣除一个工作日的工资。

2、没有坚持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当天按旷工论。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以下同)。

3、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4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超过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

4、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公司予以除名,员工当月保险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5、当月累计事假超过12天,员工当月保险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2、人事管理制度(备选)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外,悉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定义: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第二节  招聘、面试与录用

第三条 各部门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需先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明确增添的原因、人数、职位要求等内容,经总经理核准后由行政部办理考选事宜。

第五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

一、新进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也可延长试用期(说明:试用期一旦延长即为三个月);整个试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满经审核批准后,正式录用;如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的,也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二、试用期工资待遇:

1、试用期期间,根据不同性质的岗位,按1800~5000元/月标准计发生活费(由总经理特批的除外),试用合格的,按其收入的对应等级补足其差额部分,如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不论那一方),均不予补偿。

2、原则上,应届毕业生或无相关专业经验来本司工作的,需有一年见习期,见习期间的报酬按其对应等级的80%给付(总经理特批者除外)。

第六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专业知识、能力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无故旷工的,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并按其出勤的实际天数支付试用工资。

第七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行政部递交下列资料与证件:

一、个人履历

二、学历及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

三、身份证及证件照三张;

四、劳动手册、退休证或“协保”证明(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

五、由公司安排指定医院所作的体检合格证明;

六、其他必要文件

第八条 员工分派工作后,应即赴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第三节  工作准则

第九条 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一、克尽职守,努力工作,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二、不得从事 与职务不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本公司投资事宜或经总经理特准者或上级委派者不在此限)。

三、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四、珍惜声誉,个人意见涉及公司的,不经上级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的精益求精及提高效率之目的。

六、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不得假借职权谋取私权;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在外从事与个人利益相关的活动。

七、不得违抗上级指令,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

八、在工作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亲友,如确因情况特殊,应经主管人员同意,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

九、未经许可,不得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

十、须每日注意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

十一、主管级以下(含主管级)员工上下班时间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任何人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违者按《奖惩条例》规定惩处。因特殊情形未能打卡时,应有直接主管证明之(施工监理及或其他外派人员,因工作性质特殊,无需打卡的,由其部门主管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十二、上班时间因工外出的,至少应以口头方式向直接主管报请核准,并说明事由,告知欲去地点,与何人接洽及预定返回时间等,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情节严重的以旷工论。

十三、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的权利。

十四、主管级以上领导应注意自身修养,率先士卒,身体力行,关心员工的疾苦,正确地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使员工在工作上具有安全感与归宿感。

十五、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窜岗,不得闲聊、吃零食,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不得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六、认真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条 员工每日的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警卫、勤杂、现场等岗位的作息时间由所在部门主管拟定,报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五分钟至三十分钟上班的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的为早退;

3、超过三十分钟后,打卡到工者以旷工半日论(因工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4、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的,以旷工半日论;

5、下班而忘记打卡都,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不视为早退。

二、旷工

1、旷工期间,无任何报酬;

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六日,或全年累计达十五日者,予以辞退,不发任何补偿费。

三、考勤

由公司指定一名兼职考勤员,每日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按时在每月最后一日,将考勤统计表交至行政部。、

第四节  休假

第十二条 员工除可享受每周二日的带薪休假,还可享受下列带薪法定休假:

1、元旦新年              一天

2、国际劳动节            一天

3、国庆节                三天

4、农历春节              三天

5、中秋节        一天

6、清明节                一天

7、待补充

第十三条 休假期间,如遇工作需要由公司指定加班时,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调休。

第五节  请假

第十五条 员工请假应于前一天填写请假表(见附件),经部门主管同意,将申请表交至行政部门留存备案。如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的,应在第一时间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反之,则以旷工或事假论。

第十六条 请假审批权限

1、部门经理—事假一天,病假三天;

2、副总经理—事假二天,病假四天~七天;

3、除上述情况外,均由总经理审批;

4、部门经理级以上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5、任何情形的病假,均应提供规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

第六节  待遇与福利

第十七条 本公司依据公平分配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收入报酬。根据政府下达的年收入分配总额,由行政部门拟定年度工资方案,呈总经理核定后实施(总经理工资由董事会决定)。员工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等。

一、基本工资:视该员工的工作性质、专业资历,学历、技能、学识等综合评定;

二、岗位工资:依据该 员工所担任的职位大小、繁简程度或责任高低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奖金(月度与年度三种)

1、效益奖金(月度与年度)

2、全勤奖金(月度与年度)

3、考绩奖金(年度)

第十八条 工资发放时间:每月五日为本司工资发放日,新进人员按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按离职之日停薪(测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员工福利的构成:

一、非工作时间报酬:假日、节日、带薪休假等;

二、各类津贴、补贴;交通津贴、物价补贴、劳防津贴、书报补贴(只限主管级以上岗位)、伙食津贴等;

三、其他:养老保险、大病和住院医疗扣除及门诊医疗报销(详见《住院医疗保险与辩论医疗报销管理办法》)、免费工作餐、租借员工宿舍(只限于外地员工或情况特殊经总经理特许本市员工)、节日津贴或实物等。

说明:

下列人员不享受除车贴以外的各类津贴或补贴:

1、退休反聘人员;

2、尚未与原单位脱离人事关系人员(包括已签订“协保”的员工);

下列人员不享受交通补贴:

1、公司已提供其车辆或摩托车、助动车的;

2、公司已提供其宿舍的;

第七节  奖惩

第二十条 奖惩条例

一、目的

1、 旨在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责任感,鼓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防止和纠正工作中一些不规范或失职行为,维护政党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2、实行逐级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应对所辖人员给予关心、帮助、批评与教育。对成绩突出的,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违纪的,提出惩处意见,并按规定的处理权限予以处理。

二、奖励规定

3、奖励种类:表彰、一次性奖励、晋级或升迁;

4、奖励程序:除总经理可直接对员工予以奖励外,各部经理也有权对所辖员工提出奖励建议,转行政部门核准或由行政部直接提出,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后酌情予以奖励:

1)、在房屋设计、工艺、质量监控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改进效果显著者;

2)、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贡献有利计划经实施有效者;

4)、对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件,能事先揭发或防止,而使用权公司减免损失者;

5)、遇非常事变,采取临机应变措施或奋勇救护人命或保全物者;

6)、才能卓越、勤勉辛劳、奉公守法,对于应办理的工作均圆满完成,足为同事楷模者;

7)、其他应予奖励的事项。

三、处罚规定

6、 处罚种类:分经济与行政二类。经济处罚包括赔偿损失与罚款:行政处罚分警告、停职、降职、免职、辞退、除名。

7、处罚权限与程序:各部经理有权对所辖员工处以200元以下(含200元)的经济处罚,也持有更高级别的处罚建议权。但所有处罚决定或建议均须转行政部门核准备案或由行政部直接提出,秉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2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除外)。

8、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情节轻重酌情给予30-1000元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1)、未获准许而缺勤或迟到、早退;

2)、下班时未关工作场所内的门、窗、水、电或计算机等;

3)、在工作期间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或擅离岗位;

4)、在工作场所内争吵、斗殴、嬉戏或行为不检;

5)、故意疏忽或拒绝主管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的工作;

6)、在工作时间及场所睡眠或偷闲怠工;

7)、无故旷工三天以下;

8)、拒绝警卫人员合理、合法的盘问或检查;

9)、托人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

10)、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1)、未经批准,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或携带家属、亲友进入工作场所;

12)、未遵守安全条例而造成工伤事故的,虽不作经济或行政处罚,但事故产生的费用及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13)、其他应予以惩处的事项或总经理认为可处罚的任何情况;

9、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情节轻重,酌情给予停职、降职(包括工资降级)、免职、辞退、除名的行政处分及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1)、有较严惩的渎职、失职或失察行为;

2)、伪造公司任何报告或记录;

3)、售楼人员三个月未完成业务指标;

4)、擅离职守,贻误公务;

5)、长期在工作中,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业绩平平;

6)、伪造帐目,虚报费用;

7)、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图纸、文件或经营机密泄漏给外人;

8)、遇非常事件故意逃避;

9)、接受任何形式贿赂;

10)、虽未接受任何贿赂,但其目的是为了谋取直接或间接的个人利益,从而损害公司权益或形象;

11)、扰乱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

12)、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

13)、玩忽职守,违反专业操作规程、安全规则或违章指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14)、连续旷工三天以上;

15)、其他应予惩处的事项或总经理认为可处罚的任何情况。

10、此《条例》自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实施。

11、如员工认为受到任何不公平待遇时,可依下列程序早诉:(总经理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诉程序:

第八节  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合同种类与签订对象:

1、聘用合同:在编员工(指个人档案由公司指定的部门予以保管的在编人员);

2、劳动合同:已办理过劳动用工手续人员;

3、劳务合同:未与原单位脱离人事关关系(包括签订过“协保”的人员)

4、退聘合同:已退休或待退休人员;

5、借用合同:由外公司暂借在本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其他;

一、解除

1、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一方需解除合同的,无需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2、合同期:

A、员工: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退还一个月工资作为通知金;

B、公司:需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二、终止(也称自然终止):合同期满后,双方不论续签与否,至少应提前一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员工不论以何种形式离职,均须到行政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反之,公司有权扣发其当月工资,情形恶劣的,还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同签订、续定的审批程序:

一、签订:新进员工试用结束→由用人部门主管对其在试用期中的表现作出评定,并将评定意见填写在《新进员工试用期表现评核表》内→报请总经理审核→报董事长核准→由行政部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二、续定:行政部门将《劳动合同续定审批表》发至该员工所在部门→部门主管对其在合同期内的表现作综合、客观的评价,并提出是否续签的意见→报请总经理审核→报董事长核准→由行政部办理合同续定手续。

第九节  加班

第二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可在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且经主管同意外,不得拒绝,反之则以不服从上级论处。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在安排下属加班时,应预先提出申请报行政部,并经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 以下几种情形的加班,公司不支付加班费,也不予以调休:

一、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级);

二、特殊岗位人员(如施工监理、售楼员及其他现场人员等);

三、由于本人延误,均需时完成工作、员工自行加班;

第二十七条 加班人员,均需按规定打卡,反之,则不计发加班费。

第二十八条 加班费的统计以一小时为起算基数,计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合同实际特点确定。

第二十九条 加班时间如擅离职守,除不计发加班费外,还需按《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第三十条 员工的加班情形,由行政部根据已批准的加班申请单及考勤卡所反映的实际时间按月统计计发。

第十节  考绩

第三十一条 员工考绩种类:

一、试用期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行政部门跟踪,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新进员工试用其表现评核表》,报总经理核定后正式录用。

二、日常考核:

1、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质量、主动性、责任心等,随时作客观公正记录。日常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及报酬分配的依据,有特殊功过者,可随时报请奖惩;

2、行政部门将员工假、勤、奖、惩情况随时记录备案。

三、年度考核;办法另定之。

第三十二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良、中、差、劣五种,所有员工的考绩情况均由行政部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 年度考绩一般在每年一月进行。

第三十四条 办理考绩人员,应保守秘密,不得泄漏考绩内容。补考对象也不得随意打听本人或他人的考绩情况。

第十一节 培训

第三十五条 凡公司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三十六条 培训分类:

一、职前培训:对新进人员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部门统筹办理,受训内容为:

1、公司简介及从事管理制度讲解(行政部门负责);

2、业务特性;作业规则及工作要求说明等(用人部门负责);

二、在职培训:每一位员工都应不断地学习本职技能、提高专业能力;各级主管应相机施教,以达到工作上的精益求精。

三、专业培训:根据业务需要,挑选优秀员工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专题演讲。

第十二节  人事调整

第三十七条 人事调整的内容与程序:

一、内容:晋升(升迁)、降职、调动(平调)等;

释义:

1、晋升(升迁):指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定的时间后,因工作成绩优异,由较低职位上升高职位的一种异动形式。

2、降职:由原职位降低到责任较轻的职位,降职的同时也意味着削减降职对象的工资、地位和权利,是一种惩处性质的管理行为(因组织机构调整而精简的人员不在此列)。

3、调动(平调):是组织机构内平行的一种人事异动,即不提高职位,扩大权利与责任,也不增加工资待遇。

二、申请与核准程序

1、晋升:部门主管提出晋升申请书→行政部门审核调整→提供职位空缺报告→报请总经理批准(或由总经理直接做出决定)→行政部将任职通告单送发本人与部门或发布公告;

2、降职:

①部门经理级人员降职:由总经理直接做出决定或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报请总经理批准;

②主管级以下人员降职,由用人部门或行政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定或由总经理直接做出决定;

3、调动:与降职管理程序相同。‘

第三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公司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推诿或抗命。

第三十九条 员工接到异动通知书后,部门经理在三日内,一般员工在二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部门报到。

第四十条 异动员工在接行者未到职前,其职务由原属主管适当人员代替。

第十三节  出差

第四十一条 员工因工出差,应到行政部领取《出差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转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出差结束后五天内,依照事实情况填写旅费报告单连同各种单据一同上交报销。

第十四节 安全与卫生

第四十三条 每位员工尤其是部门主管都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随时注意周围的工作环境与卫生设施,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确保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第四十四条 员工应遵守国家与公司规定的有关安全卫生等各项规定。

第十五节  怃恤

第四十五条 员工因公死亡的,由行政部门填写《员工抚恤申请单》,呈报总经理批准。副本转送财务部门办理抚恤金。

第四十六条 死亡人员家属由行政部会同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写“领取抚恤金保证书”后,方能领取抚恤金。

第十六节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如有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授权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董事会签发之日起执行。

3、行政管理制度

(1)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1)董事会、监事会印章使用,根据企业章程规定的范围及职权行使。

(2)公章使用范围

①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等。

②报送或下达各类业务计划、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等。

③授权委托书、人事任免、劳动合同、对外介绍等。

④签订重要业务合同、协议等。

⑤上岗证和个人荣誉证书等。

⑥需要代表本企业加盖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材料等。

(3)各职能部门印章使用范围

①在其职权范围内,与企业内部对口业务部门的电文、通知、函件等工作联系。

②用于对外工作介绍信和授权范围内的工作函件等。

第2条  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

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

第二章  印章的使用规定

第3条  对企业经营权有重大关联,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企业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企业名义的行文时,盖企业章。

第4条  以企业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企业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第5条  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第6条  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对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7条  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与印章主管人取得联系或有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的手续。印章主管人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发文件人姓名留存以备查考。

第8条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企业,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部门经理级以上(含)人员携带使用。

第9条  印章盖用

(1)用印前,先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2)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印章使用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章存档。

第三章  印章保管

第10条  企业印章的使用原则上由印章管理人掌握。印章管理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和仔细检查《印章使用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印章。

第11条  代理实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和《印章使用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印章使用申请单》上应用代理人印章。

第12条  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还应依法公告作废。

(1)印章管理制度(备选)

一、总则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公司股东的权益及公司生存和发展,为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代表章、财务章及其它代表公司的印章。

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董事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二、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1、本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的使用决定权由董事会授予总经理,总经理按所授权范围使用。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派的人员保管。

2、本公司财务章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保管和使用,使用时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3、公章必须由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交他人。

4、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领取和归还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印章的使用(使用程序详见附表)

公司各级人员使用公章时须按要求填写公章使用单,将其所需盖章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交公章保管人盖章。

公司签订对外合同/协议需要盖章时,按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合约管理制度”、所规定的程序执行。

3、公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公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用印。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用印。

4、用印后该公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公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5、公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公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公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员工二人以上一同携带按批准事项使用,使用后立即归还。

6、财务章按本公司《财务管理规定》使用。

四、责任

1、办公室是公司公章管理与使用的责任人,财务部是财务章、法人代表章管理与使用的责任人,公司将与有关责任人签订授权与风险责任协议书。

2、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公章,如有遗失,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和董事长报告。

3、任何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4、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按违纪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五、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下发之日起实施。


公司印鉴使用程序

 



(5)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定。

第2条  管理部门

行政部是企业文书档案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第二章  企业档案管理体制

第3条  归档范围

(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2)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3)本企业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批示等。

(4)本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6)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7)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8)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

(9)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

(10)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

(11)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

(12)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

第4条  管理部门

(1)档案管理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行政部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2)企业设立四个档案管理点,分管各类文件、资料档案。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所需各类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所有人员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财务部负责所有财务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行政部负责其他文件、资料及制度的建档与管理,同时负责其他部门移交档案的管理。

(3)各档案点管理的文件、资料及制度各部门不得随意处置,由行政部定期归档统一处理。

第三章  平时归卷

第5条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四章  立卷

第6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7条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件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应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件如果与绝密文件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件立卷。

第8条  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应放在复文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9条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

第五章  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第10条  企业内档案利用的方式

(1)提供档案原件。

(2)提供档案复印件。

(3)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第11条  借阅管理

(1)凡需使用档案者,均须填写《文件调阅单》,依据调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调阅。

(2)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立卷的文件、资料可外借。外借的须办理登记手续。

(3)借阅期限不得超过10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4)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5)外单位借阅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摘抄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

第六章  档案销毁管理

第12条  对已失效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相关领导共同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第13条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第14条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5)档案管理制度(备选)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 公司档案范围

第二条 公司的档案按类别、载体的不同,分为文书档案、工程技术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销售档案和声像档案。

第三条 公司建档范围确立为:

1、公司自申报成立至终止,所有关于登记、变更、终止、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式的文件材料;

3、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4、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5、经营方面的文件材料;

6、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

7、教育培训方面的文件材料;

8、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以上文件材料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各类会议文件、重要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法规和工作总结。

(1)、照片档案:新闻、科技、艺术照片、由原版、翻版底片、照片、文字说明构成;

(2)、录像档案:政治、经济、科技、文娱、广告活动。

(3)、影片档案:原版底片、拷贝及文字说明。

(4)、录音档案:唱片、录音带。

第三节 公司档案管理体制

第四条 公司实行集中与散管管理结合的档案管理体制。由行政部设立专门档案室,配备专职、兼职人员负责公司主体档案的管理,并且行政部负责人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和协助各部门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五条 根据有关档案法规规定精神,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原则上由本部门负责立卷和归档,并定期向公司档案部门移交保管。其中:

1、文书档案由公司档案室负责归档保管。

2、工程技术档案由工程技术部负责。

3、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

4、人事档案由行政部负责。

5、销售档案由销售部负责。

6、市政、市容建设档案由大市政负责。

7、工程配套档案由配套部负责。

8、声像档案由公司档案室负责。

第四节 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档案材料的收集

1、建立、健全立卷归档制度,确立归档时间、保管期限

2、对遗缺不全的档案,采取不同的措施、积极收集齐全;

3、及时催示办理完毕的文件上交加收,在次年检查齐全整理立卷归档。

第七条 档案的立卷、归档与管理:

1、区分全宗,确定立档单位。

2、分类。依据档案来源、时间、题目、内容、字母顺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

3、归档前将资料分类,分组放置在待办卷宗内。

4、案卷排列。立卷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组卷、卷内文件把正文、底稿、附件请示和批复放在一起,编制案卷目录和案内目录,并复印出四至五份。

5、整理案卷、使之厚度适宜,控制在1㎝至2㎝之间,材料过窄应加衬过;材料过宽应折叠整齐;字迹难辨认的,应附抄件;对每一案卷端正书写标题。

6、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1)、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2)、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第八条 档案的保管:

1、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安全;

2、公司设立专门地点或专用库房或专用文件为保存档案;

3、做好档案室的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门窗应结实牢固。

第九条 档案的鉴定:

1、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鉴判档案的价值。

2、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其中财务档案见财务档案保存期限表。

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无期限地尽可能长远保存下去)、长期(16-50年左右)、短期(保存15年以内含15年)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第十条 档案的销毁

1、对已失效的档案,认真鉴定,编制销毁清册(见附录),该清册永久保存;

2、办理销毁手续,需填写销毁审批单(见附录),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

3、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第十一条 公司终上、解散时,档案应移交控股股东或主管部门或当地国家档案馆。

第十二条 公司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档案失密和泄密。

第五节 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第十三条 凡需使用档案都,均需填写借阅登记册,完整、规范化借阅手续。若涉及到某些绝密性的档案材料,需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调阅。

第十四条 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未立卷的文件、资料可外借。外借时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星期,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六条 借阅档案室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和损坏。供阅档案交还时,需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第十七条 外借单位供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抄摘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十八条公司内档案利用的方式有:

1、提供档案原件。

2、提供档案复印件。

3、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第十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阅公司档案,公司予以配合、协助。

第二十条 对公司职能部门人员所提出的问题咨询和专项材料的查找,档案管理人员应予以配合,积极协助准备相关资料的信息。

第六节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董事会批准颁行。

(2)文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使文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以增进文书处理的品质及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

本单位各部门与外界往来文书的收发均由行政部负责。

第二章  收文

第3条  签收文件时,要确认收文单位或收件人姓名无误后再进行签收。

第4条  签收文件时,要对文件的份数、标题等内容逐份清查核对,如发现其中一项不对口,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第5条  签收文件应签写姓名并注明时间。

第6条  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第三章  发文

第7条  企业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起草和审核,由总经理签发;企业本部各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办公室审核,由总经理签发。

第8条  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第9条  在企业日常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部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企业文件的形式发布。

第四章  分文

第10条  外来文件由行政部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第11条  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收。

第五章  立档

第12条  经办理归档后的文件应立档管理。行政文件由办公室立档管理,业务文件由业务办公室立档管理,次年移交档案室管理。

第13条  立档按年度、机构、问题分类立卷,卷中按规定编页码号,卷首有案卷目录。

第14条  文件档案用卷宗按规定装订保存。

第六章  文书日常管理

第15条  借阅

(1)凡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时,必须履行手续,一般文件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重要文件经总经理同意方可借阅。

(2)文件借出室外需登记,借阅期间应保证文件的完整与安全,阅后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3)翻印(复印)如需复印文件,应经领导同意方可复印。

第16条  保管

(1)文件应妥善保管,防虫、防霉、防丢失,保证文件的安全。

(2)所有文件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翻动、通风、防湿。

(3)机密文件按密级保管,不得随便放置于公共场所,不得私自摘录或对外泄露。

第17条  文件的销毁

文件的销毁应请示领导签字同意,并建账登记,经两人以上监督销毁,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文件。

(3)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附件),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

(2)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4)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5)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六条 出差报销办法

(一)市内差旅费报销的规定

1、因工作需要在市内出差,不能赶回单位就餐的,由部门经理确认可报销误餐补助费。报销标准为20元/人·次;

2、市内因公外出交通费报销规定

(1)公司员工(不含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门派车(提前一天预约)或乘公交车,如特殊情况,需要乘出租车的,由行政部门确认分管领导批准;

(2)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原则上由行政部门派车(提前一天预约),如特殊情况,需要乘出租车的,由分管领导批准;

(3)已配备车辆的领导,原则上不准报销出租车费用;

第二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3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4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5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6条  使用企业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7条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8条  出差标准规定

(1)   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附件

(2)出差时的招待费用

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3)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4)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审批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 出差费用报销

第9条  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3个工作日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10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11条  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  附则

第12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5、差旅费用具体报销细则

(1)交通费用报销,须凭(郊县出差的,须凭长途汽车票)、船、机票报销;

(2)住宿费报销,应凭出差人员住宿费专用发票在限额内实报实销;

(3)伙食费与交通费补贴,按相应定额包干标准和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报销,自然天数是指:往返车票间隔的时间,其计算方法为;

A、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半天计算;

B、白天超过8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C、夜间超过6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4)凡事先已经领导批准,趁出差之便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出差人员,绕道所发生的车、船、机票费用超出直线(从出发地至到达地)的那部分费用自付,并不得报销因绕道和在家期间的所有补助;

(5)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与工作无关的浏览、参观等费用,均不得报销;

6、有下列出差情况的人员,不实行住宿费用限额内报销及伙食费、交通费补贴办法:

(1)到外省、市地区参加各种会议,包括:行业会、研讨会、培训费、训练班、学习班等人员,按会议通知单上的规定金额报销;

(2)派驻外地机构的工作人员;

(3)由对方单位接待,免费提供住宿的人员;

(4)经董事长批准,执行特殊任务,按实报销费用的人员;

7、对上述第6条规定中的人员,差旅费用报销的规定。

(1)到外省、市地区参加各种会议的人员,按会议通知单上的规定金额报销。如会议规定食宿自理的,参照上述有关规定报销;

(2)派驻外地机构的工作人员,伙食费补贴按20元/人·天计算,如需要去外地出差的,按上述出差办法办理。

8、出差期间因交际应酬的费用报销

在外地出差期间,如确实需要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须先请示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如特殊情况须请示董事长认定、批准(包括:事先申请、电话请示)。回公司后根据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9、出差期间电话费报销的规定

在外地出差期间,如因工作需要与单位发生联系的,凭当地支付的电话费报销凭证,经有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10、公司因工作需要参加或组织外出开会,会务费报销的规定:所有会务费的报销,都须凭会议通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批准后予以报销或者列支。

11、差旅旨报销时限的规定

因公出差凡向公司借支费用的人员,差旅费的报销时限:原则上定为到单位上班后7天内报销完毕,不得拖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顺延。

《员工差旅报销标准》

(4)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1条  为规范企业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议类别

第2条  总经理办公会

(1)总经理办公会是由总经理本人或委托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参加人员为总经理、财务总监、行政总监及相关的部门负责人。

(3)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周一次。

(4)例会由行政部转发通知,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5)会议纪要由行政部负责整理,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呈总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部门。

第3条  部门例会

(1)部门例会是由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

(2)例会时间由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合理安排,以不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

第4条  部门联席会议

(1)部门联席会议是由总经理或各职能部门经理发起召开的跨部门协调、协作专题会议。

(2)会议由行政部转发通知,并安排时间、地点。会议纪要由行政部负责整理,并于次日呈总经理审阅后发放至各有关部门。

第5条  其他会议管理

(1)公司临时会议,原则上应提前一周填写《会议申请表》(附件)并提交行政部,行政部每周应将企业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编制《周会议计划表》并印发给企业领导和各部门及有关服务人员。

(2)凡行政部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行政部调整《会议计划》。

(3)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行政部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三章  会议的准备

第6条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座位、通知与会人等)。

第7条  会议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召开,组织会议的部门会前应准备好会议议程及有关内容,并负责维护会议纪律。

第8条  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签到,准备好与会议有关的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对要求传达的会议内容要及时进行传达。

第9条  会议涉及机密事件,所有与会者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外传泄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0条  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由牵头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有关执行部门,并负责监督落实情况。

第四章  会议记录

第11条  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第12条  总经理主持的企业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总经理秘书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另有规定的,依据总经理指定的办法实行。

第13条  会议记录员应遵守的规定

(1)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的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3)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第五章  会议室管理

第14条  会议室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如因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须事先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统筹安排。

第15条  会议室卫生由行政部安排人员负责进行,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并做好日常保洁。

第16条  会议室电子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由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否则造成设备损坏应按价予以赔偿。


(6)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企业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  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部管理。

第二章  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  企业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派车单》(附件),经行政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  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7条  企业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部管理。

第8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使用记录》,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  车队纪律

第9条  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车队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车队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车辆使用申请表/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再由车队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车辆使用记录表》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车辆使用记录表》。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部安排办理。

第13条  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  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申请,行政部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  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  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行政部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  费用报销

第17条  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  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7)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企业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办公及日常消耗品、宣传品、设备耗材等的管理。

第二章  办公用品采购

第3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采用集中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

(1)集中采购由行政部负责并管理。

(2)集中采购的办公用品包括复印纸、传真纸;计算机消耗的磁盘;打印机消耗的色带、硒鼓、墨盒;日记本、各类笔墨等。

(3)实行定期计划批量采购供应。即:每月1日前各部室向行政部提报当月所需用品计划,由行政部统一采购。

(4)特殊办公用品可以经行政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5)各部门或班组若临时急需采购办公用品,由部门或班组专人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附件),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班组负责人审定同意后,交行政部审批同意后,实施采购任务。

(6)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酌量库存。

(7)结算办法。行政部根据各单位办公用品领用数量及单价,编制明细表经确认后报财务划转。

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分发领用

第4条  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的台账登记。

第5条  接到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领用单》(两份)之后,有关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  办公用品管理

第6条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向行政部请领办公用品,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缴交办公室。

第7条  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等)除各部门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办公室统一印刷、保管。

第8条  部门使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维护。

第9条  办公用品(价格在500元以上的)正常使用发生的损坏时,要及时向行政部报告,由行政部安排修理,如不报告或擅自将损坏的办公用品丢弃,使用者个人按非正常使用损坏照价赔偿。

第10条  企业对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实行年内不定期检查、年末普查的检查制度,检查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4、合约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使合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合约正常履行,确保资金运作的安全。

第二条 范围:本细则适用本公司项目

第三条 执行部门:合约部门(合约负责人)、公司其他部门

第四条 监督部门:财务部(法律室)

第五条 合约管理:

合同:预算、审批、修改,均需要总经理审批。

1、五万元以下的合约管理:

1)、订立的依据:依据中标通知书,施工、设备材料考察报告及审批单。

2)、合约文本:由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起草工程施工(或设备、材料采购)合约文本。

3)、合约会签:

由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填写《合同订阅会签审批单》后转至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主管工程师从技术层面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

4)、合约审批:

Ⅰ 经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公司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审核的合约文本,报公司工程部经理审定。

Ⅱ 经以上三级会审会签的合约文本,送相关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5)、合约的签订:

Ⅰ 由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根据合约会审会签意见修改合约文本,报公司工程部经理审批。

Ⅱ 由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通知合约相对人先履行签字盖章手续。

Ⅲ 合约相对人履行签字盖章手续后的合约文本转达至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后,由其审查合约相对人手续的完备程度后,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Ⅳ 由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把合约原件发送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合约部及合约相对人,复印并分发至工程部、公司有关领导。

6)、合约的日常管理:

Ⅰ 合约的日常付款:

ⅰ先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需要及合同付款条件,填写请款单并签字,报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

ⅱ 由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根据供货(料)情况、工程需要,查阅合同付款条件、审核付款额度,并登记台帐、签字,报公司工程部经理审批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核实。

ⅲ 经公司工程部、财务部审核的请款单报相关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ⅳ 由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把请款单转至公司财务部通知付款。

Ⅱ 合同的中止

ⅰ如发现合约相对人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在合约执行期间停工停产,或倒闭,确实无能力进一步履行合同(要有证据证明),由工程部、合约部(合约负责人)、法律顾问共同组成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处理,并停止付款,扣压货物。

ⅱ 如合约相对人上述行为未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清算小组通知合约相对人终止合同,另选施工、供货(料)单位。

Ⅲ 合同争议解决:

ⅰ 如合约相对人在合约执行期间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由清算小组出面和合约相对人洽谈索赔事宜。

ⅱ 如双方未能关于索赔事宜达成共识,由清算小组协助公司法律顾问向法院提起诉讼。

7)、合约终止:

Ⅰ 合约的自然终止:

合约主体完全按合约条件履行权利义务,且履行完毕,合约自然终止。

Ⅱ合约的结算:

ⅰ 由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根据经公司工程部主管工程师签字的验收单对合约履行中超供或少供的设备材料,进行多退少补,填写《合约结算审批单》。

ⅱ 如超供或少供量超过20%,应说明原因,报公司工程部经理审核。

ⅲ 经公司工程部审核的《合约结算审批单》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ⅳ 经审批的《合约结算审批单》发至工程部、财务部及合约相对人,抄报董事长。

2、五万元以上的合同管理:

1)、订立的依据:依据中标通知书,施工、设备材料考察报告及审批单。

2)、合约文本:由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起草项目施工(或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文本。

3)、合约会签:

Ⅰ 由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起草的合约文件,经工程部从技术层面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合同订立会签审批单》,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4)、合约审批:

Ⅰ 经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公司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审核的合约文本,报公司工程部经理审核。

Ⅱ 经工程部经理审核的合同文本,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总经理审定。

Ⅲ 经以上三级会审会签的合约文本,呈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5)、合约的签订:

Ⅰ 由项目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根据合约会审会签意见修改合约文本,报公司工程部经理审批。

Ⅱ 由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通知合约相对人先履行签字盖章手续。

Ⅲ 合约相对人履行签字盖章手续后的合约文本转至项目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后,由其审查合约相对人手续的完备程度后,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Ⅳ 由项目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把合约原件发送项目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合约审算部及合约相对人,复印并分发至工程部、公司有关领导。

6)、合约的日常管理:

Ⅰ 合约的日常付款:

ⅰ 先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工程需要及合同付款条件,填写请款单并签字,报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

ⅱ 由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根据供货(料)情况、工程需要,查阅合同付款条件、审核付款额度,并登记台帐、签字,报公司工程部经理审批签字后报送财务部核实。

ⅲ 经公司工程部、财务部审核的请款单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ⅳ 经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后的请款单报董事长批准。

ⅳ由项目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把请款单转至公司财务部通知付款。

Ⅱ 合同的中止:

ⅰ 如发现合约相对人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在合约执行期间停工停产,或倒闭,确实无能力进一步履行合同(要有证据证明),由工程部、合约部、法律顾问共同组成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处理,并停止付款,扣压货物。

ⅱ 如合约相对人上述行为未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另选施工、供货(料)单位。

Ⅲ 合同争议的解决:

ⅰ 如合约相对人在合约执行期间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由清算小组出面和合约相对人洽谈索赔事宜。

ⅱ 如双方未能关于索赔事宜达成共识,由清算小组协助公司法律顾问向法院提起诉讼。

7)、合约终止:

Ⅰ 合约的自然终止:

合同主体完全按合约条件履行权利义务,且履行完毕,合约自然终止。

Ⅱ 合约的结算:

ⅰ 由公司预算主管工程师根据经公司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及工程部经理签字的验收单对合约履行中超供的设备材料,进行多退少补(如超供或少供量超过20%,应说明原因),填写《合约结算审批单》。

ⅱ 经公司合约部经理审核的《合约结算审批单》,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ⅲ 经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的《合约结算审批单》报董事长批准

ⅲ 经审批的《合约结算审批单》发送至公司工程部、财务部、合约部及合约相对人。


5、招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招标过程规范有序,高质高效。

第二条 范围:本细则适用本公司开发的各项目招标。

第三条 执行部门:合约部、工程部

第四条 监督部门:财务部(法律室)

第五条 对外开发的各项目公司招标管理程序:

招投标:预算、审批、修改,均需要总经理审批。

1、五万元以下项目招标管理程序;

① 公司工程部项目工程师拟定招标项目(含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经工程部经理确认后,由该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公司预算主管人、公司工程部主管工程师等)拟定需招标项目(含材料、设备)的招标文件,并经工程部经理审定,同时整理完整施工图及资料不少于三套。

②公司预算主管人拟定投标邀请书,并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发放投票邀请书(或电话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各部门和人员均可推荐投票单位)前来资格预审。

③ 资格预审工作由公司工程部会同公司预算主管人进行(必要时可由公司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预审的单位进行考察,并请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④ 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送到公司工程部,商务标送到公司预算主管人(均需封印)由公司工程部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综合评定,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由公司预算主管人对投标单位的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定,并签字。以上两项评定的文件,呈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和总经理后定标,定标结果抄报董事长备案。

2、签定合约:

 ① 公司预算主管人应对中标单位(未正式通知对方以前)进行不少于两轮的议价,争取中标单位让利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对于未中标的各投标单位,由公司预算主管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退还保证金或图纸资料等事宜。

② 与中标单位签约,按合同管理办法操作。

3、建立合格承包商信息库,将中标单位的信息录入。

4、五万元以上招标管理程序:

① 公司工程部拟定招标项目(含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经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总经理确认后,由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公司预算主管人、公司工程部等),草拟需招标项目的工期(材料、设备供货期)、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等,并经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作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同时整理完整施工图及资料不少于三套提前15天呈报董事长审批。

② 经董事长审批的有关招标技术文件,由公司预算主管人根据公司工程部提供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招标文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拟定商务招标文件报经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总经理、法律顾问确认后,呈报董事长批准后作为正式招标文件。

③ 公司预算主管人拟定投标邀请书,报部门经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发放投标邀请书(或电话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公司内各部门和人员均可推荐投标单位)前来资格预审。

④ 资格预审工作由公司会同法律顾问、工程部、预算部进行(必要时可由公司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对被邀请投标的单位进行考察,大于15万元的招标项目,请公司相关负责人、总经理及董事长参加),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⑤ 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送到公司工程部,商务标送到预算部项目主管工程师(均需封印)由公司工程部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综合评定,并经部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签字。由预算部项目主管工程师对投标单位的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定(或列表),并经部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签字,以上两项评定的文件,呈报董事长后定标。

5、签订合约:

① 预算部主管工程师应对中标单位(未正式通知对方以前)进行不少于两轮的议价,争取中标单位让利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对于未中标的各投标单位,由预算部项目主管工程师负责通知并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保证金或图纸资料等事宜。

② 与中标单位签约,按合同管理办法操作。

6、建立合格承包商信息库,将中标单位信息录入。


6、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对工程成本的有效控制,健全工程成本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工程决算纠纷,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工程部、预算部

第三条 签证程序

1)、立项

  ① 当发生合同外且需要以现场签证的形式对其内容及费用进行确认的项目时,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必须于该项目发生前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项目主管工程师报送“签证立项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一式三份,该申请单必须有乙方施工负责人的签名和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有效。

  ② 申请单中必须明确载明该项目所涉及的工程数量、签证预估费用、并应对申请签证立项的内容作较为详细的描述。

  ③ 甲方项目主管工程师在签收乙方的申请单时,应不迟于签证项目实施前对申请单所描述的内容及工程量进行初步审查并签字确认,经审查后的其中一份申请单须即时返还乙方。凡发现申请单上的内容与甲方所预期的事实不符的,应返还乙方重新填写直至符合要求。

  ④ 甲方项目主管工程师在签收到乙方的申请单后,应对申请单进行登记并编号,即签证立项。

  ⑤ 施工单位在申请单中的所填报的签证预估费用,其误差率差不得超过该项目甲方最终确认金额的±20%(申请单所描述的内容与事实有重大变化及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变化除外)。

2)、报签

  ① 凡被甲方工程部推荐的签证项目,双方应不迟于该签证项目实施完毕之日内完成签证费用的计算、“技术经济签证单”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签证单)的填写并报送甲方项目主管工程师。

  ② 乙方凡迟于上述期限向甲方项目主管工程师报送的,甲方项目主管工程师应拒绝签收或拒绝予以确认。

  ③ 签证单中必须明确载明工程量、签证金额及计费依据。

  ④ 凡未申请立项或立项未获批准的项目,甲方项目主管工程师对乙方报送的签证单应拒绝签收。

  ⑤ 乙方报送的签证单应有其经办人及工程负责人的签名,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凡未有其工程负责人签名或未盖章的签证单,甲方项目主管工程师应拒绝签收或拒绝予以确认。

3)、签证

  ① 甲方项目主管工程师自收到乙方报送的签证单后,应在3日内对该签证单中反映的事实内容或工程数量予以确认。

  ② 对于“签证立项申请单”中未列示的工作内容,签证时应不予确认。

  ③ 经甲方项目主管工程师签字的签证单并附一份签证立项申请单后由其转至预算部合约审算人员,由该合约审算人员对签证内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该人员自收到签证单后3日内应给予签证意见。无论签证内容是否涉及费用补偿,合约审算人员在签名时对费用补偿的标准(或方法)或金额应予以明确表述,且不得有两异性。

  ④ 经工程部主管人员、合约审算人员签字确认的签证单(含申请单),由合约审算人员报送工程部经理审批。工程部经理应收到该签证单3日内审核完毕。

  ⑤ 当签证内容涉及费用补偿在2000元以内的签证单,工程部经理审批签名并加盖工程部业务专用章后即为生效;当签证内容涉及费用补偿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签证单,经工程部经理审批后,必须呈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和总经理审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4)、返签

 经批准且生效后的签证单,一份原件由工程部返还施工单位,一份原件由工程部(含一份申请单)归档,另一份原件(含一份申请单)由合约审算人员留存并作为竣工决算的依据。

4、签证的原则

1)、签证必须经严格审核,必须事实清楚,工程量确认真实准确。

2)、签证单报送合约审算人员签字之前,工程部原则上不得少于两人对该签证事实予以确认。

3)、签证的内容无论涉及费用补偿或工期延误索赔,且无论是否最终给予费用补偿或工期延误索赔的确认,在乙方报送甲方项目主管工程师时,凡办理签收手续的,均应将批复后的签证单在规定时间内返还乙方。

4)、甲方自收到乙方报送的签证单之日起,至最终批复生效并返还施工单位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其他

1)、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与施工单位相关的签证流程及时限规定,公司工程部应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其施工单位,以避免因施工方不清楚该暂行规定而引发的签证纠纷。

2)、工程部将批准并生效的签证单返还施工单位时,应办理签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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