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文件(范本)

                                公司

变频多联空调供货及安装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发放时间:20##年     月    日

目    录

前附表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招标设备清单、技术要求及有关说明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定标办法

前 附 表

第一章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竞争性招标活动

2.合格的投标人

2.1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响应本招标文件。

2.2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具备提供招标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能力。

2.3 具备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3. 投标费用

3.1 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3.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适用法律

4.1 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保护和调整。

5.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文件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技术要求 

合同条款 

评标、定标办法

6.2 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6.3 招标文件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前附表规定为准。

6.4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应尽快以传真形式回复招标人是否收到澄清文件。

8.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8.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9.2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目录及有关格式按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0.1.1 投标文件

投标书

开标一览表

报价明细表(该价格必须统一按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现场实际进行报价)

技术规格和要求响应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交货一览表

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的承诺

      维修时间的承诺

      培训计划、维保体系的承诺

      其它承诺等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包括施工方案、设备性能及其他承诺等)

10.1.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制造商授权书或认定证书(经销、安装、维修)

ISO质量认证证书

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给投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同意招标文件付款条件的承诺

投标产品节能认证

投标产品3C认证

10.2 “招标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商标、牌号或其目录编号仅起说明作用,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牌号,并逐项作出说明,保证这些替代应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要求的规定,以使招标人满意。

10.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文件,或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10.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参数、信息、资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11.2投标人应按投标设备的内容填写每台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11.3 投标总价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有重大缺项、漏项评委会讨论作废标处理的除外)。

11.4 投标报价是指按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及技术要求,提供要求的设备,并进行项目相关服务而涵盖的所有费用。主要包括:设备价格(含全套设备、主辅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费、保险费、卸装、安装调试费、招标综合服务费、产品保护、有关行业专管部门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含施工配合费)、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投标产品机组尺寸必须满足现场摆放位置的要求。

投标文件应详细说明设备施工方案,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因素,招标单位不再另外支付该项费用。

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12. 投标货币

12.1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后      天(如项目特别复杂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的,应在招标文件中另行约定)。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

13.3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改其投标,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3.4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失效.

13.5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1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14.2 投标文件需打印,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在修改之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名(修改处无授权代表签名的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封套中,封套封口处均应加盖启封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

15.2封套均应按下述写明:

(1) 招标人:(招标单位名称)

(2) 项目名称:               

(3) 投标人名称:                  

15.3如果封套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6. 投标截止期

16.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并由接收人签收。

16.2 招标人可以按第8条规定,以补充文件的形式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3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17. 逾期的投标文件

1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并退还逾期的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1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撤回和撤销,但必须使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撤回和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8.2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4条规定编写,投标文件密封,并按第15.2条规定标记,还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18.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8.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和撤销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19. 开标

19.1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20. 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0.2 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

21.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21.1 开标结束后,即进入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和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1.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差。

21.3 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找外部证据。

21.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属重大偏差,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替代、撤回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1.5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看其是否有技术参数引用错误及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投标文件中引用技术参数与其所附制造商正式印刷产品样本中标明的参数不一致时,以制造商正式印刷产品样本中标明的技术参数为准。

(2) 投标文件中的货币都是以人民币形式结算, 如果大写(文字)金额与小写(数字)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的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6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相关技术人员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接受询标时应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询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未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2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5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以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

22.6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只是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的需要而可能进行的工作,并非是评标的必要程序,也并非每个投标人都需要进行澄清。

23. 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23.1 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3.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重大偏差:

(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 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 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6)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8)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9)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的;

(1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3)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废标和拒绝接受的其他情形。

23.3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人对细微偏差拒不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详细评审时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4. 废标

24.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被确定为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24.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废标处理:

(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评定其明显高于同品牌、档次市场价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为恶意报价的;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4.3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21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5.2 详细评审是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比较经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

25.3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法。

25.4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的方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6. 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 在宣布中标人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6.2 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判为废标。

26.3 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指定联络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

六、重新招标

27. 重新招标

2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1)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 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投标文件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否决所有投标的;

七、定标及签约

28. 定标

28.1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否则中标结果无效。

28.2 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作最终审查,进一步核查其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信誉和同类货物的使用情况等在招标期间是否有实质性的变化。

29.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9.1 招标人保留在定标之前任何时候出现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以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向投标人解释其理由的义务。

30. 在定标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0.1 招标人在定标时有权对 “招标货物清单与技术要求”中所述货物在适当幅度内变更其数量。

31. 中标通知

31.1 在评标结束后十五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31.2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2. 签订合同

32.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指定时间、地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中标通知书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章  技术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投标设备要求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                     多联空调系统设备及主辅材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服务等工作,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各房间夏季室内温度26℃,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后对室内、室外机合理配置方案和机型,必须做详细说明和计算依据,同时,机组尺寸必须满足现场摆放位置的要求。

室内、外机的配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二)、技术服务要求:

2.1设备到货后派员安装、调试;

2.2投标方应提供必备的技术资料:

2.2.1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ISO质量认证体系、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和原产地证明);

2.2.2详细列出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列出清单);

2.2.3提供保养、维修操作规程、设备保修期限以及设备质保期(保修期从系统调试验收合格后起算);

2.2.4提供特殊件及配套件的清单、技术参数;

2.2.5进口设备须提供有我国海关、商检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

(三)、安装及调试要求:

3.1卖方应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

3.2卖方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及附配件直至完成安装调试后交付买方;

3.3卖方负责设备、安装设备(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直至验收合格,以免受损;

3.4卖方施工工人、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工程及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卖方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

3.5无论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卖方负责及时清理垃圾,并将包装物及垃圾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

3.6做好与安装、土建、装饰等施工队伍的配合工作。

(四).投标单位应提供设备的主要技术特性与技术参数及要求

4.1室外机——系统构成、品牌,在标准工况下制冷、制热时COP值、制冷量、制热量、制冷输入功率、制热输入功率、噪声值、重量、尺寸及占地面积等;

4.2室内机——制冷量、制热量、输入功率值、噪声值、重量尺寸等;

4.3控制方式——控制线的连接及其特点、控制方式介绍;

4.4管路与管线——冷媒管材料的规格及生产商,冷媒管连接方式、焊接工艺及其特点、管道试压标准,室内机冷凝水排水管材料规格及生产商,并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冷媒管要求为优质铜管,冷凝水管要求为UPVC,风管要求复合风管,风口要求为铝合金材质喷塑处理;所有空调安装材料必须为优质名牌产品。

4.5 要求安装一次达标。

4.6 投标单位应提供系统安装规范、施工方案、施工措施、空调产品技术样本等。

4.7 空调设备制造和安装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五).产品质量要求:

5.1 所有设备、附(配)件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优质名牌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

5.2缺陷保修:如果机组设备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卖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纠正缺陷、卖方提供的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5.3如果是超出卖方的责任范围的疏忽、误操作等情况而导致的更换修正,应由卖方进行修理,其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六)验收:

投标设备由买方会同监理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设备到达买方工地,应提前通知买方,由买方会同监理人员根据有关清单进行验收,此验收仅限于对设备的型号、产地、型号的确认;

设备到达买方经上述验收后,由卖方负责保管至安装验收结束,其间发生的损坏、遗失由卖方负责。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卖方需提供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并按国家制造和安装的标准要求检测验收,系统和整机质保期不得低于二年(自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并正式交付给买方之日起计算)。

(七)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免除且卖方承担由于买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买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八)买方配合工作:

负责协调安装设备所需的电源、通道、场地;负责卖方与其他施工队伍的协调。

(九)伴随服务:投标单位对采购方使用人员进行日常使用及日常维护的培训;并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使用单位提出的维修要求,质保期满后,提供设备最优惠的维修保养及零配件供应价格(具体细则由投标单位投报)。

(十)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招标服务机构书面依据为准。

二、图纸(另附)及现场情况:

*说明:以上数据仅供参考,请投标人参照图纸,以现场踏勘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经营范围内,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

2、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或认定证书(经销、安装、维修);

3、制造商应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4、制造商企业应通过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设备具备中国节能产品认证

6、投标设备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以及其它有关的产品证书。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有抵触应以主要条款为准

一、    包装:

设备包装为木质(或其他特定材料)结构,要求符合运输要求( 如汽车运输、航空运输等),并在外包装上标明收货人名、地点、设备名称、小心轻放、防潮防水、严禁码压等标志。

二、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安装地点。

三、    交货期:

合同生效         天之内交货。

四、    运输方式:汽运  ,运费由  供 方承担

五、    风险转移约定

货物风险自开箱验收合格后转移于甲方。

七、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供设备安装场地的环境符合设备运行对环境的要求,按时支付应付款项。

2.乙方负责系统工程建设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办理系统中所有设备进口手续。

八、质量保证:

1.   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均为原厂产品(提供产地证明或出厂清单),随机资料完整,质量优良。

2.   产品满足信息产业部进网要求,并达到 甲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设备的开箱检验,乙方须配合甲方安装、负责调试,并达到合同协议的技术要求,以确保甲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3.   若为进口产品,乙方须提供相应的海关报关单据副本。

4.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乙方负责系统、外设及所供部件免费保修与技术服务      *年,保修时间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   对系统操作软件提供终身免费升级,若有硬件升级及增购设备,其价格水平不高于本次合同的价格水平,乙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九、  系统验收:

设备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设备外观不得有任何破损。

(2)  根据设备随机说明书进行加电试验,所有到货设备功能及技术性能方面达到生产厂家随机说明书和合同技术协议所要求的各项功能及性能指标。

(3) 乙方来现场安装调试及保修期内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  售后服务:

无论是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乙方都要向甲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若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应该在24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处理并恢复系统正常运转。保修期外,更换设备及零件,按成本价核算,其价格不高于本次合同价(见零备件及价格清单)。乙方保证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能提供甲方所购设备零备件。

十一、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以下要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帐户:

帐户:

帐号:

开户行:

该帐户的信用由乙方负责。

十二、保密

双方均有责任为对方“专有信息”予以保密。本协议的“专有信息”是指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开发的、创造的,或为披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方的、对该披露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专有技术、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应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除自身不使用外,也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协议义务需要的除外。如一方违反以上保密义务,给披露方造成损失,披露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给披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十三、仲裁:

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或发生不可抗拒的原因时,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    无锡仲裁委员会”加以裁决。

十四、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约定。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 投标文件

格式一:投标书

格式二:开标一览表

格式三:报价明细表

格式四:技术规格和要求响应表

格式五:技术条款偏离汇总表

格式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格式六:交货一览表

格式八:售后服务

格式九: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包括施工方案、设备性能及其他承诺等)

二、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一: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格式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格式五:国家强制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格式六:ISO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格式七:节能认证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惠山区域中心空调系统设备及伴随服务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一、投 标 文 件

格式一:

投   标   书

(招标人)     :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人(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包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补充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4. 我方愿意向招标人提供与本次招标的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5. 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6. 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并完全理解招标人对此无解释的义务。

7. 我方承诺在此次招标过程中涉及的一切应当保密的事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 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的      天内交货。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日

格式三:

空调系统报价清单表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日


格式四:

技术要求响应表

(须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应答)

招标项目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五:

技术条款偏离汇总表

(须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有偏差要求点对点应答)

招标项目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六:

商务条款偏离表

(对招标文件中主要商务条款的偏离应答)

招标项目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七:

交货一览表

注:本表和投标报价表的货物名称、数量应一致。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八:

售后服务

(包括培训、货物“三包”承诺、维保服务等)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九: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包括施工方案、设备性能及其他承诺等)

二、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一:

法人资格证明

(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

(复印件)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身份证号: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               

日期:                   

格式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原件)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 (姓名)         (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我单位  (部门、职务、姓名)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   (单位名称)    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授权代表签署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性别:          年龄: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格式四:

制 造 商 授 权 书 或 认 定 证 书(经销、安装、维修)

格式五:国家强制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格式六:ISO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格式七:节能认证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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