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建房协议

合作建房权属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合作建房权属协议说明:甲乙双方在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合伙建房事宜达成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并附建房宅基地规划图)。兹建有六层楼建筑一栋位于黄金洞集镇金川大道70--1至70--2号地段,参与集资建房人:___ ____两兄弟。双方经共同商议,达成协议如下:

一、本着自愿参加,共同出资,享受同等权力,承担同等义务的原则,二人共同出资购买黄金洞集镇70--1至70--2地段,商场比邻上游地皮____㎡,拟建造2楼商业门面,4套住宅。

二、筹资方式:双方必须按时筹集自己所占有股份的资金。20xx年7月破土动工,20xx年8月全部竣工。建房共耗资金__万元(大写: 万元),每股花去资金____万元(大写: 万元),其中包括用于购地和规划设计等,商议动工前,均积极筹款,用于购置材料和建房事宜。

三、房屋设计,施工队的确定,建房承包方案,工程验收、材料的采

购等重大事项必须两兄弟一起民主讨论决定。民主商定推举工程负责人王远东为授权工程负责人,负责工程一切事宜。

四、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共建六层楼,所建房屋按股份共同享有永久所有权,房屋第三、六楼层房产权归甲方所有,第四、五楼层房产权归乙方所有,第一楼层及第二楼层房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备注:第一楼层金川大道门牌70--1(第101、102卷帘门号)房产权归甲方所有,金川大道门牌70--2(第103、104卷帘门号)房产权归乙方所有;第二楼层卷帘门牌201,202号房产权归乙方所有,第二楼层卷帘门牌203,204号房产权归甲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属楼层的永久使用权及所有权。甲乙双方合伙建房竣工之日起,甲乙双方即按股份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甲乙双方都有对本方所有的楼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力,双方互不干涉。

六、甲乙双方合伙所建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办至甲方妻子胡秀艳名下,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破坏,出租,出卖及抵押乙方所拥有股份的房屋。若乙方需要办理相关证件,甲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协助办理。甲乙双方合伙建房屋#b@2所需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平均承担。

七、因政府规划征用该地拆迁所得的补偿款,甲乙双方按楼层数量比例分配补偿款。

八、如单方擅自侵占,破坏,出租,出卖及抵押合作方所拥有的股份房屋,违约方应当按房屋市场价格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支付

相应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第二篇:合伙建房协议

合伙建房协议

甲 方:蒲昌旭,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蒲昌伟,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乙 方:范正刚,身份证号码:

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在南充市嘉陵区大兴乡一村一社的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地号H-04—01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南市嘉国有(2007)字第00131号】转让给乙方。

1、此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764.18平方,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前,甲方已经修建了一幢四楼一底一个单元的合伙建房,占地约280平米。

2、转让范围为:①已经通过嘉陵区建设局总体规划,扣除第一条1款的占地外,余下未修建两幢共四个单元的商住出让用地,面积约为1480平方米。②此宗土地约1480平方米的使用权及土地上原嘉陵区大兴茧站的全部附着物一并转让给乙方。(注:该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系甲方从嘉陵区大兴茧站受让取得,由于房屋要拆除现未过户)

第二条 转让价格:该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总价为:人民币88万元(大写:捌拾捌万元)整。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①此宗土地甲方转让给乙方后,乙方不办理过户手续,继续用甲方的名字与他人办理合伙建房手续及两证事

宜;乙方在今后开发中的全部事务、债权与债务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②此宗土地转让前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③乙方自愿将该土地上的原附着物赠送给甲方,由甲方自行拆除;其拆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一切安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甲方必须在20xx年10月20前,把原附着物全部拆除,将土地交给乙方建修房屋;否则,乙方将赠送物全部收回并自行处理。④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为合伙建房住户办理两证手续,即房屋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⑤乙方自愿为甲方代办已修建房屋的两证,其#b@2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甲方承担。⑥甲方原已修建的房屋必须有各自的门面壹间或住房壹套。

第四条 价款支付:签订本协议之日付价款 万元。留余款 万元,待甲方将原茧站全部附着物拆除后,三日内付清。

第五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甲方将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原嘉陵区大兴茧站《房产证》及未修建房屋的图纸移交给乙方。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若违约,由违约方按转让总价的50%计算违约金并赔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为合伙建房住户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手续后失效。

第七条 此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甲 方: 代表人: 签字时间:

乙 方: 代表人: 签字时间: 2

委托书

委托人:蒲昌旭,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蒲昌伟,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范正刚,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蒲昌旭、 蒲昌伟、 就南充市嘉陵区大兴乡一村一社的【地号H-04-018,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号为:南市嘉国有(2007)字第00131号】国有出让商住用地抵押、转让事宜,特委托受托人范正刚代为负责处理,代理权限如下:

一、 受托人范正刚代委托人行使抵押、转让该土地的权利;

二、 受托人范正刚代为办理抵押、转让该土地所涉及的一切

手续;

三、 因抵押、转让该土地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范正刚代

为支付,最终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二O一一年 月 日

3

委托书

委托人:蒲昌旭,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蒲昌伟,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范正刚,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蒲昌旭、 蒲昌伟、 就南充市嘉陵区大兴乡一村一社的【地号H-04-018,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号为:南市嘉国有(2007)字第00131号】国有出让商住用地报建、修建等事宜,特委托受托人范正刚代为负责处理,代理权限如下:

一、 受托人范正刚代为行使报建、申请规划;

二、 受托人范正刚代为修建、出售房屋;

三、 受托人范正刚代为办理出售房屋后的办理房屋产权证

及土地使用证等手续。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二O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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