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治明 “和顺南园”小区物业管理续签合同

中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和顺南园】小区物业管理续签合同

甲方:德阳市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中江县中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以及本小区《业主规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和顺南园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续签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服务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和顺南园小区

物业类型:住宅

坐落位置:中江县凯江镇南塔村12社

建筑面积:56581.27平方米

第二章物业管理

第二条物业服务的内容包括下列事项

1、小区区域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小区区域绿化的养护

3、小区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

4、小区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服务。

5、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事宜。

6、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7、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管理。

8、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第三章 建设单位的保修责任

第三条

1、交接后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列

支或产权单位解决。

2、《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可以将其委托其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章 服务质量

第四条:

1、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附件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定,除双方约定外,在合同有效期内应遵守政府等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规定。

1

中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服务标准见附件1-8

第五章 服务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期限为六个月,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止。

第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达成一致意见。

1、物业费:依照20xx年全年管理费用27643.1元计、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1月1

日止合计管理费27643.1÷2=138215.5元由德阳市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

2、地下室、车库服务费、电费、由小区业主交纳(详见附加合同)。

3、共用部位、供水、消防,紧急情况下,乙方有权先行施工,同时向丙方报告,事后甲方、丙方应按工程实际发生费用向乙方支付。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存在质量问题按一下两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维修,费用从专项维修费列出,超过保修期应由业主承担;

(2)、委托乙方返修,丙方、业主支付全部费用;

第八条 当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丙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催交。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和服务质量提供相应的服务,

2、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3、根据丙方、甲方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

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及时向甲方及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收甲方、业主的监督;

6、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维修保养计划;

7、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装修保证金,并事先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9、本合同终止时,如不在续签合同,应当将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物品及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在合同终止之日前三日内如数完好的交给甲方(正常损耗除外)。

第七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条 甲方将位于6号楼付一层办公用房提供给乙方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乙方在服务期内拥有使用权。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

2

中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2)、六章(2)、八章第十条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义务造成乙方难以正常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赔偿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约定

1、因甲方拖欠各种费用严重,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甲方原因导致相关费用无法收取,乙方经营亏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解除合同双方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乙方的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义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四章约定的“服务质量”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规定,擅自提高服务费用标准的,超标准收费部分,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十六条三方约定,以下条件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必须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

的使用;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中断;

5、 除乙方原因外,因小区高空坠物、脱落或抛物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产权人承担相应责任;

6、 因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遵守业主公约及相关规章制度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第十七条 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属乙方失误造成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效力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章 附则八

第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共十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地在德阳市中江县。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德阳市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中江县中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3

中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一: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保洁服务标准

一、 楼内

1、保持楼内地面楼梯间清洁、光亮,地边四角无顽渍,每日清扫一次。

其他部位,如:地下室、墙面、栏杆等,保持整洁、无灰尘,每周检查一次。

2、楼内公共部位玻璃窗做到每季度内要擦拭一次,日常要保持干净。

二、 楼外公共区域

1、楼外公共区域地面要保持清洁,无堆积垃圾,每日清扫一次。

2、垃圾清运每日1-2次。

3、定期设放药具,做好杀虫灭鼠工作。

三、 每日检查小区内的各类设施、设备,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更换。

附件二:

车辆管理规定

一、小区内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

二、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用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缴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等因素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三、业主需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汽车的,(应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停车位置)未先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停车位置,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

四、业主对停放小区内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与物业公司另行约定。

五、车辆出入应按照交通规则行驶,遵守小区内禁鸣、限速规定,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六、小区内住户非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车棚内,禁止乱停乱放,防止丢失。

七、进入小区的特种车辆应服从管理,经门卫登记同意后,按指定位置停放。

附件三:

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德阳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有关资料向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登记手续。业主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按照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制订本规定。

一、装修时,应聘请有合格资质的装修单位,应提前3天到物业公司填写《装修申请表》,签订《业主装修承诺书》、《装修人员须知》。施工人员持身份证由业主带领到物业公司办理临时出入证,经物业公司审核后,发给《装修许可证》,向物业公司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装修结束,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返回保证金。

二、装修单位将《装修许可证》贴于单元门上后方可施工。根据季节确定施工时间。

三、业主必须按照批准的图纸施工,房屋的承重墙、柱、梁、楼板等主体构件不准改动,不准改拆阳

台及门窗,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煤气、自来水管道改动时必须经相关单位批准,并由专业人员施工,业主不可私自改动。

五、因违规装修施工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或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装修户承担全部责 4

中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任。

六、装修垃圾必须及时装袋清运,或堆放至指定位置并缴纳垃圾清运费,严禁将垃圾倒入小区垃圾箱内。

附件四:

出入小区管理规定

为保障小区公共秩序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处罚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一、各业主和居住人应认真填写小区业主(住户)入住登记表,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入,实行出入证制度。

二、物业公司人员负责小区内的秩序维护工作,对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检查、纠正、制止。

三、小区内实行封闭式的秩序管理,主大门24小时秩序员值班。秩序员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外来人员进入小区须经住户确认,并做好登记。

四、各住户应遵守德阳市暂住人口管理规定,按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不得留住“三无人员”,否则由住户承担造成的后果。《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业主出租房屋的,应当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有厉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方可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住户有权拒绝不持证、不佩戴工作牌人员的盘查和进入住宅,遇此情况,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

六、小区内禁止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得损坏、移动、阻碍各类指示标志。

附件五:

绿化管理

一、根据植物生态习惯及时合理修剪树木,保持造型美观,绿蒿生长旺盛,草坪生长繁茂。

二、根据季节植物生态习性,适时、适量浇水、施肥、喷药,不伤害花草及根系。

三、树木花草无明显杂草,病死、虫害。

四、对病死花木年内进行更新。

附件六:

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一、秩序服务标准

1、秩序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尽可能减少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2、小区白天、夜间均设秩序巡岗,且每岗不小于2人。

3、秩序人员注意观察有无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警惕抢劫、盗窃、火灾及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保持高度警惕性,对小区发生各类治安刑事案件迅速做出反应,并对现场及事件经过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处置。要建立相应的档案登记制度,对案件的处理过程、结果做详细记录存入档案中。

4、熟悉小区内建筑结构布局,对重点安全保护区域进行妥善布防,并经常进行检查与巡视,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

5

中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在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勇于同犯罪分子做斗争,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7、杜绝闲杂人员在小区内任意游逛。

8、对小区各类施工维修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避免出现不安全事故隐患,发现不安全苗头督促限期改正并做好记录。

二、防火防盗应急处理办法

1、对所属区域的消防设备、配套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复查问题是否根除,做好记录。

2、对消防设备的使用期限形成记载,对已到期限的设备及时通知甲方、丙方,经同意后更新。

3、加强公用设施、设备的钥匙管理,以备急用。

附件七:

建筑、设施设备管理标准

一、要及时检查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1、经常检查给、排水设备运转情况,确保正常使用。

2、及时清理楼宇雨水管,确保畅通。

3、及时清挖检查井、化粪池,确保正常使用。

二、照明系统

值班人员每天将所有照明配电箱、灯具检查一次,发现为题及时解决,确保照明系统正常使用。

三、避雷系统

1、经常检查楼宇避雷系统(雨季增加检查次数),所有连接处必须接触良好。

2、每半年对楼宇接地网进行测试一次,保证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八:

物业档案管理资料

1、负责物业公司合同、档案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电脑、档案、权籍、出纳等工作。

2、负责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3、负责物业公司办公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物业公司技术、业主档案与资料的管理工作。

5、负责与业主权籍资料的管理工作。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4月30日

6

 

第二篇:小区物业顾问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项目名称:****小区

物业类别:住宅及商业

坐落位置:**市**路**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方式

(一)物业管理:甲方成立之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顾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乙方顾问组采取松散式、驻场式结合的方式对甲方成立之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

业顾问。

(三)乙方凭借其人才、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制度等,指导甲方成立之物业管理公

司的管理,建设高水准的管理团队。在顾问期内,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导入到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中。

第三条 顾问管理服务内容

1

(一)工程施工期间,根据本项目设计方案,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就项目工程施工、机

电设备、园林景观、公共设施、便民设施等方面提供专业建议方案;

(二)提供本项目机电设备选型、安装的咨询、建议;参与项目机电设备的验收;协

助进行项目设备的档案建立、运行过程记录及设备清单设计等工作;

(三)其物业管理方案的制定:根据本项目的实地及相关情况的考察,以项目本身的

特点设计物业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管理方式、项目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各专项物业管理的方案、目标及其保证措施等;

(四)各阶段资料准备及管理指导:为入伙、装修、日常管理各阶段提供所需资料文

本、并提供管理指导;

(五)管理制度建设:乙方依据国家及地方物业管理体系,为物业公司制定、修订完

善的、高标准的物业管理制度,使其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

(六)ISO9001:2000质量体系导入:以乙方完善的制度体系为依托,指导建立公司体系文件,协助编制行之有效的各专业操作规程,提供可操作的程序依据和可量比的评价体系;

(七)系列培训:根据不同阶段采取理论授课、实地跟岗、专家指导等方式进行培训。

第四条 培训主要内容

为实现顾问效果,乙方对物业管理涉及的各专项工作提供培训、指导,具体如下: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

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

水管道、落水管、照明、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供水系统等。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

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停

2

车场等。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专业装修工程质量监理与装修管理。

(六)公用绿地、花木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七)公共环境清洁服务。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八)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与安全的专业管理。

(九)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对本物业实行二十四小时全封闭式安全管理工作。

(十)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租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十一)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专业维修、养护

提出的委托并合理收费。

(十二)全方位家居服务等。

(十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费等政府规定的各项费用,维护全体业主

和物业使用人的公共利益。

(十四)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五)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以甲方成立之物业管理公司的名义对该项目进行管理;

(二)甲方负责该项目的全部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责任;

(三)审定、核准乙方提交的所有方案和管理制度等顾问文书;

(四)对乙方的顾问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原

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当地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五)对违反规定或顾问不得力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调换;

3

(六)有权向乙方索取与本项目物业管理有关的资料及软件;

(七)合同期内,为所指定的乙方顾问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支持,提供办公设

备、办公桌、椅和工作餐;

(八)按约定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顾问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

的内容,对该项目物业管理运作进行全面的顾问指导,并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及时派专业人员解决管理中的专项问题;

(二)乙方顾问人员应尽职尽责,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顾问管理内容、工作范围及工

作安排进行卓有成效地工作,其进度应与甲方项目的开发和工作所需同步。在顾问期间,乙方应制定出每月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并督促实施,实施情况应接受甲方季度工作考核;

(三)乙方应无保留地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物业有关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建立项目的物

业管理整套资料;

(四)当甲方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换乙方派驻的管理人员或乙方因特殊原因出现人事变

动的,乙方有责任派遣胜任此工作且经甲方认可的新管理人员,并保证管理正常运作不受影响,否则将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

(五)乙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甲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对顾问意见的执行情况,发现执

行偏差,有权要求甲方相关人员改正,同时乙方的顾问质量也接受甲方监督;

(六)当甲方出现费用拖欠时,乙方有权进行催缴。

第八条 顾问期限、顾问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顾问期限暂定两年,从******起计算。顾问期满,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就续约一事

再行商订;如需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4

(二)顾问费:第一年顾问形式为松散式(不住场),顾问费为**万元/年;第二年顾

问形式为住场式,顾问费为**万元/年。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每个季度末之前支付当季度顾问费用。即第一年****

元人民币/季度(****元/季度);第二年****元人民币/季度(****元/季度)。

第九条 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

更改或补充,须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如甲方资金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则乙方每日按照本季度的项目顾问费

的3‰收取滞纳金。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

责任。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

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

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