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大学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要求及规范

2012大学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填写要求: ★统一用黑色笔(最好是圆珠笔,写重点,不然后面印不上去;或者每页都单独填写)填写,协议书上不能有涂改的痕迹,否则无效。

甲方由用人单位填写,乙方由毕业生本人填写。请以实际情况且真实的填写必须填写如下: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E-mial、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隶属按单位实际填,无则不填。

★ 档案地址栏如单位或公司不接收档案,或也没有指定人才市场,可以不用填写。如单位或公司接收档案,请由公司开据接收函在5月1号之前交于我处。并填上公司地址。(有人事权的公司/单位,同意接收档案的,由公司开接收函;无人事权的公司/单位,指定了托管机构的,由托管机构在协议书上盖章/开接收函) (乙方:所有信息都必须填写。专业写全称、毕业时间统一为20xx年7月;通信地址和家庭地址可相同也可不相同。)

★协议书第三条:工作期限到20xx年9月1日之后,或必须为壹年以上的协议才算有效。

格式例如: 甲方录用乙方工作期限为自20xx年12月7日之日起 壹 年,工作岗位为 会 计 ,工作地点为 湖北武汉,报到期限为20xx年1月前,报到地点为湖北武汉市武昌区。

★协议书第四条:按实际情况填写。一般试用期为30-90天。

★协议书第六条:乙方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或单位指定的人才市场,户口本来就在原籍的,不用填写。户口由学校迁往原籍的,填“原籍” )

★协议书第七条:可以认真看一下,如需约定,请填写,反则不填写。

★甲方用人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公章一般是红色圆形公章,其他无效。公章

上刻字样,只有公司全称,中心一个五角星,视为公司公章。(有的外企不是圆形的,不能是销售部、项目部、财务部、分销处等类似的章子)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章为部门公章,特指:人力资源部、人事部。如无部门章,不用盖。公章上刻字样,只有公司全称,中心一个五角星,下方为人力资源部、人事部字样,视为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部公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有人事权的,可以接收户口/档案的公司的人事部章;或单位指定的托管户口档案的机构章。如户口档案没地儿接收,可不用盖。)

乙方毕业生签名。 签订协议的日期(甲方,乙方保持一致就可以了)。

★协议书上公司公章盖在甲方(用人单位公章)处,人力资源部与人事部

★协议书上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省教育厅要进行电话回访。请同学们切记内容真实性。

★协议书需在5月15号之前全部上交,请大家积极找工作,上交内容包括协议书第三张(学校留存),称职状况调查表(和协议书盖一样的公章)和毕业生反馈问卷调查表。

 

第二篇:20xx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放要求

20xx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注意事项

一、发放要求

1、“上海市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下同)的发放对象为20xx年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毕业生(定向委培生、国防生、民族班学生、内高班学生、在职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培养学生、留学生、港澳台学生除外);

2、就业协议书由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编录号码,并实行一一对应,学院统一领取;

3、学院须登录校就业信息网,在“签约系统-协议书管理” 栏中,按对应的号码将就业协议书发放给毕业生并确认;

4、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仅有一份,不得相互交换,学生领取之后必须妥善保管,及时与用人单位签约;

5、就业协议书如有遗失、污损、写错(用人单位已签字盖章除外)情况,学生可在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区下载并打印《毕业生重领就业协议书(遗失、解约、换领)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经所在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的老师签字后,到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或换取;

6、如毕业生出现:出国、升学这二种情况之一的,所在学院老师须在上报就业方案时将该生的协议书返还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签约流程

1、学生凭单位的录用函(如有的话就带上),到实验十五楼329办公室领取协议书;

2、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签约事宜,就业协议书的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经学生签字、用人单位签章后,协议书即生效。

3、毕业生登陆校就业信息网“网上签约系统”,录入已经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相关内容,学院毕业班辅导员签字确认,并加盖鉴证登记章,同时在网上确认。

4、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就业协议书送至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教103)加盖公章;

5、协议书一式四联,学校盖完章后,学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联。备查联(黄色)可由单位或学生留存或办理相关手续用。

未经学校鉴证登记签章的就业协议,学校有权不予列入当年的就业方案,不予办理相应的毕业生派遣手续。

三、违约办理

协议书签订后,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违约的,流程为:学生登录校就业信息网,在下载区下载并打印《毕业生重领就业协议书(遗失、解约、换领)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提供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新用人单位的接收函,经所在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的老师签字后,到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xx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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