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工程合同范文

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加快绿化工程建设进程,经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本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定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绿化施工

(一)工程范围:

(二)绿化方案: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绿化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中的确定意见进行施工。苗木品种、规格及其他调整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设计变更通知单调整。

(三)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禁止分包及转包。甲方可根据实际对绿化方案及苗木进行调整,实际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若有不符,以甲方、乙方和监理方三方验收签证为准。

(四)承包价格: (详见中标明细表)。最终结算精确到百元。

结算方式:本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工程施工中若发生报价清单中未包含项目,按照现行园林定额下浮15%记取费用。

(五)工程监理:工程监理进行全过程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方对工程的管理。施工过程中凡涉及工程变更、工程量变化、隐蔽工程、苗木规格及其他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材料和施工项目,必须经工程监理验看同意并签证后方可进行,监理方参与工程验收。

(六)质量要求:依照设计图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工程,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草坪及地被覆盖率达到100%。死亡苗木必须根据季节情况适时补植,结算时以实际存活数量结算;苗木补植时间低于半年的延期验收。

(七)施工期限: 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八)养护期限:竣工初验收后一年。养护期内,按《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进行验收,每月统一检查一次,按标准进行打分,分数低于85分的提出警告,低于80分的按每次2000元罚款从履约保证金里扣除。养护期内必须对死亡苗木适时补植以保证景观效果。苗木补植时间低于半年的延期验收。

(九)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额的10%。根据中标单位的选择,履约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支票。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开工后将按照监理提供的工程完成金额按比例分期退还,工程全部结束初验收合格后退还90%,余款在养护期结束工程最终验收后退还。如乙方无力完成工程,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都将作为招标方索赔而不予退还。

(十)验收方式:本工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绿化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图纸会审中的确定意见以及《绿地养护管理标准》按验收程序分步验收。即乙方种植全部完成,乙方自检并提报自检相关资料后提出申请,甲方在五日内组织有关单位竣工初验收;在养护期满乙方自检并提报自检相关资料后提出申请,甲方在五日内组织有关单位最终竣工验收。工程决算以最终实际验收数量作为结算依据。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绿地养护工作交由甲方管理。

(十一)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完成后经甲方、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可予付款,到当年底付至总价款的70%,余款一年管护期满审计完成后付清。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绿化地达到绿化施工条件,水、电相关部门关系协调(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严格按甲方移苗或购苗要求进行按图绿化种植、养护期内的苗木养护管理,并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内容。乙方应在施工期和养护期内加强苗木及绿地设施看护,因看护不力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中标单位自负。

3、乙方必须保证将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到位,以上人员必须与招标文件相符,并将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控制措施等及时报送甲方及监理单位,以便监督工程施工,同时乙方必须按监理要求及时完善工程资料。

4、乙方应文明施工,做到苗木运输、施工现场清洁,无撒漏,如与交通或环卫部门要求不符,责任自负。

5、应注意保护现有设施及原有苗木,如有损坏,由建设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应注意保护现有地形,如有破坏自行恢复。

(十三)安全责任:应注意安全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市创卫标准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按照《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有关文件及《章丘市园林绿化扬尘防治规范》要求,做到无扬尘、无撒漏。

二、养护

为加强城市绿化工程养护管理,确保绿化景观效果体现,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本工程的后期养护管理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定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养护管理范围:

本绿化工程标段范围内

(二)绿化管护标准:

1、《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

2、甲方关于养护管理的确定意见(各类通知等)。

(三)养护管理期限:竣工初验收后一年。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绿地养护工作移交甲方管理。

(四)养护管理作业内容:

结合我市气候情况,确定以下作业内容及考核标准:

1、人员机械(10分):工程进入养护阶段,有日常的养护人员和必要的机械。

2、浇水(20分):根据苗木生态习性,及时、适时浇水。应做到返青水及时、生长期足量。冻水适时,确保苗木正常生长所需水分要求,地被生长繁茂、无裸露地面。

3、锄草与绿地卫生(20分):日常养护锄草与保墒、绿地卫生、垃圾拣拾相结合;作到绿地内无杂草无杂藤攀缘树木、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无石块、垃圾现象,清洁卫生。

4、修剪(15分):花灌木及乔木单株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和设计要求,合理修剪(落叶乔木抹芽每年2次以上,修剪一年一次);花灌木作好冬季、

花前、花后修剪,球类适时修剪保持树形圆润自然;有主干苗木分枝点以下及时抹芽修剪,无萌蘖条,保持树形整齐美观,生长旺盛;地被花卉长势良好,无枯死枝、叶,修剪及时合理,观赏效果良好;绿地苗木无死株、无缺档。

5、病虫害防治(15分):苗木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6、绿地看护(10分):无人为损害,无铁丝等附着物,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等现象,各类设施清洁完好,无破损。如有突发或人为破坏现象及时汇报并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费用自理。

7、绿化养护各类应急情况办理及时,保证效果(10分)。

(五)养护考核保证金:根据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方工程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额的10%。绿化工程全部结束初验收合格后退还至60%,余款在绿化养护期间转为养护考核保证金。甲方每半月对乙方绿化养护管理情况统一检查一次,并按标准进行打分,每月进行汇总,月平均分数低于85分的提出警告,低于80分的按2000元/月标准,从乙方养护考核保证金中扣除。养护考核保证金待养护期满最终验收后视考核罚金情况结算。如乙方无力完成绿化养护工程,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养护考核保证金都将作为甲方索赔而不予退还。

(六)双方责任:

1、甲方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帮助协调水电问题,保证乙方顺利工作。甲方对养护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遇有重要活动需对养管有特殊要求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提出具体要求。

2、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绿化养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应公平、公开、公正。

3、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书》承诺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管护内容作业。遇有重要活动和甲方对养管有特殊要求,按甲方要求执行。

4、养护管理期间,乙方必须做到管理人员到位,并按管护标准配备相应的动力机械(洒水车等)和管护人员,及时报送甲方备案,以便监督。

5、乙方应加强苗木及绿地设施看护,因看护不力造成的损失一律自负。对于甲方通知的检查及各类应急情况,乙方应按要求及时安排、落实。

6、乙方应注意管护机械及管护工人作业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

担全部责任;应注意保护现有道路及配套设施,如有损坏,由建设方从养护考核保证金中扣除。

三、合同构成

(一)合同构成:本合同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监理各持一份,章丘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存档一份。

(三)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四)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章丘市政府采购中心:(签章)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第二篇: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文

东方尚城B区3号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施 工 合 同

甲方:                西安仪源建设第九分公司              

乙方:             西安市安达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方尚城B区3号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阎良区人民路东段东方尚城B区

  3、工程内容:东方尚城B区3#楼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工程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施工范围

该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有设备的安装、联动及调试开通。

三、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20##年4月28日

3.2竣工日期:20##年6月28日,实际工期配合东方尚城B区3#楼室内装修工程的进度。

3.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履行其义务或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配合 工作;

b.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四、工程承包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 185000.00  元。

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5.1合同签订后,施工人员及所有材料设备进场,经甲方支付至合同总款的50%;

5.2施工完成,工程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代付使用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款的90%;

5.3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二年质保期满后分两次付款(保修期从整体工程竣工并取得竣工备案报告之日算起),第一年付5%,第二年付清剩余5%。

六、设备材料供应:

6.1报警设备选用品牌为海湾牌产品。

6.2交货地点为工地现场指定位置。

6.3其他材料由乙方选用国产优质产品(所有材料见合同后附供货清单)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7.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7.1.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及时付款,避免因款不到位而影响工期。

7.1.2.甲方应在乙方进场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有关消防系统的全套图纸,以便于乙方进行施工。

7.1.3.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包括电源、库房、加工场地。乙方已交验的工程报甲方后,甲方应协调工种班组共同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7.1.4.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各有关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对工程质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及时发出变更通知。

7.1.5.甲方负责组织并配合进行消防工程验收工作。

7.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2.1.乙方所供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应为合格正品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乙方应按照消防设备安装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队伍应具备相应资质,施工人员应具有上岗合格证,其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及专业机构认定的合格标准。

7.2.2.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出入、治安、卫生、施工质量要求,现场文明施工等管理。

7.2.3.乙方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并完成负责工程范围的资料整编工作。

7.2.4.乙方配合做好整体工程的消防验收,提供相应的验收资料。

7.2.5.乙方负责售后服务,负责培训产品使用人员的上岗操作。

7.2.6.该工程交工后在使用当中如发生火灾,报警系统不能及时起到报警作用,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保修

1.乙方对其所有安装工程保修两年,保修期从整体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间内,对于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材料和设备。

3.保修期间,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故障和设备损坏,则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建设方另行承担。

4.保修期满后该工程维修,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到场,并及时负责维修更换,只收取相应的材料费用。

九、争议解决

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阎良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所涉及的附件,经双方签字后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应的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海湾牌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施工报价清单

工程名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工程总价下浮15%,工程价款为:壹拾捌万伍仟元整(¥:185000.00)。工程内容按照以上清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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