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版权合作协议
歌曲版权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银行帐户: 户名: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银行帐户: 户名: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中间介绍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银行帐户: 户名: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的扩展甲乙双方各自的音乐影音特长领域,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和乙方所属的作曲,编曲,作词影音作品版权(著作权、邻接权、肖像)在网络、通信行业设备服务及移动数据业务方面的开发和运营权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属作曲编曲作品版权所引发的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等法律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享有乙方授权作词歌曲的全部影音作品资料在网络、通信行业设备服务及移动数据业
务等方面的开发运营权。
3、甲方负责对乙方授权的作词影音作品制定出售价格及销售方式。
4、甲方在歌曲网上上线后向乙方提供数字歌曲版权证书。
5、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按规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提供作曲编曲作品录制品,不得
拖延时间。
6、甲方授权乙方对在网路、通信行业设备服务及移动数据业务方面的侵权单位进行追究和交
涉。
7、演唱者因可另获10%的分配收益,所以演唱者有责任和义务宣传和录制歌曲,也可自行请
人宣传和录制。
8、中间介绍人费用为中间人从网上,报刊,书籍,广播,电视等等通讯手段获取的歌曲歌词征集
比赛信息费用,介绍费用比例为获得征集比赛实际奖金金额的10%。以获的比赛奖金的实际金
额为准。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属作词影音作品版权所引发的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等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负责代理甲方在网路、通信行业设备服务及移动数据业务方面对侵权单位进行追究和
交涉。
3、乙方向甲方提供版权认证费用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提供作曲和编曲半成品歌曲让其乙
方作词,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作词或演唱完成后,认证版权作词栏或演唱栏填写乙方姓名。甲
方向乙方出具有乙方作词或演唱的数字歌曲版权证书。
4、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按规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提供作词影音作品录制品,不得
拖延时间。
5、演唱者因可另获10%的分配收益,所以演唱者有责任和义务宣传和录制歌曲,也可自行请
人宣传和录制。
6、中间介绍人费用为中间人从网上,报刊,书籍,广播,电视等等通讯手段获取的歌曲歌词征集
比赛信息费用,介绍费用比例为获得征集比赛实际奖金金额的10%。以获的比赛奖金的实际金
额为准。
三、中间介绍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中间介绍人费用为中间人从网上,报刊,书籍,广播,电视等等通讯手段获取的歌曲歌词征集
比赛信息费用,介绍费用比例为获得征集比赛实际奖金金额的10%。以获的比赛奖金的实际金
额为准。
三、分配原则:
双方商定,甲方和乙方合作并授权的影音作品所产生的收益,与购买方按结款后的实际
结算额扣除中间人介绍费用后按以下比例分配,甲乙双方按照以下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分
配所得包括如下几个内容,以下是甲乙双方具体比例分配列表:
1、作词 30%
2、作曲 40%
3、编曲 20%
4、宣传,演唱者10%
授权作品中,如果甲乙方中有人不具备且不能代理完成该作品以上的某项权利,将在甲乙方的分配所得中扣除相应的分配比例,并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骋请的具备且能代理完成该作品某项权利的人获得相应的分配比例,按照上述比例进行支付。
四、协议的期限、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起至 止,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任何一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2、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调整,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且经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在终止之前已发生的权利、义务和债权债务。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未违约的另一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应以附件或补充协议等形式体现。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旦签署,甲乙双方均负有尽力维护并使之及时、完全履行的义务。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诺及保证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3、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本条约定不因本协议的解除、失效、变更或终止等而丧失法律效力。
六、不可抗力:
1、 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协议的执行的,受不可抗
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本协议终止。
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同时应向对方提供有
关地方当局开具的证明书以供查证实和确认。
3、 当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毫不延
迟地继续履行本协议。
七、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在磋商、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及与本协议
相关、且未向外界公开的任何信息、资料和文件等均为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协议需要或应司法机关要求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亦不得以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利用该等保密信息为自己的商业目的或其它目的使用。
2、 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本条约定不因本协议的解除、失效、变更或终止等而丧失法
律效力。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任何关于本协议的理解、效力、履行及纠纷处理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二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按手印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按手印: 负责人签字按手印: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甲、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KongZhong合同编号:
版权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南京签署:
签约作者(著作权人):
作者署名(笔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签约作品:
签约作品在逐浪的书号:
逐浪:南京大众书网图书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8号国际贸易大厦15楼A1A2座 (收件人:编辑部)
邮编:210005
签约编辑:行进(收)
联系电话:025-66670820
(“《著作权法》”
1 签约作者及签约作品
1.1 1.2
1.3 签约作品包括(i(ii)该作品的所有版本,包括但不限
版本;(iii
2 合作期限及范围
2.1
2.2
2.3 合作范围
2.3.1
签约作者不得就该部签约作品与除逐浪以外的第三方进行与
/或衍生产品的使用。
2.4 如无相反约定,逐浪关联公司有权以与逐浪相同的方式使用签约作品。逐浪关联公司指所有其财
务报表能够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与KongZhong Corporation进行合并的公司(包括逐浪未来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关联公司)。
3 合作内容
3.1 签约作者向逐浪提供签约作品,逐浪可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使用、推广签约作品。
3.2 逐浪经签约作者许可享有为本协议的目的使用签约作品的一切必要的知识产权,即著作权法第十
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著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3.3 逐浪有权在互联网(本协议下均包括无线互联网)及电信领域,在逐浪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中 A1
3.4
3.5
3.6
3.7
3.8 (包括现在经营的和未来可能经营的产品和服务中)独家使用签约作品。逐浪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签约作品,通过在互联网进行发表和/或连载发布,以电信增值业务的方式向用户提供,通过电脑、光盘、手机、PDA等载体进行发表并向用户发行等。 逐浪有权在全球范围内,将签约作品以纸质图书、漫画、游戏、广播、电影、电视剧、有声读物等传统或新媒体形式出版、发行及传播。上述出版、发行及传播产生的签约作品的衍生作品形式为著作权法第三条所规定的所有形式。 逐浪可利用签约作品及其衍生作品内的元素(包括但不限于人物形象、名称及场景等),制作成衍生产品(例如玩具、卡通形象等)进行销售,或配合进行签约作品及衍生作品的推广。 作为给予签约作者的具体收益和对价之重要组成部分,逐浪将负责通过逐浪网站等资源对签约作品进行推广,以提高作者及签约作品的知名度,使作者获得更好的市场收益或销售分成。逐浪推广资源可包括逐浪自有和/作者收取推广费用。 将来可能使用的标识或LOGO形式),并表明双方的合作关系。 70%,另一方获得30%。如有变更,双方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4.1
4.2
4.3 签约作者的权利与义务 签约作者应如约完成并提供签约作品。 VIP章节的选
择。
4.4
4.5 签约作者承诺并保证:
4.5.1
4.5.2
4.5.3
4.5.4 4.5.5 为完成的内容,作者享有署名权,除此之外的全部知识产权及收益均归逐浪所有。签约作品
中由逐浪代写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均归逐浪所有。同时,自逐浪代写之日开始,就签约作品
的全部内容(包括此前作者已完成部分及代写部分)及其衍生作品通过任何途径所产生的所
有收益,逐浪均无需再向作者进行支付。
4.5.6 签约作者知晓并同意,逐浪为本协议下的合作投入并承担了大量推广资源和成本,如因作者
原因未能按时按量提供签约作品,将给逐浪带来严重损失。除非不可抗力原因或作者事先通
知并获得逐浪书面同意,作者应对因其未按时按量提供签约作品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
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逐浪因此而受到的一切直接和/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4.5.7 签约作者保证签约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4.5.7.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国家安全、荣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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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
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侮辱或者诽
谤他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4.5.7.2 任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姓名、肖像、名誉、隐私、人格权利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以及任何诽谤、黄色、下流及猥亵的内容。
4.5.7.3 任何违反有关监管机关和/或电信运营商的规定的内容。
4.6 签约作者知晓并同意,在每部签约作品的合作期间内,未经逐浪事先书面同意,作者不得以其真
实姓名、签约作品中所属笔名及相同或相似的各种不同笔名、或其他任何称谓从事以下行为:
4.6.1 以与签约作品相同或相似的标题为己方及任何第三方创作作品,或将其作为除签约作品外的
任何作品及其任何章节的标题;
4.6.2 类。针对上述新作品,逐浪有权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
4.6.3 1)
本协议下签约作品所得全部报酬的10倍;或(23)
新作品总字数×0.3元/每字。
4.7家规定履行。
5 逐浪的权利与义务
5.1 5.2 5.3 相关权利。
5.4 5.5 /或为作者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5.6
5.7 作为对本协议第3.8
6 费用
6.1 (i)依照本协议3.3约定的方式使用签约作品并且产生收益,双方将按补
(ii)按照3.3以外的方式使用签约作品产生收益,双方
6.2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逐浪将在第三方支付的收益到账之日起九十(90)个工作日内向签约作者付款。唯双方另行签署的书面文件可变更本款内容。 7 保密条款
7.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和因合作而从对方(“披露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
披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应承担披露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但逐浪可根据需要将相关内容提供给逐浪关联公司或电信运营商。
7.2 一旦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返还其保密信息或销毁所有该保密信息并向
披露方书面确认已完成销毁。
7.3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五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A3
8 违约责任
8.1 如果签约作者违反独家合作的约定,逐浪有权要求作者立即停止此类行为,并要求作者赔偿因此
给逐浪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作者因该等违约行为所得报酬的10倍,或者每字0.3元×签约作品总字数的标准(以两者中较高数额为准)。
8.2 如因签约作者违反本协议第四章的承诺和/或因签约作品产生争议、诉讼和处罚等任何纠纷,作者
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逐浪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发生该等纠纷后,逐浪有权暂停向作者支付合作收益,并可直接从作者收益中扣除逐浪的经济损失,同时保留单方解约的权利。
8.3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
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10)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在上述期间继续其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自到达违约方之日起生效)
9 不可抗力
9.1 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该事件妨碍、
9.2 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十五(15)天内提供相关证明。
9.3 任何一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0 其他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___________________ 逐浪:南京大众书网图书文化有限公司
作者笔名:(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A4
附件一:签约作者信息登记表
本附件为作者与逐浪签署的《版权合作协议》的附件,是该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5
补 充 协 议(一)
签约作者:(姓名)
逐浪:南京大众书网图书文化有限公司
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版权合作协议》(“主协议”)的补充协议,是主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未做约定的,依主协议履行。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针对逐浪根据主协议3.3条约定的方式使用签约作品产生的收益,双方依照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1.双方对签约作品在逐浪网站上发布并纳入VIP章节,且经用户订阅后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分配。根据VIP章节字符数,VIP会员订阅次数、每千字向签约作者支付的逐浪币计算稿酬(逐浪币按1:1兑换人民币,即1逐浪币可兑换1分钱人民币)。
每订阅VIP章节中每一千字内容稿酬为:正常销售2逐浪币/千字每次,奖金销售千字每次,千字以下的章节内容不计稿酬。
例如:假设《坏蛋是怎样炼成的》的一个VIP章节包括5432个字符,逐浪VIP阅数20,000次,奖金逐浪币订阅数5,000次,则作者该章节所获稿酬为:×5×0.015=2,375元(432字不满千字不计稿酬)。
2. 如在逐浪网站上发布并纳入VIP径所产生的所有收益,逐浪均无需再向签约作者进行支付。
3. 另行通告。逐浪网站有责任每244. 15日-25日之间;后次月的15日-25日之间向作者结清尾款。5. 或其他费用。
6.
7.
:___________________ 逐浪:南京大众书网图书文化有限公司
作者笔名:(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A6
授权书
授权人(本人): ;笔名:
身份证号:
被授权人:南京大众书网图书文化有限公司(“逐浪”)及其关联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8号国际贸易大厦15楼A1A2座
本人为授权作品的作者及著作权人,作为对本人与被授权人签署的《版权合作协议》的补充,向被授权人出具授权如下:
一、授权作品名称: 。授权作品包括(i文版以及图片版等各种版本;(iii部分。
KongZhong Corporation。
三、授权内容
1. 被授权人有权在互联网在逐浪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中于:针对授权作品,通过在互联网进行发表和/脑、光盘、手机、PDA
2. 3. ,制
4. 播权等。
权法》所规定的对著作权保护的最长期限时止。
七、授权地域范围:全球范围。
八、被授权人可根据其需要将本授权的全部或部分分授权或转让于第三方。
授权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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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合作协议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为进行对图书资源的二次开发建设数字图书馆加大图书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共同推进和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