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外出活动安全协议书

省财政学校罗定校区

外宿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安全协议书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 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协商,参与社团活动的外宿学生与学校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参与社团活动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是自愿参与社团活动,学生保证在参加活动前已将活动的详细情况告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征得了他们的同意;

(2)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交通规则以及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3) 严禁在危险场所从事活动,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按照社团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4) 注重礼貌待人,体现一名中职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5) 积极协助社团做好社团成员的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6) 不得打架斗殴,哗众取宠,不得做危险的活动。如若违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自行负责。一切活动听从社团带队老师的安排。 1

(7)社团活动开展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下午4:00-5:00,参加社团活动的外宿生务必按要求进行活动,不得离开规定地点进行其它活动,否则开除出社团。

(8)参加社团活动的外宿生放学后必须及时回家,不得去同学家借宿或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9)外宿学生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负责督促其子女按时回家、按时上学,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10)要自行做好自行车的保管措施,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二、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学校、学生监护人、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各一份。 甲方(学校社团)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2

 

第二篇:员工外出安全协议书

员工外出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公司员工因工作外出办事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责任界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外出办事员工的安全事宜约定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外出公差前由单位领导讲授安全注意事项,到安全环保科办理相关手续,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及不被他人伤害)。

3、若外出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做好求援,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4、外出公差期间,严格按指定路线、地点出行。未经单位领导许可,不得私自更改路线、目的地或外出游玩和探亲等活动。

5、外出乘坐交通工具时,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和非客运车辆。

6、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7、外出住宿时,遵守宾馆、酒店的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贵重财物。

8、外出公差期间应举止文明,不进入歌舞厅、酒吧、麻将室等娱乐场所,不酗酒、不打架、不赌博、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尊重当地乡俗民风,避免与陌生人发生任何形式冲

突。(注:此条若有违反,发生任何事宜,后果自负)

9、注意饮食安全,不食用对健康有害的食物、饮料,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摊点、饭馆就餐。

本协议自签订开始之日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单位、个人、安全环保科各一份。

单位负责人签名:

电话:

安全环保科意见:

申请人: 电话: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