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终止协议

合伙终止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于20xx年7月19日甲乙丙三人均分别出资在万州合伙购买(日立牌)360型挖掘机,今终止前期的口头协议,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购买挖掘机的出资事宜

1、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购买(日立牌)360型挖掘机价值为 万元,已支付购买挖掘机的首付款、保险费、保证金共计万元,仍欠挖掘机款(该款以甲方的名义办理贷款,乙、现方为担保人)。

2、甲方已支付挖掘机款乙方已支付万元,丙方已支付 万元。

第二条:合同终止的事由,经营盈余清算及挖机的归属

1、乙方主动问甲乙丙方提出终止合伙经营的事由,其挖掘机已经营长达三年之久的时间,乙方艾光田未参与负责管理,三人意见不统一,致使亏损,不利继续经营合作。特提出退出合伙。

2、在20xx年7月19日至20xx年1月3日之前,收入支出由甲丙方负责清算偿还,该债权与乙方无关。

3、甲、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乙方前期的首付

款及后期的按揭款万元,共计万元。退款时间:

4、甲丙方清退乙方的款项后,挖掘机(日立牌360型)的所有权归甲方。

第三条:挖掘机(按揭)贷款偿还及提保事宜

1、该挖掘机(日立牌360型)的贷款由甲方偿还,乙方不再承担救灾款责任,乙丙方同意继续使用自己的姓名作为该挖机按揭贷款提供提保,乙方不承担逾期还款和任何违约责任。

2、甲方在经营该挖掘机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后果及事故责任由甲方自负,乙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 一式三份,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 月 日

 

第二篇:终止协议1

终止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施工的中心广场B栋人工挖孔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于地质问题,仍有13根人工挖孔桩已无法施工,三方一致同意对已施工的工程进行结算。

二、未施工完的13根人工挖孔桩,应乙方要求由乙方另行委托处理,已施工的51根人工挖孔桩,由乙方负责安排验收,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移交所有施工及验收资料,乙方视丙方施工已完工的人工挖孔桩为合格工程,如验收时存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乙方保证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就人工挖孔桩质量问题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正结算,加上5.75%的税金叁万玖仟壹佰元,合计为人民币柒拾壹万玖仟壹佰元。截至二○一一年五月十四日止,乙方已付予丙方工程款现金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正,乙方代丙方垫付水电费、购水泵及配件费用共计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正,两项合计乙方已付予丙方人民币肆拾柒万元正,仍应付工程款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壹佰元给丙方。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终止协议签订后五天内由乙方一

次性付清仍应结付予丙方的剩余工程款(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壹佰元正),逾期,甲、乙方应按原确认的结算款人民币壹佰零叁万元,扣除前述已付费用后如数向丙方支付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正,并按每日万分之五加罚滞期违约金。

四、原甲方与丙方所签订的阳光广场B栋的《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乙、丙三方20xx年6月22日所签订的《龙岗中心城G09104-7开发项目合作合同书》三方协议,乙方与丙方20xx年6月6日所签的“《桩基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甲、乙、丙三方在20xx年5月12日之前所签的有关中心广场B栋人工挖孔桩的所有往来函及承诺书,自本终止协议签订之日起,均告作废。甲、乙、丙三方的任何一方均无权就原有关合同、协议等再向另两方提出任何要求。

本终止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代表签字及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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