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书

基建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江桥镇民办庆宁小学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 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鉴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1. 2. 承包内容:厨房设备、校门、行政办公室、电脑房、图书馆等防盗门窗、食堂、饮水间后期扫尾工程。

3.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 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安排日期:6. 工程竣工日期:7. 工程质量:以区镇药品食品监督部门和防疫部门意见为基本要求,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8.

9.

10. 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竣工。

11. 工程竣工后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属于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于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12.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

14.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镇有关部门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太阳能路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甲 方:攀枝花市东区城管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攀枝花鼎好太阳能科技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况,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8盏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万里桥至枣苑连接线

三、承包范围:8盏太阳能路灯的安装

四、工期:

开工日期: 2011 年 10 月 24 日

竣工日期: 2011 年 11 月 20 日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乙方针对甲方采用总价包干,包干价款为人民币 ¥95200.00元 (大写:玖万伍仟贰佰圆整)

六、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强制标准。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份。

(2)工程完工后7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超7日不验收视为验

收合格。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2)必须按图纸组织施工。

(3)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4)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值同等金额的工程税#5@p。

(5)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

八、材料供应:

该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材料应具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九、施工与验收: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检查、检验。

2、工程完工时立即通知甲方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3、本工程整体质保期 年,在质保期三年内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免费更换,但遇不可抗力、自然耗损、人为破坏、交通事故等引起的产品损坏、缺失除外。终身免费维护,只收取零配件成本费。同时按照投标比选文件中,关于售后服务承诺的相关内容,给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十、结算方式:

该工程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剩余70%工程款,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付相应经济损失。

2、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工程款,每延期1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的滞纳金。

十二、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甲 方: 乙 方:攀枝花鼎好太阳能

科技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附: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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