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垃圾处理协议书

生活垃圾(包括危险废弃物)清运协议书

甲方:苏地2012-G-11号①②③④地块工程

乙方:苏州市吴门桥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为确保甲方生活区及施工区环境卫生,以及生产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工地内的生产垃圾及工业危险废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产垃圾的地址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垃圾场。

2、清运频次:乙方每天清运一次。如因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加频次的,提前1天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配合。

3、清运范围: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危险废弃物,生活垃圾等生产垃圾的清运。严禁清运甲方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物资出。

4、清运时间:上午(8:00-10:00)进行,不得夜间清运(18:00-次日早上8:00)。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缺席。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二年,从20xx年 3月 6日至 20xx年 3月 5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依据双方协商,垃圾回收费在物业管理费中单独列出,其他生产废料价格按照市价收缴。此价格一经签署确定无论市场价格的起伏都不影响甲、乙双方的协议价格。

2、。交费时间:每月5日前,乙方将款交给甲方负责人,甲方负责人开具收款收据,不得拖延。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产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的工业废弃物(废墨盒、废日光灯管、废油漆罐、废油

抹布、废油桶、废油、废干电池)要与生活垃圾分开,分别包装、保证交给乙方时包装完好并封口紧密,无泄漏。工业废弃物要单独登记并有交接手续。工业废弃物名称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生产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产垃圾一律投放到指定地点,非指定地点垃圾,甲方可要求乙方给予清理,乙方应予配合。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5、甲方有权对乙方清理垃圾的质量进行监督,凡没有清理好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马上清理好,乙方应予配合。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产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每两天清理一次,不干扰甲方正常生产。

3、乙方进入甲方生活区区,不得在清运车内装载与甲方无关的垃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标准为500元/次起扣。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产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每次清运后,须向甲方领取《物料设备出门单》,并有甲方指定管理人员的签名方能出门。乙方须将此单交与甲方保安人员,并在接受甲方保安或相关管理人员的检查并通过后,方可将垃圾运离甲方公司。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产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或损坏乙方财产、产品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

任何责任。

8、乙方进入甲方厂房必须空车,不应携带物资进厂,更不应将不属于甲方的废物、垃圾丢弃在甲方厂房,首次发现扣款500元/次并须当天清理完毕,第二次发现除按第一次发现处理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终止、续签与变更: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乙方无按甲方要求清理垃圾,每延迟1天,扣款500元。清理不干净的,扣款100元/次。延迟超过3天或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3、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乙方书面提出续签申请,甲方审查同意后通知乙方续签。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第二篇:集镇垃圾处理承包协议书

天馆乡人民政府

关于集镇垃圾处理承包协议书

甲方: 天馆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郭建,男,土家族,岁,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 ,单位及职务:天馆乡职业中学保安,居住地址: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集镇环境卫生管理,规范集镇垃圾的处理,给全乡人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天馆集镇垃圾处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时间。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从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环卫垃圾车一辆和垃圾处理箱四个交乙方无偿使用。

2、甲方向乙方每半年统筹支付垃圾车油费、维修费和人工工资陆仟元整(6000元),全年共支付垃圾车油费、维修费和人工工资壹万贰元整(12000元/年),并不在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垃圾清运质量。对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协议期间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提出的整改要求。

2、环卫垃圾车的保管、油费和维修费均由乙方负责,如车辆损坏和车辆丢失按价赔偿,协议期满后完好交还给甲方。

3、在协议期间,环卫垃圾车的一切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如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环卫垃圾车必须由乙方亲自驾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严禁此车出境,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5、乙方须按时完成垃圾清运任务。即:中学每一天清运一次,小学与每二天清运一次,政府、卫生院、邮政局、信用社与集镇每场赶场天后清运一次。

6、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延迟清运,应及时通知甲方,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垃圾清运任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相应费用。

2、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五、本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视为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从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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