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木材加工厂协议书

合作经营木材加工厂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鹿寨县经济,促进鹿寨县禾木业加工厂的快速发展,把木材加工做大做强,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双方经过充分的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鹿寨县有禾木业加工厂(以下简称有禾加工厂)已经办好的证照交给乙方自主经营 。

二 、合作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三 、合作利润缴纳方式:从甲 、乙双方签订此协议书之日起乙方必须一次性付给甲方利润款人民币 元 。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把有禾加工厂的二证即工商营业执照和《 木材加工许可证 》办理好,#b@2费用由甲方负责;

2 、甲方负责把有禾加工厂的土地平整好,包括道路也要平整好,甲方把土地和道路平整好后及时通知乙方,平整土地和道路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 、甲方负责有禾加工厂的用电电源 、变压器的购买,高压线的接通及变压器的安装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4 、甲方负责有禾加工厂的生产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水管甲方要接到有禾加工厂旁边,用水所需的水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

5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合法经营,有权监督乙方是否安 1

全生产,安全用电 。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乙方必须认真把有禾加工厂的经营正规化,不得利用木材加工厂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2 、乙方进场后,场地及道路的硬化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后有权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建造厂房,晒板场及职工宿舍,由此所支出费用由乙方负责;

3 、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每月必须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一次,乙方经营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或人员意外伤残 、死亡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对此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4 、乙方的职工不得在宿舍内擅自用电炉进行烤火取暖,若给甲方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500以上;

5 、乙方在经营期间,由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必须按时向国家缴交各种税费;

6 、乙方在经营期间所购置的机械设备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在经营期间在租赁土地上所建造的所有设施,在合作期届满后,乙方不得对所建造的房屋、厂房 、晒板场及道路的硬化等等进行破坏 、拆除损毁,乙方必须要对这些设施保持原状并交给甲方;

六 、乙方进场后,每上壹台刨板机,甲方则赠送壹亩土地给乙方作建厂房场地 、仓库 、职工宿舍等,但乙方每上壹台刨板机则必须向甲方交纳合作利润款贰万伍仟元(¥25000.00)整,且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押金(每台刨板机)壹万元(¥10000.00)整,以此类推……,如果乙方需多要土地经营,甲方则按每亩壹 2

仟伍佰元(¥1500.00)整收取租金 。但甲方对乙方多要的土地作总量限制,最大限度只能给 亩 。

七 、在合作经营期间,如果遇国家对有禾加工厂进行征用(收),国家对所办的企业进行经济补偿,所得的补偿款由甲 、乙双方各享50%的分成 。

八 、违约责任: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合作利润款超过5天,甲方则按乙方应交纳的款项总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超过10天未交纳,甲方可单方与乙方解除协议 。

九 、如果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 无故违约撕毁合同,违约方则要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

十 、甲方必须确保合作经营的土地无纠纷,如果出现纠纷,甲方无条件地负责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由甲方负责赔偿 。

十一 、在合作经营届满后,若乙方继续欲与甲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

十二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甲 方: 乙方: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第二篇:合作经营沙场协议书

合作经营沙场协议书

甲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决定就双方之间协作生产和销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经营项目及性质

1、经营项目:

2、沙场的法定代表人:70%股东。

第二条: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整(¥500000)。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乙两名股东预计出资共计1200万元,首次出资额为700万元,按照甲乙双方的股份比例认缴,及甲方为70%,乙方为30%,另设一名监事,由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合作经营沙场范围

沙场经营范围是:制作沙石。

第四条:合作沙场项目期限

合伙期限为2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沙场前期筹备工作,费用20万元由甲方自负。

2、乙方负责聘任沙场工作人员和沙子的生产,同时监督保证沙场的经营原料和成品的质量和数量。

3、财务管理:甲方负责会计工作,乙方负责出纳工作,财务签字权限5万元以下资金流动。

4、沙场机械设备和土地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预计投资700万元。

5、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自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制订公司章程,共同办理股权登记和法人变更登记等手续。

6、转让原旧设备60万元,按照转让费10万元,因此产生的二

次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每月月底进行利益分配,同时进行财务对账。

第七条:争议处理

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

原则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

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在

合同终止前两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第九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提前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赔偿另一方违约

金人民币拾万元(人民币100000元)。

第十条: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

协议有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

力。本协议自从甲乙双方签名盖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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