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转站室内装饰合同书

沱湖乡垃圾中转站室内装饰合同书

发包人(甲方):五河县沱湖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吴 亚

承包人(乙方):欧明亮(34xxxxxxxxx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沱湖乡农村清洁工程垃圾中转站室

内装饰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沱湖乡农村清洁工程垃圾中转站室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_五河县沱湖乡

3、工程范围及价款:①一层室内全部用白水泥挂白,包括:屋顶、大梁、内墙面、外挑沿,总面积为657.2㎡,每平米五元,计人民币3285元;

②二楼室内做仿瓷,包括:屋顶、外挑沿、内墙面、内栏板,计589

㎡,每平米4.8元,计人民币2827元;

③二楼室内铺地板砖183.5㎡,地板砖每平米38元,计6973元;地

脚线145米,每米8元,计1160元;水泥、河砂每平米按15元计算,计

2752.5元;工时费每平米按12元计算,计2202元,计人民币13087.5元。以上三项合计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壹佰玖拾玖元伍角(¥19199.5元)。

4、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第二条 施工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确保施工安

全;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工程竣工未移

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三条 施工时限:工程期限_10 天,开工日期20xx年12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25日。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按时完工

的,工期顺延。

第四条 质量和验收: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如

有明显暇次的地方,由乙方负责返工或维修,返工或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

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装修工程

的全部款项。因工期较短,合同价款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乡财政所入账一份。

发包人(甲方):五河县沱湖乡人民政府 承包人(乙方): 法人代表:

签字时间: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签字地点:沱湖乡人民政府

 

第二篇:垃圾中转站施工合同书

***垃圾中转站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垃圾中转站设计图纸所列的地基处理、房屋院墙建设、内部设施等和所有机器设备的安装。

二、承包价格

本工程承包价格为 元(大写: )。

三、工程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 天,自签订合同时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

四、工程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和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文明施工。

2、各建设环节必须保证全部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以

及国家现行的房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五、工程结算

开工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的60%作为启动资金;待工程完工质量检验合格后再拨付工程款的3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

六、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质检人员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操作,有权要求乙方改正或停工整顿。

2、乙方保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工程和合同约定,在乙方提出申请、组织验收、完善各类手续后10天内研究拨付乙方工程款;逾期不拨付,每超一天,赔付乙方工程总价款2%的违约金。

2、乙方建设达不到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乙方必须返工和修复,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按时完工,每超一天扣除工程总价款的2%。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工程正式验收合格,双方结清帐款即告终止。

九、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调解决。

甲 方: (签章)

法人代表:

乙 方:

法人代表:

20xx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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