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协议书(模板)

个人车辆租赁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租赁协议 模板

租赁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路 室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物

位于上海市 路 号 室,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记载的数据为准。

二) 租赁标的物已经过装修,且配备相关的附属物(详见附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租赁期内,可进行二次装修,若因二次装修毁损甲方前期装修的,乙方不向甲方赔偿、补偿。相关的附属物在租赁期满后交还甲方,如毁损无法交还的,按其折旧后价格赔偿;若经折旧归零的,则无需归还。

三) 租赁期限

本协议租赁期限1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续租申请,若无申请的,则本协议期满终止;若提交申请的,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四) 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决定以利润分成的方式支付租金,故约定如下:

1)甲方给予乙方一年的免收租金期,即至 年 月 日前免收租金。

2)自 年 月 日起,乙方按其经营的年利润的30%作为租金向甲方支付。但经甲、乙双方协商后:a,利润按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算,执行。但因“上市”产生的相关收益不计入本协议约定的利润中,该部分如何处置,届时双方另行协商,原则上甲方分享部分不得高于 %。b)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 万元/年。即

当乙方年利润不足 万元时,乙方应对缺额部分予以补足,达到 万元/年,若乙方年利润超过 万元的,则按乙方年利润*30%向甲方支付租金;c)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支付 万元,余额部分待一会计年度满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3)租赁标的物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4)因租赁产生的相关公用事业费用等,按每月产生的实际读表数支付,若存在空调费用的,乙方按其他租赁客户的同等待遇承担。前述公用事业(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网络、电视、电话等)在申办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配合和协助,原则上前述公用事业的产权人应为乙方。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停车位,具体的停车位数量、收费标准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租赁标的物用途及相关事宜

1)乙方租赁房屋将用

于 。若乙方在租赁期内变更租赁用途的,须告知甲方。

2)乙方应合法经营,若违法经营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故此,乙方的所有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预。

3)因乙方经营活动需要,向各级政府部门报批、送审材料的,甲方均应予以配合、协助。

4)乙方若向第三方转租租赁标的物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六)装修及消防

1)乙方的二次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室内部分、室外部分、门头、广告位等),若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要求为准。因甲方系租赁标的物的产权人,故相关的审批手续甲方应予以配合、协助,若需由甲方作为申报人送审相关审批材料的,甲方必须办理,由此产生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同时,在二次装修的过程中,甲方必须为乙方协调涉及到的其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租赁户、住户、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2)乙方的二次装修不得损害房屋的结构,对甲方的前期装修产生损毁的,按本协议第二条处置。

3)乙方的二次装修,经营等活动,必须符合消防要求,若有违反的,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七)#5@p及税收

甲方收到乙方租金的同日,应向乙方交付租金#5@p,若延误交付的,乙方由此产生的增加部分税负由甲方承担。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税、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实向甲方申报其利润,若乙方不实申报的,除按30%补足

不足部分外,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若乙方的不实申报超过 万元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的,按每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计算公式为逾期金额*逾期天数*万分之四/每日)。

3)若乙方逾期付款的累计金额超过 万元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逾期罚息外,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4)甲、乙双方若解除本协议的,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若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除上述外)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5)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无法经营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 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万元。

九)其他

1)甲、乙双方的送达地址、传真、电子邮箱等详见附件。

2)因目前实际租赁标的物的经营方未注册设立,在其注册设立的过程中,甲方应予以配合。待设立完毕后,因租金的实际付款人为经营方,故其自然成为承租方,本协议中涉及承租方 公司的相关权利义务由经营方承继,本协议签约的承租方 公司在本协议中权利义务均予以撤销。相关的权利义务转移手续届时另行签订。

3)本协议将向房地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相应的主体为出租方和经营方)。

4)本协议的诉讼管辖方为租赁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5)本协议甲方双方已经各自的股东会、董事会核准。

6)本协议未及之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因双方协商按年利润的30%支付租金,故本协议不设定租赁押金。

十)租赁期满,甲方给予乙方七天的免租期,用于乙方撤离租赁现场,七天到期后,留置于租赁场地内的一切物品,均为乙方废弃物,由甲方处置。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备案登记一份,实际经营一份。

十二)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相关推荐